【景岳全書-卷之四十四烈集痘疹詮痘瘡中痘後餘毒發熱三十】
●瘡痘無論疏密,只要毒出得盡而無留伏,其發以漸而透,其收以期而淨,豈尚有餘毒哉! 若出不能盡,發不能透,收不能齊,其人自有餘熱,或渴而腹痛吐瀉,或小便赤澀,大便秘結,精神昏憒,四體倦怠,飲食減少,坐臥不安,是皆餘毒未淨之證。
凡出之淨者,作三四次出,大小不一,至成漿收靨之時,於瘡空中猶有補出者,此皆出之盡也。
若只始出一層,後無補空之痘,此必尚有伏也。
又發之透者,必於手足候之,蓋手足部遠,氣不易達,若能充拓飽滿,漿氣頗足,可謂發之透也。
若只平不能成膿,此毒雖出而未能旁達四肢,必有留而伏者。
又收之齊者,自面而下,痂皮潔淨,中無潰爛可謂之齊。
若收之太早,或不成痂,此必有內陷之毒也。
凡若此者,皆有餘毒,須察部位經絡,寒熱虛實,或補或利,或解或散,以平為期。
若治之不應不已者,此壞證也,不必妄行攻擊。
●痘後發熱不減者,此有虛實二證,如能食而煩渴,小便赤,大便秘者,實也。
宜四順清涼飲,三黃丸之類主之。
若痘後餘毒未淨,有諸熱證者,惟大連翹飲為最佳。
如大便不秘,小便不赤,坐臥振搖,飲食少進者虛也,宜調元湯,或五福飲加芍藥之類主之。
●<心鑑>云:痘後餘熱者,虛熱也。
虛熱多發於午後,臉赤唇紅,或妄言譫語,切不可作實熱治,當用調元湯,或保元湯加黃連,熱甚者,宜大連翹飲。
若妄用攻下,使胃氣一虛,則變生他患,致成壞證,不可治矣。
●徐氏曰:痘後餘熱不除者,當量其輕重而治之,大熱則利小便,小熱則宜解毒。
蓋利其小水,使心火有所導引,雖不用涼藥,而餘熱自無容留矣。
小熱宜解毒者,蓋小熱不解,恐大熱漸至矣。
利水者,宜導赤散;解毒者,宜犀角地黃湯。
若但身表發熱而別無他證者,止宜柴胡麥門冬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