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名醫匯粹 卷三 病能集一(雜証九門) 不治症55】
不治症 下純血者死,如屋漏水者死,大孔如筒者死,唇若塗朱者死,發熱不休者死。
色如魚腦、如豬肝半死半生,脈細、皮寒、氣少、前後泄痢、飲食不入,是謂五虛,死。
惟用參附,十可救一。
喻嘉言曰︰治瘧之法,當從少陽;治痢之表,法亦當從於少陽,蓋水之氣,由胃入腸,疾趨而下,始焉少陽生發之氣不伸,繼焉少陽生發之氣轉陷,故泛而求之陽明,不若專而求之少陽。
俾蒼天清淨之氣,足以升舉,物產之味,自然變化精微,輸泄有度,而無下痢奔迫之苦矣。
況兩陽所藏之精液,既以下泄,尤不可更發其汗。
在傷寒經禁,明有陽明禁汗之條,而《金匱》復申下痢發汗之禁,所以當從少陽半表之法,緩緩逆挽其下陷之清氣,俾身中行春夏之令。
究竟亦是和法,其下陷之氣已舉矣。
凡先泄後痢者逆也,復通之而不已者虛也。
脈微遲宜溫補。
脈弦數為逆,主死。
產後痢亦宜溫補。
腹痛因肺金之氣鬱於大腸之間者,以苦梗發之,後用痢藥。
肛門痛,熱留於下也。
初病身熱,脈洪大,宜清之,黃芩芍藥湯。
病久身冷自汗,宜溫之,理中湯。
下血者,宜涼血活血,當歸、黃芩、桃仁之類。
風邪陷下者,宜升提之。
濕熱傷血者,宜行濕清熱。
下墜異常,積中有紫黑血,而且痛甚者,此為死血,用桃仁、滑石行之。
血痢久不愈者,屬陽虛陰脫,用八珍湯加升舉之藥。
甚有陣陣自下,手足厥冷,脈漸微縮,此為元氣欲絕,急灸氣海,用附子理中湯,稍遲無救。
久痢血,脈沉弱,諸藥不效,十全大補加薑棗入蜜煎服。
治痢有標本先後︰以腸胃論,大腸為標,胃為本;以經脈論,手足陽明為標,少陽相火為本。
故胃受濕熱,水從少陽之火化,變為惡濁,傳入於大腸,不治少陽,但治陽明,無益也。
少陽生發之氣,傳入土中,因而下陷,不先以辛涼舉之,而以苦寒奪之,痢無止期矣。
且病情有虛實,實者邪氣實,虛者正氣虛也。
七實三虛,攻邪為先;七虛三實,扶正為本。
十分實邪,即為壯火食氣,無正可扶,急去其邪,以留其正;十分虛邪,即為奄奄一息,無實可攻,急補其正,聽邪自去可耳。
王節齋曰︰痢是濕熱、食積,治者別五色以屬五臟,白者傷氣分,赤者傷血分,赤白相雜氣血俱傷,黃者食積。
治法,泄腸胃之濕熱,開鬱結之氣,消化積滯,通風通用。
其初只是下之,下後未愈,隨証調之。
痢稍久者,不可下,胃虛故也。
痢多屬熱,亦有虛與寒者。
虛者宜補,寒者宜溫,年老人及虛弱者不宜下。
主方︰黃芩、黃連、白芍(此三味痢疾必用之藥)、木香、枳殼、檳榔、炙甘草。
若腹痛,加當歸、砂仁,再加木香、芍藥。
若後重,加滑石,再加枳殼、檳榔、白芍、生用條芩。
若白痢,加白朮、茯苓、滑石、陳皮。
初欲下之,加大黃。
兼食積,加山楂、枳實。
若紅痢,加當歸、川芎、桃仁。
初欲下之,加大黃。
若紅白相雜,加川芎,當歸、桃仁以理血,滑石、陳皮、蒼朮以理氣,有食積亦加山楂、枳實。
若白痢久,胃弱氣虛,或下後未愈,減芩、連、芍,加白朮、黃耆、茯苓、陳皮、砂仁,再加炙乾薑。
若紅痢久,胃氣弱血虛,或下後未愈,減芩、連,加當歸、川芎、熟地、阿膠、陳皮、白朮。
若赤黑相雜,此濕勝也,小便赤澀短少,加木通、澤瀉、茯苓、山梔,以分利之。
若血痢,加當歸、川芎、生地、桃仁、槐花。
久不愈,減芩、連、枳、檳,加阿膠、炒側柏葉、黑乾薑、白朮、陳皮。
若久利後重不去,此大腸墜下,去檳榔、枳殼,用條芩加升麻以提之。
若嘔吐食不得下,加石膏、陳皮、山梔,入薑汁,緩呷之,以泄胃口之熱。
如氣血虛而痢者,四物湯加人參、白朮、陳皮、芩、連、阿膠之類以補之,而痢自止。
若寒痢,用黃連、木香、酒芍、當歸、炙乾薑、砂仁、濃朴、肉桂之類。
若誤服濕熱之藥止澀之,雖積久亦宜用前法以下之,下後方調之。
若下之未愈,又用前法調理而久不愈,此屬虛寒滑脫,宜用補寒,更加龍骨、赤石脂、粟殼、烏梅等收澀之藥。
張景岳曰︰凡治痢疾,最當察虛實、辨寒熱。
此泄痢中最大關系,而陰陽之診為尤急。
如實症,必形氣強壯,脈息滑實,或素縱口腹,多脹滿堅痛,及年少新病,脾氣未損者,方可用治標之法,行之利之泄之。
若虛症,形體薄弱,顏色青白,脈雖緊數而無力無神,脈見真弦,中虛似實;或素稟陽衰,素多痰積;或偶犯生冷,偶中雨水陰寒,總惟脾弱之輩,多有此症。
寒熱之辨︰果熱則必畏熱而喜冷,不欲衣被,渴甚飲水,小便熱澀而痛,下純血鮮紅,脈滑實有力,形躁急多煩。
若無此症而泄痢不止,必是虛寒。
至於陰陽之用,欲其相濟不欲其相賊,陽賊陰則為焦枯,陰賊陽則為寂滅。
蓋陰常喜靜而惡動,陽常喜暖而惡寒。
及其相賊,陰畏陽之亢,所以陰遇陽邪,非枯即槁;陽畏陰之毒,所以陽逢陰寇,不走即飛。
凡諸病劇而有假真疑似者,即其症也,而尤於傷寒痢疾為最。
今之痢甚者,多見上下皆有熱証,而實非真熱,如煩則似熱非熱,躁則似狂非狂,懊 不寧,莫可名狀,此非真熱之証也,蓋以精血敗傷,火中無水,而陰失其靜,故煩躁若此也。
又如飛於上則為口渴、喉瘡,或面紅身熱;走於下則孔熱、孔痛,便黃便血,此非實熱症也。
蓋以水火相刑,陽為陰逐而火離其位,故飛走若此也。
今人但見此等症,僉曰熱矣,而詎知煩躁之為陰虛,飛走之為陽虛耶?且如肌表皆由熱症,本當惡熱,而反不舍衣被,或臍腹喜暖,宜熨宜按者,此外雖熱而內有寒也。
又如九竅皆有熱症,必喜冷凍飲料,然口雖欲寒而腹畏之,或寒冷下咽,反增嘔惡腹疼,或噎塞不行,反生脹悶,或口苦雖有瘡痛而反欲熱湯,此則上下雖熱而中焦有寒也。
此外有陽氣素弱,脈色少神等症,若再犯寒涼,必致飛者益飛,走者益走,欲孤陽之不滅,不可得也。
凡治此者,但能引火歸源,使丹田暖則火就燥,下元固則氣歸精,此陰陽顛倒之神理也。
凡泄痢腹痛,有實熱虛寒之辨。
實熱或因食積、火邪,然多脹滿堅硬,痛而拒按,此屬停滯,微則行之,甚者逐之。
火邪顯有內熱,清之利之。
大都邪實於中者,必多氣逆,治法無論是食是火,皆當行氣為先。
虛寒者由寒氣之在臟,故腹痛也。
蓋元氣不足於內,則雖無外受寒邪,而中氣不暖,即寒症也。
泄痢不止,胃氣受傷,膏血切膚,安能不痛?此其為痛,乃因剝及腸臟而然。
凡寒侵臟腑,及絡脈受傷,血動氣滯者,皆能為痛。
但察其不實不堅,喜按熨胸腹,似飢而不欲食,胃脘作嘔,而多吞酸,無實熱等症,總屬虛寒。
速宜溫養脾胃,不得再加消伐。
如痛之甚,少加木香以順其氣,或多加當歸以和其血,俟痛稍減,則當去此二味。
蓋又恐木香之耗氣,當歸之滑腸也。
蓋寒在下焦而作痛,必加吳茱萸。
或痛不至甚,只以溫補脾腎為主,使脾胃安則痛自止。
泄痢之症,必多口渴,當審其有火無火。
若火盛熏脾爍胃,津液耗竭,好飲冰水,多而不厭,隨飲隨消者,此熱渴,治宜涼也。
若雖飲水而不至甚多,或時喜涼,復不喜涼,此即寒聚於中,而無根之火浮載於上,不宜涼也。
於喜熱喜涼,即可辨其寒熱。
似渴者乾也,非渴也。
口雖干而不欲湯飲,則尤非熱症。
蓋水泄於下,必津涸於上,故不免於渴。
渴而欲飲,正以內水不足,欲得外水以相濟也,詎必皆因於火乎?且氣為水母。
其有氣虛不能生水者,必補其母;土為水生,其有脾虛不能約水者,必強其主,而渴止矣。
使能不治其渴。
而治其所以渴,何渴病之有?凡痢小水必多不利,其寒熱虛實,大宜詳察。
若暴注之泄,清濁不分,水並歸於大腸,其不利者暫也。
若非其熱,則或以中寒而逼陽於下,或泄痢亡陰而水虧色變,或下焦陽氣不暖而水無以化,或妄用滲利而涕逼汁乾者,俱有之。
但察其三焦無火,則雖黃雖澀,縱皆亡陰亡液之症,速當培補真陰,是為良法。
凡裡急後重,病在廣腸下肛,其病本則在脾胃,凡熱痢、寒痢、虛痢皆有之,不得盡以為熱也。
蓋中焦有熱,則熱邪下迫;中焦有寒,則寒邪下迫;脾胃氣虛,則氣陷下迫。
欲治此者,當散其所因,以治脾胃之本,則無有不愈,然病在廣腸,已非食積,而所留者,惟下陷之氣,氣本無形,故雖欲出而實無所出,是皆氣之使然耳。
河間謂行血則便膿自愈,調氣則後重自除,是固然矣。
然調氣之法,如氣熱者涼之,寒者溫之,虛者補之,陷者舉之,皆調也,必使氣和,乃為調氣。
若但以木香、檳榔、當歸、大黃行血散氣之屬,謂之調和,不知此所以行散者,皆中焦之氣,氣既下陷,而復行之散之,則氣必更陷,其能愈乎?痛有大孔痛者,脾胃不和,水之氣失其正化,而濁惡難堪之味出之孔道,此痛之不能免也,又若火因泄陷,陽為陰逐,則胃中陽氣並逼於下,無從解散,此腫之所由生也。
故寒痢、熱痢皆為腫痛,痢多則痛多,痢少則痛少,痛與不痛,亦由氣之陷與不陷耳。
治此者,但治其痢,則痛腫自散。
凡積聚之辯,果以飲食之滯,或積聚成塊,或脹滿硬痛,不化不行,乃謂之積,所當逐也。
至於膿垢,非糟粕之屬,實附腸著臟之脂膏,皆精血之屬也,無論瘦人、肥人,皆有此脂。
今之患此者,必以五內受傷,脂膏不固,故曰剝而下。
若臟氣稍強,則隨去隨生。
若臟氣剝削殆盡,或以久泄久痢,但見血水及屋漏者,此敗竭極危之候也,惟安之固之,猶恐不及,況攻之逐之,用苦寒以滑之利之乎?凡痢絕血鮮紅者多熱症,以火性急速,迫而下也。
紫紅白者少熱症,以陰凝血敗,損而然也。
絕白者無熱症,以臟寒氣薄,滑而然也。
然有以無紅而亦因熱者,此亦暴注之類,而非之痢之謂也。
有以紅紫雖多而不可言熱者,此以陰絡受傷,而非暴注之比也。
黃深而穢臭者,此有熱症。
若淺黃色淡不甚臭,或兼腥餿氣者,此即不化之類,皆寒症也。
黑而膿濃大臭者,此焦色也,多有火症。
若青黑而臭薄者,此肝腎腐敗之色也。
凡痢之見血者,無非陰絡受傷,或寒或熱,但傷絡脈,則無不見血,故不可必認為熱,當以脈色形氣兼而察之,庶不誤耳。
凡痢有發熱者,似乎屬火,然實熱之証,反未必發熱。
惟痢傷精血,陰虛水虧者,多為熱症。
或虛中有火,脈見有力,惟保其陰。
若脈本無力,全屬虛火,宜壯水補陰,六味、八味。
若陰虛格陽為外熱,則胃關煎、右歸飲。
一噤口不食,最危急之候。
丹溪以胃口熱甚用黃連、人參治之,不知噤口不皆實熱,而虛寒者居多。
果火鬱胃中,臟腑必多熾熱,脈見洪數。
若察其胃口無脹滿、火邪,但見其有出無入,臟氣不能容受。
一由脾胃之弱,或嘔惡、惡聞食臭,或肌不能食,此以中焦不運,責在脾也,一由腎氣之弱,命門不暖,則大腸不固,小腸不化,而胃氣不能行,此以下焦失守,化源無主,責在腎也。
欲健中焦,非參、朮、薑、草之屬不可。
欲實下焦,非熟地、附子、吳茱萸、肉桂之屬不可。
脾腎強而食自入,其理甚明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