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哲學●比較哲學】 世界文化傳統,約分為四:中國、印度、希臘。
然希臘及猶太傳統已經結合為西方傳統。
是以今日,可歸納為三大傳統:中國、印度、西方。
一般比較哲學家即以此三大傳統為比較對象。
在各文化傳統不相往來之際,無比較哲學。
然自交通工具及傳播工具發達之後,始有比較哲學之產生。
至論有系統,有方法,有獨特之形式對象的比較哲學,即在今日,尚為一未經開墾之處女地。
比較哲學之意義,非謂一般文化,或歷史,或政治等之比較,而為三大文化傳統中之哲學傳統之比較。
各哲學傳統皆有其不同之生命觀與價值觀,因之各有其自己之特色。
然人類具有共通之人性及相同之理性,故其基本思想與原理又有相同之處。
據此可知,各哲學傳統必能相輔相成。
比較哲學之宗旨,不僅在於滿足理智之好奇心,或擴展識見之廣度,而在於從人類全體之觀點,謀求世界哲學思想之整合性,以改善自己之生命觀與價值觀。
詳細言之,即對各哲學傳統徹底研究並了解之後,進而指出其長短,吸收其精華,以求按照自己所處之環境,充實自己之生命,使自己之生命臻於更完善、更崇高之境界。
比較哲學之方法,依萊特氏(J.KweeSwanLiat)之說,分為八種:一、語意學之方法。
二、歷史之方法。
三、比較之方法。
四、整體之方法。
五、形式之評價。
六、現象學之方法。
七、心理學之方法。
八、社會人類學之方法。
入手方法雖有不同,然其目標皆為從人類哲學傳統整體之觀點,探討更合理、更完美之生命價值,以提升自己之精神生命。
研究比較哲學者,必須深入了解各文化傳統之哲學主流及其特色,並熟悉各重要哲學家之當地語言。
此為研究比較哲學之主要障礙。
(孫振青)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3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