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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經 卷二十 針刺類 繆刺巨刺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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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31 22:09:0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類經 卷二十 針刺類 繆刺巨刺275

 

 

(《素問‧繆刺論》全)

 

黃帝問曰︰余聞繆刺,未得其意,何謂繆刺?(繆,異也。

 

左病刺右,右病刺左,刺異其處,故曰繆刺,治奇邪之在絡者也。)

 

岐伯對曰︰夫邪之客於形也,必先舍於皮毛,留而不去,入舍於孫脈,留而不去,入舍於絡脈,留而不去,入舍於經脈,內連五臟,散於腸胃,陰陽俱感,五臟乃傷,此邪之從皮毛而入,極於五臟之次也,如此則治其經焉。

 

(邪氣自淺入深而極於五臟之次者,當治其經。

 

治經者,十二經穴之正刺也,尚非繆刺之謂。)

 

今邪客於皮毛,入舍於孫絡,留而不去,閉塞不通,不得入於經,流溢於大絡而生奇病也。

 

(大絡者,十二經支別之絡也。

 

病在支絡,行不由經,故曰奇邪。)

 

夫邪客大絡者,左注右,右注左,上下左右與經相干,而布於四末,其氣無常處,不入於經俞,命曰繆刺。

 

(支 而橫者為絡,邪客於大絡,故左注右,右注左。

 

布於四末而氣無常處,故當治以繆刺。)

 

帝曰︰願聞繆刺以左取右、以右取左奈何?其與巨刺何以別之?岐伯曰︰邪客於經,左盛則右病,右盛則左病,亦有移易者,左痛未已而右脈先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必中其經,非絡脈也。

 

(繆刺之法以左取右,以右取左,巨刺亦然。

 

但巨刺者,刺大經者也,故曰巨刺。

 

繆刺者,刺其大絡,異於經者也,故曰繆刺。

 

皆以治病之左右移易者。

 

巨刺義出前第五章。)

 

故絡病者,其痛與經脈繆處,故命曰繆刺。

 

(絡淺經深,絡橫經直,故其病繆處也。)

 

帝曰︰願聞繆刺奈何?取之何如?岐伯曰︰邪客於足少陰之絡,令人卒心痛暴脹,胸脅支滿。

 

(足少陰別絡,並本經上腎,從腎上貫肝膈,走於心包,故病如此。)

 

無積者,刺然骨之前出血,如食頃而已;(疾雖如上而內無積聚者,刺然骨之前,即足少陰之滎,然谷穴也。

 

食頃,一飯頃也。

 

後仿此。

 

王氏曰︰刺此多出血,令人立飢欲食。)

 

不已,左取右,右取左。

 

(如病不已,在左者取右然谷,在右者取左然谷,此即繆刺之法也。

 

余準此。)

 

病新發者,取五日已。

 

(病新發者,邪未深也,雖不即愈,亦不過五日而已矣。)

 

邪客於手少陽之絡,令人喉痺舌卷,口乾心煩,臂外廉痛,手不及頭。

 

(手少陽之支別,上出缺盆,上項,注胸中,合心主;其經出臂外兩骨之間,貫肘上肩,故病如此。)

 

刺手中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 ,(中指當作小指,謂手少陽之井,關沖穴也。

 

左右皆刺,故言各一 。

 

,委、偉二音,刺瘢也。)

 

壯者立已,老者有頃已,左取右,右取左,此新病數日已。

 

(上言左右各一 ,以左右俱病也。

 

此言左取右、右取左,以病有偏著也。

 

皆繆刺之法。

 

後準此。

 

新病數日已,蓋言有不即已者,若系新病,亦不出數日而已也。)

 

邪客於足厥陰之絡,令人卒疝暴痛。

 

(足厥陰之別,循脛上睪結於莖,故為疝痛。)

 

刺足大趾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此足厥陰之井,大敦穴也。)

 

男子立已,女子有頃已,左取右,右取左。

 

(男陽女陰,陽氣至速,陰氣至遲也。)

 

邪客於足太陽之絡,令人頭項肩痛。

 

(足太陽支者,從巔下行,還出別下項,循肩膊內,故為是病。)

 

刺足小趾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 ,立已;(足太陽之井,至陰穴也。)

 

不已,刺外踝下三 ,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頃已。

 

(外踝下足太陽之 ,金門穴也。

 

三 ,三刺也。

 

一日一刺,得效乃已。

 

食頃義見前。)

 

邪客於手陽明之絡,令人氣滿胸中,喘息而支 ,胸中熱。

 

(手陽明之脈,下入缺盆,絡肺下膈,其支者從缺盆上頸,故為此病。)

 

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 ,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頃已。

 

(手陽明之井,商陽穴也。)

 

邪客於臂掌之間,不可得屈。

 

刺其踝後,(邪客於臂掌之間,手厥陰經也。

 

踝後者,以兩踝言,踝中之後,則內關也。

 

內關為手厥陰之絡,故當取之。)

 

先以指按之痛乃刺之。

 

以月死生為數,月生一日一 ,二日二 ,十五日十五 ,十六日十四 。

 

(月之死生,隨日盈縮以為數也。

 

故自初一至十五,月日以盈,為之生數,當日增一 ,一 即一刺也,至十五日,漸增至十五 矣。

 

自十六至三十日,月日以縮,為之死數,當日減一刺,故十六日止十四 ,減至月終,惟一刺矣。

 

蓋每日一刺,以朔望為進止也。)

 

邪客於足陽蹺之脈,令人目痛從內 始。

 

(陰陽蹺脈,俱起於足跟,其氣上行,皆屬於目內 ,故病如此。)

 

刺外踝 之下半寸所各二 ,左刺右,右刺左,如行十裡頃而已。

 

(外踝之下半寸所,足太陽申脈也,陽蹺所生,故宜刺之。)

 

人有所墮墜,惡血留內,腹中滿脹,不得前後。

 

先飲利藥,此上傷厥陰之脈,下傷少陰之絡,刺足內踝之下、然骨之前血脈出血,(先飲利藥,逐留內之瘀血也。

 

凡墮墜者,必病在筋骨,故上傷厥陰之脈,肝主筋也;下傷少陰之絡,腎主骨也。

 

刺然骨之前出血,即少陰絡也。)

 

刺足跗上動脈;(足厥陰之 ,太沖穴也。

 

按︰王氏謂為陽明之沖陽,似與此無涉。)

 

不已,刺三毛上各一 ,見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足厥陰之井,大敦穴也。)

 

善悲驚不樂,刺如右方。

 

(墮 跌傷陰,神氣散失,故善悲驚不樂。)

 

邪客於手陽明之絡,令人耳聾,時不聞音。

 

(手陽明之別者入耳,故為耳聾。)

 

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立聞;(手陽明之井,商陽穴也。)

 

不已,刺中指爪甲上與肉交者,立聞。

 

(中指爪甲上,手厥陰之井,中沖穴也。

 

以心主之脈出耳後,合少陽完骨之下,故宜取之。)

 

其不時聞者,不可刺也。

 

(時或有聞者,尚為可治;其不聞者,絡氣已絕,刺亦無益,故不可刺也。)

 

耳中生風者,亦刺之如此數,左刺右,右刺左。

 

(耳中如風聲者,雖聾猶有所聞,故宜 刺如前數,當左右繆取之。)

 

凡痺往來,行無常處者,在分肉間痛而刺之。

 

以月死生為數,用針者隨氣盛衰以為 數,針過其日數則脫氣,不及 日數則氣不瀉,左刺右,右刺左,病已止;不已,復刺之如法。

 

(在分肉間痛而刺之,謂隨痛所在,求其絡而繆刺之也。)

 

月生一日一 ,二日二 ,漸多之,十五日十五 ;十六日十四 ,漸少之。

 

(此即月死生之數,義如前。

 

按︰本篇以月 死生為數,如上節曰︰用針者隨氣盛衰以為 數,針過其日數則脫氣,不及日數則氣不瀉。

 

此氣候之刺數也。

 

觀前二十九章曰︰厥陰少陽,日一取之;太陰陽明,日二取之;少陰太陽,二日一取之。

 

此又諸經亦有刺數。

 

當與此參酌為用而別其盛衰,庶乎盡善。)

 

邪客於足陽明之絡,令人鼽衄上齒寒。

 

(足陽明之脈,起於鼻之交 中,下循鼻外入上齒,故絡病如此。)

 

刺足中趾 次趾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 ,左刺右,右刺左。

 

(中趾次趾,皆足陽明所出之經,即厲兌穴次也。)

 

邪客於足少陽之絡,令人脅痛不得息,咳而汗出。

 

(足少陽支者下胸中,貫膈循脅肋,故為此病。)

 

刺足小趾次趾爪 甲上,與肉交者各一 ,(足少陽之井竅陰穴也。)

 

不得息立已,汗出立止,咳者溫衣飲食一日已,左刺右,右刺左,病立已;不已,復刺如法。

 

(溫衣飲食,言飲食俱宜暖也。)

 

邪客於足少陰之絡,令人嗌痛不可內食,無故善怒,氣上走賁上。

 

(足少陰之脈循喉嚨,故嗌痛不可內食。

 

其別者並經上走於心包,故善怒而氣上走於賁門之上。

 

蓋邪在少陰,腎水必虛,陰火上熾,故為嗌痛善怒等病。

 

內,納同。

 

賁,奔、秘二音。)

 

刺足下中央之脈各三 ,凡六刺,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足下中央,少陰之井,涌泉穴也。

 

左右俱痛者,各刺三 。

 

痛在一邊者,繆刺之。)

 

嗌中腫,不能內唾,時不能出唾者,刺然骨之前出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然骨之前;足少陰之滎,然谷穴也。)

 

邪客於足太陰之絡,令人腰痛,引少腹控 ,不可以仰息。

 

(足太陰之脈絡,上入腹,布胸脅而筋著於脊,故為病如此。

 

控,引也。

 

,季脅下也。)

 

刺腰尻之解,兩胂之上是腰俞,以月死生為 數,發針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腰尻 骨解兩胂之上者,督脈腰俞之旁也。

 

以月死生為 數,義如前。

 

腰俞止一穴居中,本無左右,此言左取右、右取左者,必腰俞左右,即足太陽之下 穴也。

 

腰尻兩胂義,詳本類後四十九。

 

胂音申。)

 

邪客於足太陽之絡,令人拘攣背急,引脅而痛。

 

(足太陽經挾脊抵腰中,故拘攣背急。

 

其筋從腋後入腋下,故引脅而痛。)

 

刺之從項始,數脊椎,俠脊疾按之,應手如痛,刺之旁三 ,立已。

 

(此刺不拘俞穴,但自項大椎為始,從下數其脊椎,或開一寸半,或開三寸,俠脊處疾按之,應手而痛,即刺處也。

 

脊之兩旁各刺三 ,病當自已。)

 

邪客於足少陽之絡,令人留於樞中痛,髀不可舉。

 

(樞中,髀樞也,足少陽脈所由行者。)

 

刺樞中以毫針,寒則久留針,以月死生為數,立已。

 

(髀樞中,足少陽環跳穴也。

 

若寒者,須久留針,則寒邪乃去,故以月死生為數。)

 

治諸經刺之所過者不病,則繆刺之。

 

(諸經所過者不病,言病不在經而在絡也,故繆刺之。

 

若病刺在經,則謂之巨刺矣。)

 

耳聾,刺手陽明;不已,刺其通脈出耳前者。

 

(此復言手陽明之耳聾,當刺商陽如前也。

 

刺其通脈出耳前者,手陽明脈,正當足少陽聽會之分也。)

 

齒齲,刺手陽明;不已,刺其脈入齒中者,立已。

 

(齲,齒痛也。

 

手陽明之脈貫頰入下齒中,故當刺大腸經之商陽也。

 

如不已,則刺其痛脈之入齒中者。

 

按︰《甲乙經》注手陽明脈,商陽、二間、三間、合谷、陽溪、偏歷、溫溜,七穴皆主齒痛。

 

齲,丘禹切。)

 

邪客於五臟之間,其病也,脈引而痛,時來時止。

 

視其病,繆刺之於手足爪甲上。

 

(邪客於五臟之間,必各引其經而痛,但視病處,各取其井而繆刺之。)

 

視其脈,出其血,間日一刺;一刺不已,五刺已。

 

(有血絡者,當刺去其血亦如數。)

 

繆傳引上齒,齒唇寒痛。

 

視其手背脈血者去之,(繆傳者,病在下齒而引及上齒也。

 

上齒屬足陽明,下齒屬手陽明。

 

今上下引痛者,當視手陽明之絡,有血者先去之。)

 

足陽明中指爪甲上一 ,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各一 ,立已,左取右,右取左。

 

(足陽明中指爪甲上,謂厲兌穴也。

 

手大指次指爪甲上,手陽明商陽穴也。)

 

邪客於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之絡,此五絡皆會於耳中,上絡左角,(手少陰,心也。

 

足少陰,腎也。

 

手太陰,肺也。

 

足太陰,脾也。

 

足陽明,胃也。

 

五絡皆會於耳中,上絡左額之角。)

 

五絡俱竭,令人身脈皆動而形無知也,其狀若尸,或曰尸厥。

 

(五絡俱竭,陰陽離散也。

 

身脈皆動,筋惕肉 也。

 

上下離竭,厥逆氣亂,昏憒無知,故名尸厥。)

 

刺其足大趾 內側爪甲上,去端如韭葉,(足太陰之井,隱白穴也。)

 

後刺足心,(足少陰之井,涌泉穴也。)

 

後刺足中趾爪甲上各一 ,(足陽明之井,厲兌穴也。)

 

後刺手大指內側,去端如韭葉,(手太陰之井,少商穴也。)

 

後刺手心主,(手厥陰之井,中沖穴也。

 

凡邪之在心者,皆在於心之包絡,故取之。)

 

少陰銳骨之端各一 ,立已;(謂神門穴,手少陰之 也。)

 

不已,以竹管吹其兩耳,(以小竹管納對耳孔,用力吹之,勿令氣泄,所以溫助五絡,氣可復通也。

 

新校正云︰按陶隱居謂吹其左耳極三度,復吹其右耳三度也。)

 

其左角之發方一寸,燔治,飲以美酒一杯,不能飲者灌之,立已。

 

,剃同。

 

左角 之發,五絡之血余也。

 

燔治,燒製為末也。

 

飲以美酒,助藥力行血氣也。

 

補以其類,故可使尸厥立已。)

 

凡刺之數,先視其經脈,切而從之,審其虛實而調之,不調者經刺之,(病在經者,治從其經,但審其虛實而調之。

 

調者,如湯液導引之類皆是也。

 

調之而不調,然後刺其經脈,是謂經刺,亦曰巨刺。)

 

有痛而經不病者繆刺之,(有痛而經不病者,病在大絡也,故當繆刺之。)

 

因視其皮部有血絡者盡取之,此繆刺之數也。

 

(皮部有血絡者,邪在皮膚孫絡也,故當盡取其血。

 

凡此刺經者,刺大絡者,刺皮部血絡者,各有其治,所以辨繆刺之術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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