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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高臨證醫案-痙厥門】
痙厥門
陳 嘔惡數日,止而發痙,每日必三五次。
此肝逆犯胃,聚液成痰,內風陽氣弛張,痰亦從之為患。
擬以和胃熄風。
羚羊角 鉤鉤 半夏 陳皮 黑山梔 石決明 池菊花 元參 竹茹又 痙厥日數發,口噤不能言,而心中了了,病不在心而在肝。
夫心為君主,肝為將軍。
當其氣火風相煽之際,一如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則君主雖明,安能遽禁其強暴哉﹗況胃為心子,胃家之痰與肝家之風相助為虐,舌紅碎痛,一派炎炎之勢莫遏。
欲化胃痰,先清肝火。
羚羊角 大生地 犀角 茯苓 生山梔 天竺黃 石決明 元參 鉤鉤 金箔 棗仁(川連炒)竹油(沖服) 薑汁(沖服)錢 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
生甘草(一斤,研末) 紅棗(一斤)煮爛,去皮核,與甘草打和為丸。
每服三錢,開水送下。
此人並無表証,又不內熱,一月數十痙,服此二料即愈。
仁淵曰︰胃虛生痰,肝旺生火,火煽其痰,胃不能御,必至上逆而為嘔吐。
吐極而胃益虛,肝益強,不至風動痙厥不已。
夫所謂胃虛者,胃之降氣不順也;肝旺者,肝之鬱熱上升也。
氣逆化火,呼之為肝風、肝火、肝氣者,以肝屬巽木,為生風生火之臟,其性急暴,為將軍之官,凡逆升之氣都主於肝故也。
治以涼降者,以秋金之氣,逆折其春木之太過也。
夫痙厥之証,不止嘔吐一端。
若痙厥為木旺賊土,霍亂多有之。
外如溫邪液涸,中風痰阻關竅,小兒痰熱蒙蔽。
吳鞠通有《痙因質疑》,論《內經》諸痙項強皆屬於濕,謂“濕”字乃“風”字之誤。
余謂風不得痰,尚不至痙,《內經》“濕”字當作“痰”字解者甚多。
然痰不得風,亦不為痙。
大抵風火痰三者相因為患。
今時痙厥與螈 不分。
夫痙則角弓反張,戛齒吐沫;螈則筋絡抽掣,四指搐捻。
痙乃風火痰交煽,閉其機關,多實証;螈 則液涸血空,經絡失養,多虛証。
補瀉不同,治法大異,不可不詳辨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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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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