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善】 SupremeGood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至善」在〔大學〕裡有「止於至善」一句,意為一個最理想的境界。
「至善」是自古希臘以來西方倫理學中常見的概念,指道德的最高目的,是所有人都尋求的最高的善。
但對於「至善」的解釋,各派的倫理學家則說法不一。
柏拉圖(Plato,427~347B.C.)認為「至善」就是善的理型,是理型世界(WorldofIdeas)中最高的理型,也是一切道德的最後依據。
亞里斯多德(Aristotle,384~322B.C.)則認為人是理性的動物,理性是區別其他一切存有的主要標誌,理性的活動就是人的本性,因此,發揮理性的功能--理智沉思就是至善;
此外,人的各種功能或才能都發揮到完滿的境地也就是至善,就是幸福。
人生的目的即在求得至善,至善就是幸福。
幸福主義(或快樂主義)倫理學家德謨克里特斯(Democritus,460~370B.C.)、伊比鳩魯(Epicurus,314~270B.C.)等人則以為生活的目的是幸福或快樂,幸福即是至善。
但是幸福並不是指官能享受,而是指心靈的寧靜、精神的愉悅。
中世紀經院哲學(Scholasticism)大師聖多瑪斯阿奎納(ST.ThomasAquinas,1225~1274)認為真正的幸福只存於上帝,稱為最高幸福,也就是至善。
上帝賦予人一種自然的傾向,即尋求全福,必須不斷地接近上帝才能達到,得近上帝就是人的至善。
德國哲學家康德(ImmanuelKant,1724~1804)認為至善是最完美的道德境界,是道德和幸福的精確配合。
康德說:「德性……也就是至上的善。
但是還不是完全圓滿之善,還不是有限的理性存有的欲望官能的一個對象,因為要想成為這個對象,還需要加上幸福才行。」
康德認為從古希臘哲學時期開始,倫理學上便有何謂「至善」的爭論。
斯多噶學派(Stoics)以為德性是至善;
伊比鳩魯學派(Epicureanism)把幸福視作至善。
康德以為這兩種學說都是片面的。
為了調和唯動機論和功利主義、禁欲主義和幸福主義的衝突,康德以「至善」概念來解決這個實踐理性的「二律背反」(Antinomie),把「至善」的實現推到了「物自身」(thing-in-itself)的世界。
康德把「至善」作為最高的道德目標。
善就是在不受任何偏愛的影響下,完全出於「應該」而在實踐上是必然的行為。
善行不在於獲得什麼利益,而在於它所作出的犧牲,在於完全出自「應該」的道德律令。
要使道德法則成為自身絕對至善,而不是有條件的、相對的,就必須把人當作道德的主體,看作自身是目的而不是手段。
每個人服從自己的且普遍的道德法則,從而實現絕對的意志自律和自由。
此概念可說是十八世紀德國政治理想的一種表現。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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