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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寄 判1年緩刑4年 Makiyo 判10月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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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8 18:52:19 | 只看該作者 |只看大圖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友寄 判1年緩刑4年 Makiyo 判10月緩刑3年

 

 

〔自由時報記者侯柏青、張文川/台北報導〕Makiyo及日籍友人友寄隆輝踹毆運將案,檢方起訴兩人「重傷害罪」,但台北地方法院勘驗案發錄影帶後,因看不出兩人踹毆運將頭部等危險部位,昨變更起訴法條,改依較輕的「傷害罪」判Makiyo10個月、緩刑3年,判友寄1年、緩刑4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友寄想留台開拉麵店

 

Makiyo和友寄感謝法院給自新機會,友寄說,經過85天的自我反省,他深感愧疚,自知要取得傷者與其家屬的原諒是困難的事,他自己做得不夠好,仍會請台灣的朋友安排致歉;

 

據悉,友寄不打算離台,想在台北東區開拉麵店。

 

記者昨無法聯繫上 Makiyo,她的委任律師徐鈴茱轉述,Makiyo心情平靜,對刑度沒意見,會持續關心運將的病況,感謝法院給她機會,這是公平及公正的判決;

 

至於法院裁定「保護管束」,將等收到判決再斟酌。台北地檢署則說,收到判決後會決定是否上訴。

 

運將林余駿的妻子昨說「得饒人處且饒人!」未再批評兩人,但是否上訴則未說死,只說下個月丈夫頸部還要動刀,將和律師討論是否上訴。

 

她並鞠躬感謝大家關心幫忙,她說,丈夫仍有頭暈、頸痛及手麻等現象。

 

律師周武榮補充,林余駿開刀後狀況不穩定,若傷勢惡化,會考慮上訴。

 

Makiyo、湘瑩、丫子和友寄隆輝,2月2日酒後搭林余駿的計程車,Makiyo因未繫安全帶及要求開快車,最後引爆友寄、Makiyo聯手踹毆運將,檢方將2人依「重傷害未遂罪」起訴,求刑6年、4年。

 

法院審理時,將重傷害未遂罪改為普通傷害罪,關鍵理由是,考量被害人傷勢及兩人下手時,是否有拿兇器,或打人時是否有重傷害故意。

 

法院審酌,林余駿的傷勢鑑定為頭皮擦傷、蜘蛛網膜下腔出血、硬腦膜下腔出血、腦震盪、左胸骨膜斷裂及胸部挫傷等,並沒有造成肢體毀敗等重大難治或不治的重傷害。

 

法院另勘驗打人錄影帶,無法確定兩人刻意攻擊運將頭、胸等危險部位,運將有可能因自我防衛而蜷曲翻滾,閃躲攻擊,兩人有可能不慎攻擊到他的頭、胸等部位,加上兩人未拿兇器,認定不構成重傷害未遂罪。

 

300萬和解 緩刑關鍵

 

但法院認為Makiyo應訊時稱當天太醉記不得的說法是「卸責」,Makiyo身為藝人不知謹言慎行,犯後沒送對方急救,還揚長而去,行為不該;

 

但法官考量兩人雖說謊,最後仍坦承犯案,在台灣也沒前科,最終以300萬元談成民事和解,因此給予緩刑。

 

引用:http://n.yam.com/tlt/society/201204/201204271687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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