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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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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5 00:56:4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禮儀

 

Ritual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禮儀」是人類表示虔敬的形式,包括儀態和動作;

 

從原始的宗教意識表現在所敬事的神祇或任何偶像中,各有表示虔敬的儀式,率皆以肅穆為旨;

 

至各種宗教建立後,遂各有禮敬的儀式,流傳既久,固定不變。

 

至人類文化進步到形成社會制度後,人與人相處,也建立了互相禮敬的儀式,一方面表示尊重對方;

 

一方面促進互助合作,且增加人和人間的情誼,於是在宗教儀式之外,又形成了社會禮儀,如兩人相見時互相為禮的動作和寒暄之類,積久成為風尚。

 

中國是把宗教禮儀之敬神轉移為敬祖,再廣泛的成為敬人的最早的國家。

 

據傳自紀元前一千餘年前周公制禮,是將禮制度化的開始,現在猶存的〔周禮〕多是政治方面的禮儀,其中在教育方面,以禮教人占了極大部分;

 

其次現存的〔儀禮〕對禮的動作儀式,舉述最為詳盡;

 

至於〔禮記〕則除了舉述多種禮儀之外,並闡明禮儀的義理,學者視為「禮經」,流傳三千年,中國遂有「禮義」之邦的稱號。

 

從孔子以來,把禮儀視為人把自己從野蠻晉升到文明的表徵,也是人使自己從沒有價值的自然人轉變為有崇高人格價值的方式,甚至認為人而無禮,便失去了生命意義。

 

在西學東漸之初,有人惑於西方的強盛,因而唾棄中華文化,禮是當時最受到詬病的一項。

 

不過中華禮儀在開始建立時,也自有其理論根據,不可不知。

 

高明教授在〔禮學新探〕中舉出了「禮」的三種意義:「第一,禮是宜乎履行的;

 

第二,禮是合乎道理的;

 

第三,禮是體乎人情的。」

 

就禮是實踐履行說,〔說文〕本就訓「禮」為「履」;

 

孔子曾說:「言而履之,禮也。」

 

(〔禮記‧仲尼燕居〕)荀子也說:「禮者,人之所履也。」

 

(〔大略篇〕)〔禮記樂記〕中說:「禮自外作」,又說:「禮也者,動於外者也。」

 

都在指出禮是外在行為的表現,當然是見於行動之中的。

 

就禮是合乎道理說,孔子有「禮也者,理也。」

 

(〔仲尼燕居〕)荀子也說:「禮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

 

(〔樂論篇〕)我國先哲最重視道和理,〔周易〕中已有天道、地道、人道之說,也可延伸說有天理、地理和人理,而人理就是體。

 

就禮是體乎人情說,〔禮記禮運〕中的一段話,表示的最明白,即:「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在焉;

 

死亡貧苦,人之大惡存焉。

 

故欲惡者,心之大端也。

 

人藏其心,不可測度也。

 

美惡皆在其心,不見其色也。

 

欲一以窮之,舍禮何以哉!」

 

又:「故聖人之所以治人七情,舍禮何以治之?」

 

從這一方面說,人有與生俱來的情感作用,是先哲知之極稔的,所以情感作用是無法避免的,但若聽憑情感任意發作,必致天下大亂,用禮來「節情」,使情感表現出來適如其分,不傷害別人,也表示自己的修養,是禮的主要功能。

 

〔禮記曲禮〕中說:「禮不妄說人,不辭費。」

 

「說」同悅,即依禮、不隨便取悅(討好)別人,也不多說話;

 

又說:「禮不踰節,不侵侮,不好狎」。

 

「踰節」簡單的說是「過分」,「狎」是過於親暱,因而失去敬重之意,這三種表現,就人情而言,恐怕都是不能為別人忍受的。

 

此外古時「儀」同「義」,所以常見「禮義」連用,「義」字最簡明的解釋,一為「宜」(〔禮記‧祭義〕:義者,宜此者也。)

 

一為「正」,董仲舒〔春秋繁露仁義法〕中說:「義在正我,不在正人。」

 

用在和禮並用時,最為貼切。

 

人和人交往時的禮儀,並非中國所獨有,世界上文化進步的民族,除了宗教性質的儀式外,都有社會性的禮儀,如飲食時的餐桌禮儀,是最普遍的一種;

 

其次是相見時的禮儀,讓路的禮儀;

 

至於政治方面上級與下級之間,兩國首領和外交使節之間,更有不可少的禮儀。

 

禮儀的本質,代表人類文化的進步,使人和人之間,互相表示對對方的尊敬、謙讓與平和,故而「有禮」代表有文化品質,「無禮」表示野蠻;

 

尊敬別人,在根本上乃是出於自尊。

 

自尊者必然尊人,尊人可以避免因無禮而自取其辱;

 

這是人在教育過程中所必須學習的。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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