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宗金鑑 正骨心法要訣 外治法 手法釋義 02】
摸法:摸者,用手細細摸其所傷之處,或骨斷、骨碎、骨歪、骨整、骨軟、骨硬,筋強、筋柔、筋歪、筋正、筋斷、筋走、筋粗、筋翻、筋寒、筋熱。
以及表裏虛實,並所患之新舊也。
先摸其或為跌撲,或為錯閃,或為打撞,然後依法治之。
接法:接者,謂使已斷之骨,合攏一處,復歸於舊也。
凡骨之跌傷錯落,或斷而兩分,或折而陷下,或碎而散亂,或岐而傍突,相其形勢,徐徐接之。
使斷者復續,陷者復起,碎者復完,突者復平。
或用手法,或用器具,或手法器具,分先後而兼用之。
是在醫者之通達也。
端法:端者,或兩手一手,擒定應端之處,酌其重輕,或從下往上端,或從外向內託,或直端斜端也。
蓋骨離其位,必以手法端之,當不待曠日遲久,而骨縫即合。
仍須不偏不倚,庶愈後無長短不齊之患。
提法:提者,謂陷下之骨,提出如舊也。
其法非一。
有用兩手提者,有用繩帛繫高處提者,有提後用器具輔之,不致仍陷者。
必量所傷之輕重淺深,然後施治。
倘重者輕提,則病莫能愈。
輕者重提,則舊患雖去,而又增新患矣! 按摩法:按者,謂以手往下仰之也。
摩者,謂徐徐揉摩之也。
此法蓋為皮膚筋肉受傷,但腫硬麻木,而骨未斷折者設也。
或因跌撲閃失,以致骨縫開錯,氣血鬱滯,為腫為痛。
宜用按摩法,按其經絡,以通鬱閉之氣,摩其壅聚,以散瘀結之腫,其患可愈。
推拏法:推者,謂以手推之,使還舊處也。
拏者,或兩一手,捏定患處,酌其宜輕宜重,緩緩焉以復其位也。
若腫痛已除,傷痕已愈,其中或有筋急而轉搖不甚便利,或有筋縱而運動不甚自如,又或有骨節間微有錯落不合縫者。
是傷雖平,而氣血之流行未暢,不宜接、整、端、提等法,惟宜推拏,以通經絡氣血也。
蓋人身之經穴,有大經細絡之分。
一推一拏,視者虛實,酌而用之,則有宣通補瀉之法,所以患者無不愈也。
以上諸條,乃八法之大略。
如此至於臨證之權衡,一時之巧妙,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