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回收太多種 辨識碼一次搞懂】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4日電)塑膠分類回收是環保署為推動資源回收四合一政策其中一環,但塑膠類實在太多種,民眾可透過容器瓶身或瓶底辨識碼輕鬆一次搞懂。
環保署在民國86年修正公告廢棄物清理法,其中重要的修法理由就是規定「應回收之物品或其包裝,應有明顯的標示及必要設施,以利民眾辨識回收」。
這項規定開啟了台灣法令公告強制應回收塑膠容器應標示材質辨識碼的先河,而台灣採用的「塑膠材質回收辨識碼」是引用美國塑膠工業協會發展出來的塑膠辨識碼,是目前世界通用的辨識碼。
塑膠辨識符號包含三個順時針方向的箭頭,形成一個循環狀的三角形,並將編碼包圍於其中,分別編上1到7號,代表7類不同的塑膠材質,以下是編號與辨識特徵:
1號PET(寶特瓶):透明且瓶底有一圓點,耐熱溫度在攝氏60至85度,經回收清洗粉碎後做可抽絲做成紡織品。2號及4號PE(聚乙烯)依密度可分成兩種:不透明像牛奶瓶或優酪乳瓶,回收熱熔後可再生成酯粒,製成其他各種塑膠製品如腳踏車墊,垃圾桶等具彈性的塑膠再製品。
3號PVC(聚氯乙烯):透明且瓶底有一條線,像洗碗精或漱口水容器,耐熱溫度在60至80度,回收熱熔後可再製成塑膠地墊或水管等。
5號PP(聚丙烯):外觀與PE容器相似,但表面粗糙韌性更強,如一般超商販售果汁的瓶罐,再生後可製成塑膠椅把手,電器外殼等。
6號PS(聚苯乙烯):就是保麗龍,硬膠類塑膠,容器輕折有白痕,回收再利用可製成花盆,電器外殼等。
7號PLA(聚乳酸):透明,與PET外觀相似,耐熱溫度約50度,但因為材質與其他傳統塑膠外觀不易分辨,造成回收再利用的困擾。但回收後可再製成花盆和杯架。
環保署說,要提升資源回收品質及再利用率,仰賴回收時按不同材質正確分類,因此民眾在進行塑膠回收時,舉手之勞按辨識碼配合分類,對後端回收業者及處理業者進一步做細分類與再利用,幫助很大。
引用:http://n.yam.com/cna/society/20150404/201504049572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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