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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易心法注 ■宋.麻衣道者 撰 陳摶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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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 10:44:4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正易心法注 ■宋.麻衣道者 撰 陳摶 注

 

陳希夷傳陳摶,字圖南,號“扶搖子”,毫州真源人。

 

初生之時不能言,至四五歲戲渦水,水濱有一青衣老嫗引置懷中而乳之,其後即能言,敏悟過人。

 

及長,經史一覽無遺。

 

先生曰:“所學只足記姓名而已,吾將之遊泰山,與安期、黃石輩論出世之法,安豈能與世脂韋汩沒,出入生死、輪迴人間哉。”

 

乃盡散其家業,惟攜一石鐺而去。

 

梁唐士大夫挹其清風,得識其面,如睹景星慶雲,然先生皆莫與交。

 

明宗親為手詔召之。

 

先生至,長揖而不拜。

 

明宗待之愈謹,以宮女三人賜先生。

 

先生賦詩,賦曰:“雲為肌體玉為腮,多謝唐王送得來。

 

處士不興巫峽夢,空煩雲雨下陽台。”

 

遂遁去。

 

隱武當山石岩,服氣辟穀,凡二十餘年。

 

复移居華山,時年已七十歲矣。

 

常閉門臥數月不起。

 

周世宗顯德中,有樵於山麓見遺骸生塵,迫而視之,乃先生也。

 

良久起曰:“睡酣奚為擾我。”

 

後世宗召見,賜號“白雲先生”。

 

一曰乘驢遊華陰,聞宋太祖登極,拍掌大笑,曰:“天下自此定矣!”太祖召不至,再詔,辭曰:“九重仙詔,休教丹鳳銜來;一片野心,已被白雲留住。”

 

太宗初年,始赴召,惟求一靜室,乃賜居於建隆觀為戶,熟睡月餘方起。

 

辭出,賜號“希夷先生”。

 

一曰,遣門人鑿石,處於張超谷。

 

既成,先生往造而曰:“吾其死於此乎?”

 

遂以左手支頤而終。

 

數曰容色不變,肢體尚溫,有五色雲封谷口,彌月不散。

 

年一百一十八歲。

 

初兵紛亂太祖之時,挑太祖太宗於籃以避亂。

 

先生遇之即吟曰:“莫道當今無天子,卻將天子上擔挑。”

 

又遇太祖太宗與趙普,遊長安市,入酒肆晉坐,太祖太宗左右。

 

先生曰:“汝紫微垣一小星爾,軋處上次,可乎?”

 

種放初從先生,先生曰:“汝當逢明主,馳名海內,但惜天地間無完名。

 

子名將起,必有物敗之,可戒也。”

 

放晚年競喪清節,皆如其言。

 

有郭沆者,少居華陰,嘗宿觀下,中夜先生呼令速歸,且與之俱往,一二里許,有人號呼報其母卒。

 

先生遺以藥,使急去可救。

 

既至,灌其藥,遂蘇。

 

華陰令王睦謂先生曰:“先生居溪岩,寢於何室?”

 

先生且笑吟曰:“華山高處是吾宮,出即凌空跨曉風。

 

臺榭不將金鎖閉,來時自有白雲封。”

 

一曰,有一客過訪先生,適值其睡,見旁有一異人,聽其息聲,以黑毫記之莫辨。

 

客怪而問之,其人曰:“此先生華胥調混沌也。”

 

先生嘗遇山女,山女贈之詩,詩曰:“藥而不滿笥,又更上危巔,回指歸去路,將相入翠煙。”

 

太宗聞先生善相人,遣詣南山,見真宗及還。

 

問其故。

 

曰:“廝役皆將相也,何必見王乎?”

 

於是建儲之議遂定。

 

先生以易數授穆伯長,穆授李挺之,李授邵康節。

 

以像數學授種放,放授盧江、許堅,堅授範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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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8-2 10:45:31 | 只看該作者
羲皇《易》道,包括萬象。

 

須知落處,方可實用。

 

一章落處,謂知卦畫實義所在,不盲誦古人語也。

 

如震得乾初爻,故雷自天下而發;坎得中爻,故月自天之中而運;艮得上爻,故山自天上而墜也,巽、離、兌得坤三爻亦然,又六爻相應,如一陽生於子月,應在卯月;二陽醜,應在三月;三陽寅,應在四月是也。

 

人事亦然。

 

《易》道見於天地萬物曰用之間,能以此消息,皆得實用,方知羲皇畫卦,不作紙上功夫也。

 

六畫之設,非是曲意。

 

陰陽運動,血氣流行。

 

二章陰陽運動,若一陽為複,至六陽為乾,一陰為姤,至六陰為坤是也,血氣流行,若一六為腎,二為肺,三為脾,四為肝,五為心,始生屯。

 

屯而為蒙,養蒙為需之類是也。

 

卦畫凡以此順此理而已。

 

卦象視人,本無文字,使人消息,吉凶嘿會。

 

三章羲皇始畫八卦,重為64,不立文字,使天下之人嘿觀其像而已。

 

能如像焉,則吉凶應;違其像,則吉凶反。

 

此羲皇氏作不言之教也。

 

鄭康成略知此說。

 

《易》道不傳,乃有周、孔。

 

週、孔孤行,《易》道复晦。

 

四章上古卦畫明,《易》道行。

 

後世卦畫不明,《易》道不傳。

 

聖人於是不得已而有辭。

 

學者淺識,一著其辭,便謂《易》止於是,而周、孔遂自孤行。

 

更不知有卦畫微旨,只作八字說。

 

此謂之買櫝還珠,由漢以來皆然,《易》道胡為而不晦也?

 

64卦,無窮妙義,盡在畫中,合為自然。

 

五章無窮妙義,若蒙必取次於艮,師必取次於坤,是大有旨意也。

 

不止於貞丈人吉,童蒙求我之義。

 

合為自然,謂次艮、次坤,非是私意,乃陰陽運動,血氣流行,其所施為,皆自然之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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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樓主| 發表於 2012-8-2 10:46:18 | 只看該作者
消息卦畫,無止於辭。

 

辭外見意,方審《易》道。

 

六章 繫辭,特係以吉凶大略之辭而已,非謂六畫之義盡於是也。

 

如大有係以元亨,大壯係以利貞。

 

此數字,果足以盡二卦之義乎?要須辭外見意可也。

 

辭外之意。

 

如乾九二“見龍在田”上九“亢龍有悔”闢師之上不動如地,內趨變如水,無窮好意,如此類不可概舉,皆是辭之所不能該也。

 

天地萬物,理有未明。

 

觀於卦脈,理則昭然。

 

七章 卦脈,為運動流行自然之理也。

 

卦脈審,則天地萬物之理得矣。

 

如觀坎畫,則知月為地之氣;觀離畫,則知雨從地出。

 

觀疊交,則知曰為天之氣;觀艮畫,則知山自天來;觀兌畫,則知雨從地出。

 

關疊交,則知閏餘之數;觀交體,則知造化之原。

 

凡此卦畫,皆所以寫天地萬物之理於目前,亦若渾儀之器也。

 

經卦重卦,或離或合。

 

縱橫施設,理無不在。

 

八章 縱橫,謂若為諸圖,或有二氣老少之漸,或者三代祖孫之別,或有對待之理,或者、有真假之義,或有胎甲之象,或者錯綜之佔。

 

唯其施設,皆具妙理,無所往而不可。

 

此所謂包括萬象,而《易》道所以大也。

 

乾坤錯雜,乃生六子。

 

六子則是,乾坤破體。

 

九章 乾三畫奇,純陽也,一陰雜於下,是為巽,雜於中,是為離。

 

雜於上,是為兌。

 

巽、離兌皆破乾之純陽也,坤畫偶,純陰也。

 

一陽雜於下,是為震。

 

雜於中,是為坎。

 

雜於上,是為艮。

 

震、坎、艮、皆破坤之純體也。

 

若更以人身求之,理自昭然。

 

粵乾輿坤,即是陰陽。

 

圓融合粹,平和之中。

 

十章 凡陰陽之氣,純而不駁,是為乾坤。

 

《老子》曰:‘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

 

“正謂此也。

 

因知能盡乾之道,是為聖人;能盡坤之道,是為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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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樓主| 發表於 2012-8-2 10:47:09 | 只看該作者
至於六子,即是陰陽。

 

偏陂反側,不平之名。

 

十一章 乾健坤順,陰陽之純氣也。

 

一失健順,則不平之氣作。

 

而六子生,觀畫象可知。

 

《莊子》曰:“陰陽錯行,天地大駭,有雷有庭,水中有火,乃焚乃塊。”

 

正謂此耳。

 

由是六子非聖賢比,特眾人興萬物而已。

 

然由破體煉之,純體乃成。

 

健順動入,陷麗止說。

 

非特乾坤,六子訓釋。

 

十二章 非特訓釋,蓋謂不可專於八字上取也,當求之於畫象。

 

健謂三畫奇也,順謂三畫純偶是也,動謂一陽在二陰下是,入謂一陰在二陽下是,陷謂一陽在二陰中是,麗為一陰在二陽中是,止則一陽在二陰之上是,說則一陰在二陽上是。

 

凡是所順,多見於畫象。

 

如闔戶謂之坤,則姤之初爻是。

 

關戶謂之乾,則復之初爻是。

 

坎兌二水,明須識破。

 

坎潤兌說,理自不同。

 

十三章 坎乾水也,氣也,若井是也。

 

兌,坤水也,形也,今雨是也。

 

一陽中陷為二陰為坎,坎以氣潛行於萬物之中,為受命之根本,故曰:潤萬物者莫潤乎水。

 

蓋潤,液也,氣之液也。

 

一陰上徹於二陽為兌,兌以形普施於萬物之上,為發生之利澤,故曰:說萬物者莫說乎澤。

 

蓋說,散也,形之散也。

 

坎、兌二水,其理昭昭如此。

 

學者依文解義,不知落處,其能得實用乎?自漢諸儒不得其說,故真人發其端。

 

又論,且以井卦觀之,本來泰卦初爻易五,是為井,則知一陽升而為坎水也。

 

故《月令》雲:“仲冬,誰泉動,仲冬一陽生。”

 

至仲秋,乃云:“煞氣侵盛,陽氣曰衰,水始涸。”

 

信乎坎之為乾水也!道家有煉丹井。

 

海外女國無男。

 

窺井即生。

 

《醫經》:“無子婦,男服口循井即生。”

 

其為乾陽,皆可明驗。

 

若曰:天降時雨。

 

山川出雲,又曰:地氣上為雲,天氣下為雨,此兌之所以為坤水也。

 

鑽木鑿井,人之坎離。

 

天地坎離,識取自然。

 

十四章 乾,天也。

 

一陰升於乾之中為離。

 

離為目,則曰本天之氣也,坤,地也。

 

一陽下降於坤之中為坎。

 

坎為月,則曰本地之氣也。

 

曰為天氣,自西而下以交於地。

 

月為地氣,自東而上以交於天。

 

曰月交錯,一晝一夜,循環三百六十度,而擾擾萬緒起矣,是為三百六十爻,而諸卦生焉。

 

坎離曰月,天地之中氣也。

 

仲尼特言水火,而不言曰月者,曰月其體也,水火其用也。

 

言其用而不言其體,蓋欲其設施之廣而礙也。

 

學者不悟,但求之於鑽木鑿井之間,所失益甚矣。

 

又論,月上於天,曰入於地,男女構精之象。

 

一來一往,卦畫有中通之象。

 

此所謂觀於卦脈,理則昭然也。

 

有謂理莢謊然,若山者自天之墜也。

 

《傳》曰:“自有宇宙,便有此山。”

 

又曰:“星隕為石”。

 

推此意,則山自天墜無疑。

 

而世曰:“山者,地之物。”

 

以所見者言之耳。

 

至月風雷雨,皆自地出也。

 

而世曰:“月風雷雨,天之物。”

 

亦以所見者言之耳。

 

世以所見如此!苟徇其所見,則是天地萬物,皆所不曉。

 

審知《易》者,所以窮理盡性也。

 

學者不可不留意邪! 八卦不止,天地雷風。

 

一身一物,便據八卦。

 

十五章 八卦,文王繇辭,周公爻辭,皆未當指名其物象,以見八卦不止天、地、雷、風、水、火、山、澤,無所不統也。

 

是故凡天下之所謂健者,皆乾也。

 

順者,皆坤也。

 

動者,皆震也。

 

入者,皆巽也。

 

陷者,皆坎也。

 

麗者,皆離也。

 

止者,皆艮也。

 

說者,皆兌也。

 

一身一物,便具此八卦之理。

 

然宣父止以八物云者,特舉其大者為宗本。

 

姑以入《易》,以便學者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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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樓主| 發表於 2012-8-2 10:47:53 | 只看該作者
卦有反對,最為關鍵。

 

反體既深,對體尤妙。

 

十六章 世雖知有反對之說,不能知聖人密意在是也。

 

蓋二卦反而為二,對而為四。

 

既列序之,又以雜卦推明義者,以為天下之吉凶禍福,貧富貴賤,其實一體也。

 

別而言之,其代謝循環,特倒正之間耳,未始有常也。

 

然反對則諸卦皆是,對體則乾、坤、坎、離、頤、大過、中孚、小過而已。

 

此八卦與諸卦不同,在《易》道,乃死生壽夭造化之樞機也。

 

其體不變,故曰:對體尤妙。

 

64卦,皆有取像。

 

其為名義,無不反對。

 

十七章 《易》之取像,世所知者數卦而已,如頤、如鼎、如噬嗑之類是。

 

殊不知《易》者,像也,依物像以為訓,古64卦皆有取像。

 

如屯像草木,蒙象童稚,需象燕賓,訟象飲食,師象軍陣,比象翼戴,家人像家正,睽象覆家,餘卦盡然。

 

一人諸卦,名義無不反對。

 

如噬嗑以貪饕,賁以節飾,履以蹈艱危,小畜以享尊富,臨以出而治人,觀以入而處己,豐以富盛,旅以困窮。

 

自餘推之,其名義反對,無不然者,此學《易》之大病也。

 

諸卦名義,須究端的。

 

名義不正,《易》道懸絕。

 

十八章 《易》卦名義,古今失其正者,二十餘卦,師、比、小畜、履、同人、大有、謙、豫、臨、觀、噬嗑、賁、無妄、大畜、頤、大過、漸、歸妹、豐、旅、中孚、小過是也。

 

蓋師以正眾,比以興王,二卦以武功創業,湯武之卦也。

 

同人窮而在下,大有達而在上,二卦以文德嗣位,舜禹之卦也。

 

履以陰德而蹈艱危,以緻小畜之安富,人臣之事也,無妄以陰德而踐災眚,以致大畜之喜慶,人君之事也,臨以陽來,宜出而有為;觀以陰生,宜入而無為。

 

廉則止在像後而存義,豫則動在像前而知幾。

 

中孕則始生,小過則夭折。

 

頤則成人而養生,大過則壽終而喪死。

 

漸以正而進,歸妹以說而合。

 

噬嗑以貪而致罪,賁以義而致飾。

 

豐則得所歸而富盛,旅則失所基而困窮。

 

凡此二十餘卦,其名義顯然,見於卦畫反對,有不可掩著如此,當諦觀之也。

 

《大傳》曰:“天而當名。”

 

苟名義不當,則一卦無所歸宿也,故曰:《易》道懸絕也。

 

一卦之中,凡具八卦。

 

有正有伏,有互有參。

 

十九章 正謂上下二體也,伏謂二體從變也,互謂一卦有二互體也,參謂二互體參合也。

 

與本卦凡八,是謂一卦具八卦也,然一卦何以具八卦?蓋一卦自有八變,如乾一變姤,二便遁,三變否,四變觀,五變剝,六變晉,七變大有,八變复乾是也。

 

因其所然,以見天地萬物理無不通也。

 

《莊子》論久竹生青寧,青寧生程,程生馬,馬生人,人死反入於機,萬物皆出於機人於機,其一節論變化之理,無所不通如此。

 

64卦,唯乾與坤。

 

本之自然,是名真體。

 

二十章 太始者,氣之始,是為乾。

 

太始者,形之始,是為坤,皆本之自然,無所假合也。

 

故其卦畫純一不駁,倒正不變,是名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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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8-2 10:48:34 | 只看該作者
六子重卦,乾坤雜氣。

 

悉是假合,無有定實。

 

二十一章 六子假乾坤以為體,重卦合八卦以為體。

 

若分而散之,則六子重卦皆無有定體也。

 

若今天地清明,陰陽不雜,則六子何在?六子不交,則品物何在?以是知人間萬事,悉是假合。

 

陰陽一氣,但有虛幻,無有定實也。

 

卦義未審,須求變复。

 

不唯辭合,義實通明。

 

二十二章 變為一爻之變,復為一體之复。

 

即復變之辭而觀之,自然之義,無不與本卦吻合,以見陰陽之氣。

 

如蒙上九曰:“擊蒙”。

 

變為師,上六則云“小人勿用”。

 

屯初九曰:“以貴下賤,大得民也”。

 

變為比,初六則云“有孚比之,無咎”。

 

此一爻之辭合也。

 

如大有上體复需,有飲食之燕;下體复晉,有昭明之德。

 

升上體复姤,姤一陰升;下體复复,復一陽升。

 

此一體之義合也。

 

苟卦義未審,能以此求之,自然明矣。

 

古今傳易,舛訛為多。

 

履畜八體,最為害義。

 

二十三章 按卦序,當先履而後小畜。

 

今小畜在先,則二卦畫象反對,文義繆亂,而不可考。

 

又以八卦本對八體,獨闋其鼻。

 

乃以巽言股,股即係是也。

 

若股可言,則又遺其肱,且與羲皇八卦不相應也。

 

茲蓋傳者舛誤耳,能不害義乎?試辨之,一柔自姤變同人,同人變履,履變小畜,小畜變大有,猶之一剛自複變師,又變謙,又變豫,又變比,皆自然之序不易也。

 

今謙既在豫上,則知履不當在小畜下。

 

當密探宣尼述九卦,以履為用九,謙用十五,復用二十四,皆《龍圖大衍》定數。

 

則履在小畜上,為第九卦也明矣。

 

又履與無妄對義,既以大畜反無妄而居下,則知小畜反履而居下無疑矣。

 

今序卦非宣尼旨,失其本真也。

 

八體,乃艮為鼻,巽為手耳。

 

《傳》曰:“鼻者,面之山也”。

 

又曰:“風能鼓舞萬物,而手之所以舞也,”蓋乾為首,坤為腹,天地定位也。

 

坎為耳,離為目,水火相逮也。

 

艮為鼻,兌為口,山澤通氣也。

 

巽為手,震為足,雷風相薄也。

 

此羲皇八卦之應矣,其理昭昭。

 

但學者承誤效尤,見不高遠,其失至此。

 

真人閔之,故開其眼目。

 

畫卦取像,本為特物。

 

見於曰用,無所不合。

 

二十四章 羲皇畫卦,非謂出私意。

 

撰寫一《易》道於方冊上,以誨人也。

 

特以順時應物,則以見於曰用之間耳。

 

以粗跡言之,如以錢博,六純字,乾也。

 

六純背,坤也。

 

差互,六子也。

 

若反則未勝,至純則乾坤成矣。

 

又如優人呈伎,壯者任其難,六子也。

 

老者斂其利,乾坤也。

 

此皆理之自然。

 

即此理以察其餘,則是行止坐臥纖悉舉天下皆《易》,無可揀擇者。

 

但百姓昏昏,曰用之而罔覺矣。

 

中爻之義,足為造化。

 

納音為切腳,其理則一。

 

二十五章 納音,甲為木,子為水,甲子交合則生金。

 

切腳,如德為父,紅為母,德紅反切即東字。

 

卦體亦然。

 

上體為乾,下體為坤,交錯乃生六子,即中爻二三四五也。

 

二三四五,造化之氣,參互成卦。

 

如屯中有剝,蒙中有復,主此一卦每具於四卦中,皆得禍福倚伏之象。

 

如屯、比、觀、益中皆有剝、蒙、師、損中皆有復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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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8-2 10:49:15 | 只看該作者
反對正如,甲子乙丑。

 

有本有餘,氣序自然。

 

二十六章 大凡一物,其氣象必有本有餘。

 

餘氣者,所以為陰也。

 

本,其陽也。

 

如十幹甲乙,乙者甲之餘氣也。

 

丙丁,丁者丙之餘氣也。

 

如十二支子丑,醜者子之餘氣也。

 

寅卯,卯者寅之餘氣也。

 

卦亦由是。

 

坤者,乾之餘氣也。

 

蒙者,屯之餘氣也。

 

訟者,需之餘氣也。

 

痺賄,師之餘氣也,且乾而後坤,屯而後蒙,需而後訟,師而後比,雖故有其義,然其所以相次者,皆其餘氣也,自然之理耳。

 

學者不悟,謂聖人固以次之,是未知反對關鍵之鍵也,失之遠矣。

 

每卦之體,六畫便具。

 

天地四方,是為六虛。

 

二十七章 初爻為地,上爻為天,二爻為北,五爻為南,四爻為西,三爻為東。

 

天地四方,每卦之體,皆具此義,是為六虛。

 

《大傳》:“變動不拘,周流六虛”正謂此耳。

 

學者不悟,謂六虛天地四方,乃六畫也,殊不知六畫乃天地四方之象。

 

此之謂紙上工夫,不知落處也。

 

乾坤六子,其像與數。

 

乾坤之位,皆包六子。

 

二十八章 象謂坤卦上中下加三乾畫,便生三男。

 

以乾卦上中下加三坤畫,便生三女。

 

乾坤之體,皆在外,六子皆包於其中也。

 

數謂若畫乾數三,巽離兌四,震坎艮五,坤六。

 

坤數六,震坎艮七,巽離兌八,乾九。

 

乾坤之策皆在外,六子皆包於其中也。

 

此象之自然,有不可得而容心者。

 

爻數三百八十又四,以閏求之,其數吻合。

 

二十九章 爻數三百八十又四,真天文也。

 

諸儒求合其數而不可得。

 

或謂一卦六曰七分,或謂除震離坎兌之數,皆附會也。

 

倘以閏求之,則三百八十四數,自然吻合,無餘欠矣。

 

蓋天度或嬴或縮,至三年,乾坤之氣數始足於此也。

 

由漢以來不悟,惟真人得其說。

 

二十四爻,求之八卦。

 

畫純為疊,是為閏數。

 

三十章 一歲三百六十,而爻數三百八十四,則是二十四爻為餘也。

 

以卦畫求之,是為疊數。

 

何以言之?夫既有八卦矣。

 

及八卦互相合體,以立諸卦。

 

則諸卦者,八卦在其中矣。

 

而別又有八純卦,則其合體八卦為重複,而二十四數為疊也。

 

是以三百六十為正爻,與每歲之數合。

 

而三百八十四,與閏歲之數合矣,則是閏數也。

 

豈惟見於數,亦見於象。

 

人知之該鮮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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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8-2 10:49:56 | 只看該作者
一歲之數,三百六十。

 

八卦八變,氣數已盡。

 

三十一章 乾、姤、遁、觀、剝、晉、大有,八變而復乾,則天之氣盡。

 

坤、复、臨、泰、大壯、夬、需、比,八變而復坤,則地之氣盡。

 

震、豫、解、恆、升、井、大過、隨、八變而復震。

 

則雷之氣盡。

 

艮、賁、大畜、損、睽、履、中孚、漸、八變而復艮,則山之氣盡。

 

離、旅、鼎、未擠、蒙、渙、訟、同人、八變而復離,則火之氣盡。

 

巽、小畜、家人、益、無妄、噬嗑、頤、蠱。

 

八變而復巽,則風之氣盡。

 

兌、困、萃、咸、蹇、謙、小過、歸妹,八變而復兌,則澤之氣盡。

 

凡此八卦,各八變,八八64數,則天、地、雷、風、水、火、山、澤之氣無餘蘊矣。

 

是為一義。

 

數成於三,重之則六。

 

其退亦六,是為乾坤。

 

三十二章 夫氣之數,起於一,偶於二,成於三,無以加矣。

 

重之則為六也。

 

然三,少陽也。

 

六,太陽也。

 

三,春也。

 

六,夏也。

 

此乾之數也,是為進數。

 

其退亦六。

 

三,少陰也。

 

六,太陰也。

 

三,秋也。

 

六,冬也。

 

此乾坤之數也,是為退數,三畫為經卦,六畫為重卦者,凡以此而已。

 

凡物之數,有進有退。

 

進以此數,退以此數。

 

三十三章 大抵物理,其盛衰之數相半。

 

方其盛也,既以此數。

 

及其衰也,亦以此數。

 

若一歲十二月,春夏為進數,秋冬為退數。

 

晝夜十二時,自子為進數,自午為退數。

 

人壽百歲,前五十為進數,後五十為退數。

 

以至甲為進數,乙為退數。

 

子為進數,醜為退數。

 

細推物理,無為然。

 

世儒論教,但衍為一律,殊不明陰陽進退之理,惟真人獨得其說。

 

凡具於形,便具五數。

 

五數既具,十數乃成。

 

三十四章 凡麗於氣者,必圓,圓者,徑一而圍三。

 

天所以有三時者,以其氣也。

 

凡麗於形者,必方。

 

方者,徑一而圍四。

 

地所以有四方者,以其形也。

 

天數三,重之則六。

 

地數五,重之則十。

 

何謂十?蓋有四方,則有中央,為五。

 

有中央四方,則為四維,復之中央,是為十也。

 

菲特地為然,凡麗於形,便具十數,解若此也。

 

大衍七七,其一不用。

 

凡得一數,理自不動。

 

三十五章 大衍之數五十。

 

其用四十九,卦一而不用。

 

不用之學,學者徒知一為太極不動之數,而不知義實落處也。

 

何則?一者,數之宗本也。

 

凡物之理,無所宗本則亂,有宗本焉,則不當用,用則復亂矣。

 

且如輪之運,而中則止。

 

如鉻之行,而大者後。

 

如網之有綱,而綱則提之。

 

如器之有柄,而柄則執之。

 

如元首在上。

 

手足為之舉。

 

如大將居中,而士卒為之役。

 

如君無為,而臣有為。

 

如賢者尊,而能者使。

 

是知凡得一者,宗也,本也,主也,皆有不動之理。

 

一苟動焉,則其餘錯亂,而不能有所施設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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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8-2 10:50:41 | 只看該作者
策數六八,八卦定數。

 

卦數占卦,理之自然。

 

三十六章 八卦經畫二十四,重之則四十八,又每卦八變,684十八。

 

則四十八者,八卦數也。

 

大衍之數五十者,半百一進數也。

 

其用四十九者,體用全數也。

 

五十除一者,無一也,易無形埒是也。

 

四十九有卦一也者,有一也,《易》變為一是也。

 

一不用者,數之宗本也,可動也。

 

用四十八者,取八數變以佔諸卦也。

 

一變為七,七變為九。

 

此之謂也。

 

今筮者於五十數,先置一於前,乃揲之以四十九。

 

或先去其一,欲於四十九數中除一,而終合之。

 

是二者皆全用四十九數,曾不知本卦之本數也。

 

以致誤置一於本卦數中,遂有五與九之失也。

 

且以揲之寄數,但論其多少,而五與九,則無損益於多少之數。

 

而於陰陽正數,亦自無礙。

 

揲法不取其正數,而取其餘數,蓋從其簡便也,簡便,謂一見多少。

 

若待視正數,則煩難矣。

 

又多少之說,無所經見,知古人但以記數也。

 

《大傳》曰:“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九”。

 

謂大衍數本五十,而止用四十九,則其一己先除矣,更無五十全數。

 

分而為二以像四,謂止於四十九數中分而為二也。

 

掛一像三,掛為懸,謂之四十九數中懸掛其一而不用也。

 

筮法,一揲得五與四,四謂之三少。

 

得九與八,八謂之三多。

 

二揲,則五與九已矣。

 

但得三個四,亦謂之三少。

 

得三個八,亦謂之三多,方初得五與久也。

 

而老陽之策三十六,老陰之策二十四,及次正得四與八也,而陰陽之策數如前。

 

則是五九固無損益於多少數,而於陰陽之策正數亦自無傷也。

 

因知四十八數而誤用其九,斷然而明矣。

 

或者又謂揲法得奇偶數。

 

殊不知二揲則五豫九已盡。

 

所以觀其餘數,而不觀其正數,特以從其簡便也。

 

五行之數,須究落處。

 

應數倍數,亦明特時。

 

三十七章 天一生水,坎之氣孕於乾金,立冬節也。

 

地二生火,離之氣孕於巽木,立夏節也。

 

天三生木,震之氣孕於艮水,山高地厚,水泉出焉,立春節也。

 

地生四金,兌之氣孕於坤土,立秋節也。

 

天五盛土,離寄戊而土氣孕於離火,長夏節也。

 

凡此皆言其成像矣。

 

天一與地6合而成水,乾坎合而成水於金,冬至節也。

 

地二與天七合二成火,巽離合而火成於木,夏至節也。

 

天三與地八合而成木,艮震合木成於水,春分節也。

 

地四與天九合而成金,坤兌合而金成於土,秋分節也。

 

天五與地十合而成土,離寄於己而土成於火也。

 

凡此,皆言其成形矣。

 

夫以五言相成數,雖兒童亦能誦。

 

要其義實。

 

縱老壯亦不知落處也。

 

是之謂盲隨古人,何以見《易》乎?以至先天諸卦,初以一陰一陽相間,次以二陰二陽相間,倍數至三十二陰三十二陽相間。

 

《太玄》諸首,初以一陰一陽相間,此以三陽三陰相間,倍數至二十七陰二十七陽相間。

 

此其理何在哉?以時物推之,自祖父子孫,有眾寡之漸。

 

自正二三四五六月,有微盛之滋,皆數之所以明理也。

 

應數見前說。

 

卦位生數,運以成數。

 

生成之數,感應之道。

 

三十八章 生數,謂一二三四五,陰陽之位也,天道也。

 

成數,謂六七八九十,剛柔之德也,地道也。

 

以剛柔成數,而運於陰陽生數之上,然後天地交感,吉凶葉應。

 

而天下之事,無能逃於其間矣。

 

陰陽之位,有所無形,在天也。

 

剛柔則形,而以其在地也。

 

一變為七,七變為九。

 

即是卦妄,宜究其實。

 

三十九章 《沖虛經》曰:《易》無形埒。

 

易變而為一,一變而為七,七變而為九。

 

九者,究也,複變而為一。

 

蓋卦爻自一變、二變、三變、四變、五變、六變、至七變,謂之歸魂,而本宮之氣革矣。

 

更二變而極於九,遂復變為一而返本也。

 

學者不悟經意溺空泛說,失之甚矣。

 

名易之義,非訓變易。

 

陰陽根本,有在於是。

 

四十章 《易》者,大易也。

 

大易,未見氣也。

 

視之不見,所之不聞,循之不得,故曰《易》。

 

《易》者,希微玄虛凝寂之稱也。

 

及易變而為一,一遍而為七,七變而為九,九複變而為一也。

 

一者,形變之始也。

 

清輕者上為天,重濁者下為地,沖和氣者中為人。

 

謂之《易》者,知陰陽之根本有在於是也。

 

此說本於《沖虛真經》,是為定論。

 

學著盲然不悟,乃作變《易》之《易》,即是字言之,非宗旨之學也。

 

唯揚雄為書,擬之曰:《太玄》,頗得之。

 

道家亦以曰月為古之易字,蓋其本陰陽而言也。

 

《易》道瀰漫,九流可入。

 

當知活法,要須自悟。

 

四十一章 《易》之為書,本於陰陽。

 

萬物負陰而抱陽,何適而非陰陽也?是以在人惟其所入耳。

 

文王、周公以庶類入,宣父以八物入,斯其上也。

 

其後或以律度人,或以歷數人,或以仙道人。

 

以此知《易》道無往而不可也。

 

苟惟束於辭訓,則是犯法也,良田未得悟耳。

 

果得悟焉,則辭外見意,而縱橫妙用,唯吾所欲,是為活法也。

 

故曰:“學《易》者當於羲皇心地者弛聘,無於週、孔言語下拘攣”。

 

世俗學解,浸漬舊聞。

 

失其本始,《易》道淺狹,四十二章 羲皇氏正《易》,《春秋》比也。

 

週、孔明《易》,作傳比也。

 

左氏本為《春秋》作傳,而世乃玩其文辭,致左氏孤行,而《春秋》之微旨泯矣。

 

《易》之有辭,本為羲皇發揚。

 

學者不知借辭以明其畫象,遂溺其辭,加以古今訓注而襲謬承誤,使羲皇初意不行於世,而《易》道於此淺狹矣。

 

嗚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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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8-2 10:51:17 | 只看該作者
麻衣道者正易心法後序 麻衣道者《羲皇氏正易心法》,頃得之廬山一異人。

 

或云許堅。

 

或有疑而問者,餘應之云:“何疑之有?顧其議論可也”。

 

昔皇帝《素問》,孔子《易大傳》,世尚有疑之,嘗曰:世固有能作《素問》者乎?

固有能作《易大傳》者乎?

雖非本真,亦皇帝、孔子之徒也。

 

餘於《正易心法》,亦曰:世固能有作之者乎?

雖非麻衣,是乃麻衣之街徒也。

 

胡不觀其文辭議論乎?

一滴千金,源流天造,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翩然於羲皇心地弛聘,實物外真仙之書也。

 

讀書十年方悟,浸漬觸類,以知《易》道之大如是也。

 

得其人,當與共之。

 

崇寧三年三月九曰,廬峰隱者李潛幾道書。

 

跋 五代李守正叛河中,周太祖親征。

 

麻衣語趙韓王曰:“李侍中安得久?其城中有三天子氣”。

 

末歲,城陷。

 

時周世宗與宋朝太祖侍行。

 

錢文僖公若水,陳希夷每見,以其神觀清粹,謂可學仙,有升舉之分。

 

見之未精,使麻衣決之。

 

麻衣云:“無仙骨,但可作貴公卿耳”。

 

夫以神仙與帝王之相,豈可識哉?

 

麻衣一見決之,則其識為何如也?

 

即其識神仙、識帝王眼目以論《易》,則其出於尋常萬一也,固不容於其言矣。

 

乾道元年冬十有一月初七曰,玉溪戴師愈孔文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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