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證治第二】
茯苓四逆湯方
茯苓(六兩) 人參(一兩) 甘草(二兩炙) 乾薑(一兩) 附子(一枚去皮破八片)
上五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七合。日三服。
茯苓虛無淡滲而降下。導無形之火以入坎水之源。故以為君。人參補汗下之虛。而益胃中之津液。乾薑辛熱。
守中而暖胃。附子溫經。直達下焦。導龍火以歸源也。
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疼痛者。急當救裡。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救裡宜四逆湯。救表宜桂枝湯。
此論誤下之後。證有表裡緩急之分。治有先後虛實之當急也。
下之。誤下之也。
續。連續也。
言因誤下之虛。
遂續得下利不止也。
清穀。清水完穀也。
誤下而胃虛裡寒。致完穀不化也。
前後兩身疼痛。義各不同。一以陰寒在裡而痛。一以寒邪在表而痛也。
上截所謂身疼痛者。因誤下陽虛。陰寒在裡。無陽氣以噓培柔養。故身疼痛。
與上編人參新加湯同義。雖有誤汗誤下之不同。而陽虛則無不同也。
後身疼痛者。指傷寒之表症而言也。
後。謂下後。
非救裡之後也。
寒氣傷營。營血滯澀。不快於流行而痛也。
清便自調。謂小便清而自調。邪未入裡之征也。
急救者。唯恐不及之詞也。
言寒傷營之證。設醫以藥誤下之。致胃陽敗損。裡氣虛寒。胃不殺穀。津液不守。所以隨得下利清穀不止也。
猶身疼痛者。無陽氣以溫養筋骸。流通氣血之故也。
既無表證。但見裡寒。故當急救其裡也。
若誤下之後。
但身疼痛。小便清而自調者。知其寒邪但在於表。猶未入裡。乃傷寒首條之惡寒體痛。及次條身疼腰痛。
骨節疼痛。惡風無汗之身疼痛也。
當急救其表。若不急救其表。則外邪必乘誤下之虛。陷入於裡而為變逆之證。故云急也。
然則救裡維何。宜以四逆湯溫裡復陽可也。
若救表。則當以桂枝汗解之。然桂枝湯之不可用於傷寒也。
前上編第十二條。已有明禁矣。
而此條反用之。豈仲景二三其說耶。不知仲景所禁。但禁脈浮數而發熱汗不出者。乃未治之傷寒也。
此條已屬傷寒誤下。胃陽已虛。陰邪已盛。衛氣已虛。不宜復用麻黃湯發汗。更亡其陽矣。
故以桂枝之辛溫。宣通其陽氣。而微解其表。則溫散兩全而無害矣。
此又定法中之活法。未可執一論也。
辨誤 此節是兩股文。當作兩截解。傷寒醫下之句。是一條之總冒。言假若下之後。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而身疼痛者。其裡寒已甚。陽氣將危。且全無表證。故急當救裡。是以無陽之裡證為急也。
此三句。
是上半截義。又言如下後但有身疼痛之表證。而清便自調者。是並無裡證可知。故急當救裡。裡既無邪。
當以表邪為重。此三句。是下半截義。故下文又以兩方分隸兩義之下而總結之。辭義井井。爽然可見。
不意成氏以來。各注家俱作一義解。皆云救裡之後。得清便自調。然後與桂枝湯救表。若果如此論。則下截之者字與急字。皆不須用矣。
豈溫經救裡之後。身尚疼痛。直待清便自調。裡氣已和。然後救表。
尚可云急乎。如厥陰條中。下利腹脹。身體疼痛。先溫其裡。乃攻其表。方為次第分明。允為一義。此條乃裡證急則救裡。無裡證則救表。因證施治之活法。故有兩者字及兩急字以分之。豈可混講。只因後身疼痛之後字上。脫一下字。稍覺模糊。遂成千古之惑。奈注者不辨語氣。不清脈理。泛然下筆。
致失作者之意。竊為前輩惜之也。
況傷寒用桂枝之禁。前中風條內。凡諸注家。皆能申仲景之意而 言之。才至傷寒例中之桂枝湯。豈遂忘之。而竟置之弗論耶。此正所謂隨文順釋而已。又何裨於後學哉。
傷寒五六日。大下之後。身熱不去。心中結痛者。未欲解也。
梔子豉湯主之。
五六日。雖為邪當入裡之候。然有邪尚在表而未解者極多。總以表證既去而無裡證者。為邪氣已解。
表證初罷而隨見裡證者。為外邪入裡未可以日數拘也。
今五六日而身熱不去。是表證尚未除也。
大下之後。
若表邪盡陷。則身不熱而為痞結。及協熱下利等變證矣。
今乃身熱不去。是邪氣半留於表也。
心中結痛。
是邪氣半入於裡也。
表裡皆有邪。是以謂之未欲解也。
然邪入猶淺。初入於上焦心胸之間耳。若用表裡兩解之法。則邪未入胃。豈宜攻裡。無若就近取之。則以高者越之之法為便。故以梔子豉湯吐之。則內邪隨涌而上出。外邪又因吐得汗而解矣。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http://www.a94382761.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445736&pid=695869&fromuid=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