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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經 卷十二 論治類 氣味方製治法逆從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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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31 20:51:1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類經 卷十二 論治類 氣味方製治法逆從132

 

 

(素問至真要大論 附︰病有真假辨)

 

帝曰︰五味陰陽之用何如?

 

岐伯曰︰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鹹味涌泄為陰,淡味滲泄為陽。

 

六者或收或散,或緩或急,或燥或潤,或 或堅,以所利而行之,調其氣使其平也。

 

(涌,吐也。

 

泄,瀉也。

 

滲泄,利小便及通竅也。

 

辛甘酸苦鹹淡六者之性︰辛主散主潤,甘主緩,酸主收主急,苦主燥主堅,鹹主 ,淡主滲泄。

 

藏氣法時論曰︰辛散,酸收,甘緩,苦堅,鹹 。

 

故五味之用,升而輕者為陽,降而重者為陰,各因其利而行之,則氣可調而平矣。

 

涌音 ,如泉涌也。

 

,軟同。)

 

帝曰︰非調氣而得者,治之奈何?有毒無毒,何先何後?願聞其道。

 

(非調氣,謂病有不因於氣而得者也。

 

王太仆曰︰病生之類有四︰一者始因氣動而內有所成,謂積聚 瘕,瘤氣癭氣,結核癲癇之類也;二者因氣動 而外有所成,謂癰腫瘡瘍,疣疥疽痔,掉螈浮腫,目赤 疹, 腫痛痒之類也;三者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內,謂留飲癖食,飢飽勞損,宿食霍亂,悲恐喜怒,想慕憂結之類也;四者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外,謂瘴氣賊魅,蟲蛇蠱毒,蜚尸鬼擊,沖 薄墜墮,風寒暑濕,斫射刺割捶朴之類也。

 

凡此四類,有獨治內而愈者,有兼治內而愈者,有獨治外而愈者,有兼治外而愈者,有先治內後治外而愈者,有先治外後治內而愈者,有須齊毒而攻擊者,有須無毒而調引者。

 

其於或重或輕,或緩或急,或收或散,或潤或燥,或 或堅,用各有所宜也。)

 

岐伯曰︰有毒無毒,所治為主,適大小為製也。

 

(治之之道,有宜毒者,有不宜毒者,但以所治為主,求當於病而已,故其方之大小輕重,皆宜因病而為之製也。)

 

帝曰︰請言其製。

 

岐伯曰︰君一臣二,製之小也;君一臣三佐五,製之中也;君一臣三佐九,製之大也。

 

(君臣佐義見下章。)

 

寒者熱之,熱者寒之,治寒以熱,治熱以寒,此正治法也。)

 

微者逆之,甚者從之,(病之微者,如陽病則熱,陰病則寒,真形易見,其病則微,故可逆之,逆即上文之正治也。

 

病之甚者,如熱極反寒,寒極反熱,假証難辨,其病則甚,故當從之,從即下文之反治也。

 

王太仆曰︰夫病之微小者,猶人火也,遇草而KT ,得木而燔,可以濕伏,可以水滅,故逆其性氣以折 之攻之。

 

病之太甚者,猶龍火也,得濕而焰,遇水而燔,不知其性,以水折之,適足以光焰詣天,物窮方止矣;識其性者,反常之理,以火逐之,則燔灼自消,焰火撲滅。

 

然逆之,謂以寒攻熱,以熱攻寒。

 

從之,謂攻以寒熱,須從其性用,不必皆同。

 

是以下文曰︰逆者正治,從者反治,從少從多,觀其事也。

 

此之謂乎。)

 

堅者削之,客者除之,勞者溫之,結者散之,留者攻之,燥者濡之,急者緩之,散者收之,損者益之,逸者行之,驚者平之,上之下之,摩之浴之,薄之劫 之,開之發之,適事為故。

 

(溫之,溫養之也。

 

逸者,奔逸潰亂也。

 

行之,行其逆滯也。

 

平之,安之也。

 

上之,吐之也。

 

摩之,按摩之也。

 

薄之,追其隱藏也。

 

劫之,奪其強盛也。

 

適事為故,適當其所事之故也。)

 

帝曰︰何謂逆從?岐伯曰︰逆者正治,從者反治,從少從多,觀其事也。

 

(以寒治熱,以熱治寒、逆其病者,謂之正治。

 

以寒治寒,以熱治熱,從其病者,謂之反治。

 

從少謂一同而二異,從多謂二同而一異,必觀其事之輕重而為之增損。

 

然則宜於全反者,自當盡同無疑矣。

 

愚按︰治有逆從者,以病有微甚;病有微甚者,以証有真假也。

 

寒熱有真假,虛實亦有真假,真者正治,知之無難,假者反治,乃為難耳。

 

如寒熱之真假者,真寒則脈沉而細,或弱而遲,為厥逆,為嘔吐,為腹痛,為飧泄下利,為小便清頻,即有發熱,必欲得衣,此浮熱在外而沉寒在內也。

 

真熱則脈數有力,滑大而實,為煩燥喘滿,為聲音壯厲,或大便秘結,或小水赤澀,或發熱掀衣,或脹疼熱渴。

 

此皆真病,真寒者宜溫其寒,真熱者直解其熱,是當正治者也。

 

至若假寒者,陽証似陰,火極似水也,外雖寒而內則熱,脈數而有力,或沉而鼓擊,或身寒惡衣,或便熱秘結,或煩渴 引飲,或腸垢臭穢,此則惡寒非寒,明是熱証,所謂熱極反兼寒化,亦曰陽盛隔陰也。

 

假熱者,陰証似陽,水極似火也,外雖熱而內則寒,脈微而弱,或數而虛,或浮大無根,或弦芤斷續,身雖熾熱而神則靜,語雖譫妄而聲則微,或虛狂起倒而禁之即止,或蚊跡假斑而淺紅細碎,或喜冷水而所用不多,或舌胎面赤而衣被不撤,或小水多利,或大便不結,此則惡熱非熱,明是寒証,所謂寒極反兼熱化,亦曰陰盛隔陽也。

 

此皆假病,假寒者清其內熱,內清則浮陰退舍矣;假熱者溫其真陽,中溫則虛火歸原矣,是當從治者也。

 

又如虛實之治,實則瀉之,虛則補之,此不易之法也。

 

然至虛有盛候,則有假實矣;大實有羸狀,則有假虛矣。

 

總之,虛者正氣虛也,為色慘形疲,為神衰氣怯,或自汗不收,或二便失禁,或夢遺精滑,或嘔吐隔塞,或病久攻多,或氣短似喘,或勞傷過度,或暴困失志,雖外証似實而脈弱無神者,皆虛証之當補也。

 

實者邪氣實也,或外閉於經絡,或內結於臟腑,或氣壅而不行,或血留而凝滯,必脈病俱盛者,乃實証之當攻 也。

 

然而虛實之間,最多疑似,有不可不辨其真耳。

 

如通評虛實論曰︰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

 

此虛實之大法也。

 

設 有人焉,正已奪而邪方盛者,將顧其正而補之乎?抑先其邪而攻之乎?見有不的,則死生系之,此其所以宜慎也。

 

夫正者本也,邪者標也。

 

若正氣既虛,則邪氣雖盛,亦不可攻,蓋恐邪未去而正先脫,呼吸變生,則措手無及。

 

故治虛邪者,當先顧正氣,正氣存則不致於害。

 

且補中自有攻意,蓋補陰即所以攻熱,補陽即所以攻寒,世未有正氣復而邪不退者,亦未有正氣竭而命不傾者。

 

如必不得已,亦當酌量緩急,暫從權宜,從少從多,寓戰於守斯可矣,此治虛之道也。

 

若正氣無損者,邪氣雖微,自不宜補,蓋補之則正無與而邪反盛,適足以借寇兵而資盜糧。

 

故治實証者,當直去其邪,邪去則身安,但法貴精專,便臻速效,此治實之道也。

 

要之,能勝攻者,方是實証,實者可攻,何慮之有?不能勝攻者,便 是虛証,氣去不返,可不寒心。

 

此邪正之本末,有不可不知也。

 

惟是假虛之証不多見,而假實之証最多也;假寒之証不難治,而假熱之治多誤也。

 

然實者多熱,虛者多寒。

 

如丹溪曰︰氣有餘,便是火,故實能受寒。

 

而余續之曰︰氣不足,便是寒,故虛能受熱。

 

世有不明真假本末而曰知醫者,余則未敢許也。)

 

帝曰︰反治何謂?岐伯曰︰熱因寒用,寒因熱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則同,其終則異,可使破積,可使潰堅,可使氣和,可使必已。

 

(此節從王氏及新校正等注云︰熱因寒用者,如大寒內結,當治以熱,然寒甚格熱,熱不得前,則以熱藥冷服,下嗌之後,冷體即消,熱性便發,情且不違,而致大益,此熱因寒用之法也。

 

寒因熱用者,如大熱在中,以寒攻治則不入,以熱攻 治則病增,乃以寒藥熱服,入腹之後,熱氣即消,寒性遂行,情且協和,而病以減,此寒因熱用之法也。

 

如五常政大論云︰治熱以寒,溫而行之;治寒以熱,涼而行之。

 

亦寒因熱用、熱因寒用之義。

 

塞因塞用者,如下氣虛乏,中焦氣壅,欲散滿則更虛其下,欲補下則滿甚於中。

 

治不知本而先攻其滿,藥入或減,藥過依然,氣必更虛,病必漸甚。

 

乃不知少服則資壅,多服則宣通,峻補其下以疏啟其中,則下虛自實,中滿自除,此塞因塞用之法也。

 

通因通用者,如大熱內蓄,或大寒內凝,積聚留滯,瀉利不止,寒滯者以熱下之,熱滯者以寒下之,此通因通用之法也。

 

以上四治,必伏其所主者,製病之本也。

 

先其所因者,求病之由也。

 

既得其本而以真治真,以假治假,其始也類治似同,其終也病變則異矣,是為反治之法,故可使破積潰堅,氣和而病必已也。

 

塞,入聲。)

 

帝曰︰善。

 

氣調而得者何如?

 

岐伯曰︰逆之從之,逆而從之,從而逆之,疏氣令調,則其道也。

 

(氣調而得者,言氣調和而偶感於病,則或因天時,或因意料之外者也。

 

若其治法,亦無過逆從而已,或可逆者,或可從者,或先逆而後從者,或先從而後逆者,但疏其邪氣而使之調和,則治道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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