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卷三 藏象類 氣口獨為五臟主25】
(素問五臟別論)
帝曰︰氣口何以獨為五臟主?
(氣口之義,其名有三︰手太陰肺經脈也,肺主諸氣,氣之盛衰見於此,故曰氣口;肺朝百脈,脈之大會聚於此,故曰脈口;脈出太淵,其長一寸九分,故曰寸口。
是名雖三而實則一耳。
五臟六腑之氣味,皆出於胃,變見於氣口,故為五臟之主。
義見下文。
愚按︰氣口寸口脈口之義,乃統兩手而言,非獨指右手為氣口也。
如經脈篇曰︰手太陰之脈入寸口,上循魚際。
又曰︰經脈者,常不可見也,其虛實也,以氣口知之。
經筋篇曰︰手太陰之筋,結於魚後,行寸口外側。
經脈別論曰︰權衡以平,氣口成寸,以決死生。
平人氣象論曰︰欲知寸口太過與不及。
小針解曰︰氣口虛而當補,盛而當瀉。
本篇曰︰氣口何以獨為五臟主?
難經曰︰十二經皆有動脈,獨取寸口,以決五臟六腑死生吉凶之法,何謂也?
曰︰寸口者,脈之大會,五臟六腑之所終始,故取法於寸口也。
諸如此者,豈獨指右手為言耶?而王叔和未詳經旨,突謂左為人迎,右為氣口,左手寸口人迎以前、右手寸口氣口以前等說,自晉及今,以訛傳訛,莫可解救;甚至以左候表,以右候裡,無稽之言,其謬為甚。
夫肝心居左,豈不可以為裡?腸胃在右,豈不可以言表?如仲景為傷寒之祖,但曰大浮數滑動者,此名陽也;沉澀弱弦微者,此名陰也。
又曰︰表有病者,脈當浮而大;裡有病者,脈當沉而細。
又如其上取寸口,太陰脈也;下取趺陽,陽明脈也。
是皆陰陽表裡之謂。
初未聞以左為人迎而候表,右為氣口而候裡。
即余初年亦嘗為左表右裡之說所惑,及今見多識定,乃知脈體自有陰陽,諸經皆具表裡。
凡今之習訛者,但見左強,便曰外感而攻其表;但見右盛,便曰內傷而攻其裡。
亦焉知臟氣有不齊,脈候有稟賦,或左脈素大於右,或右脈素大於左,孰者為常?孰者為變?或於偏弱中略見有力,已隱虛中之實;或於偏盛中稍覺無神,便是實中之虛。
設不知此而執欲以左右分表裡,豈左無裡而右無表乎?故每致攻伐無過,顛倒陰陽,非惟大失經旨,而遺害於人不小,無怪乎脈之日難也,此不得不為辨正。
再按︰人迎氣口之脈,本皆經訓;但人迎為足陽明之脈,不可以言於手,氣口總手太陰而言,不可以分左右,如動輸、本輸、經脈等篇,明指人迎為結喉旁胃經動脈。
愚嘗考之四時氣篇曰︰氣口候陰,人迎候陽。
五色篇曰︰人迎盛堅者傷於寒,氣口盛堅者傷於食。
禁服篇曰︰寸口主中,人迎主外。
經脈、終始等篇曰,人迎一盛二盛三盛,脈口一盛二盛三盛等義。
皆言人迎為陽明之腑脈,故主乎表;脈口為太陰之臟脈,故主乎裡。
如太陰陽明論曰︰太陰為之行氣於三陰,陽明為之行氣於三陽。
陰陽別論曰三陽在頭,正言人迎行氣於三陽也;三陰在手,正言脈口行氣於三陰也。
蓋上古診法有三︰一取三部九候以診通身之脈,一取太陰陽明以診陰陽之本,一取左右氣口以診臟腑之氣。
然則人迎自有其位,脈經則扯人迎於左手,而分氣口於右手,不知何據何見而雲然?愚初惑之,未敢遽辯,及見綱目之釋人迎氣口者,亦雲人迎在結喉兩旁,足陽明之脈也。
又見龐安常論脈曰︰何謂人迎?喉旁取之。
近見徐東皋曰︰脈經謂左手關前一分為人迎,誤也。
若此數君者,已覺吾之先覺矣,茲特引而正之。
嗚呼﹗夫一言之謬,遺誤千古,成心授受,何時復正哉?立言者,可不知所慎乎?)岐伯曰︰胃者,水穀之海,六腑之大源也。
五味入口,藏於胃以養五臟氣,氣口亦太陰也。
是以五臟六腑之氣味,皆出於胃,變見於氣口。
(人有四海而胃居其一,是為水穀之海。
臟腑之屬,陽為腑,陰為臟,胃屬陽而為六腑之本,故云六腑之大源。
然五味入口,藏於胃以養五臟氣,故又曰胃為五臟六腑之海。
氣口本屬太陰,而曰亦太陰者何也?蓋氣口屬肺,手太陰也;布行胃氣,則在於脾,足太陰也。
按營衛生會篇曰︰谷入於胃,以傳於肺,五臟六腑,皆以受氣。
厥論曰︰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者也。
經脈別論曰︰飲入於胃,游溢精氣,上輸於脾,脾氣散精,上歸於肺。
然則胃氣必歸於脾,脾氣必歸於肺,而後行於臟腑營衛,所以氣口雖為手太陰,而實即足太陰之所歸,故曰氣口亦太陰也。
是以五臟六腑之氣味,皆出於胃而變見於氣口,故胃為臟腑之大源,然無不由脾達肺也。
見音現。)
故五氣入鼻,藏於心肺,心肺有病,而鼻為之不利也。
(氣味之化,在天為氣,在地為味。
上文言五味入口藏於胃者,味為陰也;此言五氣入鼻藏於心肺者,氣為陽也。
鼻為肺之竅,故心肺有病而鼻為之不利。
觀此兩節曰味曰氣,皆出於胃而達於肺,既達於肺,亦必變見於氣口,故氣口獨為五臟主。)
凡治病必察其下,適其脈,觀其志意,與其病也。
(此治病之四要也。
下言二陰,二陰者,腎之竅,胃之關也。
脈要精微論曰︰倉廩不藏者,是門戶不要也。
得守者生,失守者死。
故二便為胃氣之關鎖,而系一身元氣之安危,此下之不可不察也。
適,測也。
脈為氣血之先,故獨取寸口以決吉凶之兆。
如平人氣象論曰︰人無胃氣曰逆,逆者死。
脈無胃氣亦死。
此脈之不可不察也。
志意者,如本藏篇曰︰志意和則精神專直,魂魄不散,悔怒不起,五臟不受邪矣。
是志意關乎神氣而存亡系之,此志意之不可不察也。
病有標本,不知求本,則失其要矣;病有真假,不知逆從,則及於禍矣。
此病因之不可不察也。
合是四者而會觀之,則治病之妙,無遺法矣。)
拘於鬼神者,不可與言至德。
陽之靈曰神,陰之靈曰鬼。
張子曰︰鬼神者,二氣之良能也。
程子曰︰鬼神只是一個造化,天尊地卑,乾坤定矣,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是也。
然則鬼神者,即天地之靈耳。
禍福有因,惟人自作,天地無私,鬼神焉得而蔽之?彼昧理者,不知鬼神不可媚,而崇尚虛無,不求實濟,何益之有?若此者,即與論天人至德,必不見信,又何足與道哉?故曰信巫不信醫,一不治也。
即此之謂。)
惡於針石者,不可與言至巧。
(針石之道,法三才而調陰陽,和氣血而通經絡,故曰知機之道者,不可掛以發,蓋言其至精至微也;而或有惡於針石者,誠不可與言至巧矣。)
病不許治者,病必不治,治之無功矣。
(不治已病治未病,聖人之道也。
其有已病而尚不許治者,特以偏見不明,信理不篤,如拘於鬼神、惡於針石之類皆是也。
既不相信,不無掣肘,強為之治,焉得成功?即有因治而愈者,彼亦猶謂不然,總亦屬之無功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