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貫珠集 陽明篇 陽明正治法第一 白虎加人參湯証三條45】
傷寒病。
若吐若下後,六七日不解。
熱結在裡。
表裡俱熱。
時時惡風。
大渴。
舌上乾燥而煩。
欲飲水數升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以下三條。
王叔和本在太陽篇中。
今移置此。
傷寒若下若吐後,至七八日不解,而燥渴轉增者,邪氣去太陽之經,而入陽明之腑也。
陽明經為表,而腑為裡,故曰熱結在裡。
腑中之熱。
自內際外,為表裡俱熱。
熱盛於內。
陰反居外,為時時惡風,而胃者,津液之原也。
熱盛而涸,則舌上乾燥,故既以白虎除熱,必加人參以生津。
尚從善所謂邪熱結而為實者,則無大渴。
邪氣散漫。
熏蒸焦膈,故舌上乾燥而煩。
大渴欲飲水數升是也,是以白虎承氣。
並為陽明腑病之方,而承氣苦寒。
逐熱蕩實,為熱而且實者設。
白虎甘寒。
逐熱生津,為熱而不實者設,乃陽明邪熱入腑之兩大法門也,故從太陽分出三條。
並列於此云。
白虎加人參湯 方見太陽斡旋法。
傷寒無大熱。
口燥渴。
心煩。
背微惡寒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無大熱。
表無大熱也。
口燥渴心煩。
裡熱極盛也。
背微惡寒,與時時惡風同意。
蓋亦太陽經邪傳入陽明胃腑。
熏蒸焦膈之証,故宜白虎加人參,以徹熱而生津也。
傷寒脈浮。
發熱無汗,其表不解者,不可與白虎湯。
渴欲飲水。
無表証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前二條既著白虎之用,此條復示白虎之戒。
謂邪氣雖入陽明之腑,而脈証猶帶太陽之經者,則不可便與白虎湯,與之則適以留表邪,而傷胃氣也,而又申之曰、渴欲飲水。
無表証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其丁寧反復之意,可謂至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