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氏錦囊秘錄雜症大小合參卷九火門】
火門(兒科)
夫火也,天非此則不能生物,人非此則不能有生,此論夫真火也。
有屬後天真火衰亡,是以邪火熾盛,而有虛火、實火、濕火、風火、鬱火、陰火、五臟火、六腑火,游行不歸經火,然總不可過投寒劑,而必欲其無火。
譬如釜下無火,飯安得熟?但可暫抑亢火以治標,因所因以調之而救本,則火各歸諸經,而依然清涼世界矣。
凡發而為病也,《經》曰:諸熱瞀螈:諸禁鼓栗,如喪神守;諸逆衝上;諸躁狂越;諸病浮腫,疼酸驚駭,皆屬於火。
諸痛癢瘡,皆屬心火。
瞀者,神昏也。
螈者,肉動抽掣也。
因邪熱傷神則瞀,亢陽傷血則螈,是手少陽三焦經也。
諸禁鼓栗,如喪神守者,蓋心藏神,而主火。
凡一氣盛極,則勝我者反來制之,故心火熱極,則乃寒生,是以鼓栗諸禁,如喪失保守形體之神矣,是手少陰心經也。
諸逆衝上者,火性炎上之征也。
諸躁狂越者,因熱甚於外,則肢體躁擾,熱甚於內,則神志躁動。
狂者,狂亂而無定止。
越者,乖越禮法而失常,因腎主志,心火旺則腎水衰,故失志而狂越躁動,煩熱不寧者。
又火之象,且火入於肺則煩,火入於腎則躁也。
諸病浮腫者,以熱甚於內,陽氣鬱滯也。
為疼酸者,火在經也。
驚駭者,火在臟也。
總皆不離乎火,雖然浮腫酸疼,屬於寒濕者不少,驚駭不寧,屬於不足者恆多,故曰:有邪之熱,內熱而躁,無根之火,外熱而躁,內熱者小便必混濁,無根者小便必清長,諸瘡痛癢者,火盛則痛,火微則癢,皆屬於心也。
然心為君火,命門為相火,君相雖有二火,論其五行,則一於熱也。
五行之理,陰中有陽,陽中有陰,孤陰不長,孤陽不成,一物全備,五行遞相濟養,是謂和平。
若交互克伐,是為與衰,變亂失常,災害由生,故水少火多,為陽實陰虛而病熱,水多火少,為陰實陽虛而病寒,水生於金,能復潤母燥,火生於木,反能害母形,故易以離火為兵戈,火上有水為既濟,水在火下為未濟,乃至理也。
明乎此,則火之本源,洞見其微矣。
火者,氣不得其平也。
五臟六腑各得其平,則榮衛中和,經脈調暢,何火之有?失其常度。
則沖射搏擊而為火矣。
丹溪曰:氣有餘便是火也。
有本經自病者,如忿怒生肝火,勞倦生脾火之類是也。
有五行相克者,如心火太盛,必克肺金,肝火太甚,必克脾土之類是也。
有臟腑相移者,如肝移熱於膽,則口苦,心移熱於小腸,則淋閉之類是也。
又有他經相移者,有數經合病者,相火起於肝腎,虛火由於勞損,實火生於亢害,燥火本乎血虛,濕火因於濕熱,鬱火由於抑遏。
又有無名之火,無經絡可尋,無脈證可辨,致有暴病暴死者,諸病之中;火病為多,不可不察也。
有以瀉為瀉者,大黃、芩、連之類是也。
有以散為瀉者,柴葛升陽散火之類是也。
有以滋為瀉者,地黃、天冬壯水之主以制陽光是也。
有以補為瀉者,參 、甘草瀉火之聖藥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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