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二元論】 NewDualism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新二元論係指「後維根斯坦學派」(post-Wittgensteinian)在引起方法論發展史上的第三期「解釋-理解分立」(E-Vdichotomy)時所採用的理論形式。
這種「新二元論」區分了兩種不同的「語言遊戲」(languagegames),其中一種「語言遊戲」中的行動(actions)是要去理解的;
而另種「語言遊戲」中的現象(phenomena)則是要作因果解釋的。
「新二元論」的基本觀念來自於「晚期維根斯坦」(LateWittgenstein)或是「新維根斯坦」(Neo-Wittgenstein)的論點。
維根斯坦(L.Wittgenstein)在晚年時修正了他早年的看法,認為只有在一個具有一致性(consistent)的「語言遊戲」架構下時,才能對某事物進行有意義的討論。
什麼是具有「一致性」的架構呢?
據維根斯坦的看法,這種架構是與語言的使用、活動的進行及不同的詮釋典範交織在一起者。
維根斯坦的這種論點逐漸造成了兩種不同的「語言遊戲」的存在。
其中一種「語言遊戲」所討論的是可觀察的事件,並進而探討這些事件間的因果關係與通則,這種「語言遊戲」可以視作與「新實徵論」(Neopositivism)及主張所謂「假設-理論性解釋」(subsumption-theoreticalexplanation)的科學模式的看法具有相同的概念架構。
另種「語言遊戲」則探討人類的行動,將人類行動視為是與「意義」、「意向」、「理由」、「目標」、「規則」有關的。
後一種「語言遊戲」與前者不同的是,後者是有例外的,而且也不限於可觀察到的外顯行為。
關於「新二元論」的論述大致開始於一九五○年代晚期,然後這些論者才逐漸被歸為「新二元論」。
如安絲康姆(G.E.M.Anscombe)區別了兩種不同的描述:對於自然事件的描述與對於與自然事件相應之行動的描述。
她也引用了亞里斯多德(Aristotle)的「實踐推論」(practicalsyllogism)來說明解釋人類行動的可能性。
而皮德思(R.S.Peters)也反對就哲學性的「後設心理學」(metapsychology)及「心理分析」(psychoanalysis)中之基本概念之因果式的說明。
溫區(P.Winch)強調了在社會生活中各種不同形式裡之「基本規則」的「不可共量性」(incommensurability)。
梅爾登(A.I.Meldon)則考察了「新二元論」中不同「語言遊戲」對於「自由行動」的影響。
泰勒(C.Taylor)則是將「新維根斯坦」的觀點與梅洛龐蒂(MauriceMerleau-Ponty)的現象學(phenomenology)連結在一起,並且引入了「目的論解釋」(teleologicalexplanation)作為研究人類行動之科學的基礎。
馮萊特(G.H.vonWright)最後綜合了前人的研究成果,並採用了「新維根斯坦」對於兩種「語言遊戲」的區分的觀點,區分了社會科學中兩種不同的解釋(因果解釋與目的論解釋)。
與十九世紀中的「解釋-理解」的論戰相較,「新二元論」是對「解釋-理解」之對立進行著一種「語言-分析性的重建」(language-analyticreconstruction)。
「新二元論」後來也受到了一些學者如貝克爾曼(A.Beckermann)與涂美拉(R.Tuomela)從對「假設-理論性解釋」模式的批評,認為馮萊特等人的觀點其實並未超越漢培爾(C.G.Hempel)所講的「演繹-律則模式」(D-Nmodel)。
但是不容否認的,「新二元論」對於主張「方法論統一」的新實徵論仍形成一種嚴峻的挑戰。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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