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2-12-8 08:52 編輯
【中華百科全書●史學●唐代科舉】
唐代取士主要途徑有三:一、禮部主持的各地士人的考試,曰鄉貢。
二、中央官學畢業生的考試,曰生徒。
三、天子下詔徵求,曰制舉。
前兩種考試經常舉辦,制舉則依需要,無定期。
所謂科舉,主要是指鄉貢。
隋文帝取消九品中正制,改採薦舉辦法,命京官及地力官保舉人才。
至煬帝,置進士科,改用以考試任官之法,唐代沿用。
唐代的鄉貢,是專為不由學館出身的士人而設,應試者至所在州縣報名,甄試合格送禮部,與學館生徒一同考試(鄉貢考試初由吏部主辦,開元二十四年〔西元七三六〕移禮部辦理)。
由於參與鄉貢的士人,不拘資格,遂成為平民進身之階。
鄉貢的科目有: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字、明算、童子等項。
秀才科最高,貞觀後因事廢絕。
明法、明字、明算等科較專門,一般士人最感興趣者,唯明經、進士二科。
高宗永徽(六五○~六五五)以後,形成進士科獨盛局面。
明經科主要考試項目為經義,應試者須精熟文註,明辨義理。
規定禮記、左傳為大經,毛詩、周禮、儀禮為中經,周易、尚書、公羊、穀粱為小經。
凡通一大經及一小經,或兩中經,即可為明經。
試法是初試為「帖經」,每經帖十條,能通五條以上者入取;
二試為口試,稱「經問大義」,凡十條,通六條以上者入取,三試答時務策三題,取粗有文理者與以及第。
有時尚須加試孝經、論語、爾雅等書。
考試辦法,亦時有更動。
明經錄取人較他科為多,平均每次約取百名。
是科考試,多重記憶注疏,對經書義理旨趣反不注意,因此漸不為人所重視,加以政府提倡文學,進士科乃為士人所爭趨。
唐代進士分甲乙兩科,考試項目,先試時務策,題五道,試帖一大經,另試雜文兩首。
策須義理愜當,文須洞識文律。
經策全通者為甲科;
策通四題,帖經過四題以上者為乙科。
玄宗時,進士考試始尚詩賦,其試雜文,最初用賦,後增以詩。
應試者有策文俱佳而帖經成績差劣者,亦可以詩代替,謂之贖帖。
試畢榜示,舉進士者,再經吏部試合格謂之及第,授以官職。
進士科始盛於高宗時,玄宗開元以後,益為社會所尊崇。
開元以前,朝中名士,雜出他途者尚多,開元以後,進士出身者占十之七、八。
進士科取士較嚴,每年不過二、三十人,非有專精博學之才,無法膺選。
士人每有屢試屢敗,垂老始中進士者,明經考試則較進士為易,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之諺。
進士不及第者,稱白衣公卿、一品白衫,亦為人推重。
科舉術語,進士及第有狀報於朝,名居首者,謂之狀頭(如授官稱?頭,授勳稱甲頭),亦稱狀元。
各州申送?
子赴京應進士試,稱解,名居首者謂之解頭或解元。
(程光裕)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