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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經 卷六 脈色類 色藏部位脈病易難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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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31 12:23:2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類經 卷六 脈色類 色藏部位脈病易難79

 

 

(靈樞五色篇 全)

 

雷公問於黃帝曰︰五色獨決於明堂乎?小子未知其所謂也。

 

(諸臣之中,惟雷公獨少,故自稱小子。)

 

黃帝曰︰明堂者鼻也,闕者眉間也,庭者顏也,蕃者頰側也,蔽者耳門也,其間欲方大,去之十步,皆見於外,如是者壽必中百歲。

 

(顏為額角,即天庭也。

 

蕃蔽者,屏蔽四旁。

 

即藩籬之義。

 

十步之外,而骨胳明顯,其方大豐隆可知,故能壽終百歲。

 

蓋五色之決,不獨於明堂也。

 

蕃音煩。)

 

雷公曰︰五官之辨奈何?黃帝曰︰明堂骨高以起,平以直,五臟次於中央,六腑挾其兩側,首面上於闕庭,王宮在於下極,五臟安於胸中,真色以致,病色不見,明堂潤澤以清,五官惡得無辨乎?(肺心肝脾之候,皆在鼻中,六腑之候,皆在四旁,故一曰次於中央,一曰挾其兩側。

 

下極居兩目之中,心之部也。

 

心為君主,故曰王宮。

 

惟五臟和平而安於胸中,則其正色自致,病色不見,明堂必然清潤,此五官之所以有辨也。

 

部次諸義,詳如下文。

 

惡音烏。)

 

雷公曰︰其不辨者,可得聞乎?黃帝曰︰五色之見也,各出其色部。

 

部骨陷者,必不免於病矣。

 

其色部乘襲者,雖病甚,不死矣。

 

(不辨者,色失常度而變易難辨也。

 

五色之見,各有其部,惟其部骨弱陷之處,然後易於受邪而不免於病矣。

 

若其色部雖有變見,但得彼此生王、互相乘襲而無克賊之見者,雖病甚不死。)

 

雷公曰︰官五色奈何? 黃帝曰︰青黑為痛,黃赤為熱,白為寒,是謂五官。

 

(官五色,言五色之所主也。)

 

雷公曰︰病之益甚,與其方衰如何? 黃帝曰︰外內皆在焉。

 

切其脈口滑小緊以沉者,病益甚,在中;人迎氣大緊以浮者,其病益甚,在外。

 

(益甚言進,方衰言退也。

 

外內皆在,表裡俱當察也。

 

脈口者,太陰臟脈也,故曰在中而主五臟。

 

人迎者,陽明腑脈也,故曰在外而主六腑。

 

脈口滑小緊沉者,陰分之邪盛也;人迎大緊以浮者,陽分之邪盛也,故病皆益甚。)

 

其脈口浮滑者,病日進;人迎沉而滑者,病日損。

 

(脈口為陰,浮滑者以陽加陰,故病日進。

 

人迎為陽,沉滑者陽邪漸退,故病日損。

 

損,減也。)

 

其脈口滑以沉者,病日進,在內;其人迎脈滑盛以浮者,其病日進,在外。

 

(脈口人迎,經分表裡,故其沉滑浮滑而病日進者,有在內在外之辨也。)

 

脈之浮沉及人迎與寸口氣小大等者,病難已。

 

(人迎寸口之脈,其浮沉大小相等者,非偏於陰,則偏於陽,故病難已。

 

按禁服篇曰︰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如是者命曰平人,則義有可知矣。)

 

病之在臟,沉而大者,易已,小為逆;病在腑,浮而大者,其病易已。

 

(病在臟者,在六陰也,陰本當沉而大為有神,有神者陰氣充也,故易已;若沉而細小,則真陰衰而為逆矣。

 

病在腑者,在六陽也,陽病得陽脈者為順,故浮而大者病易已;若或浮小,亦逆候也。)

 

人迎盛堅者傷於寒,氣口盛堅者傷於食。

 

(人迎主表,脈盛而堅者,寒傷三陽也,是為外感。

 

氣口主裡,脈盛而堅者,食傷三陰也,是為內傷。

 

此古有之法也。

 

今則止用寸口診法,不為不妙;然本無以左右分內外之說,自王叔和以來,謬以左為人迎,右為氣口,其失表裡之義久矣。

 

詳見藏象類十一。)

 

雷公曰︰以色言病之間甚奈何?黃帝曰︰其色粗以明、沉夭者為甚,其色上行者病益甚,其色下行如雲徹散者病方已。

 

(間甚,輕重也。

 

粗,顯也。

 

言色有顯而明,若沉夭者,其病必甚也。

 

上行者濁氣方升而色日增,日增者病日重。

 

下行者滯氣將散而色漸退,漸退者病將已。)

 

五色各有臟部,有外部,有內部也。

 

色從外部走內部者,其病從外走內;其色從內走外者,其病從內走外。

 

病生於內者,先治其陰,後治其陽,反者益甚;其病生於陽者,先治其外,後治其內,反者益甚。

 

(各有臟部,統言色臟所屬,各有分部也。

 

外部言六腑之表,六腑挾其兩側也。

 

內部言五臟之裡,五臟次於中央也。

 

故凡病色先起外部而後及內部者,其病自表入裡,是外為本而內為標,故當先治其外,後治其內。

 

若先起內部而後及外部者,其病自裡出表,是陰為本而陽為標,故當先治其陰,後治其陽。

 

若反之者,皆為誤治,病必益甚矣。

 

此與標本病傳論文異義同,所當互考。

 

詳標本類四五。)

 

其脈滑大以代而長者,病從外來,目有所見,志有所惡,此陽氣之並也,可變而已。

 

(滑大以代而長者,陽邪之脈也。

 

陽邪自外傳裡,故令人目有妄見,志有所惡,此陽並於陰而然。

 

治之之法,或陰或陽,或先或後,擇其要者先之,可交易而已也。)

 

雷公曰︰小子聞風者,百病之始也;厥逆者,寒濕之起也。

 

別之奈何?黃帝曰︰常候闕中,薄澤為風,沖濁為痺,在地為厥,此其常也,各以其色言其病。

 

(闕中,眉間也。

 

風病在陽,皮毛受之,故色薄而澤。

 

痺病在陰,肉骨受之,故色沖而濁。

 

沖,深也。

 

至如厥逆病起四肢,則病在下而色亦見於地。

 

地者,面之下部也。

 

此其常候,故可因其色以言其病。)

 

雷公曰︰人不病卒死,何以知之?黃帝曰︰大氣入於臟腑者,不病而卒死矣。

 

(大氣,大邪之氣也。

 

大邪之入者,未有不由元氣大虛而後邪得襲之,故致卒死。

 

卒,猝同。)

 

雷公曰︰病小愈而卒死者,何以知之?黃帝曰︰赤色出兩顴,大如拇指者,病雖小愈,必卒死。

 

黑色出於庭,大如拇指,必不病而卒死。

 

(如拇指者,成塊成條,聚而不散也。

 

此為最凶之色,赤者固不佳,而黑者為尤甚,皆卒死之色也。)

 

雷公再拜曰︰善哉﹗其死有期乎?黃帝曰︰察色以言其時。

 

(察色以言時,謂五色有衰王,部位有克賊,色藏部位,辨察明而時可知也。)

 

雷公曰︰善乎﹗願卒聞之。

 

黃帝曰︰庭者首面也,(庭者,顏也,相家謂之天庭。

 

天庭最高,色見於此者,上應首面之疾。)

 

闕上者咽喉也,(闕在眉心。

 

闕上者,眉心之上也。

 

其位亦高,故應咽喉之疾。)

 

闕中者肺也,(闕中,眉心也,中部之最高者,故應肺。)

 

下極者心也,(下極者,兩目之間,相家謂之山根。

 

心居肺之下,故下極應心。)

 

直下者肝也,(下極之下為鼻柱,相家謂之年壽。

 

肝在心之下,故直下應肝。)

 

肝左者膽也,(膽附於肝之短葉,故肝左應膽,而在年壽之左右也。)

 

下者脾也,(年壽之下者,相家謂之準頭,是為面王,亦曰明堂。

 

準頭屬土。

 

居面之中央,故以應脾。)

 

方上者胃也,(準頭兩旁為方上,即迎香之上,鼻隧是也,相家謂之蘭台廷尉。

 

脾與胃為表裡,脾居中而胃居外,故方上應胃。)

 

中央者大腸也,(中央者,面之中央,謂迎香之外,顴骨之下,大腸之應也。)

 

挾大腸者腎也,(挾大腸者,頰之上也。

 

四臟皆一,惟腎有兩;四臟居腹,惟腎附脊。

 

故四臟次於中央,而腎獨應於兩頰。)

 

當腎者臍也,(腎與臍對,故當腎之下應臍。)

 

面王以上者小腸也,(面王,鼻準也。

 

小腸為腑,應挾兩側,故面王之上,兩顴之內,小腸之應也。)

 

面王以下者膀胱子處也,(面王以下者,人中也,是為膀胱子處之應。

 

子處,子宮也。

 

凡人人中平淺而無髭者多無子,是正子處之應。

 

以上皆五臟六腑之應也。)

 

顴者肩也,(此下復言肢節之應也。

 

顴為骨之本,而居中部之上,故以應肩。)

 

顴後者臂也,(臂接乎肩,故顴後以應臂。)

 

臂下者手也,(手接乎臂也。)

 

目內上者膺乳也,(目內 上者,闕下兩旁也。

 

胸兩旁高處為膺。

 

膺乳者,應胸前也。)

 

挾繩而上者背也,頰之外曰繩,身之後為背,故背應於挾繩之上。)

 

循牙車以下者股也,(牙車,牙床也。

 

牙車以下主下部,故以應股。)

 

中央者膝也,(中央,兩牙車之中央也。)

 

膝以下者脛也,當脛以下者足也,(脛接於膝,足接於脛,以次而下也。)

 

巨分者股裡也,(巨分者,口旁大紋處也。

 

股裡者,股之內側也。)

 

巨屈者膝臏也,(巨屈,頰下曲骨也。

 

膝臏,膝蓋骨也。

 

此蓋統指膝部而言。

 

臏音牝。)

 

此五臟六腑肢節之部也,(以上臟腑肢節部位,有色見面部三圖,在圖翼四卷。)

 

各有部分。

 

有部分,用陰和陽,用陽和陰,當明部分,萬舉萬當。

 

(部分既定,陰陽乃明。

 

陽勝者陰必衰,當助其陰以和之。

 

陰勝者陽必衰,當助其陽以和之。

 

陰陽之用,無往不在,知其盛衰,萬舉萬當矣。)

 

能別左右,是謂大道,男女異位,故曰陰陽,審察澤夭,謂之良工。

 

(陽從左,陰從右。

 

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

 

故能別左右,是謂大道。

 

男女異位者,男子左為逆右為從,女子右為逆左為從,故曰陰陽。

 

陰陽既辨,又必能察其潤澤枯夭,以決善惡之幾,庶足謂之良工也。)

 

沉濁為內,浮澤為外,(內主在裡在臟,外主在表在腑,皆言色也。)

 

黃赤為風,青黑為痛,白為寒,黃而膏潤為膿,赤甚者為血,痛甚為攣,寒甚為皮不仁。

 

(凡五色之見於面部者,皆可因此而知其病矣。

 

不仁,麻痺無知也。)

 

五色各見其部,察其浮沉以知淺深,察其澤夭以觀成敗,察其散摶以知遠近,視色上下以知病處,(浮者病淺,沉者病深,澤者無傷,夭者必敗,散者病近,摶者病遠。

 

摶,聚也。

 

上者病在上,下者病在下。

 

摶音團。)

 

積神於心以知往今。

 

故相氣不微,不知是非,屬意勿去,乃知新故。

 

(神積於心則明,故能知已往來今之事。

 

相氣不微,氣不能隱也。

 

不知是非,無是非之感也。

 

屬意勿去,專而無貳也。

 

新故,即往今之義。

 

相,去聲。)

 

色明不粗,沉夭為甚;不明不澤,其病不甚。

 

(色明不粗,言色之明澤不顯,而但見沉夭者,其病必甚。

 

若其雖不明澤,而亦無沉夭之色者,病必不甚也。)

 

其色散,駒駒然未有聚,其病散而氣痛,聚未成也。

 

(稚馬曰駒。

 

駒駒然者,如駒無定,散而不聚之謂。

 

故其為病尚散。

 

若有痛處,因於氣耳,非積聚成形之病也。)

 

腎乘心,心先病,腎為應,色皆如是。

 

水邪克火,腎乘心也。

 

腎邪乘心,心先病於中,而腎色則應於外,如以下極而見黑色者是也。

 

不惟心腎,諸臟皆然。

 

凡肝部見肺色,肺部見心色,腎部見脾色,脾部見肝色,及六腑之相克者,其色皆如是也。)

 

男子色在於面王,為小腹痛,下為卵痛,其圓直為莖痛,高為本,下為首,狐疝 陰之屬也。

 

(面王上下,為小腸膀胱子處之部,故主小腹痛下及卵痛。

 

圓直者,色垂繞於面王之下也。

 

莖,陰莖也。

 

高為本,下為首,因色之上下而分莖之本末也。

 

凡此者,總皆狐疝 陰之屬。

 

, 同。)

 

女子在於面王,為膀胱子處之病,散為痛,摶為聚,方圓左右,各如其色形,其隨而下至胝為淫,有潤如膏狀,為暴食不潔。

 

(面王之部與男子同,而病與男子異者,以其有血海也。

 

色散為痛,氣滯無形也。

 

色摶為聚,血凝有積也。

 

然其積聚之或方或圓,或左或右,各如其外色之形見。

 

若其色從下行,當應至尾,而為浸淫帶濁,有潤如膏之物。

 

或暴因飲食,即下見不潔。

 

蓋兼前後而言也。

 

胝,當作 ,音底,尻臀之間也。)

 

左為左,右為右,其色有邪,聚散而不端,面色所指者也。

 

(色見左者病在左。

 

色見右者病在右。

 

凡色有邪而聚散不端者,病之所在也。

 

故但察面色所指之處,而病可知矣。)

 

色者,青黑赤白黃,皆端滿有別鄉。

 

別鄉赤者,其色亦大如榆莢,在面王為不日。

 

(色者,言正色也。

 

正色凡五,皆宜端滿。

 

端謂無邪,滿謂充足。

 

有別鄉者,言方位時日各有所主之正向也。

 

別鄉赤者,又言正向之外,而有邪色之見也。

 

赤如榆莢見於面王,非其位也。

 

不當見而見者,非其時也。

 

是為不日。

 

不日者,失其常度之謂。

 

此單舉赤色為喻,而五色之謬見者,皆可類推矣。

 

鄉,向同。)

 

其色上銳,首空上向,下銳下向,在左右如法。

 

(凡邪隨色見,各有所向,而尖銳之處,即其乘虛所進之方。

 

故上銳者,以首面正氣之空虛,而邪則乘之上向也。

 

下銳亦然。

 

其在左在右皆同此法。)

 

以五色命臟,青為肝,赤為心,白為肺,黃為脾,黑為腎。

 

肝合筋,心合脈,肺合皮,脾合肉,腎合骨也。

 

(此總結上文而言五色五臟之配合,如青屬肝肝合筋,凡色青筋病者,即為肝邪,而察其所見之部,以參酌其病情。

 

諸臟之吉凶,可彼此而類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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