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玉函要略述義 卷中 痰飲咳嗽病脈証並治第十二13】
(按本篇咳嗽諸條,本為懸飲支飲而設,題目中不須有此二字,疑是後人所誤添,似宜芟去。)
問曰:夫飲有四,何也?
按元嵩曰,四飲,云懸,云溢,云支,皆就飲之情狀,而命其名,皆是虛字,然則淡飲,不應特用實字,今據水 走腸閑一証考之,淡者,蓋是水飲搖動之名,淡,與澹通,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心下澹澹,恐人將捕之,說文云,澹。
水搖也,從水詹聲,並可以証焉(宋玉高唐賦,水淡淡而盤紆,注,淡淡,搖動貌,枚乘七發,紛屯澹淡,又湍流溯波。
又澹淡之,注,澹淡,搖蕩貌,馬融長笛賦,頤淡滂流,注,水搖蕩貌,搜神後記,二月中蕨始生,有一甲士,折食一 莖,即覺心中淡淡欲吐,皆淡澹相通之癥也。)
以其居四飲之首,故取以題篇目,從來注家,不知痰之為淡,又不知其 本水搖之謂,而轉為津液為病之總稱,故其所解釋,皆與經旨不協矣,此說有理,伊芳澤信恬亦有說,其意相同,且曰。
澹,淡,諸書多相通用,而痰用澹字絕少,但醫心方,引短劇云,白微 湯,治寒食藥發,胸中澹(外台,作痰。)
酢乾嘔煩,又引效驗方云,斷膈丸,治胸間有澹水,並是淡痰之正字。
此言亦是。
(嵩又曰,初月帖,淡悶,與乾嘔對言,蓋虛煩之謂。)
又按懸飲,據巢源,懸字似懸痛之謂。
(巢源。
又有懸癖候。
曰:咳唾則引脅下懸痛,所以謂之懸癖。)
然以他三飲 例之,則猶宜從前注,為懸掛之義為穩,又成氏注平脈法,沉潛水蓄,支飲急弦曰,蓄積於內者,謂之水蓄,故脈沉潛。
支散於外者。
謂之支飲,故脈急弦,程氏蓋襲此誤。
又按篇中支飲,自有二証,其一上迫胸中,其一壅聚心下,其胸中証,多實結宜疏蕩,而亦有泛漫宜消導者。
其心下証,多泛漫宜消導,而亦有實結宜疏蕩者,學人須熟審經旨,勿敢混看焉。
水在心。
先兄曰:堅者,心下堅實也,築者,築築然悸動也,千金可証,短氣者,飲抑往來之氣故也。
尤注似迂。
水在肺。
先兄曰:涎沫,即咳而吐痰也。
水在腎。
(醫碥曰,心,當作臍。)
夫心下有留飲。
按此支飲之類証已,蓋初非四飲外,別有留飲伏飲也。
留飲者,脅下痛引缺盆。
按已,亦甚也,輒已,即輒甚,經典中往往有此義,胸中有留飲。
〔沈〕此明支飲甚則變為溢飲矣,蓋留飲乃氣鬱水積,故謂脈沉者,有留飲也。
膈上病痰,滿喘咳吐(先兄曰:滿喘二字,疑倒置。)
〔魏〕諸症,皆伏飲內寒,逼陽在外之候。
按病痰二字,當作之病為是,此條亦是支飲之類証,其人振振身 劇,即與苓桂朮甘湯之身為振振搖,真武湯之身 動,振振欲擗地,其機相同。
夫病患飲水多,必暴喘滿。
(朱本,亦無喜字。)
〔朱〕此明飲邪有實有虛,而所致異途,脈亦迥殊也,飲水多二句,是言飲之驟致者,食少飲多四句,是言飲之積 漸者,如兩手皆見弦脈,夫弦則為減,當以正氣虛寒論治,設一手獨弦,明是病氣有偏著,偏著者為實邪,則又當以攻 邪論治矣,皆大下後虛五字,疑屬衍文。
(節錄)按喘短氣,是支飲所有,悸,是痰飲支飲所俱有,又太陽中篇曰,發 汗後飲水多,必喘,又曰,太陽病,小便利者,以飲水多,必心下悸,傷寒例,亦論飲水多為喘,稻葉元熙曰,脈雙弦 者寒也二句,是客,脈偏弦者飲也句,是主,主客對舉,為以脈斷病之法,朱氏謂為衍文者謬,此說為是。
肺飲不弦。
焦循雕菰集,羅浩醫經余論序曰,其論金匱,以咳則其脈弦,與弦則衛氣不行,如肺飲不弦,肺飲二字句,謂肺飲 之輕者有不弦,但短氣而不咳,其弦則衛氣不行而咳矣,則重矣,非謂肺飲無弦脈也。
心下有痰飲。
〔程〕心下有痰飲,即支飲也。
病患脈伏,其人欲自利。
按此証,亦是心下支飲,而病邪盤結者,與木防己湯,十棗湯証,其機稍近,而其位不均。
甘遂半夏湯方(宋本外台,芍藥一兩,又云,三枚。)
按趙氏曰:甘草緩甘遂之性,使不急速,徘徊逐其所留,入蜜,亦此意也,此程氏所本,又按此方四味,都以枚稱。
徑長之品,恐難以附子烏頭之枚例之,豈甘遂芍藥,亦以如指大準之乎,考醫心方,引短劇方云,人參一枚者,以重二 分為準,此似宜以為率,蓋二分,即古秤之十二銖,今之二厘九豪也,但半夏在別例耳。
脈沉而弦者,懸飲內痛。
按內痛,諸家無解,豈脅肋內有痛之謂乎,玉機真藏論,有內痛引肩項文。
十棗湯方 本草,圖經,載本方云,病懸飲者,亦主之,胡洽,治水腫及支飲 飲,加大黃,甘草,並前五物,各一兩,棗十 枚,同煮如法,一方,又加芒硝一兩,湯成下之。
(按聖濟芫花湯,原於此方。)
醫壘元戎曰,胡洽方,治支飲 飲,於十棗湯中,加大黃,甘草,同煎服之,故以相反之劑,欲其上下俱去也。
病溢飲者,當發其汗。
按二湯証治,徐氏以挾熱伏寒為辨,恐未必是,蓋其別在從病之輕重,分藥之緊慢,而二方俱不過用以散表水也。
膈間支飲,其人喘滿。
(本草,圖經,引深師,作其脈沉緊,不愈,作乃愈,復發下,有汗至三日四字,無與字。)
木防己湯方(宋本外台,石膏,雞子大,十二枚,碎,綿裹,本草引深師,木防己二兩,石膏二枚,雞子大。綿裹。)
木防己加茯苓芒硝湯方(本草,無茯苓。)
澤瀉湯方 聖惠,治心下有水不散,是胸中痰飲,不能下食,宜服此方。
於本方,加半夏,生薑。
和劑,解暑三白散,治冒暑伏熱,引飲過多,陰陽氣逆,霍亂嘔吐,小便不利,臟腑不調,惡心頭暈,並皆治之。
於本方,加白茯苓,各等分,每服半兩重,水一盞,薑五片,燈心十莖,煎八分服。
支飲胸滿者。
按此條証,據尤鑒二說,是支飲而兼胃實者,故有須於承氣也。
(輯義引鑒,飲滿,即支飲訛。)
小半夏湯方 〔趙〕半夏之味辛,其性燥,辛可散結,燥可勝濕,用生薑以製其悍,孫真人云,生薑,嘔家之聖 藥,嘔為氣逆不散。
故用生薑以散之。
外台: 文仲,療腳氣入心,悶絕欲死。
半夏(三兩洗切) 生薑(二升半) 上二味,內半夏,煮取一升八合,分四服,極效。
聖惠,治五噎,胸膈咽喉不利,痰逆食少方。
半夏七枚,小者,湯洗去滑,搗細羅為散,都為一服,以濃生薑湯調服之,患年多者,不過三服瘥。
魏氏家藏方,殊勝湯,去痰涎,進飲食。
於本方,加甘草。
防己椒目葶藶大黃丸方 〔徐〕先服一小丸起,尤巧,所謂峻藥緩攻也,〔魏〕何云一丸,疑誤,臨病酌加為妥。
按魏說似是,然赤石脂丸,亦梧子大服一丸,仍兩存之。
卒嘔吐心下痞。
(本草,圖經引云,又主嘔噦穀不得下,眩悸,小半夏加茯苓湯。)
按此亦心下支飲証也。
小半夏加茯苓湯方 衛生家寶,竹葉湯,治熱吐翻胃,及傷寒遍身發熱冷吐。
於本方,加竹葉。
葉氏錄驗方,半夏湯,治肩臂痛(即本方) 假令瘦人臍下有悸。
按此証,即首條所謂痰飲之類已,臍下有悸,與腸間漉漉,稍同其轍,而用五苓散者,亦溫藥和之之意也。
五苓散方(按小島尚質曰,澤瀉一兩一分,當作五分,始合古義,此方,傷寒論一以銖兩稱,卻是後人所改。
此說確,又按外台黃膽,引傷寒論,作澤瀉五分,益足以癥矣。)
按本証無發汗之理,方後多飲暖水汗出愈一句,蓋系於以傷寒論有此文,而此亦附見者,尤氏說似牽會。
朱氏集驗方,附子五苓散,治翻胃吐食。
大附子一只,取空,入五苓散在內,炮熟,上為細末,用薑湯下,何元壽方。
附方外台: 茯苓飲。
按此亦支飲証,而與苓桂朮甘湯,小半夏湯等証,其機相近者也。
咳家其脈弦。
按據次條,此亦膈間支飲也,又沈氏析此以下九條,題云咳嗽。
曰:此與肺脹癰痿之咳嗽不同,而肺脹癰痿。
乃陡起之証,此因飲蓄相搏而咳,所以另立一門也,此說似是,然本篇以咳嗽有因水飲者,而連類及之,非為咳嗽立門也。
夫有支飲家,咳煩胸中痛者。
〔朱〕夫曰有支飲家,則支飲之由來舊矣,乃因循失治,病氣變遷,有加無已,始也咳逆,今且壅閉而煩矣,始也倚息不得臥,今則胸中宗氣,為飲邪搏結,有似兼懸飲之痛矣,夫病久邪盛,似可卒死,乃仍遷延至百日,或一歲者。
只以支飲之邪,本實邪也,邪實宜攻,不嫌過峻,主以十棗湯,所謂有病則病當之也。
按趙程意與徐同,沈鑒意與魏同,朱氏所解,或可備一說,仍表出之,又尤氏曰:其甚者,榮衛遏絕,神氣乃亡。
為卒死矣,否則延久不愈,至一百日或一歲,則猶有可治,為其邪瘥緩,而正得持也,亦通,久咳數歲,其脈弱者可治。
〔魏〕又有久咳數歲,飲之留伏也久矣,証之成患也深矣,診之脈弱者,久病正虛,是其常也,久病而邪亦衰,是其幸也,可以於補正氣,寓逐水飲之法治之,徐徐可收功也,故曰可治,若夫診其脈,而實而大而數,則正虛而邪方盛。
欲補其正,有妨於邪,欲攻其邪,有害於正,可決其死也,然此亦為治之不如法者言耳,苟能遵奉仲景,以扶陽益氣為本,以溫中散寒,清熱散邪為斟酌,以導水於二便,宣水於發汗為權宜,何遽致於必死乎。
咳逆倚息不得臥。
按此即首條支飲証也,蓋其人上焦素有停飲,今時氣所觸,相搏犯肺,以為此証,故與小青龍湯,雙解表裡,然非敢備諸般表候也。
青龍湯下已,多唾口燥。
按下已者,服畢也,多唾者,青龍之功著,而飲豁之癥,猶今之患支飲者,及其欲愈,必吐稠痰,唾,亦稠痰也(宜參肺痿,及前篇肺中寒條。)
口燥者,亦飲去之癥,與渴同機,續後三條,俱舉藥驗,此証亦即是已,而咳止息平,義寓其中矣,此下脈証,非為青龍湯而發,以其飲所在,不特上焦,亦瀦於中下,而更或有所挾,今服湯之後,支飲雖散。
他証嗣見者也,寸脈沉,尺脈微者,魏氏曰:寸脈沉者,支飲有窠囊,欲去之而不能盡去也,尺脈微者,正陽虛於下,而陰寒之氣,斯厥逆而上奔也,此解似佳,唯尺脈微,豈為血虛而現乎,手足厥逆者,陽素不盛,今為飲。
遏住所致,與瓜蒂散之厥,其情相近,氣從小腹,上沖胸咽者,下焦之水上迸也,手足痺者,其人血虛故也,其面翕熱如醉,復下流陰股者,胃中有熱,被飲迫動,或升或降也,小便難者,膀胱不輸也,時復冒者,即是心下支飲之故。
而有時失升也,先証,三焦俱有水,加以血虛與胃熱,然其所急,特在氣沖,故先用桂苓五味甘草湯,以抑逆散飲,此方,比之苓桂朮甘湯,有五味而少朮,彼以胃為主,而此猶兼肺,故用五味以利肺氣,比之苓桂甘棗湯,彼飲在下,而此飲在上也。
咳滿即止,而更復渴。
〔趙〕服湯後,咳滿即止,三變而更復渴,沖氣復發,以細辛乾薑乃熱藥,服之當遂渴,反不渴,支飲之水,蓄積胸中故也。
按此節,當以至為熱藥也,為一截看,咳滿即止,是薑辛之功著,然藥勢燥胃,故為渴而下焦之水,亦隨發動。
此際更宜苓桂五味甘草湯者,意在言外矣,服之以下,是接上文治其咳滿句,言服之咳滿即止當發渴,而反不渴者。
為心下有支飲也,渴反止,趙氏注,為反不渴讀,程氏亦然,宜從,此支飲,與青龍証不同,所謂冒者。
即前條時復冒之加重者也,復內半夏者,所以驅水飲,止嘔逆也。
水去嘔止,其人形腫者。
〔尤〕血虛之人,陽氣無偶,發之最易厥脫,麻黃不可用矣,杏仁味辛能散,味苦能發,力雖不及與証適宜也,按水去,即心下之水去,故嘔止,是半夏之功著矣,然內水外溢,以為形腫,故治猶遵前法,而表水非麻黃不能驅除,蓋杏仁之與麻黃,其性雖有緊慢之別,而其功用,則稍相均,以其人血虛,故以此易彼耳,其人遂痺者,前段手足痺也,厥者,亦即前段手足厥逆,倘得麻黃,以亡其陽,則更甚也,血虛者,尺脈微之應也,此無救逆之法,顧証既至此,則宜別處固陽救液之藥,非前方加減之所治矣。
若面熱如醉。
按此上四條,如云治其氣沖,而承以沖氣即低之類,其文上下相應,特此條自為起端,故程氏,尤氏,以為別証。
然其治仍守上方,則知亦接上來矣,面熱如醉者,即前段所謂面翕熱也,其初胃熱未長,故不敢為意,今蓄飲未散,而胃熱增劇,故加大黃以利之,徐氏所謂,雖有薑辛之熱,各自為功,而無妨者,實得其理矣。
(千金方衍義,引趙氏。今二注本無考。)
又按以上六條,皆設法備變者也,蓋病有証候錯雜,或陸續變替,乃不可不就其所急,而為之處療者,是此諸條之所以設,而使人知圓機之妙者已,唯所敘諸証,未必一人兼備,亦未必非一人兼備,且所處之藥,皆著其功,如更發他証者,是不必藥之所致,要不過假此數端,以示為治之次第也,其初則時氣觸動,而其次則下焦水逆,次則肺飲復動。
次則中焦飲遏,次則水氣外溢,於是水飲之情狀,纖悉無遺,而加以兼虛挾熱。
可謂密矣。
先渴後嘔,為水停心下。
〔徐〕飲有久暫不同,此云先渴後嘔,渴必多飲,從無嘔証,而忽於渴後見之,其為水飲無疑矣,故曰,此屬飲家。
暫時傷飲也, 〔鑒〕水停心下,中焦部也,中焦屬胃,故不止病悸短氣,而亦病嘔也,病悸短氣者,是水停胃外。
從膈下而上干於胸也,病嘔者,是水停胃內,從胃中而上越於口也。
〔余述〕許學士稱,平生病膈中停飲,覺酒止從左邊下,漉漉有聲,脅痛,飲食殊減,十數日必嘔數升酸苦水,後揣度之,已成癖囊,如潦水之有科曰,不盈科不行,水盈科而行也,清者可行,濁者依然 ,蓋下無路以決之也,是以積之五六日,必嘔而去,稍寬數日復作,脾,土也,惡濕,而水則流濕,莫若燥脾以勝濕,崇土以填科曰,則病當去矣,於是悉屏諸藥,一味服蒼朮,三月而疾除,云云,愚以為許氏所患,即支飲中一証,其所辨說,殊為精核,蓋如苓桂朮甘湯,澤瀉湯,小半夏,及加茯苓湯,茯苓飲等証,皆是支飲之自脾土失權而致者。
即所謂癖囊也,癖囊之名,今世多唱之者,而少知其實為支飲者,又莫識支飲之証,得許氏之言,而其理更明者。
故愚今表而論之。
(癖囊,本作 囊,出千金痰飲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