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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變相墮胎 遺傳病檢測試劑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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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2 22:40:0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防變相墮胎 遺傳病檢測試劑列管

 

更新日期:2011/08/14 04:21

 

〔自由時報記者魏怡嘉、王昶閔/台北報導〕台灣去年出生的男、女嬰比為一.○九,推估有三千多個女嬰遭成人流產墮胎,但是檢驗技術日新月異,孕婦只要懷孕七週左右,驗血即可知道胎兒性別,衛生署除了嚴禁醫院做性別篩檢外,更進一步將性染色體相關遺傳疾病檢測試劑列入醫療器材管理,一旦有人違規用於檢測胎兒性別,依藥事法處以三萬到十五萬罰鍰,若做出廣告宣傳,則可處二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台大醫院基因醫學部主治醫師蘇怡寧表示,遺傳相關疾病篩檢,過去可以取母體的羊水、絨毛來進行篩檢,因為絨毛需到懷孕十週、羊水則需要到十六週才能採樣,屆時也可以測知胎兒性別。


懷孕七週 試劑可驗性別


紐約時報最近報導指出,醫學檢驗技術已進步到可在孕婦懷孕七週左右驗血知道胎兒性別,美國坊間一種名叫「The Pink or Blue」的試劑即宣稱準確率高達九十五%。

 

蘇怡寧指出,其主要理論採取母血以基因分析介入進行篩檢,因為在母血中可以偵測到胎兒細胞,從遺傳疾病到性別都可以篩檢出來,優點之一是檢測時間早,懷孕五至六週時即可進行篩檢,優點之二則是因沒有侵入性,減少流產風險。


事實上,對遺傳疾病篩檢技術來說,區分胎兒性別其實是最簡單的一項,如果在合格的實驗室做,準確率可以高達九十八%,因此原本用來篩檢遺傳性疾病(如唐氏症)的檢驗方法,反而成為重男輕女的中國和印度人士用來墮掉女嬰的檢測工具,不少中國產婦因只要花五千人民幣就可到香港醫院先行驗出胎兒性別,而湧向香港生產,引發輿論譁然。


禁篩男女 衛署先做規範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科長吳正寧表示,過去衛生署即禁止性別篩檢,此次更針對試劑做出明確的規範,避免有些試劑被用來做性別篩檢,目前尚未有性聯遺傳疾病的試劑商品向衛生署提出醫材審核申請。但為因應生物科技進步快速,及早做此規範有其必要。


台南奇美醫院生殖醫學科主任蔡永杰表示,過去有少部份檢驗所與診所抽取孕婦母血進行PCR(聚合?連鎖反應)技術篩檢胎兒,原理是正常女性體內不會有Y染色體遺傳物質,當女性懷男胎時才可能有。

 

若抽取少量母血,透過PCR技術將Y染色體變多,可便於偵測。但此技術不需要試劑即可進行,且自從衛生署嚴格禁止後,現在已完全沒有業者敢進行。


婦產科醫學會理事長謝卿宏卻認為,母血檢測準確度跟「用猜的差不多」,外界不必一再做文章,以免使民眾更想去做。

 

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也表示,母血檢測的確有誤判空間,例如上一胎懷男嬰的母體,即便這胎懷女嬰,血中仍可能有殘存Y染色體遺傳物質;即便母血測不到Y染色體遺傳物質,也不保證百分之百是女嬰。

 

衛生署今年以醫師法禁止性別篩檢後,婦產科醫學會已通令會員禁止類似行為。

 

引用: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14/78/2wu8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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