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卷二十二 針刺類 勿迎五裡能殺生人306】
(《靈樞‧玉版篇》《本輸篇》)
黃帝曰︰余以小針為細物也,夫子乃言上合之於天,下合之於地,中合之於人,余以為過針之意矣,願聞其故(《靈樞‧玉版篇》。
過針之意,謂其言之若過也。)
岐伯曰︰何物大於天乎?夫大於針者,惟五兵者焉。
五兵者,死之備也,非生之具。
且夫人者,天地之鎮也,其不可不參乎?夫治民者,亦唯針焉。
夫針之與五兵,其孰小乎?(五兵 即五刃,刀劍矛戟矢也。
五兵雖大,但備殺戮之用,置之死者也。
小針雖小,能療萬民之病,保其生者也。
夫天地之間,唯人最重,故為天地之鎮,而治人之生,則又唯針最先。
蓋針之為用,從陽則上合乎天,從陰則下合乎地,從中則變化其間而動合乎人,此針道之所以合乎三才,功非小補,較之五兵,其孰大孰小為可知矣。)
黃帝曰︰夫子之言針甚駿,以配天地,上數天文,下度地紀,內別五臟,外次六腑,經脈二十八會,盡有周紀,能殺生人不能起死者,子能反之乎?(同前篇。
駿,大也。
二十八會者,手足十二經左右共二十四脈,加以任督兩蹺,共二十八也。)
岐伯曰︰能殺生人,不能起死者也。
黃帝曰︰余聞之則為不仁,然願聞其道,弗行於人。
岐伯曰︰是明道也,其必然也,其如刀劍之可以殺人,如飲酒使人醉也,雖勿診,猶可知也。
(言不善用針者,徒能殺生人,不能起死者,正如以刀劍加人則死,以酒飲人則醉,此理之必然,自不待診而可知者也。)
黃帝曰︰願卒聞之。
岐伯曰︰人之所受氣者穀 也,穀之所注者胃也,胃者水穀氣血之海也,海之所行雲氣者天下也,胃之所出氣血者經隧也。
經隧者,五臟六腑之大絡也,迎而奪之而已矣。
(人受氣於穀,穀氣自外而入,所以養胃氣也。
胃氣由中而發,所以行穀氣也。
二者相依,所歸則一。
故水穀入胃,化氣化血以行於經隧之中,是經隧為五臟六腑之大絡也,若迎而奪之,則血氣盡而胃氣竭矣。
隧音遂。)
黃帝曰︰上下有數乎?岐伯曰︰迎之五裡,中道而止,五至而已,五往而臟之氣盡矣,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輸矣,此所謂奪其天氣者也,(上下,問手足經也。
五裡,手陽明經穴。
此節指手之五裡,即經隧之要害,若迎而奪之,則臟氣敗絕,必致中道而止。
且一臟之氣,大約五至而已,針凡五往以迎之,則一臟之氣已盡;若奪至二十五至,則五臟之輸氣皆竭,乃殺生人,此所謂奪其天真之氣也。
《氣穴論》曰︰大禁二十五,在天府下五寸。
即此之謂。)
非能絕其命而傾其壽者也。
(不知刺禁,所以殺人,針非絕人之命,傾人之壽者也。)
黃帝曰︰願卒聞之。
岐伯曰︰窺門而刺之者,死於家中;入門而刺之者,死於堂上。
(門,即《生氣通天》等論所謂氣門之門也。
窺門而刺,言猶淺也,淺者害遲,故死於家中。
入門而刺,言其深也,深則害速,故死於堂上。)
黃帝曰︰善乎方,明哉道,請著之玉版,以為重寶,傳之後世,以為刺禁,令民勿敢犯也。
(玉版義詳脈色類十。)
陰尺動脈在五裡,五輸之禁也。
(《靈樞‧本輸篇》。
陰尺動脈,言陰氣之所在也。
《小針解》曰︰奪陰者死,言取尺之五裡。
其義即此。
五裡五輸之禁,詳如上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