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1550|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脈經 卷七 熱病陰陽交並少陰厥逆陰陽竭盡生死証第十...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8-19 18:22:3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脈經 卷七 熱病陰陽交並少陰厥逆陰陽竭盡生死証第十八67

 

 

問曰︰溫病,汗出輒複熱,而脈躁疾,不為汗衰,狂言,不能食,病名為何?

 

對曰︰名曰陰陽交,交者,死。

 

人所以汗出者,生於穀,穀生於精。

 

今邪氣交爭於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卻而精勝。

 

精勝則當能食而不複熱。

 

熱者,邪氣也。

 

汗者,精氣也。

 

今汗出而輒複熱者,邪勝也。

 

不能食者,精無俾也。

 

汗而熱留者,壽可立而傾也。

 

夫汗出而脈尚躁盛者,死。

 

此今脈不與汗相應,此不勝其病也。

 

狂言者,是失志,失志者,死。

 

有三死,不見一生,雖愈必死。

 

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盛,此陽脈之極也,死。

 

其得汗而脈靜者,生也。

 

熱病,脈尚躁盛,而不得汗者,此陽脈之極也。

 

死。

 

脈躁盛得汗者,生也。

 

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喘且複熱,勿膚刺,喘甚者,死。

 

熱病,陰陽交者,死。

 

熱病,煩已而汗,脈當靜。

 

太陽病,脈反躁盛者,是陰陽交,死。

 

複得汗,脈靜者,生。

 

熱病,陰陽交者,熱煩身躁,太陰寸口脈兩沖尚躁盛,是陰陽交,死。

 

得汗脈靜者,生。

 

熱病,陽進陰退,頭獨汗出,死。

 

陰進陽退,腰以下至足汗出,亦死。

 

陰陽俱進,汗出已,熱如故,亦死。

 

陰陽俱退,汗出已,寒栗不止,鼻口氣冷,亦死。

 

(上熱病,陰陽交部。) 

 

熱病,所謂並陰者,熱病已得汗,因得泄,是謂並陰,故治。

 

(治一作活) 熱病,所謂並陽者,熱病已得汗,脈尚躁盛,大熱,汗之,雖不汗出,若衄,是謂並陽,故治。

 

上熱病並陰陽部。

 

少陰病,惡寒,蜷而利,手足逆者,不治。

 

少陰病,下利止而眩,時時自冒者,死。

 

少陰病,其人吐利,躁逆者,死。

 

少陰病,四逆,惡寒而蜷,其脈不至,其人不煩而躁者,死。

 

少陰病六、七日,其人息高者,死。

 

少陰病,脈微細沉,但欲臥,汗出不煩,自欲吐,五、六日自利,複煩躁,不得臥寐者,死。

 

少陰病,下利,若利止、惡寒而蜷,手足溫者,可治。

 

少陰病,惡寒而蜷,時時自煩,欲去其衣被者,可治。

 

少陰病,下利止,厥逆無脈,乾,煩(一本作乾嘔)。

 

服湯藥,其脈暴出者,死。

 

微細者,生。

 

上少陰部。

 

傷寒六、七日,其脈微,手足厥,煩躁,灸其厥陰,厥不還者,死。

 

傷寒,下利,厥逆,躁不能臥者,死。

 

傷寒,發熱,下利至厥不止者,死。

 

傷寒,厥逆,六、七日不利,便發熱而利者,生。

 

其人汗出,利不止者,死。

 

但有陰無陽故也。

 

傷寒五、六日,不結胸,腹濡,脈虛複厥者,不可下,下之,亡血,死。

 

傷寒,發熱而厥,七日,下利者,為難治。

 

上厥逆部。

 

熱病,不知所痛,不能自收,口乾,陽熱甚,陰頗有寒者,熱在髓,死不治。

 

熱病在腎,令人渴,口乾,舌焦黃赤,晝夜欲飲不止,腹大而脹,尚不厭飲,目無精光,死不治。

 

脾傷,即中風,陰陽氣別離,陰不從陽,故以三分,候其死生。

 

傷寒,咳逆上氣,其脈散者,死。

 

謂其人形損故也。

 

傷寒,下利,日十餘行,其人脈反實者,死。

 

病者脅下素有痞,而不在臍旁,痛引少腹,入陰挾陰筋,此為臟結,死。

 

夫實則譫語,虛則鄭聲。

 

鄭聲者,重語是也。

 

直視、譫語、喘滿者,死。

 

若下利者,亦死。

 

結胸証悉具,而躁者,死。

 

吐舌下卷者,死。

 

唾如膠者,難解。

 

舌頭四邊,徐有津液,此為欲解。

 

病者至經,上唇有色,脈自和,為欲解。

 

色急者,未解。

 

上陰陽竭盡部。

評分

參與人數 1銀幣 +1 金幣 +1 收起 理由
文昌 感謝發帖!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4-12-25 14:41 , Processed in 0.312494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