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卷十八 疾病類 神亂則惑、善忘、飢不嗜食229】
(《靈樞‧大惑論》)
黃帝問於岐伯曰︰余嘗上於清冷之台,中階而顧,匍匐而前,則惑。
余私異之,竊內怪之,獨瞑獨視,安心定氣,久而不解。
獨博獨眩,被發長跪,俯而視之,後久之不已也。
卒然自上,何氣使然?(台之高者其氣寒,故曰清冷之台。
凡人登高博望,目見非常之處,無不神魂驚蕩而心生眩惑,故特借此以問其由然也。
匍音蒲。
匐,伏、HT 二音。
眩音玄,又去聲。)
岐伯對曰︰五臟六腑之精氣,皆上注於目而為之精。
(為之精,為精明之用也。
義如脈色類三十。)
精之窠為眼,(窠者,窩穴之謂。
眼者,目之總稱。
五臟六腑之精氣皆上注於目,故眼為精之窠而五色具焉。
窠音科。)
骨之精為瞳子,(瞳子,眸子也。
骨之精,主於腎,腎屬水,其色玄,故瞳子內明而色正黑。
瞳音同。
眸音謀。)
筋之精為黑眼,(黑,眼黑珠也。
筋之精,主於肝,肝色青,故其色淺於瞳子。)
血之精為絡,(絡,脈絡也。
血脈之精,主於心,心色赤,故絡之色皆赤。)
其窠氣之精為白眼。
(窠氣者,言目窠之氣也。
氣之精,主於肺,肺屬金,故為白眼。)
肌肉之精為約束,裹擷筋骨血氣之精,而與脈並為系,上屬於腦,後出於項中。
(約束,眼胞也。
能開能闔,為肌肉之精,主於脾也。
脾屬土,所以藏物,故裹擷筋骨血氣四臟之精,而並為目系,以上出於腦項之間。
擷,爻結切,以衣衽收物謂之擷。)
故邪中於項,因逢其身之虛,其入深則隨眼系以入於腦,入於腦則腦轉,腦轉則引目系急,目系急則目眩以轉矣,邪其精,其精所中不相比也則精散,精散則視岐,視岐見兩物。
(前邪字,邪氣也。
後邪字,與斜同。
邪氣中於風府、天柱之間,乘 其虛則入腦連目,目系急則目眩睛斜,故左右之脈互有緩急,視岐失正,則兩睛之所中於物者,不相比類而各異其見,是以視一為兩也。
此承帝問而先發邪氣之中人者如此,以明下文之目見非常者,亦猶外邪之屬耳。)
目者,五臟六腑之精也,營衛魂魄之所常營,神氣之所生也。
(臟腑營衛魂魄所至者皆神氣也,故目為神氣之所生。)
故神勞則魂魄散,志意亂。
是故瞳子黑眼法於陰,白眼赤脈法於陽也,故陰陽合傳而精明也。
(陰陽,即精神之本,故陰陽合傳而成精明之用。)
目者心使也,心者神之舍也,故神精亂而不轉,卒然見非常處,精神魂魄散不相得,故曰惑也。
(精神雖統於心,而外用則在目,故目為心之使,心為神之舍,所以目見非常於外,則神魂眩惑於心也。)
黃帝曰︰余疑其然。
余每之東苑,未曾 不惑,去之則復,余唯獨為東苑勞神乎?何其異也?(每之東苑,未曾不惑,謂雖不登高,其惑亦然,故疑異也。)
岐伯曰︰不然也。
心有所喜,神有所惡,卒然相感則精氣亂,視誤故惑,神移乃復。
(偶為游樂,心所喜也。
忽逢奇異,神則惡之。
夫神有所惡,則志有不隨,喜惡相感於卒然,故精氣為亂。
去之則神移,神移則復矣。)
是故間者為迷,甚者為惑。
(間者,言其未甚也,亦足相迷;況其甚者,能無惑乎?)
黃帝曰︰人之善忘者,何氣使然?
岐伯曰︰上氣不足,下氣有餘,腸胃實而心肺虛,虛則營衛留於下,久之不以時上,故善忘也。
(下氣有餘,對上氣不足而言,非謂下之真實也。
心肺虛於上,營衛留於下,則神氣不能相周,故為善忘,陽衰於上之兆也。)
黃帝曰︰人之善飢而不嗜食者,何氣使然?岐伯曰︰精氣並於脾,熱氣留於胃,胃熱則消穀,穀消故善飢。
胃氣逆上則胃脘寒,故不嗜食也。
(胃氣逆上而不能營運,即其寒也。
脾胃熱而胃脘寒,所以雖飢而不欲食。
本論諸邪有總治之法,曰先其臟腑,誅其小過,後調其氣,盛者瀉之,虛者補之,必先明知其形志之苦樂,定乃取之,一節。
詳後八十三。
蓋彼此同出一論,今類從於彼,所當參用。
嗜音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