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會●消息賦(珞琭子著,育吾子解)】
元一氣兮先天,稟清濁兮自然。
著三才以成象,播四氣以為年。
(以原造化之始,三命之所由生也。
三命以干為祿,謂之天元;以支為命,謂之人元;以納音為身,謂之地元。
此古人窺見造化,所以法天地而體陰陽,配四柱而成八字。
此珞琭子首言之義也。)
以干為祿,向背定其貧富;以支為命,詳逆順以循環。
(干猶木之幹,支猶木之枝。
統言之,干陽而支陰也;分言之,干支各有陰陽也。
十干之祿,寄十二支中,陽道順行,陰道逆轉,皆自長生而數,遇本音臨官以寓焉。
此陽生陰死、陰生陽死、自然之理也。
以干為祿而推之,則有向背。
如甲祿在寅,遇丑則謂之向,見卯則謂之背。
故祿前一辰日羊刃,祿後一辰曰祿庫。
《經》云:向祿則生,背祿則死。
此所謂向背定其貧富者與!
以支為命而詳之,則有逆順。
如陽男陰女,從生月順行;陰男陽女,從生月逆行。
人稟受陰陽逆順之氣,在乎支干之中,周而復始,往來迴圈,如寒暑之運四時而無窮者也。
故曰,以支為命,詳逆順以迴圈。
曇瑩曰:干祿推之有向背,吉凶究之有淺深。
背而逆者,可定其貧;向而順者,以知其富。
然而不在一途取軌,亦有逢背祿而不貧。
於是支作人元,運商徒而得失,男迎女送,否泰交居,會吉會凶,作用定矣。)
運行則一辰十歲;折除乃三日為年。
精休旺以為妙,窮通變以為玄。
(先言干支,則八字定矣。
行運乃三命之最要者故首舉其法,以示人焉。
運行則一辰十載;折除乃三日為年。
此古人立運之法也。
折除要明實歷之數,命有節氣淺深不同,運有就生就節互異,中間或休或旺,要與八字符協。
有喜生旺而惡休敗,有宜休敗而嫌生旺,千變萬化,非達玄通幽消息,以盡造化之妙,其孰能與於斯?
故曰:化而裁之謂之變,推而行之謂之通,通變之理得矣。
吉凶之義存焉,故能為妙為元,盡善盡美。)
其為氣也,將來者進,成功者退。
如蛇在灰、如鱔在塵。
(氣、五行之氣也,播於四時。
如春則木旺、火相、土死、金囚、水休,迎之以臨官、帝旺,將來者進;背之以休廢、死絕,成功者退。
五行之氣,迴圈進退,人之行運,每居一辰,相者既進,旺者則退,當權者用之為福,不當權者用之無益。
若五行氣過則退,蛇鱔皆屬火類,火至囚死為土,休廢為灰。
巳中三獸,為蛇、為鱔、為蚓,故知蛇鱔為火,至囚死休廢,則在塵在灰是土進而火退也。
瑩和尚曰:鱔蚓為水土之屬,居塵必憂。
騰蛇乃灰火之神,處灰為樂。
方以類聚,物以群分,順其所欲則吉;乖其所趨則凶,即物可以觀造化也。
人之行運,雖同一宮,而氣有進退,所處不異;而命有生死,見其不可不精休旺、窮通變也。
此說得之。)
其為有也,是從無而立有;其為無也,天垂象以示文。
(此正明五行之氣,是從無而立有,故借天象五星以明之。
蓋播物之初,孰為之有?
太極之後,誰為之無,有出於無,無生於有。
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
其為常也,立仁立義;其為事也,或見或聞。
(五行,在天為五星,在地為五嶽,在人為五臟,推而行之,則為五常,常有可久之道。
《易》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人之道,非仁與義。
則不能立也。
《書》曰:二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視,四曰聽,五曰思。
五常、五事,皆五行之變化,與人事相通。
人之性情去就,見聞動靜,皆不逃乎此數。
或見或聞,如金木水火土則見,而宮商角徵羽則聞;貌言視聽思則見,而肅又哲謀聖則聞。
蓋五行之用,至不可勝窮,非因機明智之士,孰能精察而默識之哉。)
崇為寶也,奇為貴也。
將星扶德,天乙加臨;本主休囚,行藏汨沒。
(崇者,卑之反。
奇者,偶之對。
物以積而高,高之為崇,在五行,上生下是也。
物以無與耦之為奇;在五行異而乃群是也。
將星,月將也。
德、天、月德也。
天乙,貴神也。
生年為本,生日為主,休囚對生旺言。
人命年、月、日、時,四柱有五行,上生下。
有三奇,乙丙丁。
更帶將星,德貴。
主本生旺得地,所謂吉將交臨,而福臻成慶,此為至貴之命。
【賦】先言崇奇為寶貴,後言主本忌休囚,見崇奇為難遇,以主本為切要,而諸方神煞則次而言之。
是知命以五行為先,生旺為上,將星德貴又神煞之最吉者矣。
徐曰:崇以主本言,凡命中掌壽掌財掌災福之辰,亦謂之崇。
奇以祿馬言,凡命中財官印食,亦謂之奇。
德者日支德,辰,即六合也。
如壬寅年、庚戌月,癸卯日,乙卯時,九月將在卯,扶其生日;五行九月金土六合,卯戌合,乙庚合,戊癸合。
如此五行,各不居休敗之地、則貴。
似非賦義。)
至若勾陳得位,不虧小信以成仁;真武當權,知是大才而分瑞。
(此舉水土,以例其餘。
勾陳為土之將,其於常也為信。
真武乃水之神,其於常也為智。
信也者,足以達於聖;智也者,足以撰其道。
五行之用、獨善於茲。
得位者,戊己生七月,母在子鄉、當權者,壬癸生七月,子居母家。
二物同源、俱生於申故也。
徐以戊己坐臨寅卯、並亥卯未;壬癸坐臨午巳,及辰戌丑未,下有官印、祿馬、旺相庫墓,為得位當權,似與聯義有背。
不若只以土生四季,水遇三冬為是。)
不仁不義,庚辛與甲乙交差;或是或非,壬癸與丙丁相畏。
(上言當權得位,則不交差,不相畏也。
若甲見庚,乙見辛,丙見壬,丁見癸,猶二女同居,兩男並處,陰陽不合,不成慶也。
庚辛主義,甲乙主仁,以交差,故不仁不義。
丙丁主禮,壬癸主智,以相畏,故或是或非。
若庚合於乙,辛合於甲,則剛柔相乘,仁義兼濟,非交差也。
若丙見癸官,丁合壬祿,則陰陽相配,水火既濟,非相畏也。
或以甲申、乙酉為不仁,庚寅、辛卯為不義,緣寅申庚申之交差,卯酉乙辛之暗戰;丙遇壬,則丙非壬是;丁逢癸,則癸是丁非、子午同然,巳亥一致。
凡十遇此一辰,始可言之。)
故有先賢謙己,處俗求仙。
崇釋則離官修定;歸道乃水府求玄。
(仁義在乖於得失,是非常絆於榮枯,於是日用不知,曾無休息,故有先賢謙己,處俗求仙,割愛少私寡欲。
或崇釋以滅心之火,或歸道以益腎之精,內守精神,外除幻妄,達物我非有,明色空究竟者,莫非是也。)
是知五行通道,取用多門。
理於賢人,亂於不肖。
成於妙用,敗於不能。
(道無乎不在,物無乎非道,五行變化,通乎大道,何所不該,其取用不一,故謂多門。
如識者取之以修定,仙者取之則求元。
自非頓悟之士,豈能與此?
是故賢者得之,能窮理盡性,達五行之妙用;愚者失之,終亦自昧,而無所得。
能者養之以取福,不能者敗之以取禍。
《易》曰:苟非其人,道不虛行。)
見不見之形,無時不有;抽不抽之緒,萬古聯綿。
(見不見之形,如十干祿寄十二支,有見不見之形存焉。
甲祿寅,寅為顯見之祿;不見寅而見戌,以五子元遁至戌見甲戌,成為甲之祿堂,此所謂不見之祿。
甲以辛為官,辛祿酉,甲受金雞酉,為明見之官;不見酉而見未,以天官遁甲入羊群,未上有辛,此所謂不見之官。
抽不抽之緒,如陽氣生子旺卯終午,陰氣生午旺酉終子,陽生則陰死,陰變則陽化,子午乃陰陽化生之始,終無極也。
陰極則陽生,陽機則陰生,氣自子午中,孚甲抽軋而出,出入無間,往來不窮,如絲緒之聯綿,萬古不斷之義。
《太玄》云:見不見之形,抽不抽之緒,則日遷月變,暑往寒來,代廢代興,更休更旺,一顯一晦,一縮一抽,綿綿常存,無時不有。
蓋陰陽五行,有見不見,有抽不抽,其理玄妙,其機發洩,無物不有,無時不然,自有天地人以來,便如此,要頓悟何如。)
是以河公懼其七煞,宣父畏其元辰。
峨眉闡以三生,無全士庶;鬼谷播其九命,約以星觀。
今集諸家之要,發其偏見之能,是以未解曲通,妙須神悟。
(元辰七煞,煞之最凶。
命稟五行,斯患孰逃?
上古聖賢,如河上公,仙之流也;文宣王,聖之至也,猶懼是二者,況其下乎?
於是著書濟世,吉凶禍福,告在未萌。
峨眉仙闡以三生,非不精也;鬼谷子播其九命,非不通也。
指陳玄言、幽奧難測,故云,約以星觀,無全士庶。
三生,祿命身也。
九命、身命兩宮,祿馬二位,生年胎月、日、時也。
路碌子參集諸家之要旨,略其偏見之能,獨發心得之見,著為是文,大解玄義,曲通妙機,在學者神悟而變通之,斯為善矣。)
臣出自蘭野,幼慕真風。
入肆無懸壺之妙,遊行無化杖之神。
息一氣以凝神,消五行而通道。
(臣者,對君之稱。
蘭野,地名。
自敘所出。
幼慕真風,則其志大矣。
懸壺化杖,乃壺公費長房故事,稱前人之至妙,悔在己之無能。
外絕所欲,內無所思,息一氣以凝神,消五行而通道,故著此賦,名《消息》焉。
蓋造化有消有息故云。)
乾坤立其牝牡,金木定其剛柔;晝夜互為君臣,青赤時為父子。
(此消息造化之大規模也。
乾屬陽,為天道、君道、夫道;坤屬陰,為地道、臣道、婦道。
乾以動為體,曰闢戶;坤以靜為體,曰闔戶。
乾坤立陰陽牝牡之合,兩者交通,斯五行變化在其中矣。
《易》首乾坤,正此義也。
仁柔義剛,金木性之所司。
一陰一陽,剛柔相推。
獨剛而無柔,則不能生變;獨柔而無剛,則不能生化。
晝為剛,生變以進,夜為柔,生化以退。
積剛柔而成變化,則晝夜而成進退。
晝為陽以象君;夜為陰以象臣。
晝夜之道,其微有消息;其著有盈虛;其分有幽明;其數有生死。
一泰一否,一損一益。
終始之相因,新故之相代,榮辱之所至,福祿之自來,莫不本諸此也。
五行之神曰帝,東方青帝之父;生南方赤帝之子。
青赤之理,父傳子道也。
言陰陽五行之中,有君臣、父子、夫婦之道存焉。
是造化之大旨,通乎人倫也歟。)
不可一途而取軌,不可一理而推之。
時有冬逢炎熱,夏草遭霜;類有陰鼠棲冰,神龜宿火。
(此言陰陽五行之道,微妙難通,隱奧難測,不可只一途取軌,一理而推之。
如冬寒夏熱,此理之常,時之正也。
若冬逢炎熱,夏草遭霜,則非其時矣。
非其時而行其令,是可以常理拘乎?
鼠火龜冰,此理之有,類之宜也。
陰鼠棲冰,神龜宿火,則非其類矣。
非其類而居其所,是可以一途論乎?
常者易究,不常者難窮,造化豈易言哉?
鄒子吹律,而寒谷回春;孝婦含冤,而六月飛霜,古今紀災異,此類甚多,不可謂非陰陽五行之變也。
火鼠之毛,績而為布;冰蠶之脂,登而為俎,此世之所知也。
神異經曰:北方有層冰萬里,厚百丈,有鼠重萬斤,毛長尺餘,在中藏焉。
是陰鼠之棲冰也。
《爾雅》曰:一日神龜,十日火龜。
郭璞讚云:天生神物,十朋之龜。
或游於火。
是神龜之宿火也。
徐子平指冬至一陽生,夏至一陰生,為冬逢炎熱,夏草遭霜。
以癸祿在子為人元,丙以癸為官印;戊祿在巳為人元,癸以戊為官印,為陰鼠棲冰、神龜宿火,恐非賦義。)
是以陰陽罕測,志物難窮。
大抵三冬暑少,九夏陽多。
禍福有若祺祥,術士希其八九。
(上文言冬熱夏霜,冰鼠火龜,非陰陽常理,物類相感,故云罕測難窮。
此反照破上文,言時有冬逢炎熱,大抵三冬天必少也;夏草遭霜,大抵九夏陽必多矣。
寒暑既有其常,陰陽可窺其奧,禍福當以理推,祺祥顯以類應。
術士專門論三命、五行,行年歲運,遇旺相得位之運則泰,退休囚失位之運則否。
只道其常,可希冀八九中足矣。
人命行年、歲運,禍福之應,如祺祥之變異,志物之難窮,挾術之士,十分之中,此理亦難希其八九。
蓋天地無全功,而況於人乎?
亦通。)
或若生逢休敗之地,早歲孤窮;老遇建旺之鄉,臨年偃蹇。
若乃初凶後吉,以源濁而流清;始吉終凶,類根甘而裔苦。
(身雖逐運,必假運以資身,勢須及時,亦假時而乘勢。
生逢壯歲,運宜處於旺鄉;晚遇衰年,運恰宜於困地。
是乃隨宜消息,休旺自如。
初生歇滅,而晚歲興隆者,源濁流清之謂也。
幼年建旺而臨老伶仃者,裔苦報甘之謂也。
若乃較量運氣,窮究根源,先察根基厚薄,兼明運限始終。
雖未百發百中,亦可希其八九。
大抵人命,立年為尊。
其胎、月、日、時,資以次之。
故曰,作四柱之君父,為吉凶之主宰,而立其年也。
明運氣之本,推虛實之基,而取其月。
觀安危之兆,察苦樂之原,而取其日。
定貴賤之本,決生死之期,而取其時。
辨幼蔭之始,究未立之前,而取其胎。
月管初主,日管中主,時管末主,年則總統之。
須要終始兼濟,前後相應,則富貴兩全,財祿雙顯。
無初吉終凶、始凶終吉之異矣,然而不易得也。
或只中末興隆,亦可為成實之命。)
觀乎萌兆,察以其原,根在苗先,實從花後。
(談命之說,以胎為根,以月為苗,以日為花,以時為實。
窮根可以知苗,見花然後知實,是以聖人觀乎先兆,見乎未萌,即察其根源,則知其苗裔也。
徐曰;欲知運內吉凶,先看根元勝負。
根元有貴,則運臨貴而必貴;根元有財,則運臨財而發財;根元有災,則運臨災而生災。
其說亦通。)
胎生元命,三獸定其門宗;律呂宮商,五虎論其成敗。
(禽分三十六位,支列一十二辰。
次而布之,一辰三獸。
子人鼠蝠鶯,丑人牛蟹鼉,寅人虎狸豹,卯人兔狐貉,辰人龍蛟魚,巳人蛇鱔蚓,午人馬鹿麋,未人羊鷹雁,申人猴猿猱,酉人雞烏雉,戌人狗狼豺,亥人豬豕喻羭。
《凝沖子云:象神者即天錄,主大富貴;不象神者,天云不祿。
具以形神、性氣斷之。
胎生元命,只如甲子生人,生月癸酉,胎進甲子,元命是同。
又如乙丑金人,月居己卯,胎逢庚午,以土生金。
二說並詳,其意不遠。
或曰:以年取月,以月取胎,觀三處承屬,謂之三獸。
有無吞啖傷形,則可以定宗門之出處。
陽六為律,陰六為呂,五音總於律呂。
律呂相合,分支定干,五行合為五音,是故甲己宮土遁起丙寅,乙庚商金遁起戊寅,一千羽水遁起庚寅,丁壬角木遁起壬寅,壬癸徵火遁起甲寅。
五音自寅起,寅為十二月之初,二六時之首也。
人之成敗吉凶,由此而始。)
無合有合,後學難知。
得一分三,前賢不載。
(道立於兩,成於三,變於五,而天地之數,具其十也,耦之而已。
無合有合,如甲與己合,柱不見己而得午,緣午中有己祿。
寅與亥合,柱不見亥而得壬,緣亥上有壬祿。
又如,寅午戌合,柱不見寅而得甲,緣寅中有甲祿。
得一分三,如甲得己為一合,得午為二合,得亥為三合,此乃得一祿而分三祿。
與前見不見之形,抽不抽之緒,理相貫穿。
李虛中論支干合全格;年、月、日、時胎五位,能合干支全,言子則丑在,言寅則亥在,言甲則己在,言乙則庚在。
祿干五位,如帶甲乙丙丁戊,自然合起己庚辛壬癸。
十二支如帶寅卯辰巳午,自然合起未申酉戌亥,或於子丑位有祿馬加之,則十干十二支皆合全矣。
徐曰:無合有合即刑合,丑子遙巳等格,得一者,既見有寅刑巳、丑破巳,而丙戊被刑破而出,則便分三而行,是三合巳酉丑也。
古用曰:虎生奔巳豬猴走,羊擊豬蛇自然榮。
此解亦通。)
年雖逢於冠帶,尚有餘災;運初至於衰鄉,猶披鮮福。
(年,太歲也。
運,大運也。
年雖逢於冠帶,猶被暴敗之餘災;運雖至於衰鄉,猶帶旺官之鮮福。
此行運所以有前後五年之說,二句互文見義。)
大段天元贏弱,宮吉不及以為榮,中下興隆,卦凶不能成其咎。
(天元,十干也。
干以生旺為榮,若衰病死墓絕,則天干贏弱,雖所臨宮分之吉。
如得財官、將星、天乙之類,亦不及以為榮。
中,地支也。
下,納音也。
中下俱臨五行興旺之地,雖八卦定分為凶,亦不能致災。
徐曰:凡命,天元臨財官之地,而生不得時,本氣贏弱,上下五行,休旺又不相輔,雖宮遇祿馬之吉,亦不及以為榮。
如庚辛生於春月,別位有火剋金,金見寅卯甲乙為財,緣木中旺火害金,而金又不得其令,雖宮屬財吉,而反發凶禍之例是也。
中者,人元。
下者,支元。
如丁以壬為官印,中下祿馬建旺成慶,雖火臨絕地,卻乘中下之貴。
成鑒曰:祿雖絕而建貴。
陶朱云:絕祿亡財,不為凶兆是也。
或以一吉三生屬九宮,五鬼絕命屬八卦。
亦通。)
若遇尊凶卑吉,救療無功;尊吉卑凶,逢災自愈。
祿有三會,災有五期。
(立年為尊,其胎、月、日、時資以次之。
大運為尊,其六歲、小運資以次之。
若遇本命與大運德合於建旺之鄉,其歲運、日、時凶而不能為咎。
大運與本命爭戰於死囚之地,其歲運日時,吉而未足為救。
故曰云云。
祿有三會者,長生、帝旺、庫也,其為至吉之地。
災有五期者,衰、病、死、敗、絕,其為至凶之地。
蓋祿對災言,非干祿之祿,當以活看。
今之學者,但舉三合,而以金逢巳酉丑,木居亥卯未,火得寅午戌,水遇申子辰,便是祿有三會,非也。
徐言:以八字中內外三元,有最得力者為尊,即用神也。
用神不可損傷,若有損傷,則雖別位之吉,不能救。
若年、月、日、時內外三元雖有剋戰,但不損於尊者,即逢災自愈也。
更切消息所損之神,主何吉凶,害命則身災,害妻則妻災,害官則官失。
其說有理,但尊卑字欠通。)
凶多吉少,類大過之初爻;福淺禍深,喻同人之九五。
(凶多吉少之命,以其休囚無氣,故不宜於進用。
有類大過初爻,其爻辭云,初六,藉用白茅,無咎。
六陰柔,無過人之才,初在下,非有為之時,可以遁世而避位,戒人以慎之道也。
夫子曰:慎斯術也,以往,其無所失矣。
正此意也。
福淺禍深之命,以其五行相剋而無氣,亦非謀望進用之宜,喻如同人卦中九五爻辭云:同人先咷號,而後笑,大師剋相遇。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
可見直道難行,戒人以自剋之意也。)
聞喜不喜,是六甲之虧盈;當憂不憂,賴五行之救助。
(聞喜,以盈為言。
盈者,益也。
不喜,以虧為言。
虧者,損也。
損益之道,由六甲而推之,或以空亡為天地虛脫之辰。
六陽命畏於陽宮,六陰命畏於陰位,歲運行年遇祿馬貴人,而在空亡,五行之虧盈相制,是聞喜不喜也。
當憂不憂,是五行休廢之處逢生,如木得甲申癸巳之例。
假如戊申人得丁酉,暴毆破碎自刑。
丁酉死火,巳化為土,子傳母道,甲寅人運至申上,沖刑反吟,祿馬俱絕,為旺金所制,遁見壬申是干救。
神術云:絕處逢父母,變災為福是也。
餘見六甲五行,其說國活,或元命八字有虧、有盈、有救、有助,或行運流年有虧,有盈、有救、有助,不可執定。
虧盈者,或吉或凶之謂也、救助者,制凶扶吉之謂也。)
八孤臨於五墓,戌未東行;六虛下於空亡,自乾南首。
(甲子旬中,戌亥為空亡,對沖為六虛,乃辰巳也。
戌亥是乾金之位,在西極之北隅迤邐,甲戌甲申,自乾南首,故寅申巳亥四孤之地,辰戌丑未五墓之鄉,向戌未而東行,順空亡而逆轉。
或以八孤者,除辰戌丑未乃五行之墓,其餘八音,孤虛之辰,孤臨於墓。
如申酉人,孤辰在亥,而寡宿居未。
五行之墓,寄於四氣之中,其氣皆隨月建而來,行東之戌與未乃火木之墓,木自亥生,火從寅起,火木之氣,皆自寅首之東行,而鍾藏於戌未之墓。
如乙丑生人,以亥為六陰正空亡,亥沖巳為六虛,亥為乾天,巳為巽地。
巳乃南方之首神,故云六虛下於空亡。
孤既東行,虛則西迴,二者嘗相對。
此總論十二支中神煞之名,順道迴圈,孤虛空亡五墓,為人命之最要者歟。)
天元一氣,定侯伯之遷榮;支作人元,運商徒而得失。
(以於為祿,故天元清秀,吉將加臨,人得之而貴也。
以支為命,故支元純粹,四柱比和,人得之而富也。
此天地之分,干支之別也。
天元一氣,不是一樣,如今談命者所指,以其象天,故云一氣。
天祿之所司也。
須祿帶天德官印貴食,五行四柱中,兼得生旺氣者至貴。
商賈之徒,詳以人元。
定財物之得失,須觀有氣、無氣,當究進神、退神,故下文云:財命有氣。
財絕命衰。
運對定而言,定則決定、運則流轉,義各有所取也。)
但看財命有氣,逢背祿而不貧;若也財絕命衰,縱建祿而不富。
(人生以財命為主,五行所剋者,謂之財。
有氣,謂財與命皆得寓於五行生旺之地,雖四柱背祿,使之無官,亦不至貧賤。
若命與財俱無氣,雖得月建坐祿,使有小官,亦不能致富貴。
假如庚寅木剋丙戌土為財,土旺在戌,身命二木至東南,戌雖背申之庚祿,以其財命有氣,故不貧。
又如甲辰生人,得丙寅火,以金為財,絕在寅,辰土至寅為命鬼,兼通空亡、財絕命衰,雖月建坐祿,以財命無氣,故不富。
前云以干為祿,向背定其貧富,蓋指財命兩宮,各宜旺地。
不但八字,行運皆然。
徐說,以財命有氣,如甲乙見巳午等月,建祿不富,如甲乙生寅卯等月。
當並詳之。)
若乃身旺鬼絕。
雖破命而長年;鬼旺身衰,逢建命而夭壽。
(破命長年,以其本命旺宮逢絕鬼者是也。
如火在巳宮值水,木居寅地逢金,土向申鄉遇木,金歸亥中逢火。
逢建命而夭壽,以其本命衰鄉逢旺鬼是也。
以土到寅中見木,火歸亥地逢水,金在巳鄉得火,火居申位逢金,俱以納音取之。
五行之理受制則夭,制物則壽。
舊云:建命主壽長,破命主夭殤。
故竹輪經云:建命未必延長,破命未必夭壽。
此珞琭子所以消息也。
天元論貴,人元論富,財命論貧富,身鬼論壽夭,各指其重者言之也。)
背祿逐馬,守窮途而悽惶;祿馬同鄉,不三台而八座。
(祿者,爵祿之謂也。
馬者,車馬之謂也。
人命重祿馬,故先言之,祿馬皆可以致富貴。
若祿背之而去,馬逐之而散,二者俱失,所以守窮途而悽惶。
背,如陰陽之相背,非所謂向也。
逐,如逐散之逐。
非所謂追也。
如癸亥人得正月甲寅,癸祿在子,寅以背之;祿馬在巳,寅以刑之;前因刑而逐去其馬,後因背而不能及祿,馬在面前,祿在背後,向前趁馬,祿又不來,向後待祿,馬又漸遠,此正與捍祿攔馬相反同鄉。
用日干遁祿,時干遁馬,五子元求之,則可知。
假令庚午人,得壬辰日,丁未時,便以丁壬庚子遁至戊申,緣庚祿午馬同在申上,與本命相得尤佳。
又如甲申人,丁丑月,己亥日,丙寅時,其生時於帝座上,會同祿馬兼甲申、己亥、丙寅皆稟五行清旺生氣,故應晚年有非常之遇,所以位至三公,壽逾七十。
徐說,以祿為官、馬為財,見傷官為背祿、見比劫為逐馬。
如甲人生三春、九夏,天元更帶丙丁、甲乙,或亥卯未之例同鄉。
乃壬午、癸巳等日,柱有丁己丙戌歸逢丑巳之例,並當詳之。)
官崇位顯,定知夾祿之鄉。
小盈大虧,恐是劫財之地。
(夾祿即拱祿,如癸丑得癸亥之例。
劫,劫煞,如丁丑得丙寅歲,水以剋火為財,丙寅乃自生之火,可謂小盈。
丑人以孤劫在寅,丑土受寅木之制,為財化鬼,斯所謂大虧也。
三命以財旺為佳,人以有財為福。
若值劫地,縱祿命有一、二吉處,亦不免大過。
徐論,夾祿,如癸丑日癸亥時,不可本祿上為歲首合化相害,更不可剋壞天干,衝動地支,夾貴不住,走了貴氣,所以福聚之地,不可有傷;禍聚之地,不可無敗。
五陽干見五陰為劫財,五陰乾見五陽為敗財。
劫凶於敗,其解尤善。)
生月帶祿,入世居赫奕之尊;重犯奇儀,蘊藉抱出群之器。
(王廷光解:生月帶祿,以生月為運元,帶天祿生旺之氣,順行運者,主平生溫厚,為福最多。
舉生月而生日、生時可知矣,四柱五行互相帶祿,兼乘生旺之氣為貴。
瑩和尚解:木命祿元與生月同用日子求之。
如庚子人,甲申月,但得乙庚日,便用丙丁拒之甲申是也。
徐子平解:甲乙人,秋生;丙丁人,冬生;即正氣官星,生月帶之,則父子之氣近為祿貴,需更生日支內,天元自旺,生時不居休廢,行年複在祿鄉,為生月帶祿。
愚見:以戊日逢乙巳月,壬日遇己亥月,癸日逢戊子月,干支帶官祿,或年日時所坐之支,得坐月干,以壬寅日得甲辰月,辛酉日得辛巳月之例,入仕定居赫奕之尊。
重犯奇儀,王廷光解:乙丙丁為三奇,戊己庚辛壬癸為六儀,十干用九,而遁去其甲者之謂儀。
如乙巳人,得辛巳月、日,辛為儀,乙為奇。
乙以辛巳為生成官,又坐官祿、長生,學堂,二巳乃重犯奇儀。
奇儀者,天地陰陽耦合、英秀之氣也。
瑩和尚則以甲戌庚乙丙丁,法天地二儀。
李仝則以子加寅,順數到年月見本命。
余觀遁甲論三奇六儀,王廷光之解為是。
此以上,論貴命根基;此以後,說運中會遇。
故下文云云。)
陰男陽女,時觀出入之年;陰女陽男,更看元辰之歲。
(男女之別,男尊女卑。
陽位本男,陰位本女,今言陰男陽女,失其序矣。
既失其序,則運有逆順。
大運出入之年,應招不測之咎。
陽男陰女,各得其宜。
大運遷變之年,更看元辰等煞,是故吉凶悔吝,生乎動者也。
行運為三命之最要,徐子平解此最詳。
元辰,是當生元有害官印之辰。
前云出入之年,此論元辰之歲,其理無二。
至於論節氣之淺深,財官之向背,皆前人所未發也。)
與生地之相逢,宜退身而避位。
凶會吉會、伏吟反吟,陰錯陽差,天沖地擊。
(此說運中所遇吉凶、禍福,生地相逢。
瑩和尚則以本年長生中逢鬼旺,如金逢乙巳火,土遇庚申木,火見甲寅水,木逢辛亥金。
王廷光則以五行有父子相繼之道,父壯則子幼,子強則父衰,子又同處,子既來矣、父已成功,自當告退,是知他生我而休,子代父位也。
《易》;震為長男用事,而乾父退居西北。
亦是此理。
徐子平則以庚辛生人,運到申酉,以火為官祿,火至申酉病死;木為財帛,木到申酉死絕;官財俱無,即建祿不富之說也。
恐非賦義。
行年歲運祿馬,五處皆在生旺之地,共來扶我元命,謂之吉會;共剋我元命,謂之凶會。
伏吟者,大運與元命相對。
以陰遇陰曰錯,以陽遇陽曰差。
人命有陰陽錯雜,人運有陰陽交差,元命與運在東南,而遇太歲在西北,謂之天沖。
元命與運在西北,而遇太歲在東南,謂之地擊。
吉會凶會,言運遇伏吟反吟,陰錯陽差,天沖地擊,其間亦有吉會,凶會未必皆凶也。
如甲子金命,伏吟,庚子土為吉,戊子火為凶。
反吟,戊午火為凶,庚午土為吉。
西北沖東南,主動改出入,是內沖外也。
東南沖西北,雖沖而不動,是外沖內也。
遇此者,皆主不寧,其間吉凶兩存。
陰陽錯差,則純陰純陽,不生不成,所作多奇而不耦。
或曰:天沖地擊,乃天干地支,大運與元命相衝擊,非專指五行陰陽絕滅之地也。
歲運得此,更在反、伏吟上,則其為凶會可知。
四柱寓於其上,縱貴不壽。)
或逢四煞、五鬼、六害、七傷、地網、天羅、三元九宮,福臻成慶,禍並危疑,扶兮速速,抑乃遲遲。
(此皆言行運所遇之神然也。
命前四辰曰四煞,乃寅申巳亥四沖之劫煞也。
命前五辰曰五鬼,乃子人見辰,亥人見卯也。
或指辰戌丑未為四煞,五行遇剋為五鬼。
六害,寅巳之例。
七傷,亡煞等神。
或以一吉、二宜、三生、四熬、五鬼、六害、七傷、八難、九厄,皆是三元九宮內諸神煞之名,歲運逢之,故多為凶。
若元命三元九宮,五行生旺為福之臻,尚可以成吉慶,以五行為神煞之先也。
若三元九宮、五行四柱,在衰敗之地,歲運又值諸凶然,所謂禍並危疑者歟!
煞扶乃速速成災,福抑乃遲遲為慶。
余以二句並兼禍福言,扶禍則速,扶福則遲,抑福則速,抑禍則遲。
徐說,元命犯辰戌丑未。
大運又行到其上,謂之四煞。
大運干為鬼制,財剋官印,與太歲同謂之五鬼。
丑未生人,柱中元有丑未,更大運在辰戌丑未,卻遇太歲在子午卯酉者,謂之六害。
運中逢七煞;謂之七傷,如甲乙人,用庚辛為官,運在南方,或逢寅午戌巳與未,太歲是也。
四煞輕,五鬼重;六害輕,七傷重;運逢之輕,歲遇之重。
地網、天羅,戌人不得見亥,亥人不得見戌,謂之正天羅;辰人不得見巳,巳人不得見辰。
謂之真地網。
中間又分亥見戌,辰見巳,為尤重,遇之者,災病連綿。
大凡推運,須看生年太歲與運生剋,生剋已定,然後參諸神煞,則吉凶無不驗矣。)
歷貴地而待時,遇比肩而爭競。
至若人疲馬劣,猶托財旺之鄉。
(孟子云;雖有嵫基,不如待時。
若運入貴神之地,待時數符合,則有福慶,最忌者比肩也。
如比肩並行之運,必有爭競,弱者伏強,在吉凶神煞升降言之;若祿馬氣衰,但得祿財、命財、旺相,亦可扶持。
或曰,比肩爭競,如兩庚奪一丁,兩丙食一戊,分擘其福,如此者交相是非,人疲馬劣。
本命支曰:人元兼驛馬,皆在五行衰敗無氣之地,其所以不為災者,以財旺。
如戊午火命,驛馬在申,申中金旺火衰是也。
徐解:歷貴地而待時,如壬辰、癸已生人,用土為官祿,用火為財帛,而生月不居九夏,不在四季,雖歷貴地,猶待四時基本,元有元無也。
遇比肩而爭竟,如壬辰、癸巳,更在九夏、四季,得其官祿之時,大運又在火土分野,卻遇太歲是壬癸年。
亥子丑亦同。
或為沖刑,或為破害,主稱意中夭橫。
人疲者,人元疲乏也。
馬劣者,所合之辰馬弱也。
如甲午生人,運行西方,午為人元屬火,火到西方死絕,人疲也。
甲以己為財,午內有己土,己到西方,亦自衰敗,馬劣也。
午雖疲乏,猶賴西方金旺為財,秋金懷壬癸,亦可與己破鬼生財,此說得之。)
或乃財旺祿衰,建馬何避掩衝,歲臨尚不為災,年登故宜獲福。
(剋者之謂財,寓者之謂祿,乘者之謂馬。
馬是扶身之本,祿為養命之源。
祿臨貴而遷官,馬運財而獲福。
祿財驛馬兼得之,則富貴兩全;偏得之則次。
或天祿雖衰,而身財猶旺,兼遇驛馬來乘,縱使掩伏衝擊歲運,尚不為災。
況後歲運,更在五行生旺,會合豐登之處,故宜獲福之多矣。
掩者伏吟,沖者反吟也。
假令癸亥生,得乙巳歲,遇祿,水雖絕在巳,而以水人剋火為財,火旺在巳,兼巳上乘馬,雖巳亥相沖,臨於反吟之上,以身旺之財,不為災咎。
若歲運不相沖臨,在三合、六合,五行生旺之地,又逢對遇馬,可謂年歲豐登,故宜獲福者取。
徐曰:此即與前意同,而理異也。
如丙午人,運至西方,雖財旺而祿衰,下元建馬為助,言函中有辛合丙,則不畏掩沖,此與中下與隆不殊。
前說財運掩沖,團不為忌,此論歲臨運位,亦未可便言凶咎。
大歲為造化之主,百煞之尊,來臨是運,多凶少吉。
若三元內外,五行官印有用,亦可以利見大人而成吉會。
財帛有用,亦可以因方人而發財帛。
且如生日是士午,大運是庚午,歲是戊牛,此言歲運並臨,亦為吉會。
次年交辛未,其氣不殊,官印時帛有用,其獲福宜也。)
大吉生逢小吉,反壽長年;天罡運至天魁,寄生續壽。
(丑為大吉,未為小吉,如癸未日生人,行丑運,或丁丑日生人,行未運,不得謂之反吟,皆謂之生氣。
癸受氣於巳而成形於未,丁受氣於亥而成形於丑,故曰生逢、如六壬發用,丁課在未,癸在丑,亦此意也。
丑未為陰陽之中會,天乙貴神所臨,主與本逢之則有長年之壽。
辰為天罡,戌為天魁,如庚戌生人,行辰運,或甲辰生人,行戌運,不得謂之反吟、庚受氣於寅,而成形於辰,甲受氣於申,而成形於戌,皆是生氣。
《鬼谷子》云:罡中有乙,魁裡伏辛是也。
前云生逢,後云寄生義,不殊也。
或曰,此後八旬,再明反吟吉凶,無固必之義,假令乙丑陰命男,在六月生,遁見癸未木,雖本命,生月相剋,合主夭傷,卻為乙丑納音金剋癸未納音木,反壽長年。
歌云:便將生月用為身,卻以納音回作命。
身衰剋命短天年,命往剋身長壽命是也。
假令戊辰陽命男,在三月生,計五歲起運。
順行五十六,運至壬戌納音水,來生戊辰木,又三月天月德俱在壬,寄在戌上又生木,故曰寄生續壽。
瑩和尚曰:以下四節,並用真印,始得其詳。
乙丑金印,癸未木印,壬辰水印,甲戌火印,戊辰土印。
長生續壽,惟寄與反,除此五干,未有知其然也。
緣丑中有乙木,未上有癸水,癸水生其乙木,增長祿元,反壽長年,莫非是也。
戌中有甲,辰中有壬,壬水生其甲木,續其丙火,故曰天罡運至天魁,寄生續壽。
大要十干為祿,定人壽命也。)
從魁抵蒼龍之宿,財自天來;太沖臨昂冑之鄉,人元有害。
(酉為昂冑之鄉,從魁是也。
卯曰蒼龍之宿,大沖是也。
支元取財,今言天來者,緣酉上有辛,卯中有乙,辛金制其乙木,故云財自天來。
以其酉金,剋其卯木,乙木畏於辛金,祿既被傷,人元受剋,若然酉人遇卯為吉,卯人逢酉為凶。
位列尊卑,剛柔斷矣。
徐曰:蒼龍屬辰,酉生人逢辰,是酉中辛金,剋辰中乙木為財,用支內天元為財也。
卯人運至酉,金剋木而反相刑,支作人元,故曰有害。
害者,是七煞不犯沖刑剋制,亦偏陰偏陽也。)
金祿窮於正首,庚重辛輕;木人困於金鄉,寅深卯淺。
(陰極生陽,陽極生陰,陰陽自然之理也。
陽金生於巳,而死於子,絕於寅;陰金生於子,而死於巳,絕於卯。
正死正生之謂重,偏生偏死之謂輕。
次以陽木生亥絕申,陰木生午絕酉。
陽木申深而酉淺,陰木申淺而酉深。
蓋寅卯指群木之情,庚辛舉眾金之類,申是水生之地,木曰困;寅是生火之宮,金云窮也。
一云:丙辛有合,故辛輕;乙庚有合,故卯淺。)
妙在識其通變,拙說猶神;巫瞽昧於調弦,難希律呂。
(凡命運,吉凶禍福,如上所云,賦特言其大概。
妙在識其通變,賦辭雖拙,而理妙應如神,設若不能通變,譬之巫瞽昧於調弦,希律呂之和難矣。)
庚辛臨於甲乙,君子可以求官;北人運在南方,貿易獲其厚利。
(金木有相得之理,水火有既濟之道,故特舉而言之曰:庚辛臨於甲乙,則餘八干可知也。
北人運在南方,則餘東西可知也。
言君子見小人則不然,言北人須亥子方為是。
甲以辛為官,乙以庚為官,如庚辛之運歲,來臨甲乙之人,故曰:君子可以求官,在小人反以為鬼也。
亥子北方之水,巳午南方之火,以水行運至火,我剋之為財,所以貿易獲其厚利。
或謂壬癸之位,其卦屬坎,丙丁之位,其卦屬離,水歸火地,運至財鄉。
不知壬癸是祿,巳午是命,干支不相入,如壬癸得丙丁,止可謂之祿財而已,不可以貿易言也。
談命者須當分祿命身。)
聞朝歡而夕泣,為盛火之炎陽;觀禍福之賒遲,則多因於水土。
(此論五行之性,明禍福之遲速也。
火之性暴而多傷,故鑽木而煙飛,擊石而光發,朝歡旋泣,今是昨非,由火傳薪,莫知其極也。
水土為物,其性柔和,致於禍福之端,得其遲緩之意,蓋智與信也。
火木性快,易發易休;水土性遲,難成難敗。)
金木未能成器,聽哀樂以難名,似木盛而花繁,狀密雲而不雨。
(言金者則尚木,金得用而木乃成,是以剛濟柔也。
言木者則尚金,木成器而金得著,仁者必有勇也。
若有金無木,勇而無禮則亂;有木無金,庚辛虧而義寡。
金者,西方之器也,主哀;木者,東方之物也,主樂。
樂而不淫者、木遇金也;哀而不傷者,金得木也。
凡此者皆大人之命也。
若明水火之歸中,用乎金木之間隔,由是哀樂不能動其心,乃外方難名之人。
若偏陰偏陽,似木盛花繁,偏陽之謂伏;密雲不雨,偏陰之謂見。
人命要陰陽兩停,則為應格之命,故下文云云。
又曰:金不能成器,藉火以陶熔;木未能成功,假金以削刻。
故樂必以哀為主,益必以損為先。
木盛花繁,秀而不實;密雲不雨,晦而難明。
兩在未測之間,擬議生矣。
是故旺而不可無制,衰而不可無生,得處比和,復歸純粹。)
乘軒衣冕,金火何多,位劣班卑,陰陽不定。
(前論水火以相濟而成慶,次論金木而為官鄉,是知水貴升,火貴降,木要濟柔為剛,金要損剛益柔,則互用為慶。
其間獨有金剛火強,不可不知也。
金至堅之物,非盛火則不能革化;火至暴之物,非金無以顯諸用。
金火兩停,方為鑄印之象,故賦云,乘軒衣冕,此君子之器也,須金火兩停者當之。
若火多金少,金多火輕,皆為凶暴之命。
金旺於西方,火旺於南方,各恃其勢,則為自刑之刑,如此之命,雖日時有用,終歸於位劣班卑而已,是陰陽不能定分故也。
金,陰也。
火,陽也。
既陰陽兩偏,則貴賤高卑,無所定著。
況有金而無火,有火而無金,其為凶徒,又可知也。
或曰,人命四柱,五行金火多者不足貴。
以金剛不能順物,火暴而難益其生,為氣不常,故君子之道鮮美。
庚人得丙,辛人得丁,純陰純陽,為剋為鬼,是為陰陽不定,雖有出身,亦位劣班卑,不能大顯。
亦通。)
所以龍吟虎嘯,風雨助其休祥;火勢將興,故先煙而後焰。
(此為上文五行相剋,或未成器,合貴不貴,此又言相剋相生之性,因以龍虎煙焰為喻。
若五行各得其所,則如龍行雨降,虎嘯風生。
又如火旺,先有其煙,後有其焰。
或以龍吟虎嘯二句,喻人年吉而歲運又吉。
若初凶後吉者必不然。
譬若火之始然,先煙而後燄也。
蓋煙生於火而能鬱火。
煙以有氣未通為義,豈非火外景而內晦,煙達而後生,不猶人之始凶終吉者哉。
徐解:龍吟虎嘯,當以戊辰、甲寅,其義甚詳,不然,但遇寅與辰相得亦是,先煙後焰,明陰陽氣順,有次序,與其為氣也不殊。
終非賦義。)
每見凶中有吉、吉乃先凶;吉中有凶。
凶為吉兆。
(此本上文,言吉凶相為倚伏。
如前論,從魁抵蒼龍之宿,財自天來,吉也。
是酉中辛剋辰中乙木為財,辰乃水鄉,復能奪辛金之官,論財卻不缺,而失官為凶。
大沖臨昂冑之鄉,人元有害,凶也。
卻木用金為官,酉則不背官祿,凶中反吉。
賦意始於說運,次議五行,之後再詳言之。
又如火人,行水運,則是七煞,凶也。
或用水為官、吉也。
水行巳午運南方,獲利為財,吉也。
卻下有戊己七煞,凶也。
如此極多,要學人深造變通,以根本取最重者言之。
曇瑩曰:吉凶之相,仍禍福之相因,陰陽之常理也。
世固有吉人凶於吉,凶人吉於凶者,君子所不道也,亦道其常而已。
凶若勝吉,吉蘊凶中;吉若勝凶,凶藏吉內。
駁雜生於純粹,比和出於戰爭,故四吉中有凶,凶為吉兆。)
禍旬向末,言福可以迎推;纔入衰鄉,論災宜其逆課。
男迎女送,否泰交居;陰陽二氣,逆順折除。
(此言災禍吉凶,由於行運。
禍旬向末:如見凶運十年,終滿前交吉運,若當生年月氣深,或行年太歲扶助,向祿臨財,更不須待交運,只在此向末,便可迎詳而推之。
才入衰鄉:人命久歷福地,方交背祿財絕之運,然未可便以凶言,是論災於逆課也。
男迎女送,陽男陰女,運順行也。
一運十年,更分前後各五年,凡入吉運,得節氣深,男迎者,前五年發福女送者,後五年發福。
或曰:男詳大運,初入之年,迎何災福,故云迎。
女詳大運,將出之年,送何災福,故云送。
男迎女送,否泰交居,作一義看。
迎吉送凶,迎凶送吉,是否泰交居也。
陰男陽女,陽男陰女,依逆順行運折除,即前折除三歲為年也,看新舊運上有何吉凶,以運數言。
曇瑩曰:此論行運,各指長生,次於衰地,如金生於巳而衰於戌,戌上男順行於死囚休廢,女逆行於帝旺、臨官;巳上男順旺於申酉之鄉,女逆困於寅卯之地,故云禍旬云云。
陰陽二氣,蓋言小運,乃年之氣也。
大運是月之氣也。
日干為運,月支為氣。
小運則從生日後交;大運則論其氣而過,二氣運行,由我命者也。
故曰陰陽二氣云云。)
占其金木之內,顯於方所分野;標其南北之間,恐不利於往來。
一旬之內,於年中而問干。
一歲之中,求月中而問日。
向三避五,指方面以窮通;審吉量凶,述歲中之否泰。
(此言運行東西南北、金木水火之鄉,有利、不利,兼歲中否泰言也。
王氏曰:木火金水乃四方專一之氣,各擅方所分野。
如春之辛卯、夏之戊午,秋之癸酉,冬之丙子,四方各抱自旺之氣,而不可相犯。
故五行旺氣,取仲一辰,謂之白虎煞。
如東方之木,往西方逢金:南方之火,來北地遇水,所謂煞忌四仲,物禁失道,曰君曰父,不可兩亡;以其相剋,往必不利。
若五行衰絕無氣,逢相沖往來,則反互相為福。
如乙亥火得癸巳水,火至巳而旺,水至亥而旺,互換逢旺,往來何傷?
壬寅之金,為臣不強;庚申之木,事君不暴,獨佔一隅,奚有造化?
蓋祿旺貴其自享,患難欲得相救故也。
一旬之內,於年中而問干,以年之干,則有以知甲之所寓,於是同旬之生也。
一歲之中,求月中而問日,謂一歲之中則有異者,陰陽男女之命也。
求於月而問日者,欲知節氣日數,以定幾歲為行大運之法也。
運之行也,宜向三元生氣,避五鬼絕路。
指陳方面,窮通陰陽,觀祿馬之向背,大運之盛衰,由此以審吉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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