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學校衛生之發展】 DevelopmentofSchoolHealthinTaiwa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臺灣光復之初,各級學校尚無有系統的學校衛生工作。
臺灣省政府教育廳為加強推動學校衛生工作,遂於民國三十九年(1950)商請衛生處借調技正一名,在督學室擔任衛生督學,負責推行全省學校衛生工作。
民國四十年夏,教育廳開辦學校衛生導師短期訓練班,每校調訓一名,前後四班,共一千二百名教師接受訓練。
民國四十一年夏,又辦理了學校護士訓練班。
這兩項訓練,對日後學校衛生的發展影響很大,也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在師資培育方面,民國四十三年教育部核准在師範學校課程中增列「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二科,成為師範生必修課程。
同年八月,教育部為培養中等學校健康教育師資,先於臺灣省立師範大學設立體育衛生教育學系,分為衛生教育與體育兩組。
民國四十八年又為加強專業訓練及適應實際需要,該校衛生教育學系終於設系,從此健康教育師資有了專業訓練機構。
民國六十九年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原臺灣省立師範大學)成立衛生教育研究所碩士班,專門培養研究人才。
繼而為提供教師在職進修,並加強專業訓練,於民國七十年設置了衛生教育學系夜間部;
又於民國七十一年開辦研究所暑期進修班,民國八十二年成立衛生教育研究所博士班,至此健康教育專業人才的培育有了整體的發展。
在學校衛生行政方面,民國四十四年臺灣省政府教育廳成立了臺灣省衛生教育委員會,推行全省學校衛生工作,貢獻卓著。
民國四十八年臺灣省衛生處成立衛生教育科,除辦理全省公共衛生教育工作外,並協助學校衛生工作。
民國五十七年臺北市改制後,亦成立臺北市衛生教育委員會。
可惜民國六十一年政府為精簡機構,省、市兩處的衛生教育委員會均先後被裁撤,臺灣省將業務併入教育廳第六科衛生保健股,臺北市則將業務併入教育局第五科衛生股。
在健康教育課程的發展中,民國五十七年是很重要的里程碑。
該年,政府實施九年國民教育,教育部修訂課程標準,將國民學校改稱國民小學,並將國民學校各科中的衛生教材畫出,單獨設立了「健康教育科」;
同時,將初級中學改稱國民中學,亦將初級中學的「生理與衛生」一科也改稱「健康教育」,所以從國小到國中,都有了「健康教育」獨立課程。
(參見「國民中小學健康教育課程之發展」)我國有關學校衛生和健康教育的民間學術團體有二:為中華民國學校衛生學會,成立於民國五十年六月,經常協助政府推動學校衛生工作,並與國際學校衛生協會保持聯繫,以加強國際學校衛生學術交流與合作;
一為中華民國衛生教育學會,成立於民國六十八年四月,為一專業性的學術團體。
該會已於民國七十一年加入國際健康促進暨教育聯盟(InternationalUnionforHealthPromotion&Education,IUHPE)為團體會員,並於民國八十五年易名為「中華民國健康促進暨衛生教育學會」。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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