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態度與行為】 AttitudeandBehavior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為探討偏見與行動的一致性問題,一九三○年代勒皮耶(R.LaPiere)與一對華裔夫婦,用三個月時間行經萬里,走訪二百五十一家飯店與餐廳,以觀其是否拒絕為華裔服務,結果其中只有一家拒絕。
後來復郵寄問卷探詢這些商家服務亞裔顧客的意願,結果在百分之五十左右的回函中,超過百分之九十的人說「不」,其他人則回答「也許」,因此認為態度與行為無關。
後來魏克(A.W.Wicker)探討相關文獻,於一九六九年發表研究報告指出,態度與行為相關微乎其微,即我們很難根據態度預測行為,部分學者因而認為態度問題不值得繼續研究。
但後來另有學者研究指出,態度與行為是否一致受其他因素影響,如:第一,態度的特殊性(attitudespecificity):通常針對特定人、事、物或問題的態度,比涵蓋範圍廣泛的態度,較能預測相關的行為,如個人對「核能發電廠設在臺北縣」的態度,比對「興建核能發電廠」的態度,較能預測個人參加反對政府興建核四廠活動。
第二、態度形成的方式:研究指出以個人直接經驗為基礎的態度,與行為間的相關程度,比因間接經驗形成的態度高,如親自用過某些品牌形成的態度,比聽別人意見得到的印象,較能預測個人是否購買這個品牌。
第三,個人「自我監控(self-monitoring)」性格:「自我監控」特質較弱者行事受信念影響較深,因此態度與行為的一致性較高;
「自我監控」程度較強者,常應社會情境需求改變行為,所以態度與行為的一致性較低。
第四,知覺態度的可能性(attitudeaccessibility):記憶中的態度被喚起或被察覺的可能性愈高,愈能影響態度對象與所處情境的知覺,進而影響有關的行動,因而態度與行為的相關程度較高。
第五,態度特性,如:態度強度(attitudestrength)愈大,或態度愈穩定持久,愈能用來預測行為;
態度對象與態度本身的關聯程度愈高,態度被喚起或被察覺的可能性也愈高,與行為的相關也愈高。
最後針對態度與行為相關性問題,斐斯賓(M.Fishbein)與艾蟬(I.Ajzen)新近提出的「計畫行為論」(theoryofplannedbehavior)主張,個人的行為取決於個人行為意向(behavioralintention),也就是計畫或決心執行與態度有關的行動。
至於決定個人行為意向的因素,除態度本身外還有兩項:第一,主觀的社會規範(subjectivenorms),也就是個人知覺到的與行動有關的社會控制;
第二,行為控制力知覺(perceivedbehavioralcontrol),就是根據過去經驗與預期障礙,形成行動難度的知覺。
如嚮往抽菸的青少年,不但朋友經常慫恿,家人也未堅決反對抽菸,又容易買到香菸,抽菸的意向較強,最後會由嘗試而染上菸癮。
總之態度與行為的確有關,但不是簡單的直線相關,今後應繼續探討態度與行為如何相關的問題,才能將理論與實際相驗證。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