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消論 正文2】
叔世不分五運六氣之虛實,而一概言熱為實而虛為寒,彼但知心火陽熱一氣之虛實,而非臟腑六氣之虛實也。
(熱實寒虛,義亦本於《內經》,以人身發生之元氣言,先生乃以五行之生制言。
二者之理,均所當究,未可互非。)
蓋肺本清,虛則溫,心本熱,虛則寒,肝本溫,虛則清,脾本濕,虛則燥,腎本寒,虛則熱。
假若胃冷為虛者,乃胃中陰水寒氣實甚,而陽火熱氣衰虛也,非胃土濕氣之本衰,(此段義論精切,所謂五行各有陰陽也。)
故當溫補胃中陽火之衰,退其陰水寒氣之甚。
又如,胃熱為實者,乃胃中陽火實而陰水虛也,故當以寒藥瀉胃中之實火,而養其水虛。
然此皆補瀉胃中虛熱水火所乘之邪,非胃為濕者之本。
其余例同法。
夫補瀉脾胃濕土之本氣者,潤其濕者是補濕,燥其濕者是瀉濕,土本濕故也。
(指明本氣,是先生獨得之秘,是從五行立論。)
凡臟腑諸氣,不必腎水獨當寒,心火獨當熱,要知每臟每腑,諸氣和同,宣而平之可也。
故余嘗謂:五行之道,陰中有陽,陽中有陰。
孤陰不長,獨陽不成。
但有一物,皆備五行,遞相濟養,是謂和平,交互克伐,是謂衰盛,變亂失常,患害由行。
故水少火多,為陽實陰虛,而病熱也,水多火少,為陰實陽虛,而病寒也。
其為治者,瀉實補虛,以平為期而已矣。
故治消渴者,補腎水陰寒之虛,而瀉心火陽熱之實,除腸胃燥熱之甚,濟一身津液之衰,使道路散而不結,津液生而不枯,氣血利而不澀,則病日已矣。
(散結濡枯利澀,為治消渴妙諦,亦治萬病之準繩也。
以上論臟腑五行之本氣,為第一段。)
況消渴者,本因飲食服館失宜,腸胃乾涸,而氣液不得宣平,或耗亂精神,過違其度,或因大病,陰氣損而血液衰虛,陽氣悍而燥熱鬱甚之所成也。
故《濟眾》云:三消渴者,皆由久嗜咸物,恣食炙 ,飲酒過度。
亦有年少服金石丸散,積久食熱,結於胸中,下焦虛熱,血氣不能制石,熱燥甚於胃,故渴而引飲。
若飲水多而小便多者,名曰消渴。
若飲食多而不甚飢,小便數而漸瘦者,名曰消中。
若渴而飲水不絕,腿消瘦而小便有脂液者,名曰腎消。
如此三消者,其燥熱一也,但有微甚耳。
余聞世之方,多一方而通治三消渴者,以其善消水穀而喜渴也。
然叔世論消渴者,多不知本。
其言消渴者,上實熱而下虛冷,上熱故煩渴多飲,下寒故小便多出。
本因下部腎水虛,而不能制其上焦心火,故上實熱而下虛冷。
又曰:水數一,萬物之本,五行之先,故腎水者,人之本,命之元,不可使之衰弱。
根本不堅,則枝葉不茂,元氣不固,則形體不榮。
消渴病者,下部腎水極冷,若更服寒藥,則元氣轉虛而下部腎水轉衰,則上焦心火亢甚,而難治也。
但以暖藥補養元氣,若下部腎水得實,而勝退上焦心火,則自然渴止,小便如常,而病愈也。
若此之言,正與仲景相反,所謂巧言似是,於理實違者也。
非徒今日之誤,亦已久哉。
又如,蔣氏《藥證病源》中,(今無此書。)
論消渴、消中、消腎病曰:三焦五臟俱虛熱,惟有膀胱冷似冰,又曰:腰腎虛冷日增重,又曰:膀胱腎臟冷如泉。
始言三焦五臟俱虛熱,惟有膀胱冷似冰,復言腎臟亦冷,且腎臟冰冷言為虛,其余熱者,又皆言其虛,夫陰陽興衰,安有此理!且其言自不相副,其失猶小,至於寒熱差殊,用率相反,過莫大焉。
(先生之辯,固極有理,然虛熱、虛寒,常為病者所兼有,不獨消渴也。
《內經》亦曰:氣之所並為血虛,血之所並為氣虛,是無實乎?
曰:有者為實,無者為虛。
故氣並則無血,血並則無氣,氣血相失,故為虛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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