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宗金鑑 傷寒論註 傷寒發熱,口中勃勃氣出575】
傷寒發熱,口中勃勃氣出,頭痛目黃,衄不可制,貪水者必嘔,惡水者厥。
若下之,咽中生瘡,假令手足溫者,必下重便膿血。
頭痛目黃者,若下之,則目閉。
貪水者,若下之,其脈必厥,其聲嚶,咽喉塞;若發汗,則戰慄,陰陽俱虛。
惡水者,若下之,則裏冷不嗜食,大便完穀出;若發汗,則口中傷,舌上白胎,煩燥,脈數實,不大便六、七日,後必便血;若發汗,則小便自利也。
〔註〕:
傷寒發熱,口中勃勃氣盛而出,頭痛目黃,將欲作衄,衄不可制,以陽邪盛,故衄之甚也。
貪水者,水與熱摶,故嘔也;惡水者,裏陰寒盛,故厥也。
傷寒發熱,口中出氣盛者,若下之,熱邪入淺,咽中生瘡;入深,下重膿血。
頭痛目黃者,若下之,則兩目閉,液傷乾濇也。
貪水者,若下之,熱去水停,故肢厥聲嚶,咽喉塞也;若發汗過多亡陽,故戰慄,表裏俱虛也。
惡水者,若下之,裏寒更甚,故不嗜食,下利完穀也;若發汗動其虛陽,故口中瘡,舌上白胎,煩燥也。
若脈數有力,不大便而惡水,熱在於陰,故六、七日後必便血也。
若更發其汗,陰陽俱虛,故小便自利也。
〔集註〕:
程知曰:傷寒發熱,熱在表也;口中勃勃氣出,熱在裏也。
頭痛目黃,衄不可制,所感之寒與所鬱之熱,共蒸於上也。
此當以貪水惡水辨之:貪水者,陰虛而熱勝,水入而熱與之拒,故嘔也;惡水者,陽虛而寒勝,水入而陽氣不任,故厥也。
蓋熱氣挾寒邪上蒸,法當辨寒熱多寡而用清解,設不知而妄下之,是強抑之而邪不服,必至咽瘡,若手足溫而不厥者,其熱為勝,必以下而致便膿血也。
頭痛目黃者,下之則熱內陷而目閉,若貪水者,陰虛為寒下所抑,其脈必厥,其聲必如嚶兒餲塞不揚也。
此而更發其汗,則亡陽戰慄,陽亦與陰俱虛矣。
若惡水者,陽虛,加之寒下,則有裏冷不嗜食,大便完穀出之變也。
此而更發其汗,則虛陽外發,必口爛、舌白胎而煩燥也。
脈數實不大便者,至六、七日後當便血,此當下之,若更發其汗,則非惟大便不行,併小便亦為之不利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