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氏錦囊秘錄雜症大小合參卷十辨傷寒可汗不可汗】
辨傷寒可汗不可汗
凡脈浮大者,日數雖多,在表宜汗。
若六七日後,邪熱少退,胸膈亦和,是表裡己平也。
而如咽喉干燥,汗出無多,此乃津液枯竭,不可發汗,汗則亡陽。
更淋家不可發汗,夫淋是太陽熱傳膀胱也,汗之則津液愈竭,客熱愈增,以致膀胱虛燥,小便便血。
衄家不可發汗,夫衄則上焦已亡血矣。
汗之復竭上焦津液,血不榮則筋不舒,陰既虛則目不瞑而成痙 。
少陰病脈沉細數,病為在裡,不可發汗。
少陰病,但厥無汗,而強發之,必動其血,或從口鼻,或從目出,是名下厥上竭,難治。
脈動數微弱者,不可發汗。
脈沉遲在裡者,不可發汗。
腹中左右有動氣者,不可發汗,及產後潰瘍,年高病久,氣虛血虛,均不可無汗。
故夫汗者,治在表也。
然汗法有三,一曰溫散。
天遇寒勝之時,人逢陰勝之臟,夫陽氣不充,則表不能解,雖身有大熱,必用辛溫。
一曰涼解,炎熱熾盛,表裡枯涸,陰氣不營,亦不能汗,宜用辛涼。
一曰平解。
病在陰陽之間,既不可溫,又不可涼,但宜平用,期於解表而已。
凡已得汗而脈尚躁盛者,此陰脈之極也,死。
脈尚躁而不得汗者,此陽脈之極也,死。
若得汗而脈靜者,生。
凡病患神采外揚者,病發常多汗而躁急,蓋神既外揚,津無管束而妄泄。
《經》所謂:陽虛虛陰必湊之,必須內守,方可逆挽。
老子所謂:知其雄,守其雌,知其白,守其黑,真對症之藥也。
若夫用藥,必取草木之性,下達而味沉重者,恆使勿缺。
如灌園而頻頻沃之,以杜其枯竭也。
所以傷寒過經熱不止,或發汗不徹用紫蘇煎湯,納入大壺,置被中接汗,內服辛涼之藥,使汗易出,而勿耗傷陰分也。
引用http://jicheng.sabi.tw/jcw/book/%E9%A6%AE%E6%B0%8F%E9%8C%A6%E5%9B%8A%E7%A7%98%E9%8C%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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