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523|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7年害3命 減刑出獄再殺人 判死】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5-27 23:26:1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7年害3命 減刑出獄再殺人 判死

 

中國時報【唐嘉邦/新北市報導】

 

九年前犯下板橋劉家姊妹血案的陳姓男子,因患有精神疾病,又逢紀念解嚴廿周年減刑,實際僅服刑六年,在九十八年即提前出獄。

 

但隔年他又藉徵人廣告誘騙林姓女子至租屋處,持球棒活活將她打死,年僅廿九歲就身背三條無辜婦孺人命,板橋地院廿三日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陳姓男子在九十二年間,殺害兩名僅有九歲和八歲的劉家姊妹,一、二審均判無期徒刑,但之後他試圖以自己患有精神疾病脫罪,最後先改判十六年,再改為十二年,剛好九十六年扁政府時期,為紀念解嚴廿周年減刑,陳男僅關了六年即出獄。

 

陳男出獄後僅一年,前年十月間,在報上刊登廣告,徵求檳榔攤人員,廿七歲的林姓女子見到廣告後,於十月十九日前往應徵工作,兩人在言談過程中,陳男萌生殺意,要求林女隔天繼續二次面試,遂於隔天持球棒猛擊林女頭部致死。

 

承審法官認為,陳男殺人是恣意之舉,毫無緣故。

 

林女是求職者,有求於陳男,再怎麼笨也不會口出惡言,誣衊雇主家人,陳男辯詞有違常情,且兩人素昧平生,若當天即對此女不滿,大可斥退對方,何必痛下殺手。

 

陳男辯稱,自己具備多重人格,包括「光使」、「風使」、「邪使」、「黑天使」、「死神」等,心情煩躁到某個程度時,心魔會跳出來跟他說「讓我來」,之後便控制不住心魔行為。

 

陳男提出院方就診資料,證明他確實因為心理疾病多次就醫。

 

但法官認為,此案陳男從籌備過程,如簽訂租賃契約、登報廣告應徵等,都有完整計畫和判斷能力,即便與死者在初次見面後,遭到言語刺激後依然能控制憤怒,代表當下仍未喪失辨識能力。

 

法官認為,陳男在七年間殺害三條人命,且推托為精神疾病所為,有與社會永久隔離必要,因此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另外,林女遺體內曾驗出有FM2反應,但無證據顯示,是陳男強灌所為,因此毒品部分判處無罪。

 

引用:http://n.yam.com/chinatimes/society/201204/20120424087917.html

評分

參與人數 1財富 +1800 銀幣 +1 收起 理由
巨門 心得分享,值得鼓勵。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5-2-27 06:13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