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忠信為老人送餐10年】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2011-10-27 06:02
〔自由時報記者余雪蘭/嘉市報導〕六十歲的豬肉販黃忠信,十年前因賭博被法辦,檢察官給他自新機會,予以緩起訴處分,令他替老人送餐,做社會服務,結果他從中領悟助人為樂,一送就是十年,期間遭遇口腔癌威脅生命,但他說「助人可抗癌!」
黃忠信原在嘉義市東市場賣豬肉,十年前因沈迷大家樂,有時輸贏上百萬元,後來被警方取締,移送法辦,檢察官念他初犯,令其社會服務八十小時。
同一時間,黃忠信也發現罹患口腔癌第三期,動手術切除了三分之二的舌頭,面對癌症的威脅,他原本感到惶恐,但送餐服務卻帶給他意外的人生。
黃忠信服務十多位老人,多數是獨居、行動不便的弱勢長者,每次送餐要花一個小時,剛開始,覺得這只是被處罰的工作,但送幾次後,發現老人家見到他就很開心,有一次,他去送餐時,在門口就聽到老人的哀叫聲,進門發現老人跌倒在地,爬不起來,見到他大呼「我等你等好久」,他才知道老人家需要他。
於是越做越起勁,對老人的服務,不只是把餐送到手中,還會幫老人把竹筷子的套子去掉,詢問老人今天身體好不好,需不需要什麼,見老人家開心吃下溫熱的便當,他才會放心的離開。
黃忠信如今已把肉販的工作交給兒媳,送餐成了他的生活重心,多次獲得績優志工的表揚,還捐助貧童營養午餐經費,黃忠信說「原來不需要花錢或賺錢,只要助人就能得到快樂」,他很感謝當初檢察官的決定,讓他有了不一樣人生。
引用:http://n.yam.com/tlt/life/201110/2011102783176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