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卷之一入集傳忠錄上寒熱真假篇】
寒熱有真假者,陰證似陽,陽證似陰也。
蓋陰極反能躁熱,乃內寒而外熱,即真寒假熱也。
陽極反能寒厥,乃內熱而外寒,即真熱假寒也。
假熱者最忌寒涼,假寒者最忌溫熱。
察此之法,當專以脈之虛實強弱為主。
•假熱者,水極似火也。
凡病傷寒,或患雜證,有其素稟虛寒,偶感邪氣而然者,有過於勞倦而致者,有過於酒色而致者,有過於七情而致者,有原非火證,以誤服寒涼而致者。
凡真熱本發熱,而假熱亦發熱。
其證則亦為面赤躁煩,亦為大便不通,小便赤澀,或為氣促,咽喉腫痛,或為發熱,脈見緊數等證。
昧者見之,便認為熱,妄投寒涼,下咽必斃。
不知身雖有熱,而裏寒格陽,或虛陽不歛者,多有此證。
但其內證,則口雖乾渴,必不喜冷,即喜冷者,飲亦不多,或大便不實,或先硬後溏,或小水清頻,或陰枯黃赤,或氣短懶言,或色黯神倦,或起倒如狂,而禁之則止,自與登高罵詈者不同,此虛狂也;或斑如蚊跡而淺紅細碎,自與紫赤熱極者不同,此假斑也。
凡假熱之脈,必沉細遲弱,或雖浮大緊數而無力無神,此乃熱在皮膚,寒在臟腑,所謂惡熱非熱,實陰證也。
凡見此內頹內困等證,而但知攻邪,則無有不死。
急當以四逆,八味,理陰煎,回陽飲之類,倍加附子填補真陽,以引火歸源,但使元氣漸復,則熱必退藏,而病自愈,所謂火就燥者,即此義也。
故凡見身熱脈數,按之不鼓擊者,此皆陰盛格陽,即非熱也。
仲景治少陰證面赤者,以四逆湯加白主之。
東垣曰:面赤目赤,煩躁引飲,脈七八至,按之則散者,無根之火也,以薑附湯加人參主之。
[外臺秘要]曰:陰盛發躁,名曰陰躁,欲坐井中,宜以熱藥治之。
•假寒者,火極似水也。
凡傷寒熱甚,失於汗下,以致陽邪亢極,鬱伏於內,則邪自陽經傳入陰分,故為身熱發厥,神氣昏沉,或時畏寒,狀若陰證。
凡真寒本畏寒,而假寒亦畏寒,此熱深厥亦深,熱極反兼寒化也。
大抵此證,必聲壯氣粗,形強有力,或唇焦舌黑,口渴飲冷,小便赤澀,大便秘結,或因多飲藥水,以致下利純清水,而其中仍有燥糞,及矢氣極臭者,察其六脈必皆沉滑有力,此陽證也。
凡內實者,宜三承氣湯擇而用之。
潮熱者,以大柴胡湯解而下之。
內不實者,以白虎湯之類清之。
若雜證之假寒者,亦或為畏寒,或為戰慄,此以熱極於內而寒侵於外,則寒熱之氣兩不相投,因而寒慄,此皆寒在皮膚,熱在骨髓,所謂惡寒非寒,明是熱證。
但察其內證,則或為喜冷,或為便結,或小水之熱澀,或口臭而躁煩,察其脈必滑實有力。
凡見此證,即當以涼膈,芩連之屬,助其陰而清其火,使內熱既除,則外寒自伏,所謂水流濕者,亦此義也。
故凡身寒厥冷,其脈滑數,按之鼓擊於指下者,此陽極似陰,即非寒也。
•假寒誤服熱藥,假熱誤服寒藥等證,但以冷水少試之。
假熱者必不喜水,即有喜者,或服後見嘔,便當以溫熱藥解之。
假寒者必多喜水,或服後反快而無所逆者,便當以寒涼藥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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