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心悟火字解】
火字解
從來火字,《內經》有壯火、少火之名,後人則曰︰天火、人火、君火、相火、龍火、雷火,種種不一,而朱丹溪複以虛實二字括之,可謂善言火矣。
乃人人宗其說,而於治火,卒無定見,何也?是殆辨之猶未確歟﹗予因易數字以解之,夫實火者,六淫之邪,飲食之傷,自外而入,勢猶賊也。
虛火者,七情色欲,勞役耗神,自內而發,勢猶子也。
賊至則驅之,如消散、清涼、攻伐等藥,皆可按法取用,蓋刀槍劍戟,原為驅賊設也。
子逆則安之,如補氣、滋水、理脾等藥,皆可按法施治,蓋飲食、器用,原為養子設也。
夫子者,奉身之本也若以驅賊者驅其子,則無以為養身生命之本矣。
人固不可認賊作子,更不可認子作賊。
病機一十九條,言火者十之八,言寒者十之二。
若不明辨精切,恐後學卒至模糊,余故反複詳外火︰風、寒、暑、濕、燥、火,及傷熱飲食,賊火也。
賊可驅而不可留。
內火︰七情色欲,勞役耗神,子火也。
子可養而不可害。
驅賊火有四法︰ 一曰發︰風寒擁閉,火邪內鬱,宜升發之,如升陽散火湯之類是也; 二曰清︰內熱極盛,宜用寒涼,如黃連解毒湯之類是也; 三曰攻︰火氣鬱結,大便不通,法當攻下,此釜底抽薪之法,如承氣湯之類是也;四曰製︰熱氣拂郁,清之不去,攻之不可,此本來真水有虧,不能製火,所謂寒之不寒是無水也,當滋其腎,如地黃湯之類可用也。
養子火有四法︰ 一曰達︰肝經氣結,五郁相因,當順其性而升之。
所謂木郁則達之,如逍遙散之類是也此以一方治木郁而諸郁皆解也; 二曰滋︰虛火上炎,必滋其水。
所謂壯水之主,以鎮陽光,如六味湯之類是也; 三曰溫︰勞役神疲,元氣受傷,陰火乘其土位。
經曰︰勞者溫之。
又曰︰甘溫能除大熱如補中益氣之類是也; 四曰引︰腎氣虛寒,逼其無根失守之火,浮游於上,當以辛熱雜於壯水藥中,導之下行所謂導龍入海,引火歸元。
如八味湯之類是也。
以上治火法中,賊則宜攻,子則宜養,固已。
然邪盛正虛之時,而用攻補兼行之法,或滋水製火之法,往往取效。
是知養子之法,可借為驅賊之方,斷無以驅賊之法,而為養子之理。
蓋養正則邪自除,理之所有,伐正而能保身,理之所無也。
世人妄用溫補以養賊者固多,而恣行攻伐以驅子者,更複不少。
此皆不得火字真詮,而貽禍斯民也。
可不慎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