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擬精神衛生法 加強醫療鑑定】
中央社╱中央社 2011-10-24 19:10
(中央社台北24日電)中國大陸衛生部今天表示,大陸約有1600萬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精神疾病在大陸疾病總負擔中排名首位。
大陸的精神衛生法草案,今天提交大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
中新社報導,中國大陸精神衛生法草案在今天提交第11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3次會議審議,大陸衛生部長陳竺表示,草案內容制訂精神疾病鑑定、住院制度,避免機構或個人私自對他人進行非自願的精神病治療,反而造成精神病問題。
陳竺說,為了保證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防止「被精神病」問題的發生,草案規定2種複診、兩次鑒定制度。
是否患有精神障礙及是否達到需要住院治療的程度,應當由專業精神科執業醫師嚴格做出判定;是否住院接受治療,也應由醫療機構做出「需要住院治療」的診斷結論為依據。
精神衛生法草案規定,故意將非精神障礙患者作為精神障礙患者送入醫療機構;
非法限制精神障礙患者離開醫療機構;強迫精神障礙患者勞動,都將承擔民事責任,若構成犯罪,更需擔負刑事責任。
大陸「瞭望」新聞週刊去年曾報導,「中國精神病患超1億,重症人數逾1600萬」。
至今大陸許多精神病患者沒有醫療照護、社會監管,各地常發生精神病患者自殺或傷害他人的社會案件。
河南9月16日就發生一名男精神病患在街頭揮斧砍死4人的悲劇。1001024。
引用:http://n.yam.com/cna/healthy/201110/2011102478106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