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董學則]】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程董學則]為程端蒙與董銖合著。
程端蒙(1143~1191)字正思,號蒙齋,南宋江西鄱陽人。
孝宗淳熙七年(1180)鄉貢補大學生,對策不合,罷歸。
端蒙先師事江介,後又赴婺源,受業於朱熹。
著有[性理字訓]三十條,為四句成言,共四百二十八字,是小學啟蒙教材,朱熹曾稱贊此一小學字訓,言語雖不多,卻是一部大[爾雅]。
[性理字訓]形式類似詞典,其內容是根據四書及朱熹[四書集注],從中選出命、性、心、情、才、志、仁、義、禮、智、道、德、誠、信、忠、恕、中、和、敬、一、孝、悌、天理、人欲、誼、利、善、惡、公、私等三十個範疇,作通俗疏釋,和以聲韻,便於記誦,作為青少年學習理學基本知識的啟蒙教材。
其成書較陳淳[四書性理字義]為早,影響亦較深遠。
南宋程若庸著[性理字訓講義],即以此書為藍本,增廣為六門一百八十三條。
明朱升又增至一百八十四條。
此書是南宋末、元代至明初比較流行的啟蒙課本。
程端蒙除編撰上述啟蒙教材外,並與董銖合作制訂[程董二先生學則];
在此學則中,提出了理學教育小學階段的培育目標。
董銖生於紹興二十二年(1152),卒年不詳,字叔重,江西德興人,人稱槃澗先生;
與黃幹同師朱熹,另著有[性理注]、[解易注]等書。
朱熹曾為[程董學則]作跋,他說:「道不遠人,理不外事,故古之教者,自其能食能言而所以訓導整齊之者,莫不有法,而況於家塾黨庠遂序之間乎。
彼其學者所以入孝出悌,行謹言信,群居終日,德進業修而暴慢放肆之氣,不設於身體者,由此故也。
鄱陽程端蒙與其友生董銖共為此書,將以教其鄉人子弟而作新之,蓋有古人小學之遺意矣。
余以為凡為庠塾之師者,能以是而率其徒,則所謂成人有德小子有造者,將復見於今日矣。
於以助成后王降德之意,豈不美哉。」
因此他向學校師長推薦此書,認為依此訓導學生,就能培養出有德性、有造就的人才。
[程董學則]共十八條,基本上是對朱熹所提出的箴言加以歸納與發揮。
起首兩條規定學生在朔望和晨昏所應進行的儀式,末條則為懲處的辦法。
其餘十五條皆為學生律己、待人、接物時必須遵循的原則。
其中講行為的有八條,即指居處必恭、步立必正、視聽必端、言語必謹、容貌必莊、衣冠必整、飲食必節、出入必省八條。
講學習的有讀書必專一、寫字必楷敬、几案必整齊、堂室必潔淨、修業有餘功、游藝有適性等六條。
朱熹認為為學之道,莫先於窮理,窮理之要,必在於讀書。
所以中心要讀書,讀書時要正心肅容,每一書都規定應讀的遍數,如遍數已足而不能背誦,必須再讀至能背誦為止。
要保持學習環境的整齊與清潔。
課餘時則須彈琴與習射。
講待人接物的有相呼必以齒、接見必有定兩條。
規定年長倍者稱丈,十年長者稱兄,年相若者相呼以字,勿以爾汝稱之,書間稱謂亦如之。
黃幹門人饒魯認為[程董學則]講述了群居日用之常儀,朱熹[白鹿洞書院教條]則發揮了學問之宏綱大目,因此主張將兩者並舉,將小學和成人教育的培養目標融為一體。
真德秀制訂的[教子齋規]中,即先講學禮,以下才是學坐、學行、學立、學言,饒、真二人均認為學則必如此,始稱完備。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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