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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經 卷三 藏象類 五臟之應各有收受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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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31 06:58:1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類經 卷三 藏象類 五臟之應各有收受18

 

 

(《素問‧金匱真言論》)

 

帝曰︰五臟應四時,各有收受乎?(收受者,言同氣相求,各有所歸也。)

 

岐伯曰︰有。

 

東方青色,入通於肝,開竅於目,藏精於肝,(東為木王之方,肝為屬木之臟,故相通也。

 

青者木之色。

 

目者肝之竅。

 

木之精氣,藏於肝曰魂。)

 

其病發驚駭,(風木之氣多振動,故病為驚駭。)

 

其味酸,其類草木,(酸者木之味。)

 

其畜雞,(《易》曰︰巽為雞。

 

東方木畜也。)

 

其穀麥,(麥成最早,故應東方春氣。

 

《五常政大論》曰︰其畜犬,其谷麻。)

 

其應四時,上為歲星,(木之精氣,上為歲星。)

 

是以春氣在頭也,(木王春,春氣上升也。)

 

其音角,(木音曰角,其應春,其化丁壬巳亥。)

 

其數八,(河圖數,天三生木,地八成之。)

 

是以知病之在筋也,(肝主筋也。)

 

其臭臊。

 

(臭,氣之總名也。

 

臊為木氣所化。

 

《禮月令》曰︰其臭膻。

 

膻與臊類。

 

臭,許救、尺救二切。

 

臊音騷。)

 

南方赤色,入通於心,開竅於耳,藏精於心,(南為火王之方,心為屬火之臟,其氣相通。

 

赤者火之色。

 

耳者心之竅。

 

火之精氣,藏於心曰神。

 

《陰陽應象大論》曰︰心在竅為舌,腎在竅為耳。

 

可見舌本屬心,耳則兼乎心腎也。)

 

故病在五臟,(心為五臟之君主,心病則五臟應之。)

 

其味苦,其類火,(火之味苦。)

 

其畜羊,(《五常政大論》曰其畜馬,而此曰羊者,意謂午未俱屬南方耳。)

 

其穀黍,(黍之色赤,糯小米也。

 

《五常政大論》曰其谷麥。)

 

其應四時,上為熒惑星,(火之精氣,上為熒惑星。)

 

是以知病之在脈也,(心主血脈也。)

 

其音徵,(火音曰徵,其應夏,其化戊癸子午。)

 

其數七,(地二生火,天七成之。)

 

其臭焦。

 

(焦為火氣所化。)

 

中央黃色,入通於脾,開竅於口,藏精於脾,(土王四季,位居中央,脾為屬土之臟,其氣相通。

 

黃者土之色。

 

口者脾之竅。

 

土之精氣,藏於脾曰意。)

 

故病在舌本,(脾之脈連舌本,散舌下。)

 

其味甘,其類土,(土之味甘。)

 

其畜牛,(牛屬丑而色黃也。

 

《易》曰坤為牛。)

 

其穀稷,(稷,小米也。

 

粳者為稷,糯者為黍,為五穀之長,色黃屬土。)

 

其應四時,上為鎮星,(土之精氣,上為鎮星。)

 

是以知病之在肉也,(脾主肌肉也。)

 

其音宮,(土音曰宮,其應長夏,其化甲己丑未。)

 

其數五,其臭香。

 

(香為土氣所化。)

 

西方白色,入通於肺,開竅於鼻,藏精於肺,(西為金王之方,肺為屬金之臟,其氣相通。

 

白者金之色。

 

鼻者肺之竅。

 

金之精氣,藏於肺曰魄。)

 

故病在背,(肺在胸中,附於背也。)

 

其味辛,其類金(,金之味辛,)其畜馬,(肺為乾象,《易》曰乾為馬。)

 

其谷稻,(稻堅而白,故屬金。)

 

其應四時,上為太白星,(金之精氣,上為太白星。)

 

是以知病之在皮毛也,(肺主皮毛也。)

 

其音商,(金音曰商,其應秋,其化乙庚卯酉。)

 

其數九,(地四生金,天九成之。)

 

其臭腥。

 

(腥為金氣所化。)

 

北方黑色,入通於腎,開竅於二陰,藏精於腎,(北為水王之方,腎為屬水之臟,其氣相通。

 

黑者水之色。

 

二便者腎之竅。

 

水之精氣,藏於腎曰志。)

 

故病在溪,(《氣穴論》曰︰肉之大會為谷,肉之小會為溪。

 

溪者,水所流注也,故病在溪。)

 

其味鹹,其類水,(水之味鹹。)

 

其畜彘,(彘,豬也。

 

《易》曰坎為豕。

 

彘音治。)

 

其穀豆,(菽也,黑者屬水。)

 

其應四時,上為辰星,(水之精氣,上為辰星。)

 

是以知病之在骨也,(腎主骨也。)

 

其音羽,(水音曰羽,其應冬,其化丙辛辰戌。)

 

其數六,(天一生水,地六成之。)

 

其臭腐。

 

(腐為水氣所化。

 

《禮月令》云其臭朽。

 

朽與腐類。)

 

故善為脈者,謹察五臟六腑,一逆一從,陰陽表裡,雌雄之紀,藏之心意,合心於精,(善診者,必能察此陰陽藏象之精微,而合於吾心,庶神理明而逆從變化無遁情矣。)

 

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是謂得道。

 

(不得賢智而教之,適足以害道;不得真人而授之,適足以亂真。

 

《氣交變大論》曰︰得其人不教,是謂失道;傳非其人,慢泄天寶。

 

此之謂也。

 

義詳運氣類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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