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子須知】
本帖最後由 巨門 於 2012-10-20 20:46 編輯 <br /><br /><P align=center><B><FONT size=5>【<FONT color=red>人子須知</FONT>】</FONT> </P><P> </P>
<P align=center>重刊人子須知資孝地理心學統宗 </P>
<P align=center> </P>
<P align=center>江右山人徐善繼、徐善述 同著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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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lign=center>凡 例 </P>
<P> </P>一 、是編為人子術,非為術家設,故凡不傳之祕,一一敷陳口訣而作詩歌,以為不記誦便。
<P> </P>二、是編惟務通俗,俾易知識,初無意於組織文辭,以絢觀美。
<P> </P>是以直敘其旨而不嫌于鄙,詳述其奧而不慮乎繁。
<P> </P>即於前後之重復,辨證之瑣屑,與夫照應不齊,言論膚淺,俱弗暇恤耳。
<P> </P>三、是編所收諸名地圖,不過為釋疑設耳。
<P> </P>故於緊要相關處,援古證今,具圖詳說以發明之。
<P> </P>其間或因論龍穴而略於于砂水,或因論砂水而略于龍穴,惟所重處特加詳焉,其他莫能悉及。
<P> </P>蓋寸箋半簡間,摹數百十里山川,烏可兼備哉!<BR><BR>闇者或病其不類,緣識見不同耳。
<P> </P>祝觀物先生云:“圖圖圖,糢糊糢糊復糢糊。
<P> </P>一人摹一樣,十人畫九圖。”
<P> </P>信哉!<BR><BR>善觀者當自得其妙,又安可按圖索驥?<BR><BR>四、凡諸名地圖,皆予兄弟足目所經涉者,或名師扦點,或課驗不爽,或發越確應,必有明徵可為法則者斯收之。
<P> </P>否則,無徵不信,何可泛收?<BR><BR>五、凡諸地圖,必著其土名山向,某師所卜,及詳所出人物官爵,不以瑣屑自嫌者,固所以徵其實跡,亦欲人子因此可以索微探頤,得意于筆舌之外,毋以是而反啟疑議焉。
<P> </P>六、凡引用諸名師語,或稱姓氏,或稱書名,或稱號,或稱字,或止稱某氏某公,從便也。
<P> </P>其不著者,闕疑耳。
<P> </P>多吾鄉者,考據切實云。
<P> </P>七、凡折衷諸說是非,亦惟據于已驗仙跡,及名師議論之長者取證也。
<P> </P>八、凡收諸名地圖,既有敘說矣,又間有補義釋義,及有傳奇傳疑者,或以取證,或以申明,非瑣也。
<P> </P>九、凡設龍穴砂水諸圖式,立法有不得不然者,但不可執泥耳。
<P> </P>生山不與畫山同,固有山水奇妙處,雖良工不能施其巧,在智者觸類旁推可也。
<P> </P>十、凡名地,有遠至數百年後而方有福應者,有近只數年而即有福應者,世俗多泥葬地後所生人方能受蔭,即此太遠太近,豈不荒唐哉?<BR><BR>予兄弟初嘗深疑,久而徧徵,灼然不爽。
<P> </P>蓋驟發遲發,亦猶悟學有頓門漸門之義,漸發乃常理共知,不必辨。
<P> </P>其驟發者,如陶氏之牛眠穴、王氏之折臂三公地,固已彰彰明驗于世,不可谓無此理也。
<P> </P>茲于編中所收諸地,惟取其眞是應蔭者,不以年代遠近拘,特書諸此,以告觀者毋疑焉。
<P> </P>十一、不佞嘗謂地學須致力三多,而究心地書不與焉。
<P> </P>何謂三多?<BR><BR>多參明師則傳授眞而所聞博,多觀古格則所見廣而是非明,多經窀穸則歷練精而眞見定。
<P> </P>地書固已多覽,然紙上陳言又在三多之外矣。
<P> </P>且人子安能盡此三多?<BR><BR>故於是編多載名圖,俾人子精加紬繹,虛心詳究,三多在其中。
<P> </P>久之,自有心領神會,豁然貫通,而俗師淺巫莫能誑之,不于慎終之者有補矣夫!<BR><BR>十二、凡鉅室,美地固非一穴。
<P> </P>楊公所謂“眾坟合力却成大”,又云“取眾墳參互議”,斯確論也。
<P> </P>故茲所收之圖,有一家而二三地者,職此耳。
<P> </P>十三、地理家諸書繁浩,條緒多端,眞贗並列,未易悉辯。
<P> </P>緣督仙翁所謂“得訣歸來好看書”,確論矣!<BR><BR>茲於編中撮其精當者,取以質證。
<P> </P>或摘一二句,或采一二節,或間摭庶人之言,或備錄一家之說,或斷章而取義,或檃括以為辭,意在發明,非敢務博也。
<P> </P>編中曰右、曰按、曰巳上、曰補議,皆理有未盡,而復申明之,特變其發語之辭耳。 </B> <P align=center><B><FONT size=5><FONT color=red><FONT color=blue>【</FONT>郢中重刻人子須知序</FONT>】</FONT></P>
<P> </P>德興徐維志、維事兄弟蓋孿云。
<P> </P>少為邑諸生。
<P> </P>遭家難,棄去,治形家言。
<P> </P>德興故多堪輿家,見,以為未慊於志,更走四方,求勝己者而師事之。
<P> </P>所歷燕、齊、吳、楚、閩、粵,名城大都偉麗之觀,絶嶂幽壑猿鳥之徑,遺墟荒隴,狐兔之宮,皆窮躋翔覽然後已。
<P> </P>凡三十年而業成,著書曰《人子須知》。
<P> </P>學士大夫雅好之,造請無虛日,庭中羔雁爲群矣。
<P> </P>先通奉公居王父喪,取其書置几上,手校讐,紙幣墨渝弗釋也。
<P> </P>無何,先通奉不祿。
<P> </P>諸孤藐焉懼不足以襄大事,則迎致維事來與計之。
<P> </P>君故儒者,恂恂若不能言。
<P> </P>比登覽,即千里在指顧中。
<P> </P>聚訟可否,眾莫能决,君徐出片語而定,人人遜弗如也。
<P> </P>間嘗請曰:“述兄弟三十年功緒,盡在斯編矣。
<P> </P>今又十年,而聞見日益。
<P> </P>太史公幸為我忠臣。”
<P> </P>不佞謝不敏。
<P> </P>會君有郢曾司空聘,而維志適從荊南來,遞出所新得,相資損益殆半。
<P> </P>司空遂以付剞劂焉,而謂不佞與聞首事,屬序以遠其傳。
<P> </P>不佞竊嘆夫術業之難工,而盛名不易居也。
<P> </P>君恒言家世受《尚書》,學古有獲,多聞事。
<P> </P>建始,吾求堪輿于書而不合也,自用則小,好問則裕。
<P> </P>中,吾求之人而不合也,晚而求之古今墓宅成敗已驗之格,而合者十六七矣。
<P> </P>夫兩戒山河,首西北而竟東南,其形勢利便,豈一端而已?自吾涉淮北,渡漢南,以窺中原秦蜀而驗吾格,與前代名家擘畫無不合者矣。
<P> </P>胼手胝足,勞心焦思,其成之難如此。
<P> </P>君兄弟名藉甚,而忌者之口亦無所不至。
<P> </P>初以不佞招入郢,人或詬曰:“是商顏郜首而儒衣冠者,英雄欺人耳!”市虎杯蛇,轉相扇惑,君幾無以自解。
<P> </P>斯名為謗囮矣。
<P> </P>嗟夫!無論君所執,無論今之人,漢子雲氏作《大玄》,羽翼聖經,而舉世莫能知,獨桓譚奇其辭,謂“五百歲而後興”。
<P> </P>老氏不云乎,“知我希者貴”。
<P> </P>彼其之子,雖户說以眇論,終不能化,復何有於不佞之言?君第藏之名山可矣!
<P> </P>萬曆癸未歲孟春之吉,賜進士出身亞中大夫河南布政使司右參政前陝西按察司副使奉勅提督學校翰林院國史修撰雲杜李維禎叙 </B> <P align=center><B><FONT size=5><FONT color=red><FONT color=blue>【</FONT>重刊人子須知序</FONT>】</FONT></P>
<P> </P>嘉靖辛酉春,余從京邸會星橋金太史,談堪輿家書不下數十百種,類皆繁雜,互相牴牾。
<P> </P>仁人孝子一旦當大事,悲傷慘怛之餘,取其書而覽之,無所適從,往往以弗克盡心為憾。
<P> </P>惟德興徐氏兄弟所著《人子須知》一書,會諸書而折衷之,足以破羣疑,當大事也。
<P> </P>然余聞其言,未見其書。
<P> </P>比自商於致政歸,訪其書於坊間,兩見刻本,深嘉二子用心之當,而服金太史之言非誣。
<P> </P>惜字多訛舛,欲為厭觀也。
<P> </P>辛巳冬,雲杜李太史為尊人方伯公卜地,乃移書中丞王公,為訪二子來雲杜。
<P> </P>時伯子已入閩越,迎其季子來。
<P> </P>既襄大事,余後自太史廬迎季子及高第弟子凃子于郢中,亦為卜地計。
<P> </P>見季子儒雅藴籍,迥異俗師。
<P> </P>相與遊處幾一載,暇日出手錄善本示余。
<P> </P>未幾,伯子亦自閩越至,更相是正者久之。
<P> </P>余因念茲會不偶,所著述已精,從而校定入梓,使海內之仁人孝子覽之而從事,庶無弗克盡心之憾矣乎!
<P> </P>旹萬曆十有一年癸未孟夏月望日,郢中陽白居士曾璠子玉甫譔 </B> <P align=center><B><FONT color=red><FONT color=blue>【</FONT>舊 序</FONT>】</P>
<P> </P>江右徐維志、維事氏伯仲,著資孝堪輿書曰《人子須知》,因通家仰湖費大人馳請余言。
<P> </P>適客有在座者,遽矍然曰:“人子之所當知者,豈惟是哉!且孝亦未易以言也。
<P> </P>若大舜終身之慕,武周之繼述,曾參之養志,斯孝矣。
<P> </P>顧屑屑於一藝一能,謂之曰孝,吾惑焉。”
<P> </P>余解之曰:“人子之於親也,固當無所不用其極,況地理尤切於送終以當大事者乎!《傳》曰‘事死如事生’,茍於其親之沒也,置蟻泉沙礫中,無異委壑,孝安在哉?是故風水之說固不足信,而厝親之舉則當重也;生人之禍福不足計,而化者之安危則所當慮也。
<P> </P>曾謂舜之大孝,武周之達孝,曾參之純孝,厥念乃不逮此與?誦夫子宅兆之訓,程子五患之戒,則地理固人子當知之切務,而非彼一藝一能者比也。
<P> </P>謂之曰資孝亦宜矣。
<P> </P>且觀其書,分條析類,明切該博,闢諸家之陋習,啟天下以孝誠,信有補於世教者,不可以其術而忽之也。”
<P> </P>客唯唯而退。
<P> </P>因書以歸之。
<P> </P>賜進士及第光祿大夫左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知制誥經筵國史總裁華亭存齋徐階撰 </B> <P align=center><B><FONT size=5><FONT color=red><FONT color=blue>【</FONT>舊 序</FONT>】</FONT></P>
<P> </P>世所論勘輿家,率以相地之術易視之。
<P> </P>夫勘輿非術也。
<P> </P>昔神禹敷土,隨山刊木,因九河之勢,奠厥民居;公劉之遷都,相陰陽,觀流泉;周公卜洛營周;居於洛邑,自古重之久矣。
<P> </P>自左僊著《龍經》,郭景純著《葬書》,俚談曲說之士,遂各以所見售世,流為藝術,則世之易視之也固宜。
<P> </P>夫宇宙亦大矣!術家者既不能長騖萬里,窮章亥之所步,復泥俚談曲說,不取正於大方家,如執蹄涔議絳虬,安可得乎!論法象者莫辨于《易》,其曰“天地定位,山澤通氣。”
<P> </P>夫位有定而氣實通焉。
<P> </P>絪緼磅礡,游魂靈怪,氣也。
<P> </P>蒸為風雨,應為列星,流形於山川草木,亦氣也。
<P> </P>氣也者,載天地而浮之也。
<P> </P>是故山氣多勇,澤氣多瘖,谷氣多痺,險阻氣多壽。
<P> </P>郭景純曰“啟陳發新,朝海拱辰”。
<P> </P>左僊以北戒山起于闐,左支極之于,南戒山自右支極五嶺。
<P> </P>其言曰“山行有斷,脈不中絕”,山澤通氣之說也。
<P> </P>世之業堪輿者能知之乎?<BR><BR>夫建都立邑,載諸經者,吾無論已。
<P> </P>郭景純論葬法曰:“葬者藏也,乘生氣也。”
<P> </P>世遂以氣休咎論禍福,不揆葬義所自起。
<P> </P>孟軻氏不云乎,“且比化者,無使土親膚。”
<P> </P>於人心獨無恔乎?吾以是知葬之起也,蓋仁人孝子之心也。
<P> </P>不乘生氣,避五患,萬一奪烏鳶而飼螻蟻,其與委溝壑者何殊哉!夫善愛親者,疾必擇名醫,葬不敢以付庸術,蓋慎之也。
<P> </P>是故乘生氣,避五患,以寧吾親,以畢吾終天之願,此仁人孝子所為心也,非徒以禍福論休咎也。
<P> </P>彼堪輿者,倘能以其所嘗試者藏遺器于造化,而畢吾仁人孝子之心,其道亦大矣哉!<BR><BR>世烏得而易視之?<BR><BR>吾饒有儒生徐維志、維事伯仲,嘗輯堪輿書曰《人子須知》,就正于余。
<P> </P>閱其議論該博,發理精詳,會百用于一原,析貳疑于百氏,眞足以挽俚談曲說而歸之正者,因書此以序之云。
<P> </P>賜進士及第南京國子監司業前翰林院國史編修浮梁星橋金達撰。
<P> </P>予謝仕二十餘年,于六經外,百家之書,靡不探究,惟庖犧氏之卜筮,岐黃氏之醫葯,郭景純之葬法,誠可以利天下者,皆得謂之仁術。
<P> </P>宜乎其河江屢變,浮雲芻狗,而三術之衍,于萬世者不廢也。 </B> <STRONG>蓋制作之美則愛,愛則傳,人情理勢其固然與。 </STRONG>
<P> </P><STRONG>吾邑徐君,少峰仰峰二難。 </STRONG>
<P> </P><STRONG>握其所譔資孝堪輿書出以示余,皆精神獨得之妙也。 </STRONG>
<P> </P><STRONG>余閱而繹之,見其廣搜乎天下山川脈絡之源,旁及乎遠近名家仙跡之式,參之以古先鴻儒大方家之緒論,摹寫乎伍星變換不一之形體,逐節斷以己意,一理貫通而宜叶乎人情,誠有深得夫晋室明賢“乘生氣”之肯綮者。 </STRONG>
<P> </P><STRONG>要皆明切簡易,暢于辭華。 </STRONG>
<P> </P><STRONG>譬之翰墨家人稱為布帛菽粟,飫之而不厭者,覽之易入,習之易趨。 </STRONG>
<P> </P><STRONG>允矣通世之寶訓,可愛而傳也!且其教人安厝以當大事,舉所珍重而得隆其孝,示所勿犯而得全其仁,端持身之德本,衍國家之風化者,由此而出矣。 </STRONG>
<P> </P><STRONG>矧二君以穎敏之資,有聲藝苑,行可大鋪張,而乃幡然,浮雲軒冕,放情山水,發其所蘊,以資孝道于天下後世,是二君雖遯世,而尤闡達者。 </STRONG>
<P> </P><STRONG>及物之事功,謝上蔡所謂幾,枉一生之根,二君可免也。 </STRONG>
<P> </P><STRONG>猗與休哉!一時賢士大夫,各出金石,固已有公論矣,又奚余之喋喋乎?雖然,智者作法,愚者咻焉。 </STRONG>
<P> </P><STRONG>賢者更制,不肖者拘焉。 </STRONG>
<P> </P><STRONG>安得天下孝子慈孫誦君之書,超然陳迹之外,通其巧於心目之間,不遇以書而遇以目,不遇以目而遇以神,洞其眞而契其妙,以廣二君仁孝教天下之本心?此二君未露之美意也。 </STRONG>
<P> </P><STRONG>余固因其請而并以及之。 </STRONG>
<P> </P><STRONG>二君生同一乳,宋太師忠愍公裔理學秋谷先生八世孫,銀邑世家云。 </STRONG>
<P> </P><STRONG>隆慶己巳,八十四歲叟眷張琨書于銀麓精舍。 </STRONG>
<P> </P><STRONG>古昔聖人握造化之樞,探隂陽之竅,仰觀俯察,以闢天文地理之蘊。 </STRONG>
<P> </P><STRONG>故璣衡察而象緯之數莫爽。 </STRONG>
<P> </P><STRONG>夫惟坤厚載物,山澤通氣,沖和鬱靈,微妙鮮測。 </STRONG>
<P> </P><STRONG>粵自遷歧相洛,時其陰陽,而風水之說實肇其端。 </STRONG>
<P> </P><STRONG>三代以上,遐哉邈矣。 </STRONG>
<P> </P><STRONG>漢晋而下,哲人繼踵,其著名于世,有若郭、卜、曾、楊、吳、廖、賴傳者。 </STRONG>
<P> </P><STRONG>稽其授受,有巒頭、天星之傳。 </STRONG>
<P> </P><STRONG>觀其著述,有《青囊》、《葬經》等作。 </STRONG>
<P> </P><STRONG>歷世漸遠,敷詞益繁,然皆逞其臆說,狃于偏習,而末能會其全也。 </STRONG> <STRONG>饒郡徐君伯仲,少負奇穎,馳譽芹泮。 </STRONG>
<P> </P><STRONG>因襄大事,雅志山水,而于堪輿諸書研究底蘊巳,自諗曰:是局聞見,未悉大觀。 </STRONG>
<P> </P><STRONG>乃遍歷寰宇,日與薦紳諸大夫遊,凡名山形勝,世族宅兆,登覽摹圖,相為印證,克然有得。 </STRONG>
<P> </P><STRONG>由是厭諸說之汗漫,乃旁稽博采,撮要刪繁,闡幽彰微,而凡形勢、天星不傳之秘,悉皆列欵圖形,分條析類,辭義備具,殆邃乎聖人俯察之理,而發前賢未發之秘者矣。 </STRONG>
<P> </P><STRONG>編成示予,爰定其名曰《心學统會》。 </STRONG>
<P> </P><STRONG>蓋取夫發揮純粹,而獨得乎心悟;芟祛偏臆,而统集乎大成者耳。 </STRONG>
<P> </P><STRONG>授吾鉛王上舍梓傳,善乎二君之志也!其錫類于天下之仁人孝子者,厥功深矣哉!厥惠溥矣哉! </STRONG>
<P> </P><STRONG>隆慶戊辰仲冬之長至日奉直大夫南京刑部廣東清吏司員外郎鉛山東泉余鋐譔 </STRONG>
<P> </P><STRONG>三才一理,而天其宗乎?地匪天,塊然已,何以效厥能?人匪天,蠢然已,何以效厥靈?故地必曰理,有以哉!夫天言乎其氣,地言乎其形。 </STRONG>
<P> </P><STRONG>而地之所以為地,則生生之氣。 </STRONG>
<P> </P><STRONG>氣之所以為氣,則生生之理。 </STRONG>
<P> </P><STRONG>《傳》曰“天包地外”,吾則曰天入地中。 </STRONG>
<P> </P><STRONG>不特虛靈屬天,而盡九垓之下皆天也,亦徵矣。 </STRONG>
<P> </P><STRONG>世之求地者,苟不從事乎天,則本先撥矣,又安足語此?稽諸古聖,未有以地言者。 </STRONG>
<P> </P><STRONG>堯都平陽,舜都蒲坂,禹都安邑,湯都亳,天下之大地理歸焉。 </STRONG>
<P> </P><STRONG>迨周公洛邑之營,夫子宅兆之訓,二聖人豈徒然哉。 </STRONG>
<P> </P><STRONG>營洛為民,民安而國安。 </STRONG>
<P> </P><STRONG>宅兆為親,親安而子孫安。 </STRONG>
<P> </P><STRONG>是皆本天星,察地理,所謂仁人孝子之用心也。 </STRONG>
<P> </P><STRONG>故人子卜宅兆,要當以安親為念,豈惟求諸地哉?必求諸吾靈臺方寸之天可也。 </STRONG>
<P> </P><STRONG>眷家徐維志、維事伯仲,少為邑弟子。 </STRONG>
<P> </P><STRONG>未幾以家難棄去,因葬親不忍委庸術,遂雅志山水,偏遊四方。 </STRONG>
<P> </P><STRONG>歷涉歲久,聞見日博,乃出心得,著堪輿書,命曰《人子須知》。 </STRONG>
<P> </P><STRONG>鉛邑王上舍壽梓廣其傳,徴言于予。 </STRONG>
<P> </P><STRONG>首誦十戒,良契吾天,特表之,以為外天言地者勸。 </STRONG>
<P> </P><STRONG>若其論斷、圖形,觀者當自得之。 </STRONG>
<P> </P><STRONG>二君與予際沙兄友善,嘗從海內諸大君子究性命學,此特其緒餘云。 </STRONG>
<P> </P><STRONG>隆慶己巳端陽後三日同邑暖川南山祝眉壽譔 </STRONG> 本帖最後由 巨門 於 2012-10-23 00:59 編輯 <br /><br /><P align=center><B><FONT size=5><FONT color=red><FONT color=blue>【</FONT>重刊人子湏知資孝地理心學統宗目錄</FONT>】</FONT></P>
<P> </P>乾集 凡四十條
<P> </P>第一冊
<P> </P>凡例凡十三條 引用諸堪輿書目 瑣言凡十六條 附正止堂集一欵 雜說三欵
<P> </P>第二冊 龍法
<P> </P>論崑崙為諸山之祖 總論中國之山 三大干龍總覽圖 論九州山镇川澤 論山河兩戒 論三大干龍脈絡
<P> </P>第三冊
<P> </P>論帝都 歷代帝都圖並攷 論帝都必合星垣 論北龍所結帝都垣局 論中龍所結帝都垣局 論南龍所結帝都垣局
<P> </P>第四冊
<P> </P>總論支干 論干龍 論支干
<P> </P>附 隨龍穴格諸圖 建安楊太師祖地 杭州江尚書祖地 蘭谿唐狀元袓地 蘭谿趙探花袓地 承天曾尚書祖地 休寧程尚書祖地 杭州高相公祖地
<P> </P>第五冊
<P> </P>總論支龍 論壠龍 論支龍
<P> </P>第六冊
<P> </P>論太祖山 論少祖山 附建寧陳憲副祖地 德安楊方伯祖地 承天張進士祖地
<P> </P>論無少祖山 論龍父母胎息孕育 論龍入首 附 浮梁戴尚書祖地 鉛山費狀元袓地
<P> </P>坎集 凡四十六條 龍法
<P> </P>第七冊
<P> </P>論龍出身 論龍開幛 論龍剝換 論龍過峽 論龍枝脚 論龍護送
<P> </P>第八冊
<P> </P>論龍旁正 論龍老嫩 論龍長短 論龍眞假 論龍貴賤第九冊
<P> </P>論龍駐蹕 論龍行止 論龍分擘 論龍背面 附 德興長塘諸仙跡名墓圖
<P> </P>論龍賓主 論龍奴從 論龍餘氣 附新安朱文公祖地 蒲田林婆墓 樂平洪忠宣公祖地 樂平馬丞相祖地 德興張忠定公祖地第十冊
<P> </P>論龍分三勢 論龍分三落 論龍十二格 論出脈三格 論受穴三等 論入首五格 附 建陽蔡氏九賢祖地 德興祝解元祖地論入穴十二胍 論結穴五局 論結穴三聚
<P> </P>第十一冊
<P> </P>總論五星 論五星之形 論五星之名 論五星清濁凶三格 論五星山岡地三格 論五星體性 論五星所忌 論五星所喜 論五星聚講 論五星連珠 論五星歸垣
<P> </P>艮集 凡九九條 穴法
<P> </P>第十二冊
<P> </P>穴法總論 論窩形穴 附 銀邑余氏祖地 泰寧楊婆墓 豐城陸侍御祖地 樂平許婆墓 德興余進士祖地
<P> </P>論鉗形穴 附 金山王御史地 承天高尚書祖地 莆田林布政祖地 莆田葉布政祖地 台州王氏祖地 龍泉張御史祖地
<P> </P>論乳形穴 附余氏三郡侯祖地 舒御史祖地 臨海何尚書祖地 台州金侍郎祖地 南康陶尚書祖地 臨海孫大守祖地
<P> </P>論突形穴 附石埭畢尚書祖地 江山趙都憲祖地 豐城黃大叅祖地 豐城袁氏祖地
<P> </P>論邊窩穴格 附德興傅學士祖地 吳園張氏地
<P> </P>論並窩穴格 附餘姚周都憲祖地
<P> </P>論分鉗穴格 附銀邑孫邑孫知州祖地 徽州汪婆墓
<P> </P>論合鉗穴格 附吳園張翰林祖地
<P> </P>論閃乳穴格 附婺源倪御史祖地
<P> </P>論側乳穴格 附貴溪夏國老父地
<P> </P>論鶻突穴格 附浮梁盧氏九癭夫人祖地 豐城楊尚書祖地
<P> </P>論并吳穴格 附德興董翰林祖地
<P> </P>論有窩不葬窩 附南昌梓溪劉氏祖地
<P> </P>論有鉗不葬鉗 附石首王翰林祖地
<P> </P>論有乳不葬乳 附德興余氏眠犬形祖地
<P> </P>論有突不葬突 附永康徐待郎祖地
<P> </P>第十三冊
<P> </P>論穴星三大格 穴星三格辨 穴星諸形 火星不結穴辨 五星穴格 </B> <STRONG>第+四冊 </STRONG>
<P> </P><STRONG>論朝山證穴 附 浮梁李八公地 劉漢四祖地 樂平戴廣一公地 </STRONG>
<P> </P><STRONG>論明堂證穴 論水勢證穴 論樂山證穴 論鬼星證穴 論龍虎證穴 論纏護證穴 論唇氊證穴 附 南昌劉都督祖地 江山王氏祖地 </STRONG>
<P> </P><STRONG>論天心十道證穴 附順昌廖憲副祖地 </STRONG>
<P> </P><STRONG>論分合證穴 </STRONG>
<P> </P><STRONG>第十五冊 </STRONG>
<P> </P><STRONG>論穴忌 粗惡 峻急 附樂平朱氏祖地 休寧山斗程氏地 </STRONG>
<P> </P><STRONG>單寒 臃腫 虛耗 凹缺 附鉛山余員外祖地 德興祝都諫祖地 豐城李氏祖地 </STRONG>
<P> </P><STRONG>瘦削 突露 破面 疙頭 散漫 幽冷 尖細 蕩軟 頑硬巉巗 附杭州茅狀元祖地 進賢樊氏祖地 莆城蕭員外祖地 莆城蕭陳翰林祖地 杭州張尚書祖地 </STRONG>
<P> </P><STRONG>震集凡五六條 穴法 </STRONG>
<P> </P><STRONG>第十六冊 </STRONG>
<P> </P><STRONG>論定穴之要 太極定穴 兩儀定穴 三勢定穴 三停定穴 附 新安王氏地 麻城黃解元祖地 </STRONG>
<P> </P><STRONG>四殺定穴 雌雄定穴 饒減定穴 聚散定穴 向背定穴 張山食水定穴 枕龍耳角定穴 藏神伏煞定穴 附 盟溪許侍郎祖地 </STRONG>
<P> </P><STRONG>近取諸身定穴 指掌定穴 遠取諸物定穴 流星定穴 八卦定穴 </STRONG>
<P> </P><STRONG>第十七冊 續穴忌 </STRONG>
<P> </P><STRONG>程子論五患 朱子論五要 郭氏五不葬又三吉六凶 楊公三不葬 厲伯韶四不下 陳摶四要 廖公六戒 青鳥十不相 廖公穴星八病又穴面四病 淳風八病脈又穴七凶 泓師三十六絕 八式十二例 劉白頭十無脈 洪氏二十四殺 張紫瓊三十六怕 白玉蟾四喻 附 辨穴眞假傷龍傷穴說第十八冊 </STRONG>
<P> </P><STRONG>論怪穴 怪穴破惑歌補註 附 巧拙萬金歌 南安傅氏石巧穴 永康王氏泥水穴 永康施氏騎龍穴 泉州黃氏天藏穴 莆田郭氏天巧穴 陳霸先祖地騎龍穴 華容劉氏曲乳穴 台州侯氏緩受穴 臨海戴氏凹風穴 台州秦氏脫煞穴 華容黎氏特異穴 泉州黃氏天平穴 泉州曾氏天巧穴 績溪張氏山巔穴巽集 凡六一條 砂法 </STRONG>
<P> </P><STRONG>第十九冊 </STRONG>
<P> </P><STRONG>砂法總論 論青龍白虎 論朝案二山 論平原無朝案 論不見外陽 附 蔡西山地 京山李方伯祖地 台州陳會元祖地 杭州胡尚書袓地 台州王氏袓地 莆田方簡肅公祖地 臨海鄧少卿袓地 </STRONG>
<P> </P><STRONG>論朝山暗拱 論朝山亂雜 附 樂邑徐駙馬袓地 蘭谿范氏袓地 </STRONG>
<P> </P><STRONG>論孤峯獨秀 </STRONG>
<P> </P><STRONG>第二十册 </STRONG>
<P> </P><STRONG>論前應後照 附 承天曾尚書彭澤始袓地 徐國公始袓地 </STRONG>
<P> </P><STRONG>論左輔右弼 論天門地户 論羅城垣局 </STRONG>
<P> </P><STRONG>第二十一冊 </STRONG>
<P> </P><STRONG>論樂山 附 浮梁金探花袓地 廣昌何尚書父地 紹六徐公地 孫解元祖地 </STRONG>
<P> </P><STRONG>論下手砂 附 廣信丁太守袓地 泉州莊氏袓地 銀邑笪氏袓地 常山樊尚書袓地 </STRONG>
<P> </P><STRONG>論水口砂 華表 捍門 北辰 羅星 </STRONG>
<P> </P><STRONG>第二十二冊 </STRONG>
<P> </P><STRONG>論官星 附 京山王都憲袓地 梓溪劉氏始袓地 </STRONG>
<P> </P><STRONG>論鬼星 附 婺源汪氏愿公地 吉水劉狀元袓地 豐城雷尚書袓地 葉氏始袓地 浮梁方氏地 </STRONG>
<P> </P><STRONG>論禽星 附 建寧李天官袓地 泰和歐陽氏袓地 德興瑶溪張翰林袓地 </STRONG>
<P> </P><STRONG>論曜星 附 浮梁李侍郎袓地 豐城黃尚書袓地 樂平黃尚書袓地 沐國公袓地 臨海王侍郎袓地 德興張尚書袓地 台州謝皇后袓地 台州蔡尚書袓地 </STRONG>
<P> </P><STRONG>第二十三冊 </STRONG>
<P> </P><STRONG>口議凡九條 砂圖凡百八十八格 附 張天師袓地 </STRONG>
<P> </P><STRONG>離集 凡百十八條 水法 </STRONG>
<P> </P><STRONG>第二十四册 </STRONG>
<P> </P><STRONG>水法總論 論水發源 論水到局 附陳九萬父地 </STRONG>
<P> </P><STRONG>論水出口 論朝水 附 呌巖寺名地 樂平汪氏地 </STRONG>
<P> </P><STRONG>論去水 附 建安楊文敏公袓地 樂平許學士袓地 豐城李天官袓地 丹徒費侍郎袓地論聚水 附 丹陽賀亷憲袓地 南昌張翰林袓地 常山詹進士袓地 </STRONG>
<P> </P><STRONG>第二十五冊 </STRONG>
<P> </P><STRONG>論諸水凡二十一條 </STRONG>
<P> </P><STRONG>海潮水 黃河水 江湖水 溪澗水 平田水 溝洫水 池塘水 附 浮梁朱尚書袓地 南昌陳會元袓地 豐城杜侍郎袓地 </STRONG>
<P> </P><STRONG>天池水 注脈水 附 朱文公母地 </STRONG>
<P> </P><STRONG>源頭水 沮洳水 臭穢水 泥漿水 送龍水 乾流水 合襟水 極暈水 元辰水 天心水 祿儲水 眞應水 附 湘陰夏忠清公德興袓地 呂相公大治袓地 </STRONG>
<P> </P><STRONG>論諸泉凡十四條 </STRONG>
<P> </P><STRONG>嘉泉 冷漿泉 醴泉 湯泉 礦泉 銅泉 湧泉 濺泉 沒泉 黃泉 漏泉 冷泉 龍湫泉 瀑布泉 </STRONG>
<P> </P><STRONG>第二十六冊 </STRONG>
<P> </P><STRONG>論明堂 明堂吉格 凡九式 明堂凶格 凡九式 </STRONG>
<P> </P><STRONG>第二十七冊 </STRONG>
<P> </P><STRONG>論水城 五星水城凡一十格 水城詳議凡一十二格 </STRONG> <STRONG>第二十八冊 </STRONG>
<P> </P><STRONG>論水形勢凡三十一格 </STRONG>
<P> </P><STRONG>朝懐水 衛身水 附 晉江蔡虛齋袓地 鹽海秦狀元袓地 聚面水 盪胸水 拱背水 入口水 九曲水 腰帶水 倉板水 附 德興戴都憲袓地 </STRONG>
<P> </P><STRONG>廻流水 附 都昌吳孝子袓地 </STRONG>
<P> </P><STRONG>暗拱水 融瀦水 附 石首王都督諫袓地 潛江郭給事袓地 杭州李狀元袓地 </STRONG>
<P> </P><STRONG>鳴河水 瀑面水 衝心水 射脇水 裹頭水 牽鼻水 附 安溪詹氏袓地 承天蔣氏袓地 </STRONG>
<P> </P><STRONG>穿臂水 反身水 割脚水 漏腮水 淋頭水 交劍水 分流水 漏槽水 捲簾水 流泥水 斜撇水 反挑水 刑殺水 </STRONG>
<P> </P><STRONG>第二+九冊 </STRONG>
<P> </P><STRONG>總論陽基 陽基龍穴砂水大槩 論平支陽基 論山谷陽基 陽基諸圖 </STRONG>
<P> </P><STRONG>第三十冊 </STRONG>
<P> </P><STRONG>泄天機諸入式歌 陰契陽符 </STRONG>
<P> </P><STRONG>第三十一冊 補遺 </STRONG>
<P> </P><STRONG>論風水要逆 論顛倒即逆 論乘生氣 論淺深 論風水無全美 論土色不必拘 論葬必擇良期 論風水不可妄加築鑿 論風水有夙緣坤集 凡三十條 天星 </STRONG>
<P> </P><STRONG>第三十二冊 </STRONG>
<P> </P><STRONG>證辨諸家星卦之非 論九星之謬 論卦例之謬 論三合龍之謬 論四龍分卦之謬 論星卦諸偽書之謬 論宗廟水法之謬 論國音拘向之謬 論斷驗小數之謬 論克應讖兆之謬 論通書諸神煞之謬 堪輿宗旨第三十三冊 </STRONG>
<P> </P><STRONG>陰陽旨原 太極圖并說 河圖并說 洛書并說 原八卦 原支干 原配納 原土圭二十四定位 原陰陽 原五行 原金卦 原天星 原三易 原孤虛旺相 原宿度 附南針說 樹臬圖 朱子山陵議狀 </STRONG>
<P> </P><STRONG>兌集 凡十八條天星 </STRONG>
<P> </P><STRONG>第三十四冊 </STRONG>
<P> </P><STRONG>陰陽妙用 二十四龍吉凶 雙脈吉凶 蔡西山詳節天表六十龍吉凶坐向綱目 </STRONG>
<P> </P><STRONG>第三十五冊 </STRONG>
<P> </P><STRONG>二十四龍諸吉穴 </STRONG>
<P> </P><STRONG>第三十六冊 </STRONG>
<P> </P><STRONG>吉砂類凡三十四條 凶砂類凡二十五條 </STRONG>
<P> </P><STRONG>第三十七冊 </STRONG>
<P> </P><STRONG>二十四位水法吉凶 陰陽二局水法吉凶 諸吉水類凡二十八條 諸凶水類 凡三十四條 </STRONG>
<P> </P><STRONG>第三十八冊 </STRONG>
<P> </P><STRONG>水法定論凡一十九條 水法詳定凡一十一條 決水法凡八條 總陰局水吉凶方位 總陽局水吉凶方位 進退二神山水定局 </STRONG>
<P> </P><STRONG>第三十九冊 </STRONG>
<P> </P><STRONG>萬年圖山向通利使覽定局 </STRONG>
<P> </P><STRONG>已上乾坎艮震巽離坤兌八卦,分統三十九卷,覽者詳之。 </STRONG> <P align=center><B><FONT size=5><FONT color=red><FONT color=blue>【</FONT>自序</FONT>】</FONT></P>
<P> </P>擇地一事,人子慎終切務也。
<P> </P>孔子有“卜宅兆”之訓,孟子謂“比化者無使土親膚”,程子有“避五患”之戒,朱子謂“必慎必誠,不使稍有他日之悔”。
<P> </P>聖賢垂教,其慎如此。
<P> </P>欽惟我皇朝以孝治天下,迄今二百餘年,聖聖相承,仁恩磅礴,大臣命婦,咸有卹典,親親之教,視古尤加。
<P> </P>誠以生事死葬,禮之大焉。
<P> </P>且事死如事生,而葬必慮夫親魂之安危。
<P> </P>又天性有不可解者,豈惟拘拘于彼術家所謂禍福之說哉!但化者既寧,則生者自昌。
<P> </P>先正謂由根達枝,斯定理也。
<P> </P>予不幸早孤,思得善土以奉先靈,不敢付諸術。
<P> </P>讀易之暇,因究其理,求其據且確者,盡安厝之誠,以塞人子當知之分,與夫分內之可為事耳。
<P> </P>然天地大父母,則有生天地間者,皆吾同胞類也。
<P> </P>吾不欲苟於窀穸以畢子職,而天下獨非盡人之子與?矧推親親之愛,大無我之公,尤吾儒所謂理一焉者,其寧恝然於斯耶?于是忘其僭陋,與弟善述日加鑽研,會諸說而折其衷,芟繁蕪而歸其要,合形勢方位于一家,以龍穴砂水為四例,輯成一書,簡易明切,頗有便于慎終者之探索。
<P> </P>目曰《人子須知》,蓋欲天下之為子者各親其親,而吾之所知不獨為一人之知云。
<P> </P>昔人謂芻蕘之言,聖人擇焉。
<P> </P>苟自其人心之有知與不可不知者,須以求之,則于卜宅兆,避五患,以畢夫安厝之大事者,斯有以得其要領,而不為邪說所惑,庶上可以敷聖君賢相,澤及枯骨之仁,下可以盡肖子賢孫,厚本慎終之孝,亦國家孝治天下之一端,吾儒窮理盡性分內事也。
<P> </P>若概視為術家之說,非予兄弟蒐輯之本意矣。
<P> </P>
<P>嘉靖甲子孟春德興山人徐善繼書于雙芝堂 予嘗觀宋儒牧堂蔡先生家訓云:“為人子者,不可不知醫藥地理。” </P>
<P> </P>
<P>惕然心動。 </P>
<P> </P>不幸先君早逝,生無以為養,所可圖者,惟宅兆一事耳。
<P> </P>于是與季兄棄舉子業,治堪輿家言。
<P> </P>所過名山大川,古今陵墓,必周覽久之而後去。
<P> </P>更事師亦不啻數十人。
<P> </P>如此者垂三十年,而後稍有端緒。
<P> </P>夫術家妙契陰陽,明通觀察,雖代不乏人,然各私相授受,其流之弊,遂致矛盾冰炭,言天星者黜巒頭,言形勢者闢方位,穿鑿附會之說,與詆毀聚訟之談,紛然莫可究詰。
<P> </P>人子欲葬其親,茫無所據,有遺憾者多矣。
<P> </P>予竊取而權衡之,形勢審于未穴之先,先天之本體也;方位察于倒杖之後,後天之妙用也。
<P> </P>先天之體出乎自然,天也;後天之用盡乎當然,人也。
<P> </P>體用不可偏廢,天與人相峙並行,烏得執彼廢此耶?乃以平昔所講求經涉而有得者,定為成書。
<P> </P>先列巒頭之要,次附天星之法,形勢方位,各有攸當,天人體用,不相背違。
<P> </P>俾孝子慈孫欲安其先靈者,不為偏見所誤,命之曰《人子須知》。
<P> </P>夫舉千古不決之疑,而撊然兼總其全,僭越之罪,何辭可解?乃私心要在於資孝云爾,世當有諒我者矣。
<P> </P>嘉靖甲子孟春德興山人徐善述書于怡怡軒</B> <P align=center><B><FONT size=5><FONT color=red><FONT color=blue>【</FONT>郢中重刻自序</FONT>】</FONT></P>
<P> </P>不侫曩以先人襄事,與季兄究心堪輿家,間有一得,筆之為書,名曰《人子湏知》。
<P> </P>鉛山見溪王君、書林余氏雖嘗兩刻,病其未備,每欲再訂,弗暇也。
<P> </P>辛巳夏,中丞王公、太史李公召入郢。
<P> </P>明年春,又知遇司空曾公,客郢兩寅,頗多隙日。
<P> </P>乃取前書緒正之。
<P> </P>會季兄亦自荆南來,更相與討論潤色,刪繁補遺,較昔所著,合者十又四五。
<P> </P>錄成,司空不鄙,校梓廣傳。
<P> </P>第蠡測管窺,極知不可以為訓。
<P> </P>念吾兄弟,自少遨遊四方,今顛毛種種矣。
<P> </P>三十年間,心力盡在此編。
<P> </P>敝帚千金,不忍遽棄耳。
<P> </P>或誚余嘗從薦紳談性命之學,何屑屑于此,迷而不返?余謂西山先生父子及草廬吳公,皆儒者宗,嘗著《發微論》,發揮《玉髓》,刪定《葬書》,君子不以此少之。
<P> </P>即朱子所上《山陵議狀》,有味哉其言之也!且送終,人子大事,而付之庸師之手,天親之謂何?<BR><BR>余為此舉,凡以共子職而已。
<P> </P>天下豈有無親之人哉!<BR><BR>敬與為人子者共之。
<P> </P>高明之士,竄定紕繆,出特見以相長,尤所願也。
<P> </P>萬曆癸未春月吉旦山人徐善述書于郢中之陽春書屋</B> <P align=center><B><FONT size=5><FONT color=red><FONT color=blue>【</FONT>引用諸名家堪輿書目</FONT>】</FONT></P>
<P> </P>《青囊經》秦之隱君子體易而作,陳希夷註釋稱《天機書》。
<P> </P>按:世言堪輿家為青囊術,蓋祖此耳。
<P> </P>《青烏經》秦青烏子著。
<P> </P>《搜山記》漢朱桃仙著。
<P> </P>《赤霆經》漢留侯張子房著。
<P> </P>《六甲配卦圖》漢京房著。
<P> </P>《狐首經》按:曾葛谿謂得之沈氏萬卷樓中,無作者名氏。
<P> </P>郭璞《葬書》所引之《經》即一也。
<P> </P>《錦囊經》即《葬書》,晉叅軍河東郭璞著,宋西山蔡文節公訂定,草廬吳文正公刪定。
<P> </P>《捉脈賦》晋太尉長沙公鄱陽陶侃著。
<P> </P>侃將葬母,失牛,遇異人指牛眠穴,位至三公。
<P> </P>今催官說始此。
<P> </P>《小卷陰陽正要》唐司天李淳風著。
<P> </P>《大衍曆分度》唐內供奉一行禪師著。
<P> </P>《理氣心印》唐亞父聞喜丘延翰著。
<P> </P>《雪心賦》唐昭文舘學士章貢卜則巍著。
<P> </P>《疑龍經》、《撼龍經》、《畫筴圖》、《筴四大穴法》、《立錐賦》、《撥砂圖》、《胎腹經》、《望龍經》、《倒杖法》俱贛州楊筠松著。
<P> </P>筠松名益,號救貧仙,南唐時人,曾文辿師也。
<P> </P>心鏡、尋龍記、陰陽問答雩都曾文辿著。
<P> </P>《一粒粟》楊筠松著,劉誠意伯註解。
<P> </P>《游氏家傳啟蒙》南唐僉判新安游潛著。
<P> </P>潛,國師何令通婿也。
<P> </P>《金鎖秘訣》五代陳摶著。
<P> </P>摶,字圖南,豪州人,受業曾文辿,隱居西華山。
<P> </P>宋徵不起,賜號希夷先生。
<P> </P>《黑囊經》五代范越鳳著。
<P> </P>一云楊筠松著。
<P> </P>《洞林秘訣》、《尋龍八式歌》范越鳳著。
<P> </P>《葬經六卷》隋肅吉著。
<P> </P>《龍經三卷》左仙著。
<P> </P>《太華經》太華眞人許亮著。
<P> </P>《撥沙經》陳亞和著。
<P> </P>《吳氏家傳口訣》五代德興吳克誠著。
<P> </P>誠,南唐國師吳法旺子,受業陳希夷先生。 </B> <STRONG>《玉髓眞經》宋國師張子微著。 </STRONG>
<P> </P><STRONG>子微名洞玄天師,張道陵三十三代孫。 </STRONG>
<P> </P><STRONG>蔡西山先生增發揮。 </STRONG>
<P> </P><STRONG>《吳公解義》註解心印。 </STRONG>
<P> </P><STRONG>《龍格通玄歌》、《吳氏秘訣》俱宋國師景鸞著。 </STRONG>
<P> </P><STRONG>克誠子。 </STRONG>
<P> </P><STRONG>《泄天機》前廖瑀著。 </STRONG>
<P> </P><STRONG>按:元曾葛谿《俯察要覽》云:“有兩廖瑀,前廖樂平人,後廖雩都人,俱號金精,術俱神。 </STRONG>
<P> </P><STRONG>《泄天機》本前廖著,因余芝孫增入後廖《地課》及《入式歌》,增首尾衍文,世遂莫知有前廖禹矣。” </STRONG>
<P> </P><STRONG>今攷前廖著述,重巒頭;後廖著述,重天星。 </STRONG>
<P> </P><STRONG>後廖乃張公道明為虔倅時拔者,卒傳吳氏學。 </STRONG>
<P> </P><STRONG>《陰陽契符》、《師門心法》、《金精口訣》、《懷玉經》、《赤人圖》後廖禹著。 </STRONG>
<P> </P><STRONG>《司馬頭陀水法》馬仙著。 </STRONG>
<P> </P><STRONG>荆門州馬仙觀有臺基尚存,即其成道之所也。 </STRONG>
<P> </P><STRONG>《發徵論》宋閩蔡牧堂先生著。 </STRONG>
<P> </P><STRONG>觧註十數家,惟明鄱陽方伯余祐註本最善。 </STRONG>
<P> </P><STRONG>《囊金》一名《心經》,上牢劉謙著,新安謝子期註解。 </STRONG>
<P> </P><STRONG>《光明大照圖》司馬大士著。 </STRONG>
<P> </P><STRONG>《催官篇》、《旅寓集》宋賴文俊著。 </STRONG>
<P> </P><STRONG>俊官建陽,棄職浪遊,號布衣子。 </STRONG>
<P> </P><STRONG>後修眞太乙峰下,世傳仙去。 </STRONG>
<P> </P><STRONG>《玄樹經》宋浙右方斗南著。 </STRONG>
<P> </P><STRONG>《海底眼》劉白頭著。 </STRONG>
<P> </P><STRONG>《分金斷訣》厲伯韶著。 </STRONG>
<P> </P><STRONG>《三寳經》玨齋謝子逸著。 </STRONG>
<P> </P><STRONG>《陰陽正源》宋德興紫瓊張眞人著。 </STRONG>
<P> </P><STRONG>《堪輿要約》南宋國師德興傅伯通著。 </STRONG>
<P> </P><STRONG>《大理歌》南宋國師鄒仲容著。 </STRONG>
<P> </P><STRONG>容,名寬,德興人,與伯通同師廖金精。 </STRONG>
<P> </P><STRONG>《祝氏秘鉗》宋觀物先生祝秘著。 </STRONG>
<P> </P><STRONG>《堪輿微義》元齋易岩著。 </STRONG>
<P> </P><STRONG>《俯察元機》元學士傅文懿公立著。 </STRONG>
<P> </P><STRONG>立,伯通玄孫,祝物甥,精皇極數,學通天文地理。 </STRONG>
<P> </P><STRONG>《革象新書》元德興趙緣督眞人友欽著。 </STRONG>
<P> </P><STRONG>《俯察要覽大全》元曾葛谿著。 </STRONG>
<P> </P><STRONG>《平沙玉尺經》元太師劉秉忠著,明誠意伯劉伯溫解釋,賴敬迪補註,為當世所宗。 </STRONG>
<P> </P><STRONG>《地理件目》吳折著。 </STRONG>
<P> </P><STRONG>一名集解,又名眞指、捷徑、指南。 </STRONG>
<P> </P><STRONG>折,景鸞裔也。 </STRONG>
<P> </P><STRONG>《金斗訣葬法》、《一掌金》雲外老人傅地著。 </STRONG>
<P> </P><STRONG>地,傅伯通後裔。 </STRONG>
<P> </P><STRONG>《金函經》、《天玉經》俱未詳所著。 </STRONG>
<P> </P><STRONG>《分金瀛海經》明德興董德彰註。 </STRONG>
<P> </P><STRONG>《四神秘訣》、《天卦》、《青囊》、《南針論分金》董德彰註。 </STRONG>
<P> </P><STRONG>《三易三元編》李玄緒著。 </STRONG>
<P> </P><STRONG>《叢珠素書》陳彥繹著,游潛湄齋註疏。 </STRONG>
<P> </P><STRONG>《何家沙法》明豐城南塘》何德宏著。 </STRONG>
<P> </P><STRONG>《地理摘奇》樂平洪理著。 </STRONG>
<P> </P><STRONG>《大地圖》松江徐長谷著。 </STRONG>
<P> </P><STRONG>《陰陽定論》泰和周視著。 </STRONG>
<P> </P><STRONG>《陰陽決疑》蜀太守南泉羅青霄著。 </STRONG>
<P> </P><STRONG>《堪輿正要》泰和龍岩樵著。 </STRONG>
<P> </P><STRONG>《堪輿管見》閩副憲雙湖謝延桂著。 </STRONG>
<P> </P><STRONG>以下俱不詳著者姓名:《昏衢炬燭》、《萬萬山心法》、《趙緣督瑣錄》、《祝氏神龍經》、《水經》《張落魄口訣》《空山老人穴法》、《天涯海角經註》、《寸金穴法》、《四十字穴法》、《沙竹圖穴法》、《銅人穴法》、《相山骨髓》、《三式全書》《地脈經》《地理指南》、《堪輿指南》、《山海經》。 </STRONG> <P align=center><B><FONT size=5><FONT color=red><FONT color=blue>【</FONT>瑣言凡十條</FONT>】</FONT></P>
<P> </P>一不可不知地理
<P> </P>孔子曰“卜其宅兆而安厝之”。
<P> </P>程子曰:“卜其宅兆者,卜其地之美惡也。
<P> </P>地之美者,則神靈安,子孫盛。
<P> </P>若培植其根而枝葉茂。”
<P> </P>又曰:“祖父子孫同氣,彼安則此安,彼危則此危。”
<P> </P>朱子曰:“葬之為言藏也,所以藏其祖考之遺體也。
<P> </P>以子孫而藏其祖考之遺體,則必致其謹重誠敬之心,以為安固久遠之計。
<P> </P>使其形體全而神靈得安,則其子孫盛而祭祀不絕。”
<P> </P>又曰:“其或擇之不精,地之不吉,則必有水泉、蟻螻、地風之屬以賊其內,使其形神不安,而子孫亦有死亡絕滅之憂,甚可畏也。”
<P> </P>陸象山曰:“通天地人曰儒。
<P> </P>地理之學雖一藝,然上以盡送終之孝,下以為啟後之謀,其為事亦重矣。
<P> </P>親之生身體髮膚皆當保愛,況親之殁也,奉親之體厝諸地,固乃付之庸師俗巫,使父母體魄不得其安,則孝安在哉!”夫觀聖賢所論如此,則擇地殯親之道,誠仁人孝子之不可忽者。
<P> </P>若平居視地理為末務,而不之問,一旦有大故,則不免倉卒苟且為之,倖得吉地,固所願矣;不幸而置親體于蟻泉沙礫中,無異委之于壑坵,不孝孰甚?故人子須于平時講明其說,庶幾他日臨事不悞,而親魄得安于地下矣。
<P> </P>雖然,三折臂然後稱明醫,地之理又非膚淺及鮮傳者所能究竟也。
<P> </P>苟曰予既已知之矣,而自用自專,悞凶為吉,牢不可破,則其害奚異于庸師俗巫哉!噫,萬鎰之玉,必付之玉人而後可也。 </B> <P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FONT color=red>二不可停柩不葬</FONT>】 <BR></FONT> </STRONG></P>
<P><STRONG>司馬温公曰:“今人有喪親者,往往久而不葬。 <BR> </STRONG></P>
<P><STRONG>問之,曰歲月未利也。 <BR> </STRONG></P>
<P><STRONG>又曰未有吉地也。 <BR> </STRONG></P>
<P><STRONG>遊宦遠方未得歸也。 <BR> </STRONG></P>
<P><STRONG>貧未能辦葬具也。 <BR> </STRONG></P>
<P><STRONG>至有終身累世而不葬,遂有棄失屍柩不知其處者。 <BR> </STRONG></P>
<P><STRONG>嗚呼!可不令人深歎愍哉!人所貴於身後有子孫者,為能藏其形骸也。 <BR> </STRONG></P>
<P><STRONG>其所為乃如是,曷若無子孫死於道路,猶有仁者見而殣之耶。 <BR> </STRONG></P>
<P><STRONG>且先王制禮,葬期遠不過七月,自王公以下,皆三月而葬。 <BR> </STRONG></P>
<P><STRONG>又禮,未葬不變服,食粥,居倚廬,哀親之未有所歸也。 <BR> </STRONG></P>
<P><STRONG>既葬,然後漸有變除。 <BR> </STRONG></P>
<P><STRONG>今之人背禮違法,未葬而除喪,從宦四方,食稻衣錦,飲酒作樂,于心安乎?”<BR><BR>吴草廬曰:“喪不即舉,年代已遠,或子孫參差而人事不齊,或罹兵亂而水火不測,或貧病兼併而不能舉,或是非爭兢而害成,或官事牢獄而不可為,或日怠日忘而竟成棄置,皆停喪久遠而變見多端也。” <BR> </STRONG></P>
<P><STRONG>愚按:二公所言,極其痛切。 <BR> </STRONG></P>
<P><STRONG>蓋今時之俗,平居多不講夫地理,及有變故,則懵無所措,停柩以侍擇地。 <BR> </STRONG></P>
<P><STRONG>初心雖切,久必因循,遂至醉夢過時,不知為天地間極大罪人。 <BR> </STRONG></P>
<P><STRONG>有子不能葬其父,有孫不能葬其祖,至于年代深遠,誠有如二公之所慮者。 <BR> </STRONG></P>
<P><STRONG>嗚呼!<BR><BR>為人子者可不懍懍然而知所戒懼乎?<BR></STRONG></P> <P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FONT color=red>三不可侵葬祖塚</FONT>】 <BR></FONT> </STRONG></P>
<P><STRONG>夫地理之法雖繁,而“葬乘生氣”一言,足以盡其肯綮。 <BR> </STRONG></P>
<P><STRONG>故千里來龍入首,惟融八尺之穴。 <BR> </STRONG></P>
<P><STRONG>諺云“陰地一線”是也。 <BR> </STRONG></P>
<P><STRONG>祖塚既已乘乎一線生氣,則其左右上下皆為死氣,葬之徒為蟻穴泉窟而已。 <BR> </STRONG></P>
<P><STRONG>不惟新葬之柩將為禍患,且又泄祖宗之生氣,驚祖宗之體魄,其為害不小也。 <BR> </STRONG></P>
<P><STRONG>或曰:中州之地,始葬者南面,後竁左右昭穆而殯,謂之族葬。 <BR> </STRONG></P>
<P><STRONG>有一穴安數十塚者,有一塚安十數柩者,似于侵葬,未聞其禍何也?予曰:中州之地,千里平洋,水深土厚,若得一穴,可安十數柩者有之,可安十數塚者有之。 <BR> </STRONG></P>
<P><STRONG>張子微所謂“也有一龍十數穴,也有一穴十數塋”者是耳。 <BR> </STRONG></P>
<P><STRONG>東南山叢,水駛土薄,易泉而多石,螻蟻生之,安可與中州比也?或又曰:附葬祖側,及父母必合葬,皆古禮,有不可議者。 <BR> </STRONG></P>
<P><STRONG>答曰:禮貴通變。 <BR> </STRONG></P>
<P><STRONG>附葬既有侵祖之嫌,而合葬或不得已,亦不必拘。 <BR> </STRONG></P>
<P><STRONG>予兄弟嘗遊閩至考亭,拜文公朱夫子遺像。 <BR> </STRONG></P>
<P><STRONG>及徧觀其先世坵壠,文公之祖退翁,名森,字良材,墓在政和縣感化里護國寺西。 <BR> </STRONG></P>
<P><STRONG>父韋齋先生,名松,諡獻靖,墓在崇安縣上梅里寂歷山。 <BR> </STRONG></P>
<P><STRONG>母祝氏夫人,墓在建陽崇泰里寒泉嶺仰天湖形。 <BR> </STRONG></P>
<P><STRONG>文公墓在建陽嘉禾里九峯山下,風吹羅帶形。 <BR> </STRONG></P>
<P><STRONG>退翁以前墓皆在徽婺源,去考亭固已甚遠。 <BR> </STRONG></P>
<P><STRONG>而退公、韋齋、文公之墓,又各在一縣,去考亭皆百餘里,何嘗拘于附近祖塚之說?又,攷文公葬父,亦嘗三遷,而最後遷處,與葬母同年按文公年譜,乾道六年正月葬母,八月改葬父,亦未嘗拘于父母合葬。 <BR> </STRONG></P>
<P><STRONG>噫!此見我文公先生燭理之明,不狃於俗,足可為法矣! <BR> </STRONG></P>
<P><STRONG>按:《文公年譜》云:紹興十四年,葬韋齋于西塔山,其後改葬于寂歷山中峯之原。 <BR> </STRONG></P>
<P><STRONG>及考韋公,《遷韋齋墓記》曰:初,府君將殆,欲葬崇安之五夫。 <BR> </STRONG></P>
<P><STRONG>卒之明年,遂定于靈梵院側。 <BR> </STRONG></P>
<P><STRONG>時熹幼未更事,卜地不詳。 <BR> </STRONG></P>
<P><STRONG>懼體魄之不安,乾道六年,遷于白水之鵞峰山下。 <BR> </STRONG></P>
<P><STRONG>又考文公慶元五年撰《韋齋行狀》云:公卒之明年,熹奉其柩葬于崇安縣之五夫。 <BR> </STRONG></P>
<P><STRONG>然公所藏,地勢卑濕,懼非久計,乃奉而遷武夷鄉上梅里寂歷山中峯僧舍之北。 <BR> </STRONG></P>
<P><STRONG>即此而觀,乃是三遷葬也。 <BR> </STRONG></P>
<P><STRONG>見《建寧郡志》。 </STRONG></P> <P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FONT color=red>四不可圖葬舊穴</FONT>】 <BR></FONT> </STRONG></P>
<P><STRONG>曾葛谿曰:“圖葬舊穴,惑之甚也。 <BR> </STRONG></P>
<P><STRONG>嘗見一舊穴,雖前已發大貴,子孫不肖鬻之,凡三易主,葬二百餘年,卒無顯者。 <BR> </STRONG></P>
<P><STRONG>人但指而言曰:‘此某氏祖塚,徙墎賣與某氏。 <BR> </STRONG></P>
<P><STRONG>不利,又轉賣某氏,皆不利’。 <BR> </STRONG></P>
<P><STRONG>即此可知,舊穴無重發達之驗。 <BR> </STRONG></P>
<P><STRONG>又有葬後風遷水易者,難以殫舉,竟未聞葬舊穴而獲福者。 <BR> </STRONG></P>
<P><STRONG>況憑福恃勢,發他人之坟,誅其用心,已不為天所祐,地何能福之哉?<BR><BR>且地脈初興,如火之始然;及其既敗,如灰燼已冷。 <BR> </STRONG></P>
<P><STRONG>欲于冷灰中求炙手熱,決無是理。 <BR> </STRONG></P>
<P><STRONG>此古人謂圖葬舊穴,如求嗣續于鶴髮婦人耳。” <BR> </STRONG></P>
<P><STRONG>按:葛谿所論,誠皆切當。 <BR> </STRONG></P>
<P><STRONG>蓋人子求地葬親,當先修其德。 <BR> </STRONG></P>
<P><STRONG>謀葬已發之穴,徙人之親而葬其親,伐人之塚而為已塚,忍心害德,莫此為甚,縱得地理,天理何在?<BR><BR>予嘗謂:人人難保百年坟,徙墎重扦太忍心。 <BR> </STRONG></P>
<P><STRONG>莫道天公無報應,後來還有伐坟人。 <BR> </STRONG></P>
<P><STRONG>求地者宜知所戒。 <BR> </STRONG></P> <P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FONT color=red>五不可拘泥公位</FONT>】 <BR></FONT> </STRONG></P>
<P><STRONG>世俗拘泥公位之說,兄弟眾多,各懐私意,爭論不決,遂有終身不殯其親者。 <BR> </STRONG></P>
<P><STRONG>噫!<BR><BR>為人父母者,每以子多為幸。 <BR> </STRONG></P>
<P><STRONG>今若此,則是不若少子者,無房分之争,得歸全於土,而免久暴之患矣!是故求地惟當辨眞偽,不可拘泥公位。 <BR> </STRONG></P>
<P><STRONG>地誠眞美,而于公位或有不齊,此亦付之子孫緣,不可挾私而久暴其親,亦不可信邪師之言,妄有作為而反壞其地。 <BR> </STRONG></P>
<P><STRONG>且欲房分之均,不可拘于一穴,宜別求一穴以補襯之,則得均矣。 <BR> </STRONG></P>
<P><STRONG>楊公云“豈可一坟分公位,必取眾坟叅互議”是也。 <BR> </STRONG></P>
<P><STRONG>大抵公位之說,只可置之勿論。 <BR> </STRONG></P>
<P><STRONG>蔡文節公云:“今人動爭公位之說,以致久不葬親,何所見之謬耶!造化者自區處,豈伊人力所能巧計?地不可不擇,當使亡魂安處。 <BR> </STRONG></P>
<P><STRONG>至于自求多福,乃在地理以外,非可以徇私為心。 <BR> </STRONG></P>
<P><STRONG>纔有私心,其計必左。 <BR> </STRONG></P>
<P><STRONG>世人以此誤自己,誤子孫者甚多。 <BR> </STRONG></P>
<P><STRONG>及不如意,從而遷徙,愈更愈錯,非地誤人,用心之誤也。” <BR> </STRONG></P>
<P><STRONG>程子曰:“不以奉親為計,而專以利後為謀,非孝子安厝之用心。” <BR> </STRONG></P>
<P><STRONG>誠為至論。 <BR> </STRONG></P>
<P><STRONG>故人子但以安親為念可也。 <BR> </STRONG></P>
<P><STRONG>若曰期生人之受蔭,冀富貴于將來,但末務耳。 <BR> </STRONG></P>
<P><STRONG>況有葬後沙水變易,而公位之說亦多不驗。 <BR> </STRONG></P>
<P><STRONG>為人子者,須知大義,豈可專泥于兹乎。 <BR> </STRONG></P> <P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FONT color=red>六不可輕易改葬</FONT>】 <BR></FONT> </STRONG></P>
<P><STRONG>孔子曰:“古者不修墓。” <BR> </STRONG></P>
<P><STRONG>非不修墓也,蓋必誠必信已。 <BR> </STRONG></P>
<P><STRONG>當葬時而豫為一成不動之計,其慎重尚如此,況舉既葬之親而欲改遷之,何可以慎重不如是乎?</STRONG></P>
<P><BR><STRONG>今之人有輕信人言,或為富貴而動其念,或為禍患而惕其衷,往往易于改葬,彼其事得已耶?抑不得已耶?</STRONG></P>
<P><BR><STRONG>如其不得已,而有水蟻及他患也,改之無不可也。 <BR> </STRONG></P>
<P><STRONG>然亦有為野師所惑,誤改吉地者,令親體不免暴露,吾恐仁人孝子當不止其顙之有泚矣。 <BR> </STRONG></P>
<P><STRONG>《青烏經》云:“凡地有五不祥者可改:一塚無故自陷;二塚上草木枯死;三塚有淫亂風聲,少亡孤寡;四男女忤逆顛狂,刼害刑傷瘟火;五人口死絕,家產耗散,官訟不息。 <BR> </STRONG></P>
<P><STRONG>改之。 <BR> </STRONG></P>
<P><STRONG>如見三祥瑞則勿改:一見生龜蛇生氣物;二見紫藤交結棺木;三有水珠玸色如乳温暖,或有氣如霧,穴中乾燥無水蟻,並吉。” <BR> </STRONG></P>
<P><STRONG>甚哉,有味乎其言之也!予兹推廣其意,特立五戒:曰人丁蕃衍者不遷,年代深遠者不遷,無五不祥者不遷,不犯五患者不遷程子曰:“須使他日不為道路,不為城郭,不為溝池窰竈,不為貴勢所奪,不為耕犂所及,家道平康者不遷。 <BR> </STRONG></P>
<P><STRONG>誠欲其人之慎之也。 <BR> </STRONG></P>
<P><STRONG>雖然,禮有改葬之服緦麻,曆頒啟攢之日,古人亦未嘗不遷。 <BR> </STRONG></P>
<P><STRONG>如不得已,須得明師再三商確。 <BR> </STRONG></P>
<P><STRONG>大抵地無全美,只當察其輕重緩急。 <BR> </STRONG></P>
<P><STRONG>如有財無人,須求温煖之穴;有人無財,宜尋得水之地。 <BR> </STRONG></P>
<P><STRONG>審有其地果勝舊坟,然後議遷。 <BR> </STRONG></P>
<P><STRONG>如舊坟無大禍患,可以平穩,則當別求吉地接福于後,未為不可,奚必于改葬哉!是故“慎之”一字,改葬者所當繹思也。 </STRON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