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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与】
【子集上】【一字部】
与【廣韻】【集韻】【正韻】□同與。
【說文】賜予也。
一勺爲与。
【六書正譌】寡則均,故从一勺。
(與)〔古文〕□□□【廣韻】弋諸切【正韻】弋渚切【集韻】【韻會】演女切,□音予。
【說文】黨與也。
【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
【註】與,黨與也。
【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
【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
【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
立地之道,曰柔與剛。
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
【論語】吾與點也。
【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
【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
【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
【註】師古曰:
與,如也。
【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
【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
【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
【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
【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
【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
【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
【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
【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
【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
【戰國策】內□不與,外敵不可拒。
【註】□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
【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
【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
【禮·曲禮】生與來日。
【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
【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
【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
【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
【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
【註】索隱曰:
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
【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
參與也。
【正韻】干也。
【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
【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
【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
【註】索隱曰:
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
正義曰:
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
通作豫。
【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
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
語辭。
【論語】其爲仁之本與。
【禮·檀弓】曾子曰:
微與。
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
【疏】微,無也。
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
【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
【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
【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
【註】師古曰:
敷與,言開舒也。
與,弋於反。
又人名。
【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
【傳】殳斨,伯與,二臣名。
【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
同輿。
【山海經】敦與之山。
【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
【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
【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
与也。
◎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
與訓黨與也。
今俗與字通作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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