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氏錦囊秘錄雜症大小合參卷六方脈齒病合參】
方脈齒病合參
《經》曰:男子八歲,腎氣實,而齒更;三八真牙生;五八則齒槁;八八而齒去矣。
女子亦然,以七為數。
蓋腎主骨,齒者,體之標,髓之所養也。
凡齒屬腎,上下斷屬陽明,上齦痛,喜寒飲而惡熱飲,取足陽明胃,下斷痛,喜熱飲而惡寒飲,取手陽明大腸,故病有惡寒熱之不同也。
凡動搖疼痛出血,或不出血,齒縫疏豁,全具欲落之狀者,皆屬腎也。
《經》曰:腎熱者,色黑而齒槁。
又曰:少陰經病者,面黑齒長而垢,其蟲疳斷腫,不動而滯爛痛穢者,此屬陽明,或諸經錯雜之邪,與外因為患,俱分虛實而治,腎經虛寒者,安腎丸、還少丹,重則八味丸。
其冬月大寒犯腦,連頭痛齒牙動搖,疼痛者,此太陽並少陰傷寒也。
仲景用麻黃附子細辛湯,凡腎虛者多有之,加齒痛搖動,肢體倦怠,飲食少思者,脾腎虧損之症,安腎丸補中益氣並服。
如喜寒惡熱者,胃血傷也,消胃湯。
惡寒喜熱者,胃氣傷也,補中益氣湯。
齒者,骨之余,腎之標,寄於齦,養於氣血,上齦屬足陽明胃,下齦屬手陽明大腸。
然齒者,骨也。
本乎乾元以資始,齦者,肉也,本乎坤元以資生,譬之木生於土,藉土以為養也。
故齒之為病,手陽明、足陽明、足少陰三經之所致,蓋上下齦屬陽明金也。
齒屬少陰,水也。
故陽明實,則榮蔭其齒而堅牢,陽明虛,則齒失所養而浮豁。
故凡動搖脫落,牙脆剝下齒縫漸稀,畏冷畏熱浮豁不堅。
隱隱而艱,乃腎之本虛,以致標亦虛焉。
至於蟲牙浮腫,牙宣出血,臭穢腐爛者,乃腸胃濕熱壅盛,所謂熱勝則肉腐也。
虛者補之,濕熱者瀉之,胃火壅者清之,風寒外束者散之,外以末藥擦之,甚而斷爛齒落者,猶土崩而木倒也。
其治在斷,斷堅則齒自固矣。
走馬疳者,熱毒上攻,虛臟所受,腎臟主虛,齒為骨余,上奔而潰,勢如走馬,故名之。
牙床腫痛,齒痛動搖,或黑爛脫落者,此屬陽明濕熱,蓋此雖屬陽明,而生於牙床上下,乃屬陽明大腸與胃,猶木生於土也。
腸胃傷於美酒濃味,以致濕熱上攻,則牙床不清,為腫為痛,或出血,或生蟲,由是齒不得而安。
如地土不堅而樹木為之搖動矣。
此宜瀉陽明之濕熱,則牙床清寧,齒自安固。
如調理不退,落齒一二個者,多死不治。
凡齒病退勞即發,及午後甚者,或口渴面黧及遺精者,皆脾腎虛熱,用補中益氣,及六味丸或十全大補湯。
海藏云:牙齒等齲,臭穢不可近,數年不愈,當作陽明蓄血治。
好飲者,多有此症,桃仁承氣湯,為末,蜜丸服之,甚效。
然牙得清涼而痛甚者為寒;口汲涼風而痛止者為熱。
牙痛之症,自因傷胃,而素有濕熱,故上浮於牙齦之間,遇風寒或冷凍飲料所鬱,則濕熱不得外達,故作痛也。
其病情有標本之分,用藥有濕涼之異,當以寒為標,故外擦漱之藥,宜用蓽茇、細辛之類,辛溫以散寒開鬱,兼可拔散鬱熱也。
以熱為本,故內服之藥宜用生地、丹皮、連翹、薄荷之類,辛涼以散熱清中。
如此內外交攻,標本俱得,豈有不愈者乎。
若驟發大痛者,多屬龍火。
如疾風暴雷,焚灼草木,最速最烈,必用從治之法,熱藥冷凍飲料,則火得其源而歸之矣。
若投正治,妄用寒涼,益增其病至若痛不可忍,牽引入腦,喜寒惡熱,脈洪數有力者,涼膈散,倍加酒蒸大黃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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