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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經 卷三 藏象類 食飲之氣歸輸臟腑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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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31 07:01:0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類經 卷三 藏象類 食飲之氣歸輸臟腑26

 

 

(素問經脈別論)

 

食氣入胃,散精於肝,淫氣於筋。

 

(精,食氣之精華也。

 

肝主筋,故胃散穀氣於肝,則浸淫滋養於筋也。)

 

食氣入胃,濁氣歸心,淫精於脈。

 

(濁,言食氣之濃者也。

 

如陰陽清濁篇曰,受谷者濁,受氣者清是也。

 

心主血脈,故食氣歸心,則精氣浸淫於脈也。)

 

脈氣流經,經氣歸於肺,肺朝百脈,輸精於皮毛。

 

(精淫於脈,脈流於經,經脈流通,必由於氣,氣主於肺,故為百脈之朝會。

 

皮毛為肺之合,故肺精輸焉。)

 

毛脈合精,行氣於府。

 

(肺主毛,心主脈;肺藏氣,心生血。

 

一氣一血,稱為父母,二臟獨居胸中,故曰毛脈合精,行氣於府。

 

府者,氣聚之府也,是謂氣海,亦曰膻中。)

 

府精神明,留於四臟,氣歸於權衡。

 

(宗氣積於肺,神明出於心,氣盛則神王,故氣府之精為神明。

 

神王則臟安,故肺肝脾腎四臟,無不賴神明之留以為主宰,然後臟氣鹹得其平而歸於權衡矣。

 

權衡,平也,故曰主明則下安,主不明則十二官危。)

 

權衡以平,氣口成寸,以決死生。

 

(臟腑之氣既得其平,則必變見於氣口而成寸尺也。

 

氣口者,脈之大會,百脈俱朝於此,故可以決生死。

 

凡如上文所言者,皆食氣之所化,而食氣之化,又必由於胃氣,故上文言食氣入胃,下文言飲入於胃也。)

 

飲入於胃,游溢精氣,上輸於脾。

 

脾氣散精,上歸於肺。

 

(游,浮游也。

 

溢,涌溢也。

 

水飲入胃,則其氣化精微,必先輸運於脾,是謂中焦如漚也。

 

脾乃散氣,上如雲霧,而歸於肺,是謂上焦如霧也。)

 

通調水道,下輸膀胱。

 

(肺氣營運,水隨而注,故肺能通調水道,下輸膀胱,是謂水出高原,下焦如瀆也。)

 

水精四布,五經並行,(水因氣生,氣為水母,凡肺氣所及,則水精布焉。

 

然水名雖一,而清濁有分。

 

清者為精,精如雨露;濁者為水,水如江河。

 

故精歸五臟,水歸膀胱,而五經並行矣。

 

五經,五臟之經絡也。)

 

合於四時五臟、陰陽揆度以為常也。

 

(若是則食飲精氣,即得其滋養升降之宜,故四時五臟,皆合於陰陽揆度以為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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