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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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會●明通賦 (東海徐子平撰易水萬育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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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3 11:54:3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三命通會●明通賦 (東海徐子平撰易水萬育吾解)

 
太極判為天地,一氣分為陰陽,流出五行,化生萬物。

 
為人稟命,貧富貴賤由之,術士知機,吉凶禍福定矣。

 
此原造化之始。

 
凡看命,以日干為主。

 
統三元,而配合八字干支。

 
天有四時,造化萬物。

 
屋有四柱,各立規模。

 
命有四柱,註定榮枯。

 
論者專以日辰天干為命元之主,支為地元祿。

 
支內所藏者,為人元壽。

 
八字即四柱天干、地支共八字也。

 
《繼善篇》云:四柱排定,三才次分,專以日干天元,配合八字干支是也。

 
論運者,以月支為首。

 
分四時,而提起五行消息。

 
大運以月支起,故月為提綱。

 
看月支節氣淺深,四時得何節。

 
如: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季土。

 
初氣中氣,消長不同。

 
所行之運,或順或逆,或旺或衰。

 
與八字或助,或泄,或剋或生者,本乎此。

 
先言日干,次言月支,舉其所要者以示人也。

 
向官旺以成功,入格局而致貴,官印財食為吉。

 
平定遂良,煞傷梟敗為凶,轉用為福。

 
五行臨官、帝旺,在四柱為本宮成功之地。

 
入格局則貴,破格局則賤。

 
如官印、財食,本是吉神。

 
須無傷剋、沖刑、破敗,則為平定遂良,乃入格也。

 
煞傷、梟敗,本為凶煞,若有制伏,去留合化,是謂轉用為福,亦入格也。

 
觀下取用諸格局,其喜忌自可見矣。

 
四吉、四凶,格局之最重者,故首言之。

 
賦云,"日主最宜健旺,用神不可損傷"是也。

 
全備藏蓄於辰戌丑未,長生鎮居於巳亥寅申。

 
子午則成敗相逆,卯酉乃出入交互。

 
此言十二支,包藏十干,各有生死成敗、出入交互。

 
《獨步》云:辰戌丑未,四庫之局;寅申巳亥,四生之局;子午卯酉,四敗之局。

 
《喜忌篇》云:財官印綬全備,藏蓄於四季之中;官星財氣長生,鎮居於寅申巳亥是也。

 
或以子午為天地之基柱,卯酉為日月之門戶,是指其地而遺其理也。

 
支干有不見之形,無中取有。

 
節氣存有餘之數,混處求分。

 
此總言造化之妙。

 
支干不見之形,節氣有餘之數,即上十二支中所包藏人元。

 
乃無中取有,混處求分,如遙巳拱夾等格。

 
是以天干而取地支之物,非無中取有而何。

 
如子初三到,分屬壬水;丑初三刻,分屬癸水;寅初三刻,分屬艮土。

 
是節氣藏於一字,各有所主,非混處求分而何?

 
《賦》云:無合有合,後學難知;得一分三,前賢不載。

 
《繼善篇》云:"見不見之形,無時不有"是也。

 
善惡相交,卻喜化惡崇善。

 
吉凶混雜,至怕害吉添凶。

 
此下專言看命之法,本上文取有求分而言。

 
如甲日見丙丁背祿,為惡為凶。

 
見戊己財星,為善為吉。

 
而丙丁化木助財,是用化惡崇善。

 
怕乙木剋害時星,是謂害吉添凶。

 
觀下文財印交差,喜官煞化之。

 
官煞混雜,喜印經化之。

 
無印喜財馬化之。

 
無財印,喜羊刃合之,或食神傷官制之。

 
又如制煞受破,煞制不住。

 
印化見財,破化為凶之類皆是。

 
是故得局朝元,非富則貴。

 
犯垣破局,非夭則貧。

 
局者,三合、四維正局之宮。

 
如亥卯未木局,辰戌丑未土局之類。

 
甲乙見亥卯未為本局,丙丁見亥卯未為印局。

 
戊己見亥卯未為官局,庚辛見亥卯未為財局,壬癸見亥卯未為傷局之類。

 
元,即本元、垣廟。

 
如子宮癸朝元,丑未己土朝元之類。

 
凡元垣得之,或用為命元則壽;為官印則貴;為財則富;為背祿生財益富。

 
但得其一,無沖別剋玻者,功名富貴。

 
反之則否。

 
犯垣,如子貴,忌丑未剋破、午衝破、卯刑破之類。

 
一子二午,破盡一半,得半福。

 
破局,如申子辰忌寅午戌衝破之類,大凶。

 
若用星虛,成飛天祿馬格,反貴。

 
餘仿此。

 
得失均兼,進退仍復。

 
得朝犯破,此造化之有得有失,有進有退。

 
此得則彼失,強進則弱退,中間均兼仍復,變化難測,非精察詳辨不能分也。

 
如甲朝垣於寅,忌申衝破,若有二寅一申、二甲一庚,亦無害,以甲有力而進也。

 
又:寅被申沖,有亥可救,亥字堅盛,為福十全。

 
亥或受戊剋、巳沖則敗。

 
若亥字多,不怕,亦強而進也。

 
進退相仍,一成一敗,只看歲運助起何邊,為福為禍可知。

 
神煞相絆,輕重較量。

 
神煞。

 
凡財官、印食、傷煞、刃敗皆是。

 
中間喜忌不同,愛憎互異,如下諸格所論是也。

 
須輕重較量,何者當時而重為用,何者失令而輕不用。

 
重者留之,輕者去之。

 
此與上二句總言其理,當如此詳較。

 
考《珞琭賦》,須要明其神煞,輕重較量。

 
身剋煞而尚輕,煞剋身而尤重。

 
是指諸吉凶神煞也。

 
徐子平專以官印、祿馬、貴賤之別名解之。

 
如甲申、丙寅、乙卯、辛巳,乙用庚為官、辛為煞。

 
庚官在申,得寅沖去,丙合辛煞,乙木生旺,故貴。

 
如甲寅、丁卯、癸丑、丁巳,是身剋煞,身弱財旺,力不能任其財官,故夭。

 
乙丑、辛巳、丁巳、己酉,身旺財亦旺,可任其財所以至富。

 
如甲子、辛未、乙卯、甲申,乙日用庚官,以辛為煞,庚在申內,六月生,官旺煞衰,此是正官得位,七煞失所,又喜身旺,變鬼為官,故貴。

 
如辛丑、庚寅、乙巳、甲申,官衰煞盛,乙木無力,化官為煞,一生嗜酒落魄,至乙酉運第五年,丙申歲八月十九日死。

 
內有雜氣財官相兼,偏正兩印,同宮祿馬,號為內外三奇。

 
此正指神煞相絆,乃八字中有財有官、有偏正二印,或同宮,或異位,或包藏,或透出,相絆難論吉凶,要輕重較量用之,故曰,內有三奇。

 
歌曰:寅午戌酉是三奇,兔蛇隨猴不可移。

 
巳酉丑中逢子妙,馬猴見豬好光輝。

 
辰巳子逢即奇處,午亥見寅是貴墀。

 
豬來趕兔馬當歡,寅酉見巳喜相宜。

 
豬逐馬兒蛇後援,水鼠未人火龜池。

 
又曰:神祿飛來就馬騎,資財官職兩相宜。

 
旺中更得本元助,上格榮華第一奇。

 
如己丑、丁卯、壬午、癸卯,壬用己為官,丁為財,丁己歸祿於午,是此格也,故主大責。

 
真官時遇命強,早受金紫之封。

 
此月令正官格也。

 
以下詳言格局。

 
如戊申、甲寅、己丑、丙寅,翁仲益進士。

 
良馬月乘時健,末遷銀青之職。

 
此月令正財格也。

 
財官二格,官當取貴,財當取富。

 
今俱以貴言,是從日干取得月內支干之財,無所沖剋者言之。

 
其福與正官同。

 
詩云:日干愛取月支財,金玉家藏看積堆。

 
更看天干財為貴,紛紛金帛自天來。

 
是也。

 
月印附日無財氣,為黃榜招賢。

 
此月令正印格也。

 
《喜忌篇》云:月生日干無天財,乃印綬之名。

 
又云:印綬生月歲時,忌見財星。

 
運入財鄉,卻宜退身避職。

 
印綬畏財,須天干歲時無財方取。

 
又,月印難得十全。

 
如甲日亥月透出癸字,變偏為正。

 
方為十全,主招恩寵遇貴。

 
又得祖父之財,然亦不免先遭恥辱,或偏生,以賤至貴,以貧至富,自婢為婦,以吏為官,以卒補將,皆偏印之所致也。

 
偏正俱有,又有淺災,或重拜父母,或僧俗相雜,或過房寄養,或偏生正養,或正生偏養,又忌比肩爭寵分恩,羊刃多或合去,或印微,遇而不遇,雖有薦舉,亦不能拔萃超群。

 
《賦》云:"印旺官生,必掌鈞衡之任"是也。

 
日祿歸時沒官星,號青雲得路。

 
此日歸祿時格也。

 
大抵印綬,第一最好行傷官食神,財運方發。

 
忌官刑沖羊刃。

 
以上真官真財真印真祿,皆十干天地陰陽正氣,生剋至理。

 
惟月分得之無破,准經文。

 
有破壞者,隨輕重言之。

 
時得發福較晚,然皆自救,可以創業垂統。

 
歸祿一格,只喜時上見之,若月支重見,名為建祿不富。

 
月單見,時上卻喜財食見官,是別格論。

 
月令七煞,而煞身俱強,當為黑頭宰相。

 
此月令七煞格也。

 
大抵月令煞,要身煞兩強,方主大貴。

 
若身強煞淺,須財以生。

 
煞強身弱,須印以助,或羊刃合之,皆為貴命。

 
若印合與制星相攻,身弱必夭,不然殘疾。

 
如癸卯、乙卯、己巳、乙丑。

 
癸卯、丁巳、壬寅、甲辰。

 
壬寅、乙巳、庚寅、丙子,俱身強煞旺有制,所以大貴。

 
《喜忌篇》云:五行遇月支偏官,歲時中亦宜制伏,所以救賦之偏也。

 
時上偏財,而財命並旺,須出白屋公卿。

 
此時上偏財格也。

 
只一位為吉,見合不為福,忌比肩兄弟爭奪,刑沖剋被。

 
如丙戌、戊戌、戊子、壬子,戊剋癸為正財,重有子字,壬字,為偏財透露。

 
又如,丁亥、戊申、壬申、丙午,雖年有丁火,喜有合制,又陰火能奪陽火權,故貴。

 
喜忌篇云:時上偏財,別宮忌見。

 
所以補《賦》未備之義也。

 
建祿坐祿,或歸祿,遇財官、印綬,富貴長年。

 
建祿以月言,坐祿以日言,歸祿以時言。

 
此三祿格本身健旺,獨遇財則富,獨遇官則貴,獨進印則秀。

 
以其干旺,又主長命,安享福祿。

 
若三者兼有,亦妙。

 
如丁亥、己酉、壬午、辛亥,是日祿歸時,午中亦有官星,卻得酉月,為印合格。

 
月刃、日刃及時刃,逢官煞榮神,功名蓋世。

 
此三刃格,要官煞、印綬相制化。

 
榮神,印綬異名。

 
有官煞無印,有煞無官,俱得。

 
有印化煞尤佳,只怕羈絆。

 
如有官不可見傷,有印不可見財,有煞不可見食傷壓之。

 
或制去、合去,皆不成正格。

 
如壬申、壬子、戊午、乙卯,日刃有乙卯制伏。

 
如丙戌、癸巳、戊午、丁巳,日刃有印綬變化,故皆有。

 
月令專制七煞,身健鷹揚。

 
《喜忌篇》云:若乃時逢七煞,見之未必為凶。

 
月制干強,其煞反為權印。

 
即解此義也。

 
一云:時上偏官通月氣,主旺鷹揚。

 
與此少異。

 
運元生發三財,命強豹變。

 
運元月令也。

 
三財祿命身也。

 
此是日干背祿,即傷食格也。

 
喜逢財星,如甲日逢巳午月,須干頭透出戊字,丑戌未日時。

 
日主健旺,行東方運,必然大發財祿,白手成家。

 
一云:月中正祿會財源,身強豹變。

 
與此少異。

 
年見正祿、正印、正財無破,必承祖蔭傳芳。

 
重在無破,有破不以此論。

 
年為祖宗,故云云。

 
日坐真官、真貴、真印有成,號曰福神治世。

 
重在有成,有成即無破。

 
真,即正義。

 
若參之以偏,為所假借,非真正也。

 
如丙子、丁亥、辛巳、庚午、等日為真官。

 
丁酉、癸巳、癸卯、丁亥等日,為真貴。

 
甲子、乙亥等日,為真印,柱中無破,有助為福。

 
月內偏財,而無敗無煞,富出人間。

 
此月令偏財格,與時上偏財大同。

 
怕比劫相剋,七煞洩氣。

 
日下正馬,而有助有生,名揚天下。

 
乃甲午、戊子等日。

 
甲戌、乙丑等日則偏。

 
與日坐真貴格同論。

 
有助,是別支財。

 
有生,是別支食傷。

 
身淺坐煞,運行身旺之鄉,發財發福。

 
坐煞,乃甲申、乙酉等日。

 
柱中無土為身清。

 
行寅卯運,大發財祿。

 
此格喜印綬,忌正官、食神。

 
犯之非身清,下等命也。

 
獨主臨官,運至主貴之地,加職加封。

 
獨主臨官,乃丁巳、癸亥等日,又遇貴人沖官星為貴。

 
歲運逢巳亥重並者,倍加封職。

 
或以日遇官星,行運再遇官地為解,亦通。

 
食神生旺,無印綬刑沖,乃母食子祿。

 
此食神格也。

 
如戊辰、丁巳、壬辰、甲辰,貴而且壽。

 
丁未、丙午、甲午、丙寅,食神化作脫局,丁傷辛官,飛來不得,故貧夭。

 
主本臨官,沒官星煞敗,為弟襲兄班。

 
乃丁巳、癸亥日,得寅戌月類也。

 
無官煞、比肩、兄弟。

 
本身自旺,必得高長之班,興家立業。

 
何者?

 
丁之祿在午,癸之祿在子,癸亥為水正旺之鄉,乃壬家之祿也。

 
丁巳為火,臨官之地,乃丙家之祿也。

 
得此格者,謂丁癸乃丙壬之弟,而巳亥為丙壬之祿位,故曰弟就兄班。

 
必因兄有為,高兄一班。

 
又:丙午、壬子日亦是,純粹尤貴。

 
駁雜者,不入格。

 
若有兄弟比肩,干支駁雜,為兄星填實,便為下矣。

 
或官星填實,兄弟比肩爭差,身無容處,又作凶斷。

 
若官星不實、單露天干、雖分星擘祿,亦可再成。

 
倒食本宮臨官旺,乃侍臣叨祿之名。

 
如庚子見戊子,歲月偏印,在我本宮之上,名倒食,乃我之君父也。

 
是偏印所坐,與日干同宮,臨於官旺之地,則受我命,生我福氣。

 
侍臣叨祿,言近君之寵也。

 
如庚子、戊子、庚子、丙子,是此格也。

 
胎生元命無財星,為赤子承恩之寵。

 
此庚寅、辛卯、甲申、乙酉等日。

 
皆本主天元,自坐絕地,為胎生之宮,即胞胎格也。

 
其生甚微,所以喜印綬,怕財剋。

 
主少年招受主恩,大概與印格書同論。

 
如乙酉、乙酉、乙酉、甲申,是此格也。

 
喜忌篇云,五行絕處,即是胎元,生日逢之,名曰受氣。

 
歲月正官,七煞混淆人下賤。

 
時日獨強專制,職重權高。

 
月時七煞,正官雜亂病交侵。

 
歲運衝開合去,官清名顯。

 
猶嫌過制,最忌爭強。

 
喜忌篇云:四柱純煞有制,定居一品之尊。

 
略見一位正官,官然混雜反賤。

 
類有去官留煞,亦有去煞留官。

 
又云:四柱煞旺運純,身旺為官清貴。

 
又云:月令雖近建祿,切忌會煞為凶。

 
官星七煞交差,卻有合煞為貴,是也。

 
此二格,各有所主。

 
歲月正官,以官為主,嫌煞混之。

 
月時七煞,以煞為主,嫌官亂之。

 
時日獨強,專制歲運,衝開合去,互文見義也。

 
過制則七煞不顯,爭強則難以去留,其理當細詳之。

 
如壬子、甲辰、己卯、壬申,月正官,日下卯為七煞,得申內庚金,合卯中乙木之煞為貴。

 
又如,張侍郎八字:乙日以庚為正官,申內庚金,近七月生,庚旺辛衰,六月丁火旺,為去煞留官。

 
故貴。

 
又如:丙午、丙申、甲寅、丁卯,丙丁雖多,不敵月令之煞,又行官旺運,身旺變鬼為官,故貴。

 
天元無氣,卻宜中下興隆。

 
此印綬格也。

 
如甲乙生於冬月,天元無氣,地支有亥子水生木,為興隆之類。

 
又如丁亥、丁丑等日,丁火無氣,又有壬癸來剋,亥子得之為黨,反能生出甲木,為地支興隆。

 
喜土來剋財,丑中得之為財,亦利之類。

 
古人論中下,以日、時支言。

 
如日干月令無氣,若所坐之支及時得地,亦為成實之命。

 
若無氣,而日時又在衰敗之鄉,則終身偃蹇可知矣。

 
《喜忌篇》云:凡見天元太弱,內有弱處複生,是也年本偏官,須忌始終剋害。

 
此歲德格也。

 
如甲日逢庚申太歲,為年上偏官,一名元神,一名孤辰,其煞最重,終身不可除去,故主始終剋害。

 
剋害,非專指祖父六親,本身亦在其中矣。

 
如丁巳、丁未、辛巳、壬辰,喜一壬合二丁為制。

 
乙卯、丙子、己卯、丁卯、喜丁丙化去三乙,皆主貴,但剋害終不能免。

 
或云;七煞多根,切忌始終剋害。

 
亦通。

 
羊刃極喜偏官,削平禍亂。

 
此羊刃格也。

 
大抵羊刃忌財,以刃破財,財生煞,煞剋身。

 
及刑沖三合、六合,喜煞制伏。

 
而煞自制者,又作凶斷。

 
金神只宜制伏,降肅奸雄。

 
此金神格也。

 
大抵金神,不畏過制,只忌破制與失制。

 
歲運同。

 
甲己日得此三時,惟甲日得之為正。

 
陽德陰貴,旺則榮顯,而弱可保名。

 
陽德,天月二德及日德。

 
陰貴,天乙貴神及日貴格也。

 
弱雖不如強,亦可自守。

 
天罡地魁,衰則貧寒,而強當絕世。

 
即魁罡格也。

 
喜強惡衰,忌財官,要並踏。

 
官庫財庫,衝開則榮封爵祿,塞閉則貧乏資財。

 
此雜氣財官格也。

 
如甲見丑為官庫,見辰為財庫,見未為本庫,見戌為食庫。

 
官為上,財次之,水庫又次之。

 
若庫在年月之中,管事太早,難發少年。

 
喜在日下及時之中,雖晚發,不失為富貴造化。

 
要見沖刑破害,以開局鑰,怕有星閉塞。

 
如丁用辰為官庫,或戊字僭之,或戊辰壓之,是閉塞也。

 
如此,則丁不能官,須柱有甲戌或歲遇之,方吉。

 
傷官正官,傷盡則獨握權高,半殘則必遭蹇難。

 
此傷官格也。

 
半殘,言傷不盡。

 
《喜忌篇》云:四柱傷官,運入官鄉,必破是也。

 
日月倒沖官祿,無填無絆,而祿馬飛來。

 
此飛天祿馬格也。

 
天地制合煞神,不過不失,而名利驟發。

 
天地制合煞神,乃天干地支,或是食神制煞,或是羊刃合煞。

 
但制合不宜太過,如一煞二食二羊刃,則過而失也。

 
身煞兩停,制合不過,煞乃凶神,故主驟發。

 
《喜忌篇》云:偏官制伏太過,乃是貧儒。

 
見不可過也。

 
惟官印最宜相會,德政加封。

 
此官印格也。

 
如甲日得辛為官,又有癸為印,或地支有酉子字皆是。

 
官印於身,一剋一生。

 
陰陽配合,而又自相生焉。

 
故主為相,有王佐之才,為將有運籌之智。

 
為守宰者循良之政,要本身與官印相等,乃極品貴也。

 
否則,隨力量升降,輕重言之。

 
有祿馬極喜同居,官能稱職。

 
此財官格也。

 
如甲日見己丑、己酉及壬午、癸巳等月之類,是祿馬同居。

 
與上官印相會,皆為三奇格也。

 
須要本身力旺,或遇時氣可稱此格。

 
祿身強弱不等,降下論之,身弱難壽。

 
印綬逢煞則發,逢合則晦,逢財則災。

 
破合去財亦發。

 
此總論印綬喜忌。

 
逢煞,謂之印賴煞生,功名顯達。

 
若遇偏財合去,正財剋去,皆主災晦。

 
柱中日干健旺,或有比肩破合去財,則印煞可以雙收,亦主發達,但不清也。

 
詩云:忽逢甲己加金局,丙火尋常便可嗟。

 
運行旺火生身地,功名何處不光華。

 
是也。

 
建祿遇官則貴,遇財則富。

 
遇印則秀,敗財破印。

 
不吉。

 
建祿則身旺。

 
故用官、用印、用財皆吉。

 
有敗財、羊刃、比肩,則身太旺。

 
皆足以劫我之財,分我之官,奪我之印。

 
建祿尤喜印與財,故見敗財破印,則偏枯不成造化。

 
財印俱見混雜,不富不秀,無成之命也。

 
官煞兩停,喜者存之,憎者去之。

 
武能去正留偏,化官為煞。

 
文能去偏留正,化煞為官。

 
運逢身旺必加封。

 
財印交差,欲其進也,忌其退也。

 
貴能見義忘利,取印捨財。

 
富則見利忘義,取財捨印。

 
歲遇命強而進爵。

 
官煞不可並用,財印難以交留,故喜增存棄,或去煞留官,或去官留煞,欲忌進退,或取印捨財,或取財捨印,各從其有力而重者用之。

 
文武富貴,亦推言其類,未必盡然。

 
四格皆以身旺命強為主,歲運生扶為妙。

 
通容融論之。

 
身與財旺力停,得官煞來亦可化財助印,為福益厚。

 
身弱無官煞來化,不惟不勝官煞。

 
而財印交差,身制不讓,無可為倚,必定貧賤。

 
十干背祿,喜見財豐。

 
敗逢比肩逐馬。

 
官煞俱有,猶如去煞留官。

 
印助身強,必定收功拜職。

 
此言傷官格也。

 
《喜忌篇》云:十干背祿,歲時喜見官星。

 
運至比肩,號曰背祿逐馬。

 
是也。

 
五行食神,許乘馬盛,禍生正印梟神。

 
官煞一來,誤致反賢敗德。

 
梟神印旺,立見破敗傷身。

 
此言食神格也。

 
此因上文背祿逐馬,窮極將官煞而轉為福。

 
故此章言因財致富,被官煞助印為禍,而反大壞。

 
互文見義,不可不詳察之。

 
蓋食神喜財怕梟。

 
官煞生印,則梟愈旺。

 
傷喜見印,食怕見印,故並言之。

 
戊日午月,勿作刃看。

 
時歲火多,轉為印綬。

 
此羊刃與印同宮,火多則印旺,故能轉弱從強。

 
然刃助身強,又得印助,則文理高致,可以隱惡而揚善。

 
若有己字透出,仍以刃斷。

 
印刃俱有,其人不免性毒。

 
有好運來成功。

 
運退刃來,或被財沖起,亦凶。

 
喜正官制中為妙。

 
如癸亥,戊午、戊午、戊午,此命正合此論。

 
丙日丑月,非為背祿。

 
支干金旺,反作貲財。

 
丙日生逢丑月,丑中己土,傷官背祿,主貧。

 
得干支庚辛,金氣旺盛,土能生金,卻為財斷。

 
須丙日建,或寅午戌火局亦旺,可任其財。

 
時支是丑,支中巳酉合庚辛透出,丙火生旺者,亦合此格。

 
如丙日本身自旺,單見丑月,無庚辛透露,及巳酉丑局,真背祿矣。

 
官坐刃頭終被刑,貴壓三刑須執政。

 
如甲日見辛卯月,及辛卯時,官不得令,反被卯中丁火傷剋,歲運又見,定然遭刑。

 
若官煞制伏得宜,雖以貴論,遇刃年終凶,是羊刃最壞造化也。

 
貴壓三刑,乃命中犯三刑,雖凶,若得一個天乙貴人正照。

 
生旺得時,反主掌典刑政,可專征伐。

 
貴人不生旺者,亦可作從政斷。

 
是貴神,最為吉煞也。

 
德蓋七煞,必是安禪之士。

 
花迎六合,豈非淫蕩之人。

 
德即天月德,乃慈善神也。

 
七煞,乃孤辰煞也。

 
德蓋七煞,主人有道德,因道德而生富貴。

 
花即桃花煞,乃淫蕩煞也。

 
六合,乃多情煞也。

 
花迎六合,主好色歌唱,大非端士。

 
又如:戊午生人,見癸丑之類,乃支干交合,為滾浪桃花。

 
四柱子午卯酉,為遍野桃花,主男不媒而婚,女不媒而嫁。

 
孤寡雙全帶官印,當膺住持;無則只為道行。

 
孤辰、寡宿二煞,怕雙逢疊見,只一位不論。

 
帶官印在上,雖為僧道亦貴,如無,只平常僧道而已。

 
如甲戌、戊辰、庚辰、丙子;甲戌、戊辰、庚辰、丁丑。

 
俱是清高長老之命。

 
控邀隔角,逢生旺必過房舍;絕則終守鰥孀。

 
控神、邀神,是孤寡煞也。

 
假令寅卯辰人,見巳,辰人謂之控神煞,又謂之邀神煞。

 
見丑,寅人謂之窺神煞,又謂之追神煞。

 
餘仿此。

 
更值歲運不和,三元刑戰,為凶尤甚。

 
吞啖全排,家人消散;空亡遍見,親屬離傷。

 
吞啖空亡二煞,乃剋害孤寡之辰也。

 
須全排遍見,方如經斷。

 
若食遇吞啖,財食貴祿等格,見空亡尤為不吉。

 
財印雙傷,斷其必無上下。

 
官煞俱去,知其少失爺娘。

 
此二節專論骨肉。

 
純耗純刃交差,牛羊類斷。

 
純陰純陽排剋,豬狗徒看。

 
大耗羊刃,乃神煞之最惡者。

 
孤陰孤陽,乃干支之不調者。

 
耗、刃攢聚交至四柱上,主賤之極,作牛羊之類斷之。

 
天干皆是一偏,地支沖刑破害,必是無正性之人,作豬狗之徒論之。

 
若驛馬六害、華蓋劫煞、亡神年月等煞,見偏陰偏陽,尤凶。

 
如甲子、庚午、甲子、庚午,甲用辛為官,庚煞透出,又不得令。

 
甲用己為財,發祿午月,子午對沖,財又不成,作不仁不義斷之。

 
如甲午、甲戌、甲午、甲子,三甲並見,用官官不顯,財印俱沖並無所托,當是貪圖無厭、不認六親、薄情背禮之人也。

 
衰受眾梟,乃是寄食長工。

 
絕逢重食,宜作屠行牙儈。

 
梟與食相反,故並舉之,其身嫌衰絕一也。

 
衰而逢梟,難作偏印;絕而逢食,難作壽星;故皆不吉。

 
寄食長工,因梟難得飽食。

 
屠行牙儈,因食雖得飽而賤。

 
若也純官、純煞、純馬、純財,身旺無雜,則官居極品。

 
凡命,以純粹不雜為上,偏枯混亂為下。

 
且如甲日,以辛為官,柱中只有酉、辛等,是用純官。

 
以庚為煞,柱中只有申、庚字,是謂純煞。

 
以正財為馬,柱中只有丑未己字。

 
以偏財為財,柱中只有辰戌戊字,謂之純馬、純財。

 
值身旺,為大富貴格。

 
建祿得格,出身便是富足。

 
日下次之,時下又次之。

 
建祿遇正官第一,正財次之,惟煞壽不永。

 
若羊刃之月,純煞第一,財格則防橫事。

 
癸卯、乙卯、己巳、乙丑,此命純煞乃能盡善,亦貴為極品。

 
甲戌、丁卯、己巳、乙亥,官煞混雜,賴甲己合化為貴。

 
因雜化力過,不得善終。

 
全印、全沖、全制、全食,命強無破,則祿受千鍾。

 
全印,如甲日見子癸壬亥,或正,或偏,無所駁雜。

 
全沖,如地支純亥、純巳、純子、純午之類,沖出祿馬。

 
或寅申巳亥,子午卯酉,辰戌丑未,皆是。

 
全制如甲日見丁字或午字,傷盡官星,虛空生出土來為財。

 
全食,如甲見丙,柱中純寅之類,須得日主生旺,正庫臨官。

 
月日時者,皆貴人也。

 
如己未、乙亥、丙寅、辛卯,此全印駁雜,又有辛財剋刑,運行身旺則貴顯。

 
行身衰,則刑陷。

 
如辛亥、己亥、辛亥、己亥,四柱純亥,沖出巳中丙戊。

 
全沖為貴。

 
日干太旺無依,若不為僧,固宜為道。

 
天元贏弱無輔,若不為技,則當為巫。

 
此言太過不及,皆不為吉也。

 
太過,則財官死絕,所以主孤。

 
不及,則財官難任,所以主藝。

 
見造化,貴中和也。

 
若有依有輔,則不可以是論。

 
《喜忌篇》云:柱中官星太旺,天元贏弱之名。

 
日干旺甚無依,若不為僧即道。

 
身弱有生必發,忌財馬以相傷。

 
此身弱用印忌財傷印,為貪財壞印之說,須分財印輕重言之。

 
《喜忌篇》云:日干無氣,時逢羊刃不為凶。

 
羊刃所以劫財,柱中財多身弱,故羊刃不忌。

 
須並論之。

 
食神逢梟則夭,喜財星而生救。

 
此食神怕梟,要財制梟,為用神有救,須分財輕重言之。

 
印則忌財,食則要財,義各有所當也。

 
甲子日逢子時,沒庚辛申酉丑午,謂之祿馬飛來。

 
此子遙巳格也。

 
庚申時逢戊日,無甲丙卯寅午丁,名曰食神明旺。

 
此專食合祿格也。

 
《喜忌篇》云:庚申時逢戊日,名食種干旺之方;月犯甲丙卯寅,此乃遇而不遇。

 
是也。

 
庚壬子沖午祿,切忌丙丁。

 
此正沖祿馬格也。

 
辛癸丑合巳宮,須嫌子巳。

 
此丑遙巳格也。

 
《喜忌篇》云:辛癸日多逢丑地,不喜官星。

 
歲時逢子巳二宮,虛名虛利。

 
是也。

 
丙午丁巳准此,最忌刑沖。

 
此倒沖祿馬格也。

 
壬子癸亥例同,亦防填實。

 
以上正沖、倒沖,遙合,通融,互文見義。

 
舉丙丁與巳,忌填實也。

 
舉子,忌刑沖也。

 
如丙子、庚寅、丙午、癸巳;庚寅、壬午、丙午、戊戌,二命喜寅午戌全。

 
如辛酉、癸巳、丁巳,乙巳;癸卯、丁巳、丁巳、乙巳,二命喜巳字多,不論有合、無合,皆吉。

 
惟忌辰字絆住,則不能沖。

 
卻喜巳酉丑全,是正沖格也。

 
《喜忌篇》云:若送傷官月建,如凶處未必為凶;內有正倒祿飛,忌官星亦嫌羈絆。

 
是也。

 
六辛日而無午字,得戊子時,辛合丙官為貴。

 
此六陰朝陽格也。

 
如:戊辰、辛酉、辛丑、戊子;戊辰、辛酉、辛酉、戊子;乙丑、庚辰、辛酉、戊子,是此格也。

 
《喜忌篇》云:六辛日時逢戊子,嫌午位運喜西方"是也。

 
六癸日而無干土,得甲寅時,寅刑巳格尤奇。

 
此刑合格也。

 
此格主性氣剛,而見快太察。

 
如:乙未、甲申、癸酉、甲寅,嫌申中庚傷甲木,寅申對沖,故雖貴而減分數,利厚名低。

 
《喜忌篇》云:六癸日時逢寅位,歲月怕己戊二方。

 
是也。

 
癸無丙火戊己庚申時,合一己之財官。

 
此專印合祿格也。

 
與專食同看。

 
壬有子午卯酉正氣,柱兼四季之土祿。

 
壬日為主,既無官煞,卻得子午卯酉為四正。

 
能合出辰戌丑未為官祿,不須四正俱會,但得四字全為妙。

 
癸日同上,土曜莫侵。

 
得之者利害交並,官高身病。

 
遇之者刑惠確實,職重家貧。

 
癸日為主,卻兼土祿見子午卯酉,與壬日同,吉凶相伴也。

 
甲曲直,丙炎上,官高剋妻而不富。

 
戊從革,庚潤下,職重嗣少而自貧。

 
甲見亥卯未,曰曲直。

 
丙見寅午戌,曰炎上。

 
戊見巳酉丑,曰從革。

 
庚見申子辰,曰潤下。

 
甲丙見木火局,則太旺,能三合叉出官局,故主官高。

 
然有羊刃、劫財故剋妻。

 
戊庚見金水局,則脫氣,能三合叉出官局,故主職重。

 
然柱中原無官煞,故少子。

 
要知此四格,皆偏黨,所以福祿不全。

 
身犯休囚之地,並沖官貴何嗟。

 
如辛亥日,既無官煞,身又不旺,豈不惆帳?

 
不知亥字多,亦能沖出巳中官印為貴,故曰何嗟。

 
自專官旺之支,同釣祿子猶貴。

 
此即丁巳、癸亥、丙午、壬子等日,自坐臨官、帝旺。

 
支神多能沖出對宮官祿。

 
與上文義同。

 
陰木獨遇子時,沒官星,乙鎮鼠窠最貴。

 
此六乙鼠貴格也。

 
《喜忌篇》文義同。

 
如甲寅、戊辰、乙亥、丙子,四柱別無他格動搖,丙子亦不動搖,安然為貴。

 
《經》云:"有神不可動搖"是也。

 
如甲寅、癸酉、乙亥、丙子,月令偏官傷身,賴日下印旺,亦不失為衣祿。

 
如辛亥、甲午、乙亥、丙子,此命貴被午破,兩亥自刑。

 
本身既在死地,又見自刑,兩無所依,故主貧賤。

 
陽水疊逢辰位,無沖剋,壬騎龍背非常。

 
此壬騎龍背格也。

 
《喜忌篇》文義同。

 
如壬辰、甲辰、壬辰、壬寅,壬用己為正官,丁為正財。

 
辰字多,沖出戌中官庫,虛合午中財官,寅午戌三合火局。

 
壬人得之為貴。

 
如壬寅、壬寅、壬辰、壬寅,壬人見丙火生在寅,巳是財官。

 
又寅字多,合起午戌財官,故利勝於名。

 
庚日全逢潤下,忌壬癸巳午之方。

 
時遇子申,其福減半。

 
此井攔叉格也。

 
《喜忌篇》文義同。

 
合官、合財作公卿,防休囚剋害之辱。

 
合官,如乙日見庚之例。

 
合財,如甲日見己之例。

 
乃十干變化之道也。

 
《賦》云:化之真者,名公巨卿;化之假者,孤兒異性。

 
乙庚化金見水地,則休困;見火地,則剋害。

 
凡帶合或獨旺,不肯自就。

 
或合中見衝破,或一邊破剋,皆合不成。

 
或化在休囚死絕之地,失誤與合,必然陷滯不利,是化之假也。

 
如己見甲,見己未為得地,己旺庫也。

 
如丙見辛,見辛卯為失地,丙火敗於卯也。

 
戊與癸合,見戊午為得地,戊癸化火,午為火旺之地故也。

 
亦須癸水先得地,方合得中。

 
若失地不得時,則損壽。

 
蓋化為貴旺,身弱不能勝,縱貴亦失。

 
又丙與辛合,見辛未陽火,氣弱於未,多夭折,或因色傷。

 
柱有壬剋丙,或壬居申上自生,沖寅宮火生之地,夭折無疑。

 
亦有貪合忘官,如丁日見二、三壬字,丁獨壬眾,一人不能勝眾,乃污合之士,無所卓立豈能成功?

 
丁有力僅得半吉。

 
又如,甲與己合,甲木無通氣之宮,己土有正義之位,雖合而失其正,亦同上論。

 
若甲己兩皆得位,貴顯高極。

 
《經》云:甲己木盛於土鄉,發揚仁義佐明君。

 
丙辛合,丙旺辛生,鎮守威權之職。

 
乙庚入金局,兼木自旺,文仁武義雙全。

 
戊癸得火旺,更水獨旺,禮律智勇俱備。

 
丁壬水火既濟兮,魚水和同;陰陽干支相合兮,君臣慶會。

 
聽鳳鳴于高崗,必鷹揚於疆場。

 
是也。

 
如甲辰、戊辰、己巳、辛未,己日得甲為正官,三月通氣,引於未上,兼為正印,故主極貫。

 
如戊申、庚申、癸亥、戊午,癸生七月,印旺天德之地,合戊為官,引於午時火旺之地,又能資戊土之官,官身俱旺,故主大貴。

 
拱貴、拱祿為將相,忌刑沖填實之凶。

 
此拱貴、拱祿格也。

 
《喜忌篇》文義同。

 
如丁巳、丙午、甲寅、甲子,拱丑貴。

 
如壬子、丁未、丁巳、丁未、年支子字沖出午字,故大貴。

 
如癸卯、庚申、戊辰、戊午,拱巳祿。

 
如辛丑、辛丑、甲寅、甲子,有丑字填實,卻以辛為正官論。

 
如己未、戊辰、戊寅、戊午,官煞多,寅字沖申為衝開,則拱不成。

 
如壬辰、戊申、己未、己巳,是此格也,故大貴。

 
官印暗合天地,其貴可知。

 
福德隱在支中,其德尤萃。

 
官印暗合,即食神暗合正官,偏財暗合正印。

 
如甲用辛官,丙盛能暗合辛未為官。

 
用癸為印;戊旺位暗合癸丑為印;更得地支有子合丑。

 
有午合未方是。

 
福德隱藏,福即福星貴;德即天月德或指福德秀氣,或指天乙貴人,以藏在支中為妙。

 
如甲戊庚不見丑未,但得己字即是。

 
見己在丑未宮尤妙。

 
柱無卯乙破,更生四季月,己土得令,主貴人見喜,前程尊顯。

 
妻賢及得妻財。

 
又云;甲人見丑,喜坐羊刃,為天乙當職,見未夜生得力,為福十全。

 
反此,一半論。

 
四柱帶甲戊庚全,得乙丑為聚貴,更加福力。

 
若一庚、一甲,見支神三四丑未,為會貴,亦加福力。

 
若本主與貴人俱生旺,只消一字,其福自全。

 
喜三合、六合,忌休囚、空破。

 
詩曰。

 
貴人帝座見生成,官旺之鄉名早成。

 
若遇休囚並破制;虛名蹤跡遠三公。

 
五行正貴,怕刑沖剋害之神。

 
四柱吉神,喜官旺生合之地。

 
五行正貴,乃正氣官星。

 
如甲生酉月之例。

 
最怕酉刑卯沖,丁剋戌害,傷了貴氣。

 
或以貴為貴神,如甲見丑,丑中有辛,又為甲正官之類。

 
柱有卯乙剋壞丑貴,喜巳酉三合,乙木剋沖,丑不貴。

 
或有子合丑亦可。

 
隔木之剋,如有乙卯,子卯相刑,不能剋丑未,為天乙之貴。

 
四柱吉神,乃官印、財食、奇貴、福德等星皆是。

 
但得一星臨長生、帝旺、臨官、正庫、三合、六合之位。

 
無不富貴。

 
詩曰:人命生時得一強,日時或臨祿馬鄉,須看前後扶助合,必然衣錦入中堂。

 
《喜忌篇》云:五行正貴,忌刑衝破害之宮;四柱干支,喜三合、六合之地。

 
又云:地支、天干合多。

 
亦云食合忘官。

 
二義須並論之。

 
若也沐浴逢煞,魄往酆都;元犯再傷,魂歸嶽府。

 
此因刑沖剋害而言。

 
怕裸形逢煞,以生之者微,而剋之者重。

 
命元犯之,已為不吉。

 
歲運再犯,決死無疑。

 
如元犯官煞,去配不清,柱無食神可解,歲運再見則死。

 
若元犯破印,流年再犯,則死。

 
凡用神有損者,皆是。

 
此四句,《珞琭子》本文。

 
畏煞逢煞則夭,憂關落關即亡。

 
此亦因上而申明之也。

 
柱中原怕關煞,如甲見庚申為煞,歲運再見,柱無救解者,夭。

 
年煞尤重。

 
有印則化,有食則制,有刃則合,身旺則敵,若行煞旺運,亦夭。

 
又如,甲日見辰,為陽數極,又為鐵蛇關。

 
壬見丑,庚見戌,丙見未申,皆陽關,曰重。

 
乙見辰,癸見丑,辛見戌,丁見未申,為陰關,稍輕。

 
四柱犯流年又犯,運行休囚,主死。

 
或被神煞鬼賊,或曰關煞之名甚多,非直言七煞陽關也。

 
其詳見前論《壽夭及小兒關煞下》。

 
引合關煞誤傷身,中下滅絕橫夭壽。

 
引合關煞,如丙火既弱,又見辛未,丙辛既合丙就辛官。

 
未位,乃丙極陽關,再被壬來剋即亡。

 
或是辛亥煞地尤緊,犯之橫罹其咎。

 
如丙戌、丁酉、辛酉、乙未,壬申年死是也。

 
中下滅絕,如壬戌日為坐財,又坐煞,日支有之則壽。

 
行壬辰運,壬癸水聚於辰,剋破戌中火土,別無可救即夭。

 
此名倒沖命元。

 
土旺則水旺,土身自崩壞,何暇救之。

 
水旺則火滅,故云中下絕滅。

 
中下者,即地元、人元。

 
中下之分也。

 
餘仿此推。

 
傷官見官,禍患百端。

 
逐馬逢馬,勞苦千般。

 
此言獨犯所忌,故不吉。

 
傷官見官,惟有財星可以解傷之毒,勸官之怒,轉禍為祥。

 
逐馬逢馬,惟有官煞可以制刃之劫,雖勞亦得其財。

 
若比肩多,他強我弱,雖減耗,亦得其財。

 
不得均平,止三四分之一。

 
財逢羊刃以多傷,印見妻財而不破。

 
此亦同上文之義。

 
凡命:最忌羊刃,財格被破,印格被奪,官格沖怒。

 
只喜七然制之。

 
陰刃力微無妨。

 
印見妻財,是貪財壞印之說也。

 
歲運又見,主破財傷妻,或因妻致訟。

 
若原無財星,或財星力微,歲運見之,稍輕。

 
惟官煞進生解勸,反得舉薦成名。

 
食神遇果,無財則夭。

 
身弱有財,重逢正印,亦凶。

 
制煞逢印,有沖則誅。

 
命強無官,單逢七煞尤勝。

 
《喜忌》云:柱中七煞全逢,身弱極貧無地。

 
是此義也。

 
三刑對沖橫禍生,羊刃對合非殃至。

 
沐浴從生無家客,休囚見煞不埋人。

 
沐浴、休囚,皆身衰也。

 
從生則泛,見煞則傷。

 
月下劫財主無財,喜煞無印而有獲。

 
煞能制刃,印能化煞。

 
化則不能制刃,故喜煞而去印。

 
暗中破印親壞印,喜官無食以加封。

 
財能破印,官能生印。

 
有食則壞官生財,印愈受傷,故喜官而去食。

 
官煞混雜賤患兮,兄弟太多分散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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