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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手侵占2950萬公款案 寶藏寺前常委判刑3年6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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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7 20:26:4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聯手侵占2950萬公款案 寶藏寺前常委判刑3年6月定讞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彰化芬園鄉三級古蹟「寶藏寺」,93年遭管委會主委陳榮民、常務委員張煥文聯手侵占挪用寺款2950萬元,被控連續公益侵占罪,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判張煥文3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主委陳榮民東窗事發後跑路,目前通緝中。

 

判決指出,陳榮民保管寶藏寺印鑑章,提領寺款必須蓋陳榮民、張煥文印章,兩人於93年7月至94年6月間,8度聯名蓋章,提領2950萬元,其中7筆匯入陳榮民兒子帳戶,1筆200萬元匯到張煥文帳戶;

 

兩人瞞天過海掏空寺款,整整一年沒被發現,直到管委會監事和會計年中查帳才發覺,向檢調舉發。

 

案發後,張煥文將侵占的200萬元還給寶藏寺,宣稱他是向陳榮民借錢,不知對方盜用他的印章,提領寺款出來借他,他沒有盜領、侵占之意。

 

台中高分院調查,部分款項直接匯入張的戶頭,是既存事實,提款須蓋張煥文私人印章,也很明確,認定陳、張共謀侵吞寺產,更一審判決張煥文有罪,張煥文上訴最高法院,最高院認同高院判決,駁回上訴。

 

引用:http://n.yam.com/tlt/society/201204/201204056446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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