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767|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類經 卷十九 針刺類 三刺淺深五刺五臟251】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8-31 21:55:2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類經 卷十九 針刺類 三刺淺深五刺五臟251

 

 

(《靈樞‧官針篇》)

 

脈之所居深不見者,刺之微內針而久留之,以致其空脈氣也。

 

(刺深脈者,亦必微內其針,蓋恐太過,反傷正氣,故但久留而引致之,使其空中之脈氣上行也。)

 

脈淺者勿刺,按絕其脈乃刺之,無令精出,獨出其邪氣耳。

 

(脈淺者最易泄 氣,故必先按絕其脈而後入針,則精氣無所傷,獨取其邪矣。)

 

所謂三刺則穀氣出者,(自此至下文穀氣,皆釋終始篇之義。

 

詳見後十六。)

 

先淺刺絕皮,以出陽邪;(絕,透也。

 

淺刺皮腠,故出陽邪。)

 

再刺則陰邪出者,少益深,絕皮致肌肉,未入分肉間也;(絕皮及肌,邪氣稍深,故曰陰邪。

 

大肉深處,各有分理,是謂分肉間也。)

 

已入分肉之間,則穀氣出。

 

(谷氣即正氣,亦曰神氣。

 

出,至也。

 

《終始篇》曰︰所謂穀氣至者,已補而實,已瀉而虛,故以知穀氣至也。)

 

故刺法曰︰始刺淺之,以逐邪氣而來血氣;後刺深之,以致陰氣之邪;最後刺極深之,以下穀氣。

 

此之謂也。

 

(凡刺之淺深,其法有三︰先刺絕皮,取衛中之陽邪也;再刺稍深,取營中之陰邪也;三刺最深,及於分肉之間,則穀氣始下。

 

下,言見也。

 

按終始篇之義,與此互有發明。)

 

故用針者,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為工也。

 

(年之所加,如天元紀、至真要等論是也。

 

氣之盛衰,如八正神明論、陰陽系日月等篇是也。

 

知天地之氣候,則人有五虛五實,皆可因而知矣。

 

此數句又見六節藏象論,詳運氣類第一。)

 

凡刺有五,以應五臟。

 

一曰半刺,半刺者,淺內而疾發針,無針傷肉,如拔毛狀,以取皮氣,此肺之應也。

 

(此即前章毛刺之義,淺入而疾發,故可取皮分以應肺。)

 

二曰豹文刺,豹文刺者,左右前後針之,中脈為故,以取經絡之血者,此心之應也。

 

(豹文者,言其多也,主取血脈,所以應心。)

 

三曰關刺,關刺者,直刺左右,盡筋上,以取筋痺,慎無出血,此肝之應也。

 

或曰淵刺,一曰豈刺。

 

(關,關節也。

 

左右,四肢也。

 

盡筋,即關節之處也。

 

慎無出血,血以養筋也。

 

肝主筋,刺筋所以應肝,淵刺、豈刺,皆古名也。)

 

四曰合谷刺,合谷刺者,左右雞足,針於分肉之間,以取肌痺,此脾之應也。

 

(合谷刺者,言三四攢合,如雞足也。

 

邪在肉間,其氣廣大,非合刺不可。

 

脾主肌肉,故取肌痺者,所以應脾。)

 

五曰輸刺,輸刺者,直入直出,深內之至骨,以取骨痺,此腎之應也。

 

(輸刺義見前章。

 

腎主骨,刺深至骨,所以應腎。)

評分

參與人數 1銀幣 +1 金幣 +1 收起 理由
文昌 感謝發帖!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5-1-12 17:26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