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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經 卷二十三 運氣類 氣淫氣迫求其治也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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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31 22:39:3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類經 卷二十三 運氣類 氣淫氣迫求其治也311

 

 

(《素問‧六節藏象論》)

 

帝曰︰五運之始,如環無端,其太過不及何如?

 

岐伯曰︰五氣更立,各有所盛,盛虛之變,此其常也。

 

(太過不及,即盛虛之變,但五運更立,則變有不同耳。)

 

帝曰︰平氣何如?

 

岐伯曰︰無過者也。

 

(過,過失之謂,凡太過不及皆為過也。)

 

帝曰︰太過不及奈何?

 

岐伯曰︰在經有也。

 

(經,即本經氣交變、五常政等論,見後第十及十三章。)

 

帝曰︰何謂所勝?

 

岐伯曰︰春勝長夏,長夏勝冬,冬勝夏,夏勝秋,秋勝春,所謂得五行時之勝,各以氣命其臟。

 

(所勝,五氣互有所勝也。

 

春應木,木勝土。

 

長夏應土,土勝水。

 

冬應水,水勝火。

 

夏應火,火勝金。

 

秋應金,金勝木。

 

故曰五行時之勝。

 

所謂長夏者,六月也,土生於火,長在夏中,萬物盛長,故云長夏。

 

不惟四時之勝如此,人之五臟亦然,如肝應木而勝脾,脾應土而勝腎,腎應水而勝心,心應火而勝肺,肺應金而勝肝,故曰以氣命其臟。

 

命者天之所畀也。

 

春勝長夏五句,與金匱真言論同,詳疾病類二十七。)

 

帝曰︰何以知其勝?

 

岐伯曰︰求其至也,皆歸始春。

 

(至,氣至也,如春則暖氣至、夏則熱氣至者是也,即天元紀等論所謂至數之義也。

 

始春者,謂立春之日,如《六元正紀大論》曰︰常以正月朔日平旦視之,睹其位而知其所在矣。

 

蓋春為四時之首,元旦為歲度之首,故可以候一歲盛衰之氣。

 

一曰︰在春前十五日,當大寒節為初氣之始亦是。)

 

未至而至,此謂太過,則薄所不勝而乘所勝也,命曰氣淫。

 

(未至而至,謂時未至而氣先至,此太過也。

 

太過則薄所不勝而乘所勝者,凡五行之氣,克我者為所不勝,我克者為所勝,假如木氣有餘,金不能製而木反侮金,薄所不勝也。

 

木盛而土受其克,乘所勝也。

 

故命曰氣淫。

 

淫者,恃己之強而肆為淫虐也。

 

余太過之氣皆同。

 

按︰此下舊有不分邪僻內生工不能禁十字,乃下文之辭,誤重於此,今刪去之。)

 

至而不至,此謂不及,則所勝妄行,而所生受病,所不勝薄之也,命曰氣迫。

 

所謂求其至者,氣至之時也。

 

(至而不至,謂時已至而氣不至,此不及也。

 

不及則所勝者妄行,所生者受病,所不勝者薄之。

 

所生者,生我者也。

 

如木不及則土無畏,所勝妄行也。

 

土妄行則水受克,所生受病也。

 

金因木衰而侮之,所不勝薄之也。

 

故命曰氣迫。

 

迫者,因此不及而受彼侵迫也,余不及之氣皆同。

 

按︰《五營運大論》曰︰主歲何如?

 

曰︰氣有餘,則製己所勝而侮所不勝;其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

 

與此二節義同。

 

上二節先至後至之義,又詳本類後十八。)

 

謹候其時,氣可與期,失時反候,五治不分,邪僻內生,工不能禁也。

 

(候其時者,候四時六氣之所主也。

 

知其時,則氣之至與不至,可得其期矣。

 

若不知之而失其時、反其候,則五運之治,盛衰不分,其有邪僻內生,病及於人者,雖稱為工,莫能禁之,由其不知時氣也。

 

如《陰陽應象大論》曰︰故治不法天之紀,不用地之理,則災害至矣。

 

正此之謂。)

 

帝曰︰有不襲乎?(言五行之氣,亦有行無常候,不相承襲者否?)岐伯曰︰蒼天之氣,不得無常也。

 

氣之不襲,是謂非常,非常則變矣。

 

(蒼天者,天象之總稱也。

 

不得無常,言天地之正化也。

 

氣之不襲,是謂非常,言天地之邪化也。

 

邪則為變,變則為病矣。)

 

帝曰︰非常而變奈何?

 

岐伯曰︰變至則病,所勝則微,所不勝則甚,因而重感於邪則死矣。

 

(所勝則微,如木受土邪、土受水邪之類,我克者為微邪也。

 

所不勝則甚,如土受木邪、火受水邪之類,克我者為賊邪也。

 

賊邪既甚而復重感之,則不免於死矣。

 

時氣臟氣皆然。)

 

故非其時則微,當其時則甚也。

 

(邪不得令,非其時也,故為病微。

 

邪氣得令,當其時也,故為病甚。

 

所勝所不勝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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