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宗金鑑 傷寒論註 少陰病,四逆,其人或欬372】
少陰病,四逆,其人或欬,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泄利下重者,四逆散主之。
〔註〕:
凡少陰四逆,雖屬陰盛不能外溫,然亦有陽為陰鬱,不得宣達而令四肢逆冷者,故有或欬、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泄利下重諸證也。
今但四逆而無諸寒熱證,是既無可溫之寒,又無可下之熱,惟宜疏暢其陽,故用四逆散主之。
〔集註〕:
李中梓曰:按少陰用藥,有陰陽之分,如陰寒而四逆者,非薑、附不能療。
此證雖云四逆,必不甚冷,或指頭微溫,或脈不沈微,乃陰中涵陽之證,惟氣不宣通是以逆冷。
故以柴胡涼表,芍藥清中,此本肝膽之劑,而少陰用之者,為水木同源也。
以枳實利七衝之門,以甘草和三焦之氣,氣機宣通,而四逆可痊矣。
程知曰:蓋傷寒以陽為主,四逆有陰進之象,下之則陽益虧陷而不出。
故經謂諸熱邪傳經至於手足逆冷最難辨認,謂為寒深於裏,則無脈微欲絕之象,謂為熱深於裏,則無煩渴之證。
蓋祇是熱邪入結於裏,而陽氣不得順行於四肢也。
此證當用和解,不當用寒下,故經中用劑之輕少者,無如此方,則其輕緩解散之義可見矣。
程應旄曰:初得之四逆,固非熱證,亦非深寒。
欬悸而或小便不利,既似乎水蓄,腹痛泄利,又似乎寒凝,其中更兼下重一證,得毋氣滯在趺陽,而經絡失宣通也耶。
汪琥曰:四逆散,乃陽邪傳變而入陰經,是解傳經之邪,非治陰寒也。
凡陽熱之極,六脈細弱,語言輕微,神色懶靜,手足清溫,有似陰證,而大便結,小便數,齒燥舌胎,其熱已伏於內,必發熱也。
若用熱藥,則內熱愈熾;用涼藥,則熱被寒束而不得散。
法惟宜和表解肌,疏通氣血,而裏熱自除,此仲景四逆散所由設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