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會●明通賦 (東海徐子平撰易水萬育吾解)】
太極判為天地,一氣分為陰陽,流出五行,化生萬物。
為人稟命,貧富貴賤由之,術士知機,吉凶禍福定矣。
此原造化之始。
凡看命,以日干為主。
統三元,而配合八字干支。
天有四時,造化萬物。
屋有四柱,各立規模。
命有四柱,註定榮枯。
論者專以日辰天干為命元之主,支為地元祿。
支內所藏者,為人元壽。
八字即四柱天干、地支共八字也。
《繼善篇》云:四柱排定,三才次分,專以日干天元,配合八字干支是也。
論運者,以月支為首。
分四時,而提起五行消息。
大運以月支起,故月為提綱。
看月支節氣淺深,四時得何節。
如: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季土。
初氣中氣,消長不同。
所行之運,或順或逆,或旺或衰。
與八字或助,或泄,或剋或生者,本乎此。
先言日干,次言月支,舉其所要者以示人也。
向官旺以成功,入格局而致貴,官印財食為吉。
平定遂良,煞傷梟敗為凶,轉用為福。
五行臨官、帝旺,在四柱為本宮成功之地。
入格局則貴,破格局則賤。
如官印、財食,本是吉神。
須無傷剋、沖刑、破敗,則為平定遂良,乃入格也。
煞傷、梟敗,本為凶煞,若有制伏,去留合化,是謂轉用為福,亦入格也。
觀下取用諸格局,其喜忌自可見矣。
四吉、四凶,格局之最重者,故首言之。
賦云,"日主最宜健旺,用神不可損傷"是也。
全備藏蓄於辰戌丑未,長生鎮居於巳亥寅申。
子午則成敗相逆,卯酉乃出入交互。
此言十二支,包藏十干,各有生死成敗、出入交互。
《獨步》云:辰戌丑未,四庫之局;寅申巳亥,四生之局;子午卯酉,四敗之局。
《喜忌篇》云:財官印綬全備,藏蓄於四季之中;官星財氣長生,鎮居於寅申巳亥是也。
或以子午為天地之基柱,卯酉為日月之門戶,是指其地而遺其理也。
支干有不見之形,無中取有。
節氣存有餘之數,混處求分。
此總言造化之妙。
支干不見之形,節氣有餘之數,即上十二支中所包藏人元。
乃無中取有,混處求分,如遙巳拱夾等格。
是以天干而取地支之物,非無中取有而何。
如子初三到,分屬壬水;丑初三刻,分屬癸水;寅初三刻,分屬艮土。
是節氣藏於一字,各有所主,非混處求分而何?
《賦》云:無合有合,後學難知;得一分三,前賢不載。
《繼善篇》云:"見不見之形,無時不有"是也。
善惡相交,卻喜化惡崇善。
吉凶混雜,至怕害吉添凶。
此下專言看命之法,本上文取有求分而言。
如甲日見丙丁背祿,為惡為凶。
見戊己財星,為善為吉。
而丙丁化木助財,是用化惡崇善。
怕乙木剋害時星,是謂害吉添凶。
觀下文財印交差,喜官煞化之。
官煞混雜,喜印經化之。
無印喜財馬化之。
無財印,喜羊刃合之,或食神傷官制之。
又如制煞受破,煞制不住。
印化見財,破化為凶之類皆是。
是故得局朝元,非富則貴。
犯垣破局,非夭則貧。
局者,三合、四維正局之宮。
如亥卯未木局,辰戌丑未土局之類。
甲乙見亥卯未為本局,丙丁見亥卯未為印局。
戊己見亥卯未為官局,庚辛見亥卯未為財局,壬癸見亥卯未為傷局之類。
元,即本元、垣廟。
如子宮癸朝元,丑未己土朝元之類。
凡元垣得之,或用為命元則壽;為官印則貴;為財則富;為背祿生財益富。
但得其一,無沖別剋玻者,功名富貴。
反之則否。
犯垣,如子貴,忌丑未剋破、午衝破、卯刑破之類。
一子二午,破盡一半,得半福。
破局,如申子辰忌寅午戌衝破之類,大凶。
若用星虛,成飛天祿馬格,反貴。
餘仿此。
得失均兼,進退仍復。
得朝犯破,此造化之有得有失,有進有退。
此得則彼失,強進則弱退,中間均兼仍復,變化難測,非精察詳辨不能分也。
如甲朝垣於寅,忌申衝破,若有二寅一申、二甲一庚,亦無害,以甲有力而進也。
又:寅被申沖,有亥可救,亥字堅盛,為福十全。
亥或受戊剋、巳沖則敗。
若亥字多,不怕,亦強而進也。
進退相仍,一成一敗,只看歲運助起何邊,為福為禍可知。
神煞相絆,輕重較量。
神煞。
凡財官、印食、傷煞、刃敗皆是。
中間喜忌不同,愛憎互異,如下諸格所論是也。
須輕重較量,何者當時而重為用,何者失令而輕不用。
重者留之,輕者去之。
此與上二句總言其理,當如此詳較。
考《珞琭賦》,須要明其神煞,輕重較量。
身剋煞而尚輕,煞剋身而尤重。
是指諸吉凶神煞也。
徐子平專以官印、祿馬、貴賤之別名解之。
如甲申、丙寅、乙卯、辛巳,乙用庚為官、辛為煞。
庚官在申,得寅沖去,丙合辛煞,乙木生旺,故貴。
如甲寅、丁卯、癸丑、丁巳,是身剋煞,身弱財旺,力不能任其財官,故夭。
乙丑、辛巳、丁巳、己酉,身旺財亦旺,可任其財所以至富。
如甲子、辛未、乙卯、甲申,乙日用庚官,以辛為煞,庚在申內,六月生,官旺煞衰,此是正官得位,七煞失所,又喜身旺,變鬼為官,故貴。
如辛丑、庚寅、乙巳、甲申,官衰煞盛,乙木無力,化官為煞,一生嗜酒落魄,至乙酉運第五年,丙申歲八月十九日死。
內有雜氣財官相兼,偏正兩印,同宮祿馬,號為內外三奇。
此正指神煞相絆,乃八字中有財有官、有偏正二印,或同宮,或異位,或包藏,或透出,相絆難論吉凶,要輕重較量用之,故曰,內有三奇。
歌曰:寅午戌酉是三奇,兔蛇隨猴不可移。
巳酉丑中逢子妙,馬猴見豬好光輝。
辰巳子逢即奇處,午亥見寅是貴墀。
豬來趕兔馬當歡,寅酉見巳喜相宜。
豬逐馬兒蛇後援,水鼠未人火龜池。
又曰:神祿飛來就馬騎,資財官職兩相宜。
旺中更得本元助,上格榮華第一奇。
如己丑、丁卯、壬午、癸卯,壬用己為官,丁為財,丁己歸祿於午,是此格也,故主大責。
真官時遇命強,早受金紫之封。
此月令正官格也。
以下詳言格局。
如戊申、甲寅、己丑、丙寅,翁仲益進士。
良馬月乘時健,末遷銀青之職。
此月令正財格也。
財官二格,官當取貴,財當取富。
今俱以貴言,是從日干取得月內支干之財,無所沖剋者言之。
其福與正官同。
詩云:日干愛取月支財,金玉家藏看積堆。
更看天干財為貴,紛紛金帛自天來。
是也。
月印附日無財氣,為黃榜招賢。
此月令正印格也。
《喜忌篇》云:月生日干無天財,乃印綬之名。
又云:印綬生月歲時,忌見財星。
運入財鄉,卻宜退身避職。
印綬畏財,須天干歲時無財方取。
又,月印難得十全。
如甲日亥月透出癸字,變偏為正。
方為十全,主招恩寵遇貴。
又得祖父之財,然亦不免先遭恥辱,或偏生,以賤至貴,以貧至富,自婢為婦,以吏為官,以卒補將,皆偏印之所致也。
偏正俱有,又有淺災,或重拜父母,或僧俗相雜,或過房寄養,或偏生正養,或正生偏養,又忌比肩爭寵分恩,羊刃多或合去,或印微,遇而不遇,雖有薦舉,亦不能拔萃超群。
《賦》云:"印旺官生,必掌鈞衡之任"是也。
日祿歸時沒官星,號青雲得路。
此日歸祿時格也。
大抵印綬,第一最好行傷官食神,財運方發。
忌官刑沖羊刃。
以上真官真財真印真祿,皆十干天地陰陽正氣,生剋至理。
惟月分得之無破,准經文。
有破壞者,隨輕重言之。
時得發福較晚,然皆自救,可以創業垂統。
歸祿一格,只喜時上見之,若月支重見,名為建祿不富。
月單見,時上卻喜財食見官,是別格論。
月令七煞,而煞身俱強,當為黑頭宰相。
此月令七煞格也。
大抵月令煞,要身煞兩強,方主大貴。
若身強煞淺,須財以生。
煞強身弱,須印以助,或羊刃合之,皆為貴命。
若印合與制星相攻,身弱必夭,不然殘疾。
如癸卯、乙卯、己巳、乙丑。
癸卯、丁巳、壬寅、甲辰。
壬寅、乙巳、庚寅、丙子,俱身強煞旺有制,所以大貴。
《喜忌篇》云:五行遇月支偏官,歲時中亦宜制伏,所以救賦之偏也。
時上偏財,而財命並旺,須出白屋公卿。
此時上偏財格也。
只一位為吉,見合不為福,忌比肩兄弟爭奪,刑沖剋被。
如丙戌、戊戌、戊子、壬子,戊剋癸為正財,重有子字,壬字,為偏財透露。
又如,丁亥、戊申、壬申、丙午,雖年有丁火,喜有合制,又陰火能奪陽火權,故貴。
喜忌篇云:時上偏財,別宮忌見。
所以補《賦》未備之義也。
建祿坐祿,或歸祿,遇財官、印綬,富貴長年。
建祿以月言,坐祿以日言,歸祿以時言。
此三祿格本身健旺,獨遇財則富,獨遇官則貴,獨進印則秀。
以其干旺,又主長命,安享福祿。
若三者兼有,亦妙。
如丁亥、己酉、壬午、辛亥,是日祿歸時,午中亦有官星,卻得酉月,為印合格。
月刃、日刃及時刃,逢官煞榮神,功名蓋世。
此三刃格,要官煞、印綬相制化。
榮神,印綬異名。
有官煞無印,有煞無官,俱得。
有印化煞尤佳,只怕羈絆。
如有官不可見傷,有印不可見財,有煞不可見食傷壓之。
或制去、合去,皆不成正格。
如壬申、壬子、戊午、乙卯,日刃有乙卯制伏。
如丙戌、癸巳、戊午、丁巳,日刃有印綬變化,故皆有。
月令專制七煞,身健鷹揚。
《喜忌篇》云:若乃時逢七煞,見之未必為凶。
月制干強,其煞反為權印。
即解此義也。
一云:時上偏官通月氣,主旺鷹揚。
與此少異。
運元生發三財,命強豹變。
運元月令也。
三財祿命身也。
此是日干背祿,即傷食格也。
喜逢財星,如甲日逢巳午月,須干頭透出戊字,丑戌未日時。
日主健旺,行東方運,必然大發財祿,白手成家。
一云:月中正祿會財源,身強豹變。
與此少異。
年見正祿、正印、正財無破,必承祖蔭傳芳。
重在無破,有破不以此論。
年為祖宗,故云云。
日坐真官、真貴、真印有成,號曰福神治世。
重在有成,有成即無破。
真,即正義。
若參之以偏,為所假借,非真正也。
如丙子、丁亥、辛巳、庚午、等日為真官。
丁酉、癸巳、癸卯、丁亥等日,為真貴。
甲子、乙亥等日,為真印,柱中無破,有助為福。
月內偏財,而無敗無煞,富出人間。
此月令偏財格,與時上偏財大同。
怕比劫相剋,七煞洩氣。
日下正馬,而有助有生,名揚天下。
乃甲午、戊子等日。
甲戌、乙丑等日則偏。
與日坐真貴格同論。
有助,是別支財。
有生,是別支食傷。
身淺坐煞,運行身旺之鄉,發財發福。
坐煞,乃甲申、乙酉等日。
柱中無土為身清。
行寅卯運,大發財祿。
此格喜印綬,忌正官、食神。
犯之非身清,下等命也。
獨主臨官,運至主貴之地,加職加封。
獨主臨官,乃丁巳、癸亥等日,又遇貴人沖官星為貴。
歲運逢巳亥重並者,倍加封職。
或以日遇官星,行運再遇官地為解,亦通。
食神生旺,無印綬刑沖,乃母食子祿。
此食神格也。
如戊辰、丁巳、壬辰、甲辰,貴而且壽。
丁未、丙午、甲午、丙寅,食神化作脫局,丁傷辛官,飛來不得,故貧夭。
主本臨官,沒官星煞敗,為弟襲兄班。
乃丁巳、癸亥日,得寅戌月類也。
無官煞、比肩、兄弟。
本身自旺,必得高長之班,興家立業。
何者?
丁之祿在午,癸之祿在子,癸亥為水正旺之鄉,乃壬家之祿也。
丁巳為火,臨官之地,乃丙家之祿也。
得此格者,謂丁癸乃丙壬之弟,而巳亥為丙壬之祿位,故曰弟就兄班。
必因兄有為,高兄一班。
又:丙午、壬子日亦是,純粹尤貴。
駁雜者,不入格。
若有兄弟比肩,干支駁雜,為兄星填實,便為下矣。
或官星填實,兄弟比肩爭差,身無容處,又作凶斷。
若官星不實、單露天干、雖分星擘祿,亦可再成。
倒食本宮臨官旺,乃侍臣叨祿之名。
如庚子見戊子,歲月偏印,在我本宮之上,名倒食,乃我之君父也。
是偏印所坐,與日干同宮,臨於官旺之地,則受我命,生我福氣。
侍臣叨祿,言近君之寵也。
如庚子、戊子、庚子、丙子,是此格也。
胎生元命無財星,為赤子承恩之寵。
此庚寅、辛卯、甲申、乙酉等日。
皆本主天元,自坐絕地,為胎生之宮,即胞胎格也。
其生甚微,所以喜印綬,怕財剋。
主少年招受主恩,大概與印格書同論。
如乙酉、乙酉、乙酉、甲申,是此格也。
喜忌篇云,五行絕處,即是胎元,生日逢之,名曰受氣。
歲月正官,七煞混淆人下賤。
時日獨強專制,職重權高。
月時七煞,正官雜亂病交侵。
歲運衝開合去,官清名顯。
猶嫌過制,最忌爭強。
喜忌篇云:四柱純煞有制,定居一品之尊。
略見一位正官,官然混雜反賤。
類有去官留煞,亦有去煞留官。
又云:四柱煞旺運純,身旺為官清貴。
又云:月令雖近建祿,切忌會煞為凶。
官星七煞交差,卻有合煞為貴,是也。
此二格,各有所主。
歲月正官,以官為主,嫌煞混之。
月時七煞,以煞為主,嫌官亂之。
時日獨強,專制歲運,衝開合去,互文見義也。
過制則七煞不顯,爭強則難以去留,其理當細詳之。
如壬子、甲辰、己卯、壬申,月正官,日下卯為七煞,得申內庚金,合卯中乙木之煞為貴。
又如,張侍郎八字:乙日以庚為正官,申內庚金,近七月生,庚旺辛衰,六月丁火旺,為去煞留官。
故貴。
又如:丙午、丙申、甲寅、丁卯,丙丁雖多,不敵月令之煞,又行官旺運,身旺變鬼為官,故貴。
天元無氣,卻宜中下興隆。
此印綬格也。
如甲乙生於冬月,天元無氣,地支有亥子水生木,為興隆之類。
又如丁亥、丁丑等日,丁火無氣,又有壬癸來剋,亥子得之為黨,反能生出甲木,為地支興隆。
喜土來剋財,丑中得之為財,亦利之類。
古人論中下,以日、時支言。
如日干月令無氣,若所坐之支及時得地,亦為成實之命。
若無氣,而日時又在衰敗之鄉,則終身偃蹇可知矣。
《喜忌篇》云:凡見天元太弱,內有弱處複生,是也年本偏官,須忌始終剋害。
此歲德格也。
如甲日逢庚申太歲,為年上偏官,一名元神,一名孤辰,其煞最重,終身不可除去,故主始終剋害。
剋害,非專指祖父六親,本身亦在其中矣。
如丁巳、丁未、辛巳、壬辰,喜一壬合二丁為制。
乙卯、丙子、己卯、丁卯、喜丁丙化去三乙,皆主貴,但剋害終不能免。
或云;七煞多根,切忌始終剋害。
亦通。
羊刃極喜偏官,削平禍亂。
此羊刃格也。
大抵羊刃忌財,以刃破財,財生煞,煞剋身。
及刑沖三合、六合,喜煞制伏。
而煞自制者,又作凶斷。
金神只宜制伏,降肅奸雄。
此金神格也。
大抵金神,不畏過制,只忌破制與失制。
歲運同。
甲己日得此三時,惟甲日得之為正。
陽德陰貴,旺則榮顯,而弱可保名。
陽德,天月二德及日德。
陰貴,天乙貴神及日貴格也。
弱雖不如強,亦可自守。
天罡地魁,衰則貧寒,而強當絕世。
即魁罡格也。
喜強惡衰,忌財官,要並踏。
官庫財庫,衝開則榮封爵祿,塞閉則貧乏資財。
此雜氣財官格也。
如甲見丑為官庫,見辰為財庫,見未為本庫,見戌為食庫。
官為上,財次之,水庫又次之。
若庫在年月之中,管事太早,難發少年。
喜在日下及時之中,雖晚發,不失為富貴造化。
要見沖刑破害,以開局鑰,怕有星閉塞。
如丁用辰為官庫,或戊字僭之,或戊辰壓之,是閉塞也。
如此,則丁不能官,須柱有甲戌或歲遇之,方吉。
傷官正官,傷盡則獨握權高,半殘則必遭蹇難。
此傷官格也。
半殘,言傷不盡。
《喜忌篇》云:四柱傷官,運入官鄉,必破是也。
日月倒沖官祿,無填無絆,而祿馬飛來。
此飛天祿馬格也。
天地制合煞神,不過不失,而名利驟發。
天地制合煞神,乃天干地支,或是食神制煞,或是羊刃合煞。
但制合不宜太過,如一煞二食二羊刃,則過而失也。
身煞兩停,制合不過,煞乃凶神,故主驟發。
《喜忌篇》云:偏官制伏太過,乃是貧儒。
見不可過也。
惟官印最宜相會,德政加封。
此官印格也。
如甲日得辛為官,又有癸為印,或地支有酉子字皆是。
官印於身,一剋一生。
陰陽配合,而又自相生焉。
故主為相,有王佐之才,為將有運籌之智。
為守宰者循良之政,要本身與官印相等,乃極品貴也。
否則,隨力量升降,輕重言之。
有祿馬極喜同居,官能稱職。
此財官格也。
如甲日見己丑、己酉及壬午、癸巳等月之類,是祿馬同居。
與上官印相會,皆為三奇格也。
須要本身力旺,或遇時氣可稱此格。
祿身強弱不等,降下論之,身弱難壽。
印綬逢煞則發,逢合則晦,逢財則災。
破合去財亦發。
此總論印綬喜忌。
逢煞,謂之印賴煞生,功名顯達。
若遇偏財合去,正財剋去,皆主災晦。
柱中日干健旺,或有比肩破合去財,則印煞可以雙收,亦主發達,但不清也。
詩云:忽逢甲己加金局,丙火尋常便可嗟。
運行旺火生身地,功名何處不光華。
是也。
建祿遇官則貴,遇財則富。
遇印則秀,敗財破印。
不吉。
建祿則身旺。
故用官、用印、用財皆吉。
有敗財、羊刃、比肩,則身太旺。
皆足以劫我之財,分我之官,奪我之印。
建祿尤喜印與財,故見敗財破印,則偏枯不成造化。
財印俱見混雜,不富不秀,無成之命也。
官煞兩停,喜者存之,憎者去之。
武能去正留偏,化官為煞。
文能去偏留正,化煞為官。
運逢身旺必加封。
財印交差,欲其進也,忌其退也。
貴能見義忘利,取印捨財。
富則見利忘義,取財捨印。
歲遇命強而進爵。
官煞不可並用,財印難以交留,故喜增存棄,或去煞留官,或去官留煞,欲忌進退,或取印捨財,或取財捨印,各從其有力而重者用之。
文武富貴,亦推言其類,未必盡然。
四格皆以身旺命強為主,歲運生扶為妙。
通容融論之。
身與財旺力停,得官煞來亦可化財助印,為福益厚。
身弱無官煞來化,不惟不勝官煞。
而財印交差,身制不讓,無可為倚,必定貧賤。
十干背祿,喜見財豐。
敗逢比肩逐馬。
官煞俱有,猶如去煞留官。
印助身強,必定收功拜職。
此言傷官格也。
《喜忌篇》云:十干背祿,歲時喜見官星。
運至比肩,號曰背祿逐馬。
是也。
五行食神,許乘馬盛,禍生正印梟神。
官煞一來,誤致反賢敗德。
梟神印旺,立見破敗傷身。
此言食神格也。
此因上文背祿逐馬,窮極將官煞而轉為福。
故此章言因財致富,被官煞助印為禍,而反大壞。
互文見義,不可不詳察之。
蓋食神喜財怕梟。
官煞生印,則梟愈旺。
傷喜見印,食怕見印,故並言之。
戊日午月,勿作刃看。
時歲火多,轉為印綬。
此羊刃與印同宮,火多則印旺,故能轉弱從強。
然刃助身強,又得印助,則文理高致,可以隱惡而揚善。
若有己字透出,仍以刃斷。
印刃俱有,其人不免性毒。
有好運來成功。
運退刃來,或被財沖起,亦凶。
喜正官制中為妙。
如癸亥,戊午、戊午、戊午,此命正合此論。
丙日丑月,非為背祿。
支干金旺,反作貲財。
丙日生逢丑月,丑中己土,傷官背祿,主貧。
得干支庚辛,金氣旺盛,土能生金,卻為財斷。
須丙日建,或寅午戌火局亦旺,可任其財。
時支是丑,支中巳酉合庚辛透出,丙火生旺者,亦合此格。
如丙日本身自旺,單見丑月,無庚辛透露,及巳酉丑局,真背祿矣。
官坐刃頭終被刑,貴壓三刑須執政。
如甲日見辛卯月,及辛卯時,官不得令,反被卯中丁火傷剋,歲運又見,定然遭刑。
若官煞制伏得宜,雖以貴論,遇刃年終凶,是羊刃最壞造化也。
貴壓三刑,乃命中犯三刑,雖凶,若得一個天乙貴人正照。
生旺得時,反主掌典刑政,可專征伐。
貴人不生旺者,亦可作從政斷。
是貴神,最為吉煞也。
德蓋七煞,必是安禪之士。
花迎六合,豈非淫蕩之人。
德即天月德,乃慈善神也。
七煞,乃孤辰煞也。
德蓋七煞,主人有道德,因道德而生富貴。
花即桃花煞,乃淫蕩煞也。
六合,乃多情煞也。
花迎六合,主好色歌唱,大非端士。
又如:戊午生人,見癸丑之類,乃支干交合,為滾浪桃花。
四柱子午卯酉,為遍野桃花,主男不媒而婚,女不媒而嫁。
孤寡雙全帶官印,當膺住持;無則只為道行。
孤辰、寡宿二煞,怕雙逢疊見,只一位不論。
帶官印在上,雖為僧道亦貴,如無,只平常僧道而已。
如甲戌、戊辰、庚辰、丙子;甲戌、戊辰、庚辰、丁丑。
俱是清高長老之命。
控邀隔角,逢生旺必過房舍;絕則終守鰥孀。
控神、邀神,是孤寡煞也。
假令寅卯辰人,見巳,辰人謂之控神煞,又謂之邀神煞。
見丑,寅人謂之窺神煞,又謂之追神煞。
餘仿此。
更值歲運不和,三元刑戰,為凶尤甚。
吞啖全排,家人消散;空亡遍見,親屬離傷。
吞啖空亡二煞,乃剋害孤寡之辰也。
須全排遍見,方如經斷。
若食遇吞啖,財食貴祿等格,見空亡尤為不吉。
財印雙傷,斷其必無上下。
官煞俱去,知其少失爺娘。
此二節專論骨肉。
純耗純刃交差,牛羊類斷。
純陰純陽排剋,豬狗徒看。
大耗羊刃,乃神煞之最惡者。
孤陰孤陽,乃干支之不調者。
耗、刃攢聚交至四柱上,主賤之極,作牛羊之類斷之。
天干皆是一偏,地支沖刑破害,必是無正性之人,作豬狗之徒論之。
若驛馬六害、華蓋劫煞、亡神年月等煞,見偏陰偏陽,尤凶。
如甲子、庚午、甲子、庚午,甲用辛為官,庚煞透出,又不得令。
甲用己為財,發祿午月,子午對沖,財又不成,作不仁不義斷之。
如甲午、甲戌、甲午、甲子,三甲並見,用官官不顯,財印俱沖並無所托,當是貪圖無厭、不認六親、薄情背禮之人也。
衰受眾梟,乃是寄食長工。
絕逢重食,宜作屠行牙儈。
梟與食相反,故並舉之,其身嫌衰絕一也。
衰而逢梟,難作偏印;絕而逢食,難作壽星;故皆不吉。
寄食長工,因梟難得飽食。
屠行牙儈,因食雖得飽而賤。
若也純官、純煞、純馬、純財,身旺無雜,則官居極品。
凡命,以純粹不雜為上,偏枯混亂為下。
且如甲日,以辛為官,柱中只有酉、辛等,是用純官。
以庚為煞,柱中只有申、庚字,是謂純煞。
以正財為馬,柱中只有丑未己字。
以偏財為財,柱中只有辰戌戊字,謂之純馬、純財。
值身旺,為大富貴格。
建祿得格,出身便是富足。
日下次之,時下又次之。
建祿遇正官第一,正財次之,惟煞壽不永。
若羊刃之月,純煞第一,財格則防橫事。
癸卯、乙卯、己巳、乙丑,此命純煞乃能盡善,亦貴為極品。
甲戌、丁卯、己巳、乙亥,官煞混雜,賴甲己合化為貴。
因雜化力過,不得善終。
全印、全沖、全制、全食,命強無破,則祿受千鍾。
全印,如甲日見子癸壬亥,或正,或偏,無所駁雜。
全沖,如地支純亥、純巳、純子、純午之類,沖出祿馬。
或寅申巳亥,子午卯酉,辰戌丑未,皆是。
全制如甲日見丁字或午字,傷盡官星,虛空生出土來為財。
全食,如甲見丙,柱中純寅之類,須得日主生旺,正庫臨官。
月日時者,皆貴人也。
如己未、乙亥、丙寅、辛卯,此全印駁雜,又有辛財剋刑,運行身旺則貴顯。
行身衰,則刑陷。
如辛亥、己亥、辛亥、己亥,四柱純亥,沖出巳中丙戊。
全沖為貴。
日干太旺無依,若不為僧,固宜為道。
天元贏弱無輔,若不為技,則當為巫。
此言太過不及,皆不為吉也。
太過,則財官死絕,所以主孤。
不及,則財官難任,所以主藝。
見造化,貴中和也。
若有依有輔,則不可以是論。
《喜忌篇》云:柱中官星太旺,天元贏弱之名。
日干旺甚無依,若不為僧即道。
身弱有生必發,忌財馬以相傷。
此身弱用印忌財傷印,為貪財壞印之說,須分財印輕重言之。
《喜忌篇》云:日干無氣,時逢羊刃不為凶。
羊刃所以劫財,柱中財多身弱,故羊刃不忌。
須並論之。
食神逢梟則夭,喜財星而生救。
此食神怕梟,要財制梟,為用神有救,須分財輕重言之。
印則忌財,食則要財,義各有所當也。
甲子日逢子時,沒庚辛申酉丑午,謂之祿馬飛來。
此子遙巳格也。
庚申時逢戊日,無甲丙卯寅午丁,名曰食神明旺。
此專食合祿格也。
《喜忌篇》云:庚申時逢戊日,名食種干旺之方;月犯甲丙卯寅,此乃遇而不遇。
是也。
庚壬子沖午祿,切忌丙丁。
此正沖祿馬格也。
辛癸丑合巳宮,須嫌子巳。
此丑遙巳格也。
《喜忌篇》云:辛癸日多逢丑地,不喜官星。
歲時逢子巳二宮,虛名虛利。
是也。
丙午丁巳准此,最忌刑沖。
此倒沖祿馬格也。
壬子癸亥例同,亦防填實。
以上正沖、倒沖,遙合,通融,互文見義。
舉丙丁與巳,忌填實也。
舉子,忌刑沖也。
如丙子、庚寅、丙午、癸巳;庚寅、壬午、丙午、戊戌,二命喜寅午戌全。
如辛酉、癸巳、丁巳,乙巳;癸卯、丁巳、丁巳、乙巳,二命喜巳字多,不論有合、無合,皆吉。
惟忌辰字絆住,則不能沖。
卻喜巳酉丑全,是正沖格也。
《喜忌篇》云:若送傷官月建,如凶處未必為凶;內有正倒祿飛,忌官星亦嫌羈絆。
是也。
六辛日而無午字,得戊子時,辛合丙官為貴。
此六陰朝陽格也。
如:戊辰、辛酉、辛丑、戊子;戊辰、辛酉、辛酉、戊子;乙丑、庚辰、辛酉、戊子,是此格也。
《喜忌篇》云:六辛日時逢戊子,嫌午位運喜西方"是也。
六癸日而無干土,得甲寅時,寅刑巳格尤奇。
此刑合格也。
此格主性氣剛,而見快太察。
如:乙未、甲申、癸酉、甲寅,嫌申中庚傷甲木,寅申對沖,故雖貴而減分數,利厚名低。
《喜忌篇》云:六癸日時逢寅位,歲月怕己戊二方。
是也。
癸無丙火戊己庚申時,合一己之財官。
此專印合祿格也。
與專食同看。
壬有子午卯酉正氣,柱兼四季之土祿。
壬日為主,既無官煞,卻得子午卯酉為四正。
能合出辰戌丑未為官祿,不須四正俱會,但得四字全為妙。
癸日同上,土曜莫侵。
得之者利害交並,官高身病。
遇之者刑惠確實,職重家貧。
癸日為主,卻兼土祿見子午卯酉,與壬日同,吉凶相伴也。
甲曲直,丙炎上,官高剋妻而不富。
戊從革,庚潤下,職重嗣少而自貧。
甲見亥卯未,曰曲直。
丙見寅午戌,曰炎上。
戊見巳酉丑,曰從革。
庚見申子辰,曰潤下。
甲丙見木火局,則太旺,能三合叉出官局,故主官高。
然有羊刃、劫財故剋妻。
戊庚見金水局,則脫氣,能三合叉出官局,故主職重。
然柱中原無官煞,故少子。
要知此四格,皆偏黨,所以福祿不全。
身犯休囚之地,並沖官貴何嗟。
如辛亥日,既無官煞,身又不旺,豈不惆帳?
不知亥字多,亦能沖出巳中官印為貴,故曰何嗟。
自專官旺之支,同釣祿子猶貴。
此即丁巳、癸亥、丙午、壬子等日,自坐臨官、帝旺。
支神多能沖出對宮官祿。
與上文義同。
陰木獨遇子時,沒官星,乙鎮鼠窠最貴。
此六乙鼠貴格也。
《喜忌篇》文義同。
如甲寅、戊辰、乙亥、丙子,四柱別無他格動搖,丙子亦不動搖,安然為貴。
《經》云:"有神不可動搖"是也。
如甲寅、癸酉、乙亥、丙子,月令偏官傷身,賴日下印旺,亦不失為衣祿。
如辛亥、甲午、乙亥、丙子,此命貴被午破,兩亥自刑。
本身既在死地,又見自刑,兩無所依,故主貧賤。
陽水疊逢辰位,無沖剋,壬騎龍背非常。
此壬騎龍背格也。
《喜忌篇》文義同。
如壬辰、甲辰、壬辰、壬寅,壬用己為正官,丁為正財。
辰字多,沖出戌中官庫,虛合午中財官,寅午戌三合火局。
壬人得之為貴。
如壬寅、壬寅、壬辰、壬寅,壬人見丙火生在寅,巳是財官。
又寅字多,合起午戌財官,故利勝於名。
庚日全逢潤下,忌壬癸巳午之方。
時遇子申,其福減半。
此井攔叉格也。
《喜忌篇》文義同。
合官、合財作公卿,防休囚剋害之辱。
合官,如乙日見庚之例。
合財,如甲日見己之例。
乃十干變化之道也。
《賦》云:化之真者,名公巨卿;化之假者,孤兒異性。
乙庚化金見水地,則休困;見火地,則剋害。
凡帶合或獨旺,不肯自就。
或合中見衝破,或一邊破剋,皆合不成。
或化在休囚死絕之地,失誤與合,必然陷滯不利,是化之假也。
如己見甲,見己未為得地,己旺庫也。
如丙見辛,見辛卯為失地,丙火敗於卯也。
戊與癸合,見戊午為得地,戊癸化火,午為火旺之地故也。
亦須癸水先得地,方合得中。
若失地不得時,則損壽。
蓋化為貴旺,身弱不能勝,縱貴亦失。
又丙與辛合,見辛未陽火,氣弱於未,多夭折,或因色傷。
柱有壬剋丙,或壬居申上自生,沖寅宮火生之地,夭折無疑。
亦有貪合忘官,如丁日見二、三壬字,丁獨壬眾,一人不能勝眾,乃污合之士,無所卓立豈能成功?
丁有力僅得半吉。
又如,甲與己合,甲木無通氣之宮,己土有正義之位,雖合而失其正,亦同上論。
若甲己兩皆得位,貴顯高極。
《經》云:甲己木盛於土鄉,發揚仁義佐明君。
丙辛合,丙旺辛生,鎮守威權之職。
乙庚入金局,兼木自旺,文仁武義雙全。
戊癸得火旺,更水獨旺,禮律智勇俱備。
丁壬水火既濟兮,魚水和同;陰陽干支相合兮,君臣慶會。
聽鳳鳴于高崗,必鷹揚於疆場。
是也。
如甲辰、戊辰、己巳、辛未,己日得甲為正官,三月通氣,引於未上,兼為正印,故主極貫。
如戊申、庚申、癸亥、戊午,癸生七月,印旺天德之地,合戊為官,引於午時火旺之地,又能資戊土之官,官身俱旺,故主大貴。
拱貴、拱祿為將相,忌刑沖填實之凶。
此拱貴、拱祿格也。
《喜忌篇》文義同。
如丁巳、丙午、甲寅、甲子,拱丑貴。
如壬子、丁未、丁巳、丁未、年支子字沖出午字,故大貴。
如癸卯、庚申、戊辰、戊午,拱巳祿。
如辛丑、辛丑、甲寅、甲子,有丑字填實,卻以辛為正官論。
如己未、戊辰、戊寅、戊午,官煞多,寅字沖申為衝開,則拱不成。
如壬辰、戊申、己未、己巳,是此格也,故大貴。
官印暗合天地,其貴可知。
福德隱在支中,其德尤萃。
官印暗合,即食神暗合正官,偏財暗合正印。
如甲用辛官,丙盛能暗合辛未為官。
用癸為印;戊旺位暗合癸丑為印;更得地支有子合丑。
有午合未方是。
福德隱藏,福即福星貴;德即天月德或指福德秀氣,或指天乙貴人,以藏在支中為妙。
如甲戊庚不見丑未,但得己字即是。
見己在丑未宮尤妙。
柱無卯乙破,更生四季月,己土得令,主貴人見喜,前程尊顯。
妻賢及得妻財。
又云;甲人見丑,喜坐羊刃,為天乙當職,見未夜生得力,為福十全。
反此,一半論。
四柱帶甲戊庚全,得乙丑為聚貴,更加福力。
若一庚、一甲,見支神三四丑未,為會貴,亦加福力。
若本主與貴人俱生旺,只消一字,其福自全。
喜三合、六合,忌休囚、空破。
詩曰。
貴人帝座見生成,官旺之鄉名早成。
若遇休囚並破制;虛名蹤跡遠三公。
五行正貴,怕刑沖剋害之神。
四柱吉神,喜官旺生合之地。
五行正貴,乃正氣官星。
如甲生酉月之例。
最怕酉刑卯沖,丁剋戌害,傷了貴氣。
或以貴為貴神,如甲見丑,丑中有辛,又為甲正官之類。
柱有卯乙剋壞丑貴,喜巳酉三合,乙木剋沖,丑不貴。
或有子合丑亦可。
隔木之剋,如有乙卯,子卯相刑,不能剋丑未,為天乙之貴。
四柱吉神,乃官印、財食、奇貴、福德等星皆是。
但得一星臨長生、帝旺、臨官、正庫、三合、六合之位。
無不富貴。
詩曰:人命生時得一強,日時或臨祿馬鄉,須看前後扶助合,必然衣錦入中堂。
《喜忌篇》云:五行正貴,忌刑衝破害之宮;四柱干支,喜三合、六合之地。
又云:地支、天干合多。
亦云食合忘官。
二義須並論之。
若也沐浴逢煞,魄往酆都;元犯再傷,魂歸嶽府。
此因刑沖剋害而言。
怕裸形逢煞,以生之者微,而剋之者重。
命元犯之,已為不吉。
歲運再犯,決死無疑。
如元犯官煞,去配不清,柱無食神可解,歲運再見則死。
若元犯破印,流年再犯,則死。
凡用神有損者,皆是。
此四句,《珞琭子》本文。
畏煞逢煞則夭,憂關落關即亡。
此亦因上而申明之也。
柱中原怕關煞,如甲見庚申為煞,歲運再見,柱無救解者,夭。
年煞尤重。
有印則化,有食則制,有刃則合,身旺則敵,若行煞旺運,亦夭。
又如,甲日見辰,為陽數極,又為鐵蛇關。
壬見丑,庚見戌,丙見未申,皆陽關,曰重。
乙見辰,癸見丑,辛見戌,丁見未申,為陰關,稍輕。
四柱犯流年又犯,運行休囚,主死。
或被神煞鬼賊,或曰關煞之名甚多,非直言七煞陽關也。
其詳見前論《壽夭及小兒關煞下》。
引合關煞誤傷身,中下滅絕橫夭壽。
引合關煞,如丙火既弱,又見辛未,丙辛既合丙就辛官。
未位,乃丙極陽關,再被壬來剋即亡。
或是辛亥煞地尤緊,犯之橫罹其咎。
如丙戌、丁酉、辛酉、乙未,壬申年死是也。
中下滅絕,如壬戌日為坐財,又坐煞,日支有之則壽。
行壬辰運,壬癸水聚於辰,剋破戌中火土,別無可救即夭。
此名倒沖命元。
土旺則水旺,土身自崩壞,何暇救之。
水旺則火滅,故云中下絕滅。
中下者,即地元、人元。
中下之分也。
餘仿此推。
傷官見官,禍患百端。
逐馬逢馬,勞苦千般。
此言獨犯所忌,故不吉。
傷官見官,惟有財星可以解傷之毒,勸官之怒,轉禍為祥。
逐馬逢馬,惟有官煞可以制刃之劫,雖勞亦得其財。
若比肩多,他強我弱,雖減耗,亦得其財。
不得均平,止三四分之一。
財逢羊刃以多傷,印見妻財而不破。
此亦同上文之義。
凡命:最忌羊刃,財格被破,印格被奪,官格沖怒。
只喜七然制之。
陰刃力微無妨。
印見妻財,是貪財壞印之說也。
歲運又見,主破財傷妻,或因妻致訟。
若原無財星,或財星力微,歲運見之,稍輕。
惟官煞進生解勸,反得舉薦成名。
食神遇果,無財則夭。
身弱有財,重逢正印,亦凶。
制煞逢印,有沖則誅。
命強無官,單逢七煞尤勝。
《喜忌》云:柱中七煞全逢,身弱極貧無地。
是此義也。
三刑對沖橫禍生,羊刃對合非殃至。
沐浴從生無家客,休囚見煞不埋人。
沐浴、休囚,皆身衰也。
從生則泛,見煞則傷。
月下劫財主無財,喜煞無印而有獲。
煞能制刃,印能化煞。
化則不能制刃,故喜煞而去印。
暗中破印親壞印,喜官無食以加封。
財能破印,官能生印。
有食則壞官生財,印愈受傷,故喜官而去食。
官煞混雜賤患兮,兄弟太多分散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