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時務學堂】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湖南時務學堂為巡撫陳寶箴、學政江標於光緒二十三年(1897)四月與湘紳王先謙等所創設;
堂址位於長沙。
辦學初衷以「中體西用」為宗旨,講授經史、掌故、公法,並格致、測算等實學,期使湖南能致富強為東南先。
經費方面由士紳捐贈,並由採礦餘利及公款支出;
師資則依署理按察使黃遵憲提議,延聘梁啟超、李維格分任中學、西學總教習。
依原先章程規定,學生入學年齡限於十二至十六歲,學額為一百二十名,按府分派,如長沙府最多,定為二十四名,餘數名至十餘名不等。
考取入堂後試習三個月,由學堂嚴加甄別以定去留。
肄業以五年為限,期滿由撫學院會同大考,成績優者,給予科名仕進之階;
或作為生監,一體鄉試;
或咨送京師大學堂及出洋留學;
或保薦為使署翻譯隨員,與南北製造等局,差遣委用,以示鼓勵。
課程方面,中學包括四子書、〔左傳〕、〔國策〕、〔通鑑〕、〔聖武記〕、〔湘軍志〕及各種時務書刊;
西學以外國語文為主,兼及算學、格致、操演、步武、西史、天文、輿地等,並且是聘請精通西文之華人教習授之。
時務學堂之教習,如梁啟超、韓文舉、葉覺邁、歐渠甲等人均為康有為門生,而實際教育工作又以梁氏總其責,故康氏的革新思想乃透過學堂而播及湖南,這股風潮且得繼任學政徐仁鑄的支持與陳寶箴之維護,加上唐才常、譚嗣同等人透過〔湘學報〕、〔湘報〕的宣傳,因而短短數年之間,使湖南蔚為變法維新運動的重地。
就時務學堂而言,其教育方針已驟變,梁氏手訂的〔時務學堂學約〕基本上是根據〔萬木草堂小學學記〕而來,共有立志、養心、治身、讀書、窮理、學文、樂群、攝生、經世及傳教十條;
前八條為學課宗旨,後二條為理想抱負。
尤其後二條最能反映康、梁的立論,「經世」條言及「中學以經義、掌故為主;
西學以憲法、官制為歸」,「傳教」條則以「傳孔子太平大同之教於萬國」為旨趣,均足以彰顯中學乃本諸康氏改制及大同之理論,而西學則深涉於西政的範疇,凡此已超出傳統人士所謂「中體西用」的格局。
〔學約〕中所規定的課程分博通、專門二種。
博通學人人皆當通習,包括經學、諸子學、公理學、中外史志及格算諸學等,入學六個月後須自公法、掌故、格算三專門學中各認一門,與博通學並習,至於各學所閱之書則分專精、涉獵二種,每日時刻各占六、四。
除授課外,學堂又設有劄記冊及待間匭,藉由筆記、發問及批答以作為師生思想上的激盪交流。
總括而言,時務學堂之教育概本於康氏的今文經學路線,同時梁氏等人刊布學堂書刊及附加案語祕密散發的〔明夷待訪錄〕和〔揚州十日記〕諸書,則實又兼有宣傳民權及排滿的用意。
這些作為就保守人士來看,當然視如洪水猛獸,故激起王先謙、葉德輝、蘇輿等士紳的強烈攻訐,並在原本極保守的湖南廣大的士民間迅速得到支持。
於是王先謙等於光緒二十四年(戊戌年)四月聯名罷免梁啟超(時在北京),到了六月,陳寶箴已難拒壓力,奏請燒燬〔孔子改制考〕;
此可視為戊戌政變的先聲。
八月,北京變法失敗,康、梁流亡海外,清廷更諭令燒燬〔學約〕等書刊,解散學堂,陳寶箴等一律革職,永不用。
光緒二十五年(1899)後,原址改辦求實書院。
時務學堂僅一年而終,但在保守的湖南可說是新式學堂的先驅,而以其與戊戌變法之密切關聯,更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
至於最立即的影響,則是光緒二十六年(1900),唐才常乘義和團之亂組自立軍起義於湖南,該役有許多學堂學生參加,實可視為戊戌年湖南變法的延伸。
因而就教育史言,時務學堂之設,正當晚清新舊學術及政治遞嬗之際,其所散播的革命性思想,及以教育實際聯繫政治活動,在晚清諸新式學堂中,均具有獨特的地位。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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