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會●氣象篇 [註:醉醒子撰]】
今夫立四柱而取五行,定一運而關十載。
清濁純駁,萬有不齊,好惡是非,理難執一。
故古之論命,研究精微,則由體而該用。
今之論命,拘泥格局,遂執假而失真。
是必先觀氣象規模,乃富貴貧賤之綱領。
次論用神出處,盡死生窮達之精微。
不須八字繁華,只要五行和氣。
浪指三元六甲,誰知萬緒千端。
學者務要:鉤玄索隱,發表歸根。
向實尋虛,從無取有。
雖日命之理微,於此思過半矣。
然大海從於勺水,少陰產於老陽。
成乃敗之機,變乃化之漸。
此文所當深察,乃若一陽解凍,三伏生寒。
陽剛不中,亢則害也。
剛而能柔,吉之道也。
此象亢陽無制,更不包藏陰物。
而運又行東南,則陽剛失中,必主於害。
用此者,孤貧凶暴,死於水火之間。
乃若五陽生於陰月,干支夾合陰柔之物。
運道又行陰柔之鄉,乃謂吉也。
用此者,雖出寒賤,終必榮華。
柔弱偏枯小人之象,剛健中正,君子之風。
此象不中之道也。
四柱中但見陰柔,而不入格。
干支又不包陽,則終日柔懦。
用此者機心陰毒,無所不至。
乃若剛健君子之體也.中正,君子之德也。
四柱中陽而藏陰,剛柔得制,不犯破剋刑衝。
用此者,德行過人,中直蓋世,故日君子之風。
過於寒薄,和暖處終難奮發。
過於燥烈,水激處反有凶災。
四柱純陰,生於十月,空絕五行之根。
日干又見衰弱,而無強健之氣。
縱遇和暖之鄉,終難發達。
四柱純火,生於夏至之前,人性燥烈。
歲運中乍遇水激,不惟不能制,而反致害矣。
用此者,夭折孤貧,多犯刑憲。
過於執實,事難顯豁。
過於清冷,思有淒涼。
執實者,用一而不通也。
假如:用官無財,用印無煞,多合少成者,遇事終無豁達。
若金水過於清寒,不遇和暖之運。
如庚辛生於十月,柱中純水,運又行西北。
平生獨食孤眠,生涯寂寞,人不堪其憂矣。
過於有情,志無遠達。
局中之物,不可過於有情。
若過有情,則牽迷不能自脫,外無所見矣。
如甲木以己土為妻,情固宜有。
若甲己支下,又乘子丑,內外加合。
而外無財官、印綬動甲之心。
則甲常處於己土之下,其志安能遠達哉。
過於用力,成亦多難。
凡柱中得自然之物,為妙。
若用力扶持,終不為美。
且如用財,局中不見,必求傷官食神所生。
如食傷失時無氣,又求比肩轉助,或外衝遙合。
皆謂過於用力,其成就必艱難矣。
過於貴人,逢災自愈。
過於惡煞,遇福難享。
八字中原多貴人二德,扶用財官,不有刑破。
雖居顛沛之中,亦無危矣。
原多惡煞,三刑六衝,又與財官反背。
縱遇財官之地,將何以為享福之基。
五行絕處,祿馬扶身。
四柱奇中,比肩分福。
凡遇絕處,不可便指為凶,蓋凶處亦有吉神相扶。
假如木絕於申,申有壬水為印,庚戊為財官。
為我所用之物,必能扶身進福。
只愁有神剋害所用之官,則所用絕矣,如此乃凶。
若以官為貴,以財為奇,局中得遇財官,乃為吉矣。
如見比肩無憚,爭官劫財,則無全美。
陰陽固有剛柔,干支豈無顛倒。
陽剛陰柔,天地之道也。
顛之倒之,反覆之謂也。
所以啟下文之端。
雖聘妻不識其夫。
夫婦既入其宮,豈有不識,但情隔而不通,則不見其夫矣。
如乙木用庚金為夫,中間丙火隔斷,庚被火傷。
或坐子午敗死之地,使其妻終不能見其夫也。
本有子不顧其母。
子之顧母,理也,情也。
身有所羈,則不得終養。
如甲用丙為子,卻被辛金合之。
但戀妻之情,而易母之愛矣。
故局中雖有丙火,不可用也。
凡命中議論至此,庶幾無誤。
父無子而不獨,子有父而反孤。
木以火為子息,四柱中如無丙丁巳午之位,則無子矣。
若地支暗蓄有火,或天干制化得用,亦不為無子。
木以水為父母,若被損剋,則不得其所坐。
如甲乙日生於亥子之年,月值四季,水被土傷。
所生之人失矣,豈不孤哉。
生尚可以再生,死不可以復死。
局中之物,原有長生,先被剋損。
歲運復遇生旺之地,身力復強,如再生也。
死者終也,凡四柱之物,原值死絕之宮。
後來歲運再遇此地,不為更凶之論,蓋死無二也。
既死亦非為鬼,逢生又不成人。
木值春生,得時乃旺,柱中雖遇死絕之宮;若運行生旺之鄉,亦不為之死地。
木值秋生,失時乃弱,柱中雖遇生旺之宮;若運行衰絕之地,終不為之生也。
子多母病,如佃甫田。
母多子病,如臨深淵。
子者母之所生,多則洩母之氣,正謂子能令母虛也。
若母再加衰病,精力不及,決不能以撫其子,其佃甫田之謂。
母無二尊,其恩乃全。
若母氏眾多,陰聚妒生,邪謀興矣。
即五星二母爭權姑息太過,母遺所愛,子何所依。
如更臨病死之宮,生身之變,必起於朝夕也。
不正不衝,不偏不合,不橫不刑,不直不破。
其為衝也,啟六極之歧門。
其為合也,闢萬物之形跡。
其為刑也,變而改正。
其為破也,敵而有傷。
是以棘地生金,不若藍田種玉。
以上四端,乃戰剋擊剝之象也,內有刑虛鉤遠之用。
若倒亂中,而取用神為貴為福者。
不若用財生官,用印得煞,自然之妙。
此子平之所以專論財印食也。
吉神相我,功求相吉之神。
凡人命衰弱,或刑傷破害。
不能成用者,必欲吉神扶佐,成我之福。
又觀相我之神,勢力輕重何如。
若無根失令,或自受傷,先用求助相吉之神何如。
假如甲日夏生,遭火焚化,得壬癸亥子相我為救。
但水先受火土耗剋,不能為我之福。
必欲求金,轉水旺,使水有顧我之情。
如此之功,不在水而在金矣。
又如午被子衝,賴未合我,而與子穿,則為相我之神。
如未受傷不能為用,必求生助未土之神有力,而未土方得成用。
凶物傷身,解用傷凶之物。
人命中,若遇凶神剋我身宮。
必求柱中何物,能制傷我之神。
則彼自解不瑕,焉能及我哉。
如甲木原被金傷,禍所不免,得火剋危自遠矣。
又如卯被酉衝,柱中見午亦然。
五行各得其所者,歸聚成福。
凡五行不可虛名失位,但要得令歸垣,方能為貴。
若歸聚一局,妙不可言。
一局皆失其垣者,流蕩無依。
凡日主用神,但要著落之處。
如四柱中不得通根有靠,又遇空亡死絕,沐浴刑衝。
則終無成立,必然流蕩失所矣。
大運折除成歲,小運逆順由時。
文庫衝而文明盛,武庫掩而干戈寧。
戌為文庫,蓋火為文明。
八字中原無財官、印綬、食神、生氣,則無文章學問之機。
徒得火庫,又被關鎖,此無文之人也。
若暗有傷官,或印綬隱而不明者,亦主聰明。
柱中得辰未丑字,衝刑戌庫,更入東南運道,發火光明。
文章必由此而盛也,高擢翰苑者,余見多矣。
丑為武庫,蓋金為干戈。
八字中如帶秋氣,申酉庚辛為煞,偏官羊刃,又見同宮,此無懼好戰之人也。
柱中如得子巳酉神合局,兼行東南木火,制其頑金。
則掩其武,而干戈寧矣。
壯士於此,棄甲投閑者,余嘗見之。
飛龍離天,隨雲入淵。
潛龍在淵,隨雲上天。
龍者辰也,天者亥也,雲,壬也,龍得其雲即飛。
若年見亥,月建辰,歲月干頭有壬,則龍在天矣。
若日時水旺,與龍會局,龍必隨雲入淵。
蓋龍以水為家,故上離於天,下潛於水。
得斯象者,文章蓋世,平生有塞有通。
功名雖出於台閣,事業終歸於林泉。
柱中有巳午二字者,貧薄下流之命也。
若年見亥,時見辰,日月會水,則龍下潛於淵。
若干支有刑衝剋破,龍不能安。
要日時上有壬字,龍必隨雲而上天矣。
此象如年無亥,用巳反衝亦吉,但出寒賤,祖父無依。
後必有人借力,奮發功名,主近侍之責。
運行己酉敗絕之鄉,喪家罷職,即壬騎龍背格。
大林龍出值天河,四庫土全居九五。
大林龍者,即戊辰也。
要四柱之中,納音得天河水,則龍飛在天。
更全四庫則四海俱備,所以天下皆沾雨澤,必為九五大人也。
明太祖命,戊辰、壬戌、丁丑、丁未,此亦有因而言。
長流龍復歸大海,五湖水聚掌群黎。
長流龍者,即壬辰也。
龍值長流,地支得亥,名曰龍歸大海,又曰龍躍天門。
妙在納音得大海水,四柱俱帶水者,則五湖之水,既備且深,龍所益喜,要有庚辛以生之,則出入動搖,山岳,非貴象乎。
如王陽明,壬辰、辛亥、癸亥、癸亥,亦因此命而立論。
六合有功,權尊六部。
凡四柱中有刑衝剋害破象,本為凶論。
得神挽合有力者,即反為祥,其福高遠。
年月成用大貴,日時成用者次之。
三刑得用,威鎮三邊。
刑本不吉,得用富貴聰明,無用者孤貧凶夭。
何以為得用,三刑有氣,日主剛強,無用反是。
子午端門,雙拱歧嶷憑外正。
子午二位,正而不偏,故曰端門。
若得夾拱無破損者,更有力量,人必聰明,奮立勳業。
正拱者,亥丑拱子,巳未拱午。
外拱者,申辰拱子,戌寅拱午。
忌空亡剋破為害。
巳寅生地,十分秀氣合乾坤。
巳寅生有力,能合亥申,亥乃乾也。
申乃坤也,若無衝雜,申亥乃乘貴氣,才調出群。
天地包藏神得用,顯豁胸襟。
亥為天,申為地,明有力量。
如八字中不見二字,得左右之神,拱起二字。
兼有貴氣,不落空亡,須當顯豁。
或以申亥包酉戌,看係天干何物,以有用為貴。
風雷激烈貴無虧,飛揚姓字。
巳為風門,卯為雷門。
八字中虛拱一位,更有貴人。
歲運若逢衝起,必能發達。
賊地成家,賊亂家亡身必喪。
此法月支五陰者是也。
歲日中有神爭合為妻,月支陷溺其中。
欲出而不可得,曰賊地。
更得歲日之神,自刑,無暇合我。
得時支乘機,與月支為合。
是謂賊地成家,富貴不淺。
大運去賊則安,再見賊亂則凶。
梁材就斲,木多金缺用難成。
木本賴金斲以成器,若金被神留合,不能來剋其木。
卻要木與金為鄰,就彼雕琢可也。
若木盛金弱,則雖就金,亦不能斲而有用。
假使用木,與金作合,彼此兩強,乃為貴論。
純陽地戶包陰,兵權顯赫。
八字純陽,本為偏黨。
殊不知子寅辰午申戌,暗拱丑卯巳亥末酉之陰。
二象相濟交感,則反全天地之正氣矣。
更要四柱無空亡,及天干有生意者極妙。
此象權施邊塞,位至公侯,發福非小。
獨虎天門帶木,臺閣清高。
凡歲月得寅一位,卻要時見天門,虎必朝天嘯日。
柱中更有卯末合局,木盛生風,風從於虎,豈不偉哉。
若使刑沖剋破,不得印綬財官,則無用矣。
學堂逢驛馬,山斗文章。
身坐長生之位為學堂,更得驛馬交馳,一衝一合。
又得高大氣象,帶財煞貴人者最貴,文章瀟灑出塵。
日主坐咸池,江湖花酒。
咸池又名桃花煞。
男女逢之,必然淫亂,多因花酒,流落江湖。
若見財官貴德同宮,反得標格清奇,富貴安享。
大忌刑合,只喜空亡。
福滿須防有禍,凶多未必無禎。
大抵用印生身,乃為我之福也。
柱中原有官煞,轉生印旺,不遇財傷食神泄氣為貴。
運行比印旺地生扶太過,福滿處豈無禍生,君子怕處其盛也。
局中原多官煞,再行官煞歲運,其凶乃甚,歷盡艱險。
後必有制伏身旺之運,否極泰來之象。
如甲日原被官煞所困,運神再行申酉,乃凶甚也。
順去有亥子印運,逆行有巳午制運,乃有救之物,豈不為佳。
此言陰陽消長,禍福倚伏,天道人事,相為流通,宜細味之。
馬頭帶箭,生於秦而死於楚。
馬後加鞭,朝乎北而暮乎南。
此言驛馬在日時之下者,必要帶合。
謂之聯韁,聚大財福,幹事過人。
若馬前見有刑沖,謂之帶箭,斷韁之象也。
若來衝者屬金,受剋者屬木,其禍尤甚,主人他鄉喪亡。
凡取用驛馬,順則年取其日時,逆則時用其日主。
馬無堤欄,則縱肆而不可遏。
如後再加刑衝,馬必疾行。
終無安頓之地,主人一生,勞碌,奔競四方。
若刑衝之神,遇有三合六合,則不為加鞭矣。
性靈形寢,多因濁裏流清。
貌俊心蒙,蓋是清中涵濁。
凡取用神,錯亂刑衝。
未可便言濁而無用,當審其中有暗藏之物。
如濁中流出一點孤清,則人雖朴陋,多見性情穎悟,機謀異常。
若用神清奇特立,不為混雜刑傷,未可使言清也。
但中間有暗藏之物,與所用之物有傷,其病終不可去。
故人雖貌美,必然失學無成,昏迷酒色。
一將當關,群邪自服。
將者,貴重之神也。
關者,緊要之處也。
邪者,妒我之物也。
假如甲乙日生於金旺年月,皆來剋我。
得丙透出月上,制煞為權,而煞自服矣。
又如壬癸遇戊己,支土亂剋,身不能敵。
緊要處,卻要庚辛為印化煞,不敢為亂。
眾凶剋主,獨力難勝。
此言煞重身輕,孤獨無助者。
蓋無當關可救之神,則不能勝所剋矣,決主夭疾。
脫此輩,忌見此輩,化斯神,喜見斯神。
從化之妙,遽不可窮,務要用心詳察。
如甲己化土,脫木氣而從妻家。
若見甲乙寅卯未亥,皆我比肩。
則有原旺之藉,豈無戀哉。
況比刃又能爭合我財,使甲己不能相成,反有離間之恨也。
又如乙庚化金,喜見金旺,而妻得倚其夫。
丁壬化木,喜見木旺,兩女得倚其母。
丙辛化水,喜要水旺,而母得倚其子。
戊癸化火,喜見火旺,而主得倚其財。
大怕空亡見煞,比肩爭妒。
不成名卿巨公,則為孤兒異姓矣。
驛馬無韁,南北東西之客。
無疆。
馬無合也。
南北東西,無所不至矣。
如人命遇此,必主飄零。
桃花帶煞,娼優隸卒之徒。
桃花日時上見是也。
不惟忌刑合有情,尤忌五煞同處。
凡遇此者,不受禮義廉恥之教也。
母子有始終之靠,夫妻得生死相依。
母子夫妻者,專言體用兩端,惟在月日為要。
假如戊日坐辰,生於申月。
然土以金為子,金養於辰,少倚母而自強。
土生於申,老得子而有靠。
此象甚奇,大忌歲運破而為患。
假如丙日坐子月,用酉金。
然火以金為妻,辛金生於子,適夫家以養其身。
火至酉亡,賴妻財以活其命。
此象貴用財官,大怕刑衝散局。
雙眼無瞳,火土熬乾癸水。
癸水在人屬腎,為一身之基,兩目之本。
目關五行,惟瞳屬水,水涸腎虛,則瞳無所倚。
若日干生於火土月分,日時坐土塞源。
而柱中遇木火耗熬,不成從化者,多患目疾。
若在歲月時中,雖得秋氣。
不行西北大運,遇木火太炎之地,恐有喪明之苦。
即水稍得通根,亦有下元之疾。
大腸有病,丙丁剋損庚金。
庚屬大腸,宜臨水土,嫌者丙丁寅卯得局無制。
庚金雖得掛根,又被刑衝剋破,兼入木火大運。
水土衰處,便有此疾。
士行濕地而傾根,伯牛有恨。
火值炎天而得局,顏子無憂。
戊土屬脾,四柱中不有生旺通根之位。
生遇陰濕之時,又加水浸土處。
運行濕地,歲見土剋,則脾土受傷,因而有疾。
火乃文明之象,生於九夏,三合寅午戌局,火愈發輝。
少用木資其勞,不宜見水通根,遇火之焰。
人生得此,樂道無憂。
火行極處,多遇木生,反主夭貧,至不利也。
水泛木浮,死無棺槨。
火炎土燥,生受孤單。
木從水泛,不遇運土堤攔,更值死絕之鄉。
逢衝併煞,定必墮崖落水,橫害毒亡,多不為美。
土因火燥,萬物不生,初運南行,廢而無用。
後來雖遇財官,不能為用.以致孤貧奔走,無家之命也。
妻多力弱,花粉生涯。
馬弱比多,形骸飄泊。
凡用財為妻,最要得時得位,日主更喜剛強。
歲月有倚,陰陽各得其所,良配可知。
若財多散亂,刑合不齊,日主孤弱,不能任用。
必因妻獲利以養其身也。
此又反言財輕比多,為養身之物,用不可無。
凡遇財旺身強,平生安樂。
見財輕比多不足其用,終必飄泊江湖,逐財勞苦,安享何能?
凡遇凶神交會,善以少而難成。
吉曜併臨,惡雖多而亦化。
道從理悟,神入心生,熟讀苦求,巨微徵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