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曲】 Suite
【辭書名稱】舞蹈辭典
【類別】:舞蹈與人文
音樂類型名。
法文原文為連續或跟隨之意。
組曲是把許多不同的樂器曲連接形成一組,做為曲目演奏。
它至少包含三個樂曲的組合,最多可增到二十多個樂曲,如庫普蘭(FrançoisCouperin,1668-1733)的《秩序組曲集》(Ordre)就包括二十四首樂曲。
組曲內的曲子通常都是短曲,且每一曲之間都能做成對比,有些組曲用同一調聯合所有的曲子,有些組曲(如歌劇或芭蕾之組曲)卻以標題或其他形式作為關聯。
巴洛克時期的組曲是以舞曲作為連接的秩序;
如阿勒曼舞曲-庫朗舞曲-薩拉邦舞曲-吉格舞曲。
組曲前身是來自舞蹈音樂,早期的舞蹈音樂常把兩支對比舞曲排在一起,如一支慢二拍子巴望舞配上一支快三拍子的巴望舞,十六世紀時也有三支舞曲合併的舞蹈音樂,如戴沙(JoanAmbrosiaDalza)的魯特琴舞曲將「巴望舞曲-薩拉邦舞曲-皮娃舞曲」排在一起。
1557年泰爾特勒(EstienneDuTertre)是第一位使用組曲這名詞的音樂家,在他的勃浪舞曲(Branles)中,樂曲完全配合傳統的舞蹈編排──從慢舞開始漸至活潑輕快的舞。
十六世紀後半葉至十七世紀出版了很多舞團或魯特琴演奏的曲子,多數是用同一調將各曲連成一組。
有些曲子不一定用一樣主題,德國作曲家佩渥爾(PaulPeuerl)是第一位把組曲設立連接標準的作曲家,其連接次序定為:帕多瓦納舞曲(Paduana)-恩塔達舞曲(Intrada)-丹茲(Dantz)-嘉拉德舞曲(Galiarda),但其他作曲家則有自己的連接次序及標準。
巴洛克時期巴赫(J.S.Bach,1685-1750)創作了將近四十組獨奏組曲,多數是應用:前奏-阿勒曼舞曲-庫朗舞曲-薩拉邦舞曲-吉格舞曲的次序組合,因此有時用巴赫的組曲作為巴洛克獨奏組曲的標準,並以阿勒曼舞-庫朗舞-薩拉邦舞和吉格舞作為組曲主幹,但這些排列形式不一定是固定的,巴赫本人有時也在其中作調整或縮減。
十七世紀中半葉,法國的芭蕾歌劇在盧利(J.B.Lully,1632-1687)領導推展下,組曲極為盛行,為顧及舞蹈和歌唱的配合,芭蕾歌劇的組曲有時限定只用一個音樂主題,或把不同的樂曲調子抽出來,用一個調來統合。
這種法國芭蕾劇組曲後來被作曲家應用到管弦樂組曲上,並以法國序曲為開始,其後連接不同的流行舞曲,如梅呂哀舞曲、布瑞舞曲、嘉禾舞曲、巴瑟比舞曲等。
管弦樂組曲最有名的例子是韓德爾(G.F.Handel,1685-1759)的《水上音樂》(WaterMusic,1717)和《皇家煙火》(MusicForTheRoyalFireworks,1749)。
除獨奏組曲和管弦樂組曲外,還有室內樂組曲。
英國在1620年開始,在室內演奏的和諧樂團(ConsortMusic)就有把阿勒曼舞曲-庫朗舞曲-薩拉邦舞曲連在一起演奏,但正式注意組曲安排次序是開始於德國。
法國的室內樂組曲與管弦樂組曲之差別是前者用前奏曲取代序曲。
在義大利,室內樂組曲又稱為室內奏鳴曲(SonataDaCamera),起初它是指舞蹈音樂,後又與組曲同義。
十八世紀中期,奏鳴曲成為音樂的新寵,舞蹈組曲漸不再流行,另一種和組曲相似但與舞蹈無關的「嬉遊曲」(Divertimento)興起,但作曲家有時亦會出現一些美麗的組曲作品,如莫札特(W.A.Mozart,1756-1791)曾創作兩套組曲:《第399號組曲》和《第385號組曲》。
後來的作曲家如聖桑(C.Saint-Saëns,1835-1921)、辛德密特(P.Hindemith,1895-1963)、德布西(C.Debussy,1862-1967)、西貝流士(J.Sibelius,1865-1957)、馬斯內(J.Massenet,1842-1912)和霍爾斯特(G.T.Holst,1874-1934)都曾寫過用組曲為主題的音樂作品。
十九世紀中期芭蕾音樂也有組曲,這些組曲是由不同的芭蕾音樂,一段段地連接起來。
著名的芭蕾組曲包括柴科夫斯基(P.Tchaikovsky,1840-1893)的《胡桃鉗組曲》(NutcrackerSuite)和斯特拉溫斯基(I.Stravinsky,1882-1971)的《火鳥組曲》(FirebirdSuite)。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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