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卷三 藏象類 五臟所合所榮所主五味所宜所傷之病22】
(素問五臟生成篇)
心之合脈也,其榮色也,其主腎也。
(心生血,血行脈中,故合於脈。
血華在貌,故榮於色。
心屬火,受水之製,故以腎為主。)
肺之合皮也,其榮毛也,其主心也。
(肺屬金,皮得金之堅,故合於皮。
毛得皮之養,故榮於毛。
五臟之應天者肺,故肺主皮毛。
凡萬物之體,其表必堅,正合乾金之象,所謂物物一太極也。
金受火之製,故肺以心為主。)
肝之合筋也,其榮爪也,其主肺也。
(肝屬木,木曲直而柔,筋體象之,故合於筋。
爪者筋之餘,故榮於爪。
木受金之製。
故肝以肺為主。)
脾之合肉也,其榮唇也,其主肝也。
(脾屬土,肉象地之體,故合肉也。
脾氣通於唇,故榮唇也。
土受木之製,故脾以肝為主。)
腎之合骨也,其榮發也,其主脾也。
(腎屬水,腎藏精,骨藏髓,精髓同類,故腎合骨。
發為精血之餘,精髓充滿,其發必榮,故榮在發。
水受土之製,故腎以脾為主。)
是故多食鹹,則脈凝泣而變色;(鹹從水化,水能克火,故病在心之脈與色也。
五味篇曰︰心病禁鹹。
泣,澀同。)
多食苦,則皮槁而毛拔;(苦從火化,火能克金,故病在肺之皮毛也。
五味篇曰︰肺病禁苦。)
多食辛,則筋急而爪枯;(辛從金化,金能克木,故病在肝之筋爪也。
五味篇曰︰肝病禁辛。)
多食酸,則肉胝KT 而唇揭;(胝,皮濃也,手足駢胝之謂。
酸從木化,木能克土,故病在脾之肉與唇也。
五味篇曰︰脾病禁酸。
胝音支。
KT 音縐。)
多食甘,則骨痛而發落。
此五味之所傷也。
(甘從土化,土能克水,故病在腎之骨與發也。
五味篇曰︰腎病禁甘。)
故心欲苦,(合於火也。)
肺欲辛,(合於金也。)
肝欲酸,(合於木也。)
脾欲甘,(合於土也。)
腎欲鹹,(合於水也。)
此五味之所合,五臟之氣也。
(凡此皆五味之合於五臟者。
舊本也字在合字之下,於義不通,按全元起本及太素,俱雲此五味之所合五臟之氣也,今改從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